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北亚安全战略分析_军事论文

日本东北亚安全战略分析_军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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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地区包括中国、朝鲜半岛、蒙古、俄罗斯远东地区以及日本,历来是大国力量的交汇点。日本在二战后实施了“重经济轻军事”的发展战略,在国际舞台上一度采取守势。但是,随着日本的国力特别是经济力量急剧增强,加之苏联解体,美国对日控制相对放松,日本重新制定了东北亚安全战略,力图确立它在东北亚安全领域中的优势地位。

一、以日美安保合作为掩护,谋求在东北亚地区发挥军事作用

基于历史的原因,当前日本要独立地在东北亚地区发挥军事作用,不但难以被该地区各国接受,而且还会受到来自美国的压力和牵制。日本清楚,唯有与美合作,日本的军事影响力才能达至国外。90年代后,国际格局和东北亚形势发生急剧变化,日美同盟关系因苏联解体失去假想敌而面临困惑,日本国内出现了离美言论和倾向,日美间经济摩擦不断增多。为此,美国政府于1995年2月出台了《美国东亚、 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保障战略》,“阐述了维持坚固的日美安保体制和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的意义”,“强调日美安保体制不仅是应对朝鲜半岛、而且是应对整个亚太地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的关键”。(注:日本防卫研究所编:《东亚战略概观1996—1997》第149 页)美国这一举措立即得到日本的响应。同年11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新的《防卫计划大纲》,宣称在日本的周边地区依然存在着不透明、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发生对日本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态;强调必须加强日美安保合作才能确保日本及其周边的安全。

1996年4月,日美两国首脑发表了《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 双方重申了以日美安保条约为基础的日美同盟关系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认为在以东北亚地区为重点的亚太地区依然存在着“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两国政府将共同或分别作出努力”,以维护该地区的“稳定与繁荣”。(注:1998年度日本《防卫白皮书》第350页)

根据联合宣言的精神,日美于1997年9 月制定出了新防卫合作指针。其核心是在日本周边地区发生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态时,日本如何对美国的军事行动提供合作。2000年9月, 日美决定成立由两国军官组成的“日美联合指挥所”。

日美两军合作的“周边地区”到底包括哪些地区,日本政府一直不予明说,但参与制定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柳井俊二、北美局局长高野纪元先后指出,“周边地区”的范围“与安全保障条约中提到的远东的范围是同一概念”;(注: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对远东地区的定义,是包括了日本、南韩、台湾、菲律宾及其以北地区,《朝日新闻》1998年4月17日)而日本自由党党首小泽一郎说得更明白,“俄罗斯、朝鲜半岛、中国及台湾当然包含在日本的周边范围之内”。(注:新华社东京1999年1月15 日电)为了使日本在其周边地区“合法”地发挥军事作用,日本政府加紧制定、修改相关法律。1998年6月, 日本修改了国际维和行动(PKO)法, 规定在执行维和任务时队员可依据上级的命令使用武器,从而增大了宪法所禁止的“在海外行使武力”的可能性。(注:时事社东京1998年6月6日电)1999年5月, 日本国会通过了在日本周边地区支援美军行动的《周边事态法》。进入2000年以来,日本首相小渊惠三、森喜朗又多次指示防卫厅加大力度研究“有事法制”、自卫队交战规定等,尽快完善与作战相关的各种法律和制度。

二、保持对华接触,实施对话合作与防范牵制相结合的对华战略

日本认为,光靠日美安保合作体制并不能保证东北亚地区的安全,主张同中国保持接触,开展对话与合作,稳定和发展中日关系。但是日本在支持中国改革开放的同时,又害怕中国过于强大,威胁日本的安全和国际地位。日本认为,如果中国经济不发展,其国内势必发生混乱,并可能波及日本,因此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有利于日本的安全。日本自1979年对华提供经济援助以来,截至1998年累计已达2.48万亿日元。(注:《日本经济新闻》2000年5月21日)但是, 日本的经济援助是有条件的,即严格禁止用于军事国防建设及其相关的项目,对有可能对日本的产品和技术产生威胁的项目也予以严格控制。1995年后,日本甚至把港口、机场、道路建设等也列为与国防有关的项目而严加限制。日本政府已决定改变占对华援助90%以上的日元贷款的提供方式,由现在的一次承诺多年的“长期提供方式”,改为每年对援助金额和项目进行谈判决定的“年度提供方式”,以便更灵活、更有效地控制对华援助,视情况随时使用“经援”手段牵制中国。

