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中心”角度对标“特色小镇”发展论文_姜玮玮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 100032

摘要:“微中心”与“特色小镇”的概念几乎同时出现,但在全国战略布局和立意初衷上存在根本的区别,且很多方面遵循着相同的发展规律轨迹,同时核心承载片区和依附载体存在一定的属性交叠,但成长路径和发展偏重不同。同时,在同一地理经济区域中,两者发展存在划分不明晰的特征,未来发展可能会存在依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微中心”;特色小镇;专业中心;综合中心

0前言

新常态下,中国区域战略发展格局发生了大的变化,长三角、珠三角逐渐形成平稳发展的空间布局;中国需要新的战略性发展区域形成经济推动的接续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在国家政策中已经明确引申出“微中心”概念,但表述尚需明确且缺乏真实空间载体。北京一直单极结构发展,腹地辽阔但战略性发展腹地不清晰,“东扩南拓”是主导发展战略且催生了一大批“微中心”的发展概念和投机洼地。

1何为“微中心”

所谓“微中心”,是在以北京为中心通往东北方向的京承、往东的京唐秦、东南方向的京津、往南的京开和新机场、西南方向的京石、西北方向的京张等方向的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上,选择若干中小城市,高标准建设若干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职住合一、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微中心”。

2“微中心”的发展特点

这些“微中心”含有北京、天津的一些乡镇、河北的一些县、县级市和个别乡镇,这个节点既是新型城镇化的典型空间载体,亦是特色小镇的发展高地。这些“微中心”交织和辐射的片区二产比例不占绝对性优势、三产具有上浮发展空间和潜力,城镇化水平不高但土地价值具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这些“微中心”地区,既有中国近代城市建设中新经济空间拓展的动因,也有发达国家新城发展中普遍的疏散人口、提高居住质量的动因,处于国内既往新城新区发展与国外后工业时代新城新区发展衔接的一个特殊阶段。

3“微中心”发展模式与核心发展要素

对应不同的疏解导入对象、自身发展需求、母体城市发展水平、自身发展基础、地理区位,以及已有规划定位,“微中心”发展模式可归纳为以下四类:1)高科技为核心的综合功能区,2)高科技研究片区,3)产业提升型园区, 4)其他类型新城,纵观内外,发展规模从几公顷泛至几十平方公里;其中国内发展规模集中在1~10平方公里,占比约为71%,且以3平方公里约为一个效益最大化的开发建设单元。

“微中心”发展模式

4“微中心”对标“特色小镇”

?从立意初衷角度而言,“微中心”是非首都功能集中疏解区、特色鲜明的小城市(镇);而特色小镇既可以是行政建制镇,亦可以是功能经济区,是位于城市周边、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的重要功能平台,是引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一个具象载体。两者都会依托于一定的新城、新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进行升级复合发展;而且两者都强调差异化特征发展,避免高度同构;

?从概念内涵角度而言,“微中心”更像是一个功能型产业中心和职能型专业中心,未来有可能发展成为产业专业化中心和综合中心;而“特色小镇”是一个集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之功能于一体的新型聚落单位,亦或是综合体,其功能定位早在设立之初便确定发展基调,因此特色小镇是一个特色专业中心主导下的多位一体化的综合中心;且目前以专业目标导向型发展的特色小镇占据主体市场比例,且每一门类主体产业属性尚未发达成熟,多呈现行业属性特征;

?从规模角度而言,“微中心”规模并不受太大限制,但通过研究表明,单元模块规模在3平方公里左右能够实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而特色小镇则以不大于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为宜,一般不超过3~5平方公里和3~5万人的镇及产业集聚区为主,核心开发建设规模则以1~3平方公里为最佳;

?从社会发展要素和全国战略布局角度而言,“微中心”受到单中心极核城市(目前“微中心”仅围绕北京而出现)的发展辐射影响,并承接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同时又受到极核城市的发展制约,优势要素在极核虹吸效应下出现“向心集聚”,具有发展成为“卧城”的风险;而特色小镇,全国遍地开花但在不同地区特色小镇依然受到对应地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制约,但随中心城市发展成熟度不同而出现一定阶段的正相关变化,但变化敏感性随片区地理区位不同而变化;

?从产业发展角度而言,两者都需要产业集聚发展支撑,以产业高度专业化为发展特色,成为行业独特性的发展标识;“微中心”的功能性和职能性要求更强,但特色小镇是的产业功能性要求更强,依托“产业+旅游+智慧化及互联网”三引擎协调发展;

?从城市建设角度而言,“微中心”发展更会选择一些依附于重要交通节点或者本身就是TOD节点的地区进行发展,通过交通极化实现就地城镇化,与主疏解城市形成良好衔接,进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形成多元层级化的城镇发展体系,如德国慕尼黑TOD卫星城(大慕尼黑圈内有7条轻轨线路连接慕尼黑市区与各个卫星城,用时平均为40分钟);特色小镇基于先期形成的一定发展基础和后期导入要素,在此基础上构建发达完善的城镇化体系和系统配套工程,形成一个新的特色节点;同时,土地价值的升值成为特色小镇(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发展的一个较大阻碍,目前各类包装形式的城市建设的效益出口都体现在地产的开发效益上,土地的增值与高涨是一个前提的发展条件。

德国慕尼黑TOD卫星城

从投融资模式而言,两者建设运营管理主体可以是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可以是独立的市场化主体,也可以是政府和市场联合主体,如PPP模式。目前“微中心”发展尤其是京南片区,二元结构化的PPP模式更多,如华夏幸福固安工业园区(政府+城市运营商);而特色小镇未来发展体系可能出现更多的多元结构化的ppp模式,即“政府”+“城市运营商”+“教育专业运营商”+“医疗专业运营商”+…等,实现真正的多方牵头、合作运营。

5结语

“微中心”与特色小镇在发展初衷和全国战略布局方面存异,但核心承载片区和依附载体存在一定的属性交叠。京津冀地区的“微中心”和“特色小镇”存在着划分不清晰的问题且出现时间相近,而更广泛的地区依然以特批“特色小镇”为新型城镇化手段;未来,在中心城市发展到一定成熟度后,“微中心”的概念和发展模式可能会进行全国范围类的推广和普及,并与特色小镇形成重叠,或者“微中心”未来会依附一定发展基础的特色小镇而成长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融合发展。

作者简介:

姜玮玮,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经理,城市规划硕士,城市规划与土地整治方向。

论文作者:姜玮玮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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