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财会论文

新会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财会论文

新财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会论文,对策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3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财务会计制度,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并为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通过两年多来的运行,由于缺乏一些必要的配套措施,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值得注意的问题,这里仅就其中一些具体操作问题,作如下归纳:

1.“制造成本法”取代“完全成本法”,简化了核算程序,但不能作为企业制定产品价格的依据。新财务会计制度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由过去“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将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全部作为期间费用纳入当期损益,它对于简化核算程序,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制造成本法”缺乏深刻的理解,在制定产品价格时,以产品的变动成本作为定价依据,致使企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由于忽视产品成本的完整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未能采取机动灵活的定价策略从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

2.计提坏帐准备的比例偏低,确认坏帐损失的帐龄偏短。目前解决坏帐损失的办法是通过提取坏帐准备这一途径加以解决,《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确认和解决的办法,笔者认为有三点值得商讨:一是提取比例偏低。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3—5‰比例提提坏帐准备,远不能弥补目前一般企业的坏帐损失;二是帐龄达三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帐即确认为坏帐,期限偏短,在目前企业管理水平下,这部分应收帐款占全部应收帐款的比重较高,绝大多数应收帐款经过努力还能收回,只不过企业清收措施不力所致;三是计提基数应按“应收帐款”明细帐户借方余额计算,但实践中常以总帐余额为计提基数。

3.销售收入确认标志的改变,导致企业提前纳税,使资金供求矛盾更趋紧张。新财会制度规定产品一经发出,就构成销售收入,并取消了过去发出商品科目,与过去制度相比,销售收入的纳税期限提前一个货款回笼期,这样,使企业资金供求紧张的矛盾更是雪上加霜。另外,由于目前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应收帐款中有一部分货款根本就无法收回,加之这部分不良的应收帐款,已经计算损益,进行利润分配,并缴纳各项税款,从而也就造成财政“虚收”,扰乱了经济发展秩序,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递延资产核算内容包罗万象,企业人为调节利润的现象较为普遍。《企业财务通则》规定递延资产的性质,是一项长期待摊费用,表现为不具备独立实物形态的资产,而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单位改变了它的性质和核算内容。一是挤进大量的历史遗留包袱,以掩人耳目,造成企业虚假性资产;二是利用递延资产人为调节利润,使递延资产日趋成为企业费用的“蓄水池”。很多企业为了争取贷款和完成上级的利润考核指标,利用“递延资产”科目挤进大量费用而虚计盈利,致使递延资产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当期损益的真实性。

5.奖金进成本、进费用,造成社会分配不公,致使一部分企业个人消费基金膨胀。从1985年开始,企业逐步实行了“工效挂钩”办法,这对控制个人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现仍有一部分企业,尤其是新办的第三产业和其它经济实体,仍没有实行“工效挂钩”,使得这部分企业的工资总额没有一个控制标准,滥发奖金实物的现象较为普遍,新制度规定奖金进成本或费用,使这类企业更加有恃无恐。那么对这类企业奖金进成本(或费用),应以什么标准才算合理,什么标准才算适度,新财会制度要求企业制定内部财会制度,以明确这些规定。但实际情况是许多企业至今没有建立内部财会制度,从而形成企业财务工作的误区,使这部分企业滥发奖金、实物,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

6.任意减少或虚增“实收资本”的现象比较突出。

新财会制度的实施,使部分企业无论在新旧会计制度调帐衔接中,还是在这次清产核资中,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故意减少国家的“实收资本”,其目的就是担心以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财产所有者的身份,按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金所占的份额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也有一部分企业本来就是负债投入或负债经营,没有实收资本,但为了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需要,或者为了企业验资注册的需要,通过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之间或企业之间转来转去,虚增一部分实收资本,人为调节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份额的比例,从而欺上瞒下,骗取国家信贷政策的扶持。相反,还有一部分企业针对国家资本金所占份额大,在清产核资中,对资产净损失,没有按照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的顺序进行冲抵,随意冲减“实收资本”现象比较严重。

7.财会人员守旧意识浓,知识更新慢,财会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正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转换。在这个过程中,会计工作不再限于记帐报帐,特别是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标志着财务会计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领域,从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日常的财务检查,我们发现有些企业财会人员甚至连为何实施“两则”、“两制”也不理解;财务会计工作未能转轨变型,表现在:一是会计人员对“两则”“两制”领会不深,二是会计基础工作滑坡,新旧会计制度没有按规定衔接,随意增设一些不必要的会计科目,新的财务报表的指标体系与帐薄记载大相径庭,帐表严重不符等等;三是新的财会制度赋予企业的各项自主权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甚至导致一些单位财务管理在制度转轨中产生新的混乱现象。

针对新财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推行管理会计,以补财务会计之不足。针对制造成本法在实际运用工作中的弊端,可采取综合运用“完全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的两种办法,相互取长补短,即财务会计采用“制造成本法”,同时,设立责任会计,专门核算产品完全成本,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

2.运用投保方式,降低坏帐风险。可由保险部门按企业年平均应收帐款余额5—8‰的比例收取保险金,保险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来确认和界定坏帐损失,但对坏帐损失确认期限应以帐龄5—8年为宜,这样不仅使企业坏帐风险社会化、而且盘活了资金、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采取稳健原则,核算各项收入。由于销售确认是按权责发生制,而纳税是按收付实现制,因此,企业在建立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大中型企业要建立纳税会计,专人负责申报和核算应缴税费。

4.实行总额控制,加强监督检查。为了控制未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工效挂钩”的办法,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由主管部门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实施“工资包干”的办法,进行总额控制;或者采取计税工资的办法加以解决。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把这部分企业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健全考核体系,确保资产完整。国家要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出发,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同盈利指标放在同样重要地位来考核,以便形成一个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盈利指标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为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堵住虚假递延资产和实收资本这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暗河。同时,对消化的各种潜亏或挂帐,要作为视同实现利润处理,进行考核奖励,并作为“工效挂钩”企业提取效益工资的依据,促使企业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6.加强会计管理,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两则”、“两制”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为了进一步落实制度赋予企业的各项自主权,企业要抓紧制定内部财会制度明确会计政策规范企业财务行为,财政部门要继续做好“两则”、“两制”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并经常检查新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对会计基础工作滑坡,严重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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