日本既想加强与中国的防务交流,又禁止与中国进行军事合作。日本一直指责中国军事政策不透明,强烈要求与中国开展防务交流,以图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军事实力,掌握中国的军事动向。90年代中期以来,中日实现了国防部长、总参谋长、军种司令等高级军事官员的互访,不定期地举行局长级防务磋商,邀请中国军官友好访问团访日。日本还多次提出要与中国开展舰队互访,举行以海上救援为目的的联合训练演习。2000年10月,朱镕基总理访问日本时,中日双方就舰队互访事宜达成了共识。另一方面,日本又严格禁止与中国进行军事技术合作。早在1979年,日本就制定了“对华经济合作三原则”,明确规定不在军事方面合作;(注:宋成有、李寒梅等《战后日本外交史》,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第525页。)1992 年出台的“政府开发援助四原则”也作出了“防止用于军事方面”的规定。(注:共同社2000年9 月29日文)日本还多次使用“经援牌”牵制中国的国防建设。1995年日本以中国进行核试验为由停止对华无偿援助;2000年日本又以中国军舰和调查船频繁在日本近海活动为由,推迟批准向中国提供特别日元贷款。

日本认为,既要防止中国出现分裂、混乱,又要牵制中国统一台湾,一个强大、统一、稳定的中国不利于日本的安全。对日本来说,“理想的”中国应该是一个比较稳定、相对统一但总体实力与日本有相当差距的国家。在中国统一台湾问题上,日本始终对中国进行牵制。1996年台海危机期间,日本是亚洲唯一向中国提出抗议的国家,并出动战斗机进行侦察。日美重新定义安保后,日本偷偷地将台湾列入其“周边地区”的范围之内。近年来,日本又决定与美国联合研制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有可能让台湾加入其中。

日本既主张中国融入国际社会,又害怕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增大。为此,日本加大了对中国周边国家的外交力度,特别是对印度、越南等地区大国进行拉拢,加强与这些国家在安全防务等方面的合作,构筑对中国的防范网,抵制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增大。

三、防止来自朝鲜的“威胁”,力争在半岛和平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联合美韩国堵来自朝鲜的“威胁”。日本认为,朝鲜开发核武器和弹道导弹,维持庞大的军事力量,是东亚地区安全的“不安定因素”。(注:2000年度日本《防卫白皮书》)为此,日本必须加强与美韩在军事、外交、经济等各方面的合作,协调对朝鲜的立场,保持对朝鲜的压力,围堵来自朝鲜的“威胁”。日本还以“朝鲜威胁”为由,决定参与美国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的研制和部署,并在2002年前发射四颗军事侦察卫星。

第二,有限地改善日朝关系。进入2000年后,朝鲜积极发展与周边及西方国家的关系,并改善了朝韩、朝美关系,使日本产生了“孤立感”,“只能跟上加强与北朝鲜关系这一世界潮流”。(注: 《读卖新闻》2000年10月21日文)日本决定向朝鲜提供50万吨粮食援助,恢复与朝鲜的谈判,将谈判的级别提高到外长级。从已进行的三轮谈判来看,日本不肯认真地承担侵略战争的责任是谈判迟迟不能取得进展的关键所在。日本谋求的是,既能改善日朝关系,减轻来自朝鲜的“威胁”,又能更好地增强日本对东北亚地区安全事务的影响力,这就决定了日朝谈判进程的艰巨性和成果的有限性。

第三,积极参与朝鲜半岛和平进程。日本认为,能否在半岛和平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将直接决定它在未来的东北亚安全事务中的影响力。日本对未被邀请参加“四方会谈”表示不满,于是联合俄罗斯呼吁将“四方会谈”扩大为“六方会谈”。日本还利用日美、日韩首脑会晤以及亚太经合组织首脑会议等各种场合,积极与有关各国讨论半岛和平问题,以便在国际社会造成半岛和平与日本的利益密切相关的印象,增强在半岛问题上的发言权。

