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旅游资源分布的省际差异分析_宁夏旅游论文

中国主要旅游资源赋存的省际差异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旅游资源论文,中国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旅游资源的分布受到各地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地域广袤,各地自然条件和历史发展道路都有很大差异,从而决定了各地区旅游资源的赋存条件也有很大差异。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对旅游生产力的布局有着深刻的影响。加强对我国旅游资源赋存的区际差异研究,对国家根据各地区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特点及其分布规律因地制宜地制定全面的、合乎实际的旅游业空间布局政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确定区域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旅游资源是一类特殊的资源实体,其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由于旅游资源本身定义的多样性、综合性和不确定性,还很难将其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那样定出一系列的定量指标来综合评估各地区的资源状况。但是,考虑到受旅游时间和最大信息收集量原则的影响,国际旅游者在大尺度旅游空间决策行为所表现出的主要特征,即倾向于选择有级别较高旅游点的地方做为旅游目的地;同时,国内旅游者也大都流向中心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历史文化名城,而更多级别较低的旅游点对他们吸引力不大。因而笔者在进行旅游资源的省(区)际比较时只选择了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五项占主导地位的旅游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各地区旅游资源的绝对丰度、相对丰度、总丰度、组合指数及整体优势度等几项指标,[1] 以对各地区旅游资源赋存的基本状况作一个大致的描绘。

1 旅游资源丰度的地区比较

资源与发展的关系,实质上就是资源丰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地区旅游资源丰度的大小关系到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和对旅游业发展的保证程度,影响着区域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等诸多方面。

1.1 地区旅游资源的分类比较

这里对旅游资源进行区际比较时,根据前述五类基本旅游资源,计算了各地区各类资源总拥有量在全国的比重和人均拥有量、地均拥有量的综合密度指数(表1)。

表1 各地区旅游资源丰度

各地区旅游资源拥有量占全国比重(%)

份全国重点 国家级 国家级国家历史 全国重点

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文化名城

保护单位

北京 0.84

1.37

1.13

1.01 5.60

天津 0.84

1.37 0

1.01 0.80

河北 4.20

1.37

2.61

4.04 7.47

山西 3.78

2.74

6.77

5.05 7.47

内蒙古

0

2.74

3.76

1.01 2.27

辽宁 5.88

6.85

6.02

1.01 3.47

吉林 1.68

2.74

4.14

2.02 1.07

黑龙江1.68

6.85

5.26

1.01 1.20

上海 0 0

0.75

1.01 1.73

江苏 3.36 0

3.76

7.07 5.30

浙江 9.24

2.74

2.26

5.05 3.73

安徽 4.20

2.74

8.56

3.03 2.00

福建 7.56

2.74

0.75

4.04 3.87

江西 3.36

1.37

3.38

3.03 2.27

山东 2.52

2.74

8.27

6.06 4.80

河南 3.36

2.74

4.51

7.07 6.80

湖北 4.62

1.37

4.89

5.05 3.87

湖南 3.36

5.48

7.14

2.02 2.93

广东 2.52

5.48

4.51

6.06 4.00

广西 2.52

2.74

3.76

2.02 1.87

海南 0.84

4.11

0.38

1.01 0.53

四川 9.66

8.22

4.89

8.08 6.27

贵州 6.72

2.74

0.75

2.02 1.20

云南 8.40

6.85

6.02

5.05 3.20

西藏 0.84

2.74 0

3.03 2.40

陕西 2.94

6.85

1.88

6.06 7.33

甘肃 2.52

4.11

2.26

4.04 2.80

青海 0.84

1.37

0.75

1.01 0.80

宁夏 0.84

2.74 0

1.01 1.07

新疆 0.84

4.11

0.75

1.01 1.87

各地区旅游资源综合密度指数(全国平均为100)

份全国重点 国家级 国家级国家历史 全国重点

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文化名城 保护单位

北京197.25 321.58 264.73237.13 1314.44

天津277.18 451.88 0333.20 263.86

河北130.08

42.41 81.47125.10 231.14

山西185.56 134.45 332.04247.85 366.37

内蒙古

0

56.32 77.27 20.76

46.59

辽宁259.05 301.68 264.90 44.49

152.67

吉林 82.07 133.78 201.91 98.6552.08

黑龙江

43.41 176.93 135.94 26.0930.99

上海 0

0 270.97364.08

624.67

江苏134.34

0 150.25282.61

213.14

浙江474.39 140.62 115.76259.23

191.59

安徽156.39 101.99 321.84112.8074.44

福建410.55 148.74 40.81219.35

209.89

江西138.90

56.61 139.81125.2393.66

山东 74.26

80.71 243.63178.55

141.39

河南 92.79

75.64 124.53195.20

187.70

湖北151.83

45.01 160.55165.93

127.02

湖南 98.73 160.95 209.79 59.3486.15

广东 78.01 169.57 139.59187.55

123.76

广西 82.85

90.05 123.55 66.4061.34

海南182.54 892.76 81.66219.43

115.84

四川129.66 110.29 65.57108.4384.08

贵州311.83 127.09 34.87 93.7255.66

云南228.07 185.91 163.25137.0986.84

西藏 53.29 173.74 0192.17

152.17

陕西117.75 274.24 75.25242.66

293.57

甘肃 81.54 132.94 72.96130.7090.56

青海 48.55

79.15 43.44 58.3746.22

宁夏154.94 505.20 0186.26

196.66

新疆 17.54

85.79 15.69 21.0938.96

注:(1)D=

,D为综合密度,Q为旅游资源个数,S为面积(万km[2]),P为人口(千万人)。(2)资料来源:根据下列资料统计计算:①中国名胜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1;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1997),中国年鉴社,1997,11;③中国景区景点名录,中国旅游出版社,1997,2。(3)重庆直辖市为新设,缺乏资料,暂列入四川省。

