论社会保障与社区服务人力资源开发_社区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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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护系统,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迄今为止,尚未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较为健全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现实的差距是表现在多方面的,比如社会保险覆盖面的狭窄、社会救济方式的陈旧、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的缓慢等等。此外,同我国所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目标相比,社区服务发展的严重滞后也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由于社区服务水平的落后,对社会保障其他方面的改革与建设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步伐。为此,我们在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各项改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区服务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通过大力开发潜藏于我国城市社区的各种人力资源,使社区服务整体水平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快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各项目标的实现。

一、社区服务及其人力资源开发对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价值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由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家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会面临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而这些风险仅靠个人和家庭力量是难以抗拒和承担的,所以客观上要求建立起在个人责任基础上的社会互济保障制度。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尽管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和方式不同,但都把社会保障作为发展经济、维护社会安全的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

我国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过程中,也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党的十五大又一次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提出来,充分显示出了我党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根据近年来党和政府发布的有关文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这样确定的: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则确定为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各项内容。在上述诸项内容中,社区服务工作既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同时也较多地体现着社会互助的基本要求,因而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社区服务主要是指在一定层次的城市社区内,建立在自愿、自治和自助、自助基础上的,既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又突出重点对象和特殊需求的福利性服务。社区服务在我国的发展目标是:在城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共同参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标准有别,服务质量较高、服务效益较好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逐步实现社区老有所养、幼有所托、孤有所抚、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加强社区服务是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家庭对社会的需求愈加丰富,呈现出高层次、多样化的特征。而且,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和保健水平的提高,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渐明显,再加上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高层居民小区的涌现,使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变化,这都从客观上对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更广泛的需求。社区服务的广泛开展不仅可以满足这种社会需求,而且它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为居民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我国现实中各地开展的社区服务,既有面向特殊群体的,如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提供的保障和服务,也有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如托幼和青少年服务、家务劳动服务、卫生治安服务、文化生活服务等。这些服务项目的开展,可以为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行提供有力的补充,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小,保障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这样的补充显得尤其重要。社区服务还可以作为我国企业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目前企业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是改变企业办社会的状况,把不该由企业承担的保障与服务交由社会去办,而这其中不少服务内容就可由社区服务来分担。通过社区服务的发展与完善,来弥补企业在摆脱包袱后留下的职工福利建设与服务的部分空白,为企业改革的大力推进创造条件。社区服务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就可以为我国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创造出较为安定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此外,社区服务的广泛开展对我国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人员流动和部分职工下岗,尽管从长远看它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但它毕竟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进而影响到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所以,党的十五大提出党和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而社区服务的大力发展,完全可以成为拓宽就业门路的有效途径。现在广大居民具有对社会化服务的客观要求,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又使各类社会福利服务同无偿提供向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转变逐步能够为社会所接受。这样,社区服务安置就业的功能便得到突出显示。通过社区服务的广泛开展,推进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使相当数量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这无疑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作出的一大贡献。

二、我国社区服务现状与潜藏资源分析

社区服务作为一种自觉的社区行为在我国得到蓬勃发展,是在八十年代中期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社区服务对社区发展乃至整个社会进步的主要促进作用日益显示出来。但就社区服务在我国发展的整体状况与改革和发展的时代要求相比,其差距或缺陷仍是十分明显的。近几年来,我国城市的社区服务发展步伐趋于缓慢,而且,社区服务在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的趋势也日益加剧。以最能体现社区服务发展水平的指标“社区服务综合指数”(由“社区服务覆盖率”和“每百万城镇人口拥有社区服务设施数”加权平均所得)的数据来观察,目前发展状况较好的城市在70分左右,而一些落后的城市则在30分以下。在一些中小城市,这一指标甚至几乎为零。这种状况的存在,是有多方面原因的,比如许多地方对社区服务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把社区服务当作是关系到社区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保障的重要事业来看待,缺乏对社区服务工作的支持和引导;还有的地方以发展经济为由随意挤占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减少或取消社区服务项目。而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社会服务发展的缓慢,发展水平的落后,其中一个普遍性的原因在于社区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环节的薄弱。

社区服务参与者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区服务的发展水平。从目前我国从事城市社区服务人员构成来看,其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部分是社区服务设施中专职的社会工作者,这部分人员在社区服务参与人员中占主体地位;另一部分是来自于社区内的厂矿、机关、部队和学校等单位,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普通居民,他们属于志愿服务人员。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的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存在着人数少、素质差、水平低及年龄偏大等问题。他们几乎没有受过专业化、正规化的训练,其服务方法是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在服务技术方面停留在传统的、落后的阶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居民日益增长和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尤其是在挖掘社区潜力,运用社区资源,与社区对象建立积极关系,把握社会工作者角色身份,发挥社区机构的功能等方面,他们尚缺乏规范化的技术与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服务质量的提高。

