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思维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论文_陈军华,何永光

基于“互联网+”思维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论文_陈军华,何永光

山东持发农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100

摘要:针对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基于“互联网+”思维,提出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思路。从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农科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前言:农业科技成果一般可分为物化型、操作型和知识型三类。物化型农业科技成果是指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等以实物为载体的可以直接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交易或有偿转让的成果。操作型农业科技成果是指以操作方法、手段为特征的农业科技成果,如果树修剪、病虫害综合防治、耕作栽培新技术等。知识型农业科技成果是指以农业区域规划、农场管理、社区组织和服务等为主要形式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据有关资料表明,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30%左右, 而发达国家在80% 左右[1]。由于农科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有效需求不足以及转化机制的不健全已成为阻止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约因素。导致我国农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出现如下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科研项目争取难,成果获得难,推广应用更难;农科科研和推广投入不足等现状。

1 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

1.1 农业科技成果自身特性,导致成果的有效供给不足

由于农业科技成果产出周期与应用周期的矛盾,从而加大了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投资的风险和创收的难度。这主要表现在农业科研成果的应用周期短于产出周期。农业科研成果、项目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备需要从研究开发、中试、组织成果转让、产品生产、市场营销或技术培训、指导等包含了多个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的长周期, 涉及农业研究机构与农业院校、农业推广部门以及农业生产各部门。据我国农业部统计, 国内农业科研成果获科技进步奖的周期一般为6~13 a。而用目前的育种手段, 要想育成一个新品种, 需要8~10a的时间。可生产中一般的技术性成果在使用5~8 a后就可能会被淘汰, 一些物化成果如农作物品种等, 在使用3~5 a后, 其应用价值便开始衰退, 甚至有些农业科技成果在产出后, 还未来得及推广应用就已经过时, 从而造成科研成果的无效供给。

1.2 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最终主体是农民,因此,成果转化和推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主经营的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济实力。相对于工业,农业在全国特别是发达省份经济结构中的比重较小,其比较效益也较低,客观上造成农民采用科技成果的机会成本高。另外,农民由于自身接受农业科技成果的条件和能力有限,从而也就阻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民经济实力薄弱,因而在接受农业科技成果中受经济条件限制;二是绝大多数农户种植规模小,以自留种子为主,也就影响到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接受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相对较低。特别是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许多文化程度高的农民相继转移到二三产业方面,而留下来的农民,他们不但文化程度低,而且对科技知识的接受能力差。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中国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农村总人口的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2]。也就是说,农村人口中的90%左右文化素质不高,直接制约其对农业科技的吸纳能力, 从而也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1.3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决定性作用。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与其运行机制不适应密切相关。由于现有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造成农技推广活动受到政府过多的干预,使得农技推广部门的活动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一种政府行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市场要求推广部门按照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农民的需求来组织技术推广,而现有推广体系主要是由上级政府部门确定要推广的技术。这种行政推广手段,是以政府的宏观规划目标即增产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民增收为主要目的,是以技术为中心,而不是以农民为中心,这是推广工作形式主义的反映。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的干预,不利于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专业特长和积极性。因此,必将影响到农技推广事业的良性发展, 造成科技成果转化速度缓慢。

2基于“互联网+”思维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1 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系统

基于“互联网+”思维,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系统,制定农业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发布与供需对接服务规范,推动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以及涉农企业等各类科研计划、科技奖励成果存量与增量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构建由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数据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农业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2.2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移化市场化服务

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网络平台。以“互联网+”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连接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成果交易网络平台。平台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市场化运作,坚持开放共享的运营理念,支持各类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发布、技术评价评估、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形成主体活跃、要素齐备、机制灵活的创新服务网络。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农业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完善农业科技技术成果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各类平台功能,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的有效对接。

2.3 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服务。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提供科技咨询、人才计划、科技人才活动、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实现人才与人才、人才与企业、人才与资本之间的互动和跨界协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紧密对接地方产业技术创新、农业农村发展、社会公益等领域需求,动员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涉农企业的科技人员及高层次专家,深入企业、园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3 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

农业科技转移转化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性作用,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导向机制,拓展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空间;政府部门要加快智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有条件的农业科研院所或涉农高校,建立健全专业化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明确统筹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责,加强市场化运营能力。为实现“互联网+”现代化农业的新目标,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从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农科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参考文献

[1]张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研究[ D] . 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论文, 2005.

[2]梁志怀, 魏林. 试论制约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因素及对策[J] . 湖南农业科学, 2002( 4) : 42-44.

论文作者:陈军华,何永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4

标签:;  ;  ;  ;  ;  ;  ;  ;  

基于“互联网+”思维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论文_陈军华,何永光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