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中的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蓬勃发展_全国道德模范论文

改革开放中的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蓬勃发展_全国道德模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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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活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伴随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30年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形成声势,呈现出旺盛生机和强大活力,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力地促进了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党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概念,确立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在党中央的倡导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运而生。1982年2月,中央决定把中宣部等部门倡导的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活动推广到全党全民中去,并增加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三热爱”内容。“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广泛开展,催生了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形式。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会议,提出要向文明城市的目标奋进。1986年9月,党中央召开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地位、主要任务和基本方针,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从此,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并不断发展壮大。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党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扭转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得到迅速发展。1990年11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湖北省沙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靠亿万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随后中宣部又在张家港市举办市委书记精神文明建设研讨班,推动全国掀起了学习张家港、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1996年10月,中央召开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进一步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主要内容和重要措施,是精神文明建设跨世纪的行动纲领。《决议》专门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写了一章,明确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系列创建活动。1997年3月,中宣部公布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1997年5月,中央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解决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问题,并明确规定中央文明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7年7月,中央文明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点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服务质量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998年6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切实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精神文明建设。1999年9月和2002年10月,中央文明委两次表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集中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2002年12月,中央文明委召开全体会议,强调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重点,多办好事实事,提升城乡文明程度。2003年5月,中央文明委、全国爱卫会组织开展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2003年8月,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工作的内容和标准。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5月中央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04年9月,中央文明委颁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2004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寓教于乐、寓教于游,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2006年2月,中央文明委、第29届奥组委组织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优化公共秩序、提升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社会人文环境。2006年5月,中央文明委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推动兴起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的热潮。2006年9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文明旅游。2007年9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53名全国道德模范和254名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随后在全国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国道德模范巡讲、百城市道德模范巡讲网上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形成讲道德、做好人的良好风尚。2008年3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2008年6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推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和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领域日益拓展,形成了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体,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基础,多种形式创建活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成为了整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最具活力、最有影响的工作之一,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张家港等12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等494个全国文明村镇、北京天坛医院等1001个全国文明单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全国城乡兴起新一轮创建热潮。

党的十七大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在建设、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改革开放30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对于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会议,推广三明市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提出要创建更多的文明单位,向文明城市的目标奋进。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随后中宣部又在张家港市举办市委书记精神文明建设研讨班,总结推广张家港市“一把手抓两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经验,在全国掀起了学习张家港、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此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全国集中推出了天津和平区、大连市、厦门市、西安市、绵阳市、合肥市、南宁市、中山市、宜昌市、杭州市等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先进经验。为打牢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2000年9月,中央文明办在南京召开全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南京市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经验,会后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对创建文明社区作出部署。2002年1月,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产生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活动成果。2004年11月,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并在2008年对《测评体系》进行修订,建立了一套涵盖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测评指标体系,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供了重要导向和遵循,实现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形成和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创建文明城市的先进典型。1999年和2002年中央文明委分两批表彰了121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授予张家港市、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北京西城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和平区等1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城市(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集中展示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