第四,阻挠朝韩统一进程。日本认为,朝韩统一后,南方的经济实力与北方的军事实力相结合,加上七千万人的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根深蒂固的反日情绪,对日本将是严重的威胁。作为对策,日本强烈主张日美韩三国协调对朝政策,要求将解决朝鲜核导弹开发和日本人失踪问题作为解除对朝制裁和改善与朝鲜关系的前提条件,以此阻滞朝鲜半岛统一进程。

四、力图收回北方领土,缓解来自俄罗斯的压力

苏联解体后,来自俄罗斯方面的军事压力已大大缓解,但日本并未因此放松对俄罗斯的警惕。在军事上,日本继续保持能抗衡来自俄方军事压力的部署。日本陆上自卫队中最具战斗力的第七坦克师依旧部署在与俄接近的北海道,航空自卫队的主力战机F—15 战斗机仍然集中在北海道和本州东北地区。80年代初日本向美国作出的战时封锁三个海峡的承诺至今未变,日美仍经常在日本北部地区和日本海海域举行联合军事演习。

日本力图收回北方领土,将俄军事力量推回到俄本土。位于千岛群岛南端的北方四岛是俄重要军事基地和对日军事行动的前沿阵地,俄一旦失去这些岛屿,其军事力量将不得不大幅度向北后撤,严重削弱俄对日军事优势。日本强烈要求收回四岛,其最主要目的就在于此。日本把对俄经援、签订和约与领土问题直接挂钩,并且将领土问题提交西方国家首脑会议讨论,争取美欧支持,联合向俄施压。

同时,日本开展对俄军事交流。1996~1997年,日俄两国实现了日防卫厅长官和俄国防部长历史上首次互访,双方确定要扩大两国间的安全对话与防卫交流,并就定期举行旨在建立信任关系的局长级磋商、设立旨在推进防卫交流的工作小组委员会、相互通报本国的大规模演习、进行海军联合训练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了协议。日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了解俄军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相互信任关系,并尽量化解双方的历史积怨。

此外,日本重视能源安保,参与俄能源开发。日本认为目前以石油为主的能源过多依赖中东地区,易受多变的中东局势影响,不利于日本的国家安全。为了摆脱这种局面,日本加大参与开发俄远东、西伯利亚地区的石油、天然气的力度,并准备与俄、中、韩合作,铺设从西伯利亚经蒙古、中国至朝鲜半岛南端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以实现能源供给多元化。

五、倡导建立东北亚多边安全机制,力争东北亚安全事务主导权

日本认为,冷战结束后东北亚地区形势变得更加复杂,存在着有可能引发地区冲突的不确定因素,为此,有必要在坚持稳固的日美安保同盟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东北亚地区多边安全对话、交流与合作,减少彼此冲突,增加相互信任,建立起以日美为主导的地区多边安全机制,与美国一道主导东北亚安全事务。

近几年来,日本就东北亚多边安全机制提出各种设想。1994年11月,日本提出了建立包括日、美、中、俄、韩、朝六国参加的“东北亚地区论坛”。1997年5月,日本外相池田行彦在会见来访的俄国防部长时,提出了建立俄美中韩日五国安全体系的建议。1998年1月, 日本政府决定要为加强北太平洋和东北亚地区的稳定而制定日、美、中、俄四国安全保障对话的框架。同年2月,中国国防部长迟浩田访日时, 日本防卫厅长官久间章生正式向中方通报了这一构想,寻求中方的支持。

与此同时,日本积极主张利用现有的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讨论东北亚安全问题。它主张把“东盟地区论坛”讨论安全问题的范围从东南亚地区扩展到东北亚地区;主张“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不仅讨论经济领域的问题,也应该讨论政治、安全问题。在日本的积极推动下,1999年11月中日韩三国利用参加“东盟10+3首脑会议”的时机, 在马尼拉以早餐会的形式举行了三国首脑会谈,并使之制度化。

但日本也清楚,东北亚各主要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信任感,要真正建立起该地区的多边安全机制尚需时日,当前应该从比较容易实现的民间交流入手,视情况逐步过渡到政府间交流,最终建立起由东北亚地区所有国家参加的安全机制。此外,日本还决定扩大与东南亚、南亚各国的安保交流,有目的地对东北亚地区的一些大国进行某种牵制和刺激,以促使各国改变态度,加快东北亚地区多边安全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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