我国社区服务人员整体素质的不高是与其人员来源被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密切相关的。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社区服务是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社区服务,培养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和互助合作精神、自力互助能力对社区发展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能否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由社区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社区发展工作,是社区发展成败的关键。但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社区服务基本上仍然是由专职人员唱独角戏,其他大多数居民没有被吸收参加。由于其组成人员数目小,且在符合条件的可利用人力的开发上发展余地较小,因而不能不影响到社区服务的发展步伐。这种发展方式,实际上仍然体现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人力资源的配置方式,它显然是难以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状况及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任务相适应的。因此,发展新时期的社区服务,必须首先从转变思路入手,以对新时期社区内所具有的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来促进社区服务的广泛深入发展。其中在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上,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大力发展居民互助服务,同时也要根据我国城市社区普遍具有的与辖区内单位及其员工的良好合作关系这一独特的优势,为社区服务的发展提供数量更多、素质更高的可利用人力,由此促进我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社区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的着力点及具体途径

国内外社会学家所认同的社区发展理论,普遍都包含着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培养社会成员的参与意识和互助合作精神,既是社区发展的手段,又是社区发展的目的之一。这也同样体现着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应当把社区内全体成员作为其对象。事实上,社区服务资源正是蕴藏这样一个广大的群体之中的。借鉴国外及我国先进地区的经验,并且结合各地的普遍现实,当前我国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应当着重在三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积极发展居民互助服务;二是注重社区内团体力量的动员与组织;三是积极鼓励和支持下岗与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事业。这几方面工作可以成为新时期我国社区服务资源开发及社区服务事业迈上新高度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1.大力开展居民互助服务

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行的根本基础在于它的社会互助性,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环节的社区服务也应当充分体现出这一特征。一些发达国家在其社区发展中,十分重视倡导发展居民间的互助服务,这种互助服务构成了其社区服务的主要方面。而在我国,居民互助服务的发展还远远不够,这种状况与我国长期进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舆论环境及由此形成的良好社会环境不相适应。当然,欠缺本身也就意味着潜力的存在,如果我们能够从这种现实差距中找到挖掘我国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的突破口,那么,必将会由此而带来我国社区服务的飞跃性发展。

在探讨我国居民互助服务的具体途径时,一些国外的成功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在欧洲一些国家,如英、法、德等国,一个叫做“邻里之家”的社区服务组织颇受社区居民的欢迎。“邻里之家”的任务就是为当地居民解决衣食住行日常生活问题和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参加“邻里之家”的居民不分国籍、种族、宗教信仰、党派和政治倾向,不分男女老幼,均能在“邻里之家”内参加服务和得到服务。社区居民通过参加各类自己感兴趣的活动,将自己的技能、经验、知识充分发挥出来。在美国,社会互助服务也已成为一种制度,全美参加社区互助服务工作的人员,每年都在不断增加,九十年代初达到了近1亿人, 占成年人口的54%,社区服务志愿人员活动的标准是每周无偿为社区服务4 小时。正是由于这些普通居民的热心参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美国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促进了社区的繁荣发展。

在我国一些城市,居民互助服务也开始出现。例如一些地方成立了居民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其主要工作就是组织居民互助服务。一般来说,它们的服务形式有四种:一是双向服务,由志愿者协会为互相需要对方帮助者牵线搭桥,使双方取长补短,各得其所;二是单向服务,由服务者自愿为被服务者看病、打针、临时照看病人或幼儿等,其中有些是有偿服务;三是协同包产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是孤老和有困难的烈军属及残疾人,由驻街单位、居委会、邻居或亲朋合作,共同分担;四是设点便民服务,由志愿者协会组织在家中开设便民服务点,项目有家庭托儿、修车、修家电、裁剪缝纫、拆洗衣物等。这些服务主要是动员民间力量,开展群众互助。