创建文明村镇

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广大农民群众追求高尚精神文化生活的生动实践。改革开放以来,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坚持从抓户、抓村入手,形成了创评文明户、文明村、文明小城镇、“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等基本形式,在提高农民素质、树立文明乡风、促进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81年11月,解放军驻河北省保定市某部与新城县崔中旺村群众开展了军民共建文明村活动,党中央对此项活动作了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随后,中宣部、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先后召开全国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和全国文明村镇建设汇报会,推动了文明村镇活动的广泛开展。1994年7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河南林州市(原林县)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推广林州市弘扬艰苦创业精神的先进事迹。从1996年开始,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推出一个先进典型,先后总结推广了湖北竹山县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山东文登市“为农民办实事、引导农民奔小康”、辽宁开原市“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河北廊坊市“创建文明小城镇”、广西百色区域性连片创建、海南创建文明生态村、贵州遵义市“四在农家”和山东东营市“文明信用户”等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步步深入。199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1996年12月,中宣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在全国农村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20字基本要求,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进一步提高了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等494个全国文明村镇,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呈现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创建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工程。改革开放以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从群众自发创建到各单位、各部门有组织的创建,从治理环境脏乱差到全面提高单位文明程度,从国有制单位创建到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创建,领域逐步拓展,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益多样,作用越来越突出。1984年1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要普遍地、扎实地开展建设城乡各种文明单位活动,并要求把建设文明单位作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内容。1986年8月,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山东胶南县召开全国企业文明单位建设座谈会,推动了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的深入开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树立行业新风的任务显得尤为迫切。1991年3月,中宣部等部门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提出“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口号。随后,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窗口行业“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和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集中宣传了石家庄出租车、济南交警、济南工商银行、烟台社会服务承诺制、福建漳州110、14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青岛公用事业98111服务热线、杭州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等一批文明服务的经验。随着市场的繁荣,假冒伪劣问题又凸显出来。1995年12月,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命名了81条商业街、308家商店、2家批发市场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2003年9月,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共铸诚信”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北京天坛医院等1001个全国文明单位,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出了累累硕果。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展示文明形象、传播文明言行的重要窗口,是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的重要阵地。1998年,为配合中央发展假日经济的战略部署,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活动在全国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景区按照文明开发、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的要求,围绕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齐全、服务热情周到、经营文明守法、安全保障得力、治安秩序优良、资源保护完好、管理严格规范等8项标准,认真开展活动。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推出5批、50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03年9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全国50个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联合签署并统一公布“诚信宣言”,共同履行诚信诺言。2005年,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颁布《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使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不断规范、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公民旅游文明素质,2006年9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了“提升中国公民文明旅游素质计划”,随后颁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动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引导人们文明旅游。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的开展,使各景区环境面貌大为改善,景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日臻完善,诚信经营氛围日渐浓厚,实现了景区文明程度和游客文明素质的双提升。2006年1月,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选表彰了11个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49个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举办北京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为迎接和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在全社会营造喜庆热烈的奥运会氛围,展示我国人民期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面貌,2006年2月,中央文明委、北京奥组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四项主要任务,强力推进文明风尚宣传普及活动、赛场文明工程、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工程、奥运志愿服务活动、“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城乡环境综合改善工程、文明交通行动、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等八大重点工程,对外展示形象,对内提高素质,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社会人文环境。

精心组织“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2008年2月起,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5500多万群众参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竞赛答题,形成了干部群众积极学习实践文明礼仪的生动局面。

制作刊播“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广泛发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地方和行业媒体同步刊播上百件作品。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报纸累计刊登55个版平面公益广告,广告价值近3亿元;中央电台循环展播广播类公益广告14000多次,广告价值近1亿元;中央电视台循环展播影视类公益广告3.5万次,时段价值近30亿元。推广“奥运加油、中国加油”赛场文明手势,引导观众以文明热情、团结友善的方式,为参赛运动员加油助威,展示中国观众赛场文明风采。

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今年3月以来,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六个奥运主办协办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按照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赛场文明志愿服务、窗口行业志愿服务、平安奥运志愿服务、改善城乡环境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有力推动了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的提升和改善。据不完全统计,6个奥运主办协办城市参加志愿服务的人数达534万人,其中在北京为奥运会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达170多万人。在活动的过程中,中央文明办开展了志愿者心得征集活动,使广大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享受心灵的快乐、加深对志愿精神的理解,把志愿精神的种子播撒到人们心中。半年来,共征集志愿者心得1600多万条。“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开展,极大地弘扬了奥林匹克精神,激发了人们参与、支持和奉献奥运的巨大热情,为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巩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成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中央文明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推动志愿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道德建设模范人物。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切实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2007年7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热情支持、广泛参与,做到了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评选表彰的过程真正变成了推广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变成了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在全社会兴起了公民道德建设的热潮。2007年9月,四部门联合作出《关于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授予李明素等53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孙茂芳等254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胡锦涛同志亲切会见全国道德模范并发表重要讲话。2007年11月,中央文明办制定印发了《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对14名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弘扬了“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正气。2008年2月,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明确每两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长期开展下去。随后,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巡讲、百城市道德模范巡讲网上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关爱、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正日益形成。2008年8月和9月,中央文明办组织全国道德模范和部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观看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开(闭)幕式,再一次向全社会展现了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民崇尚良好道德的精神风貌!

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典范、人民群众的楷模。他们来自基层、来自群众,平凡之中见伟大,关键时刻显本色,可亲可敬可信可学,在群众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他们站在时代的前列,服务人民、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爱岗敬业,集中体现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要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力学习和宣传先进典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特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活动,集中推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史来贺、张海迪、朱伯儒、蒋筑英、张华、杨利伟、任长霞、牛玉儒、宋鱼水、张云泉、丛飞、华益慰、孔祥瑞、李中华、陈淳、林秀贞、方永刚、袁隆平、王选、江勇西绕等,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在祖国大地上广为传颂,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5月党中央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随后,中央先后采取专项督查、“回头看”和调研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中央文明办连续开展三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召开创新工作座谈会,推动改进创新。2008年3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学校尊敬师长、在家庭孝敬父母、在社会奉献爱心。2008年9月,中央文明办颁发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并组织各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测评。经过4年多的努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社会文化环境明显改善,面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加丰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初步形成,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涌现出天津市和平区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浙江省宁波市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沈阳军区第四干休所关心下一代、海口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北京市开展“英雄在我心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四自五爱”、山东省桓台建设“乡村少年宫”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08年6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20名“英雄少年”和30名“优秀少年”,展示了新一代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红色旅游

红色旅游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2004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3年多来,中宣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按照《纲要》要求,围绕东方曙光、革命摇篮、万里长征、抗日烽火、走向胜利、民族团结、伟人风范和浩气长存等8个方面,积极推进12个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重点实施韶山、井冈山、延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一号工程”,基本完成湘鄂赣、陕甘宁、大别山三个红色旅游区规划,扩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新馆,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中53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进行了修缮。积极改善红色旅游交通条件,77条红色旅游公路投入使用,106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开通铁路,多个边远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了红色旅游机场。改进展陈手段,培训讲解人员,提高教育效果。围绕纪念建军、秋收起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80周年和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孟良崮战役胜利60周年等,精心组织开展系列红色旅游主题活动,推出“红色经典”图书和影视作品。截至2007年底,红色旅游接待人数累计超过4亿人次,综合收入超过1500亿元。发展红色旅游成为名副其实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发展先进文化的文化工程、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富民工程。

“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

中国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重要精神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宝贵资源。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传统节日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周期性、民族性、群众性的特点,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滋养着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推动着中华文化历久弥新、不断发展壮大。2005年6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联合印发《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对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战略部署,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人们尊重传统、认知传统、弘扬传统,长中国人的根、聚中国人的心、塑中国人的魂,有力地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民族传统节日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国各地形成学习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文化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进一步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在山西开展系列文化活动,在江苏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篇”诵读会,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弘扬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创业、奋斗不息的精神。端午节期间,在湖南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举办“我们的节日·端午篇”诵读会,缅怀伟大爱国者屈原,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中秋节期间,在湖北开展系列文化活动,在上海举办“我们的节日·中秋篇”诵读会,把中华民族四海同源、全球华人共兴中华的民族大义融人家家思团圆的心理。各地宣传部、文明办也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文化惠民工程

从1998年以来,为统筹区域精神文明建设,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相继组织实施了“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电视进万家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办了一批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有力地促进了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1998年12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启动了“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采取定点资助的办法,帮助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基层宣传文化设施。工程实施10年来,共资助建设437个县宣传文化中心、1609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和500个村宣传文化室,投入资金约15亿元,有效改变了受助地区基层文化设施严重不足的状况。2000年8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启动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每年在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1100名考入重点高校的品学兼优的特困生进行资助,并由所在院校不同程度地减免学费。从2002年开始,工程的资助范围逐步扩大到22个省(区、市),并把资助学生由大学延伸到高中阶段,开办了177个高中“宏志班”。工程实施8年来,共资助贫困大学生15021人、高中生13350人,投入资金3.7亿余元,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铺设了一条成才之路。2004年9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启动了“电视进万家工程”,面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广大贫困地区,集中解决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工程实施4年来,累计向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6.5万个贫困家庭赠送了彩色电视机,投入资金约2.7亿元。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不仅为革命老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搭建了传播先进科技知识的课堂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乐园,还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辟了阵地,在健全农村文化传播网络、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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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的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蓬勃发展_全国道德模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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