尽管这种组织化、制度化、大众化的社区居民互助服务志愿组织在我国已经产生,但由于其起步时间还不长,参与的居民有限,且参加者大多是离退休人员、街道工作积极分子、家庭妇女等,在职者与中青年比例相对较小,因而其发展步伐缓慢,影响范围不大。事实上,当前我国各地的城市居民普遍有着对社区活动的参与意识,也具有参与社区活动的能力,现在所缺少的只是对他们的组织和发动,无形之中形成了对社区服务资源的浪费。我们必须认识到,居民互助服务是新时期开展社区服务应当大力倡导的一种崭新形式。通过发动和组织居民参与互助服务活动,不仅可以拓宽社区成员了解社区事务的渠道,增强其社区意识,而且可以培养社区居民的互助合作精神和自治互助能力。在居民互助活动中,有相当数量的社区居民参与进来,走入社会生活的大天地,在助人与被助的过程中,既解决了自己的难题,又满足了自身的成就感。居民互助服务活动在组织者的正确引导和有效监督、管理下,会逐渐发展成居民自觉投入的社会行为。人们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成熟的参与能力,就是推动社区乃至整个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力量。而且,通过居民互助服务的开展,可以为特殊群体(需要得到社会帮助者)的生活与工作提供一定的保障。

2.发动与组织社区团体力量参与社区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管理一直采用的是行政管理模式,市、区、街、委(居委会)成为这种管理行为的实施者,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已是势在必行。与此相适应,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也应当成为城市社区化管理的一个发展方向。这就是说,社区服务的开展不应当仅仅依赖城市街道、居委会的组织,处于社区内的各个单位及所有居民都应当成为社区服务的主体,并且自觉地参与其中。在这里,我们应当特别重视对社区内单位员工这一巨大而有组织的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在过去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实践中,我国城市管理的实施者如街道、居委会与辖区内各个机关、学校、部队、厂矿等普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辖区单位及其员工从事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已具备了一定基础。由于社区内单位员工具有各种技能,且集体意识强,易于组织,一旦得到很好的发动和使用,便会成为社区服务中一支强大而有所作为的力量。但现在这支力量尚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的个体意识普遍得到强化,而参与社会行为的精力则相对减少,城市街道在组织社区服务时也就忽视了这支力量的存在,导致服务参与者人数难以得到较快增加,这也成为近年来社区服务发展趋缓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为了适应城市社区化管理的需要,我们应当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创造性的努力,进一步挖掘利用蕴藏在社区单位员工中的社区服务资源。

事实上,这样的努力在我国一些城市已经开始。例如,上海市的社区服务就很注意积极发挥社区内单位及其员工的重要作用。在该市的一些街道,辖区内单位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幼儿园、影剧院、歌舞厅和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均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不足。在上海市南京东路街道,社区服务不仅积极吸收居民中的能工巧匠参加,而且还发动辖区内单位员工以团体身份参与,每个居委会至少同一家单位合办服务项目,使服务的队伍和项目迅速扩大,服务档次和质量也大大提高。该街道的红十字会,立足南京路,积极发展社区单位为团体会员,这些团体会员同居委会红十字分会结服务对子,定期举行红十字服务项目活动。他们还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的医务工作者创办了计划生育与健康咨询服务站,开展周末义务咨询服务活动,使辖区内单位员工的技术和特长得到了充分发挥,也把社区服务水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积极开发利用社区内单位员工中所蕴藏的社区服务资源,不仅是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也是培养社区成员对社区活动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参加社区服务工作,辖区单位员工所具有的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将会拓展、延伸为对社区的认同和向心力,其社区意识大大增强,有利于建立起社区内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以社区服务为纽带,开展社区合作,也将有利于建立起新型的社区关系,从而有效地改善社区发展环境,促进社区的文明与发展,这显然是与开展社区服务的根本目的相一致的。因此,我们必须为此而付出切实的努力。

3.支持和鼓励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以参加社区服务实现再就业

现在,失业现象在我国的存在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500万名下岗人员。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失业保险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固然是其中重要的措施,但从长远角度和根本上看,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得到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还必须依赖他们的再就业。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不能只靠政府行为,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广开就业门路。其中社区服务的广泛开展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出路。目前各级政府已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例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在1997年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就把发展社区服务作为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的一条现实途径,提出: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业,特别是发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饮食、修理、搬运、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的网点,实施‘退二进三’,拓宽再就业门路。”应当看到,目前我国居民对社会化服务有着许多迫切的现实需求,现在的社区服务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层次上都不能满足这些需求。如果发动、组织或引导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这些服务工作,则不仅可以充分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而且服务人员还可以通过服务的有偿性来获得一定的收入,这对于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双方都是大有裨益的,而这也恰好反映了社会保障的社会互助性,它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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