表1各地区资源拥有量指数反映了旅游资源的绝对量, 综合密度指数反映了旅游资源的相对量。笔者把绝对量标志的丰度称为绝对丰度,把相对量所标志的丰度称为相对丰度。

1.1.1 绝对丰度的地区比较

为了反映各地区旅游资源总量的分布情况,笔者根据表1中各类资源比重的资料, 计算了拥有某项资源全国总量50%的地区在面积(或人口)上的集中程度[2](表2)。

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绝对丰度较高的省区主要为四川、云南、贵州及湖北、浙江、福建、辽宁等。它们的面积约占全国的18%,人口约占30%,集中指数分别为82和7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集中地区为四川、云南、陕西、湖南、广东以及黑龙江和辽宁两省。面积约占全国的23%,人口约占33%,集中指数分别为77和67。国家森林公园绝对拥有量较大的省区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和辽宁,以及山西、安徽、湖南、云南、山东等省。面积只占全国的17%,人口约占30%,集中指数分别为83和70。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集中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省份。面积占全国的23%,人口却占全国的53%,集中指数分别为77和47。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在黄河中下游诸省及其毗邻的四川和京津等地,面积只占全国的16%、人口却占42%,集中指数分别为84和58。从地域上看,我国主要旅游资源绝对丰度较大而且彼此叠合程度较高的省区主要集中在西南、华东和东北地区。而西北和中部的部分省区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海南等主要旅游资源的绝对丰度明显偏低。

表2 我国各类旅游资源的集中指数

旅游资源 偏离地区 按面积按人口

集中指数 集中指数

全国重点四川、浙江、云南、福建、 8270

风景名胜贵州、辽宁、湖北、四川、

河南、江苏、山东、广东、

陕西、山西、浙江、湖北、

国家历史云南 7747

文化名城河北、山西、陕西、河南、四川

北京、江苏、

全国重点山东 8458

国家级自

四川、云南、辽宁、陕西、广东、 7767

然保护区

湖南、黑龙江

国家级森

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 8370

林公园 湖南、云南

注:集中指数是用来反映特定经济现象在地区上的集中程度的指数。其计算公式为C=100-(H/T)×100。式中:C为集中指数;H为拥有全国总量50%的地区面积(或人口);T为全国总面积(或人口)。 一般来说,集中指数在50以下为相对分散;50~60为分布比较平衡;70~80为相当集中;90以上为高度集中。

1.1.2 相对丰度的地区比较

旅游业的发展和布局既要考虑到旅游资源的绝对量,也要考虑到相对量,才能正确地估价旅游资源的潜力,使旅游资源充分地、可持续地为区域旅游业发展服务。旅游资源相对量所标志的相对丰度是为了排除区域间人口数量和地域面积相差悬殊的影响而设置的指标。[3]设前述多资源的全国综合密度指数为100,然后计算出各项旅游资源的综合密度指数(表1)。

各地区旅游资源的绝对丰度和相对丰度在各项不同的资源上差别很大:

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绝对丰度与相对丰度相差较大(位次变化超过8位以上)的省区有: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海南、四川、 宁夏。其中,北京、天津、海南、宁夏4 省市的相对丰度指标与绝对丰度指标相比,其位次是上升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绝对丰度与综合密度指数相差较大的省区有:北京、天津、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甘肃、宁夏、新疆。其中北京、天津、宁夏3省市的相对丰度与绝对丰度相比, 其位次是上升的。

国家级森林公园。绝对丰度与相对丰度相差较大的省区有:北京、上海、海南、四川。其中只有四川的相对量指数低于其绝对丰度指标在全国的位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绝对丰度与相对丰度相差较大的省区是: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福建、山东、河南、广东、海南、四川、云南、宁夏、新疆。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海南、 宁夏6省市的相对丰度与绝对丰度相比,位次上升明显。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绝对丰度与相对丰度相差较大的省区有7个:天津、内蒙古、上海、海南、四川、宁夏、新疆。其中天津、上海、海南、宁夏4省市的综合密度指标的排位上升明显。

上述情况表明,各地区主要旅游资源的绝对丰度与相对丰度的位次排序不一致。相对丰度与绝对丰度相比,位次上升最明显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海南等省市。其次是西部地区的部分省份如宁夏、西藏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省市主要旅游资源绝对拥有量不大的缺限。另一方面,旅游资源绝对丰度较大的省区除四川、河南、山东等因地域广阔或人口较多,各项或其中几项旅游资源相对丰度的位次明显下降外,东部和中部大部分省区如山西、辽宁、浙江、福建等各项资源的相对丰度和绝对丰度的位次排序变化不大。

1.2 旅游资源总丰度的地区比较

前述各项指标说明了各类旅游资源在每个地区的丰度。在此基础上,可以将各省区各类旅游资源占全国比重的指数汇总成为一个从总体上反映地区旅游资源绝对丰度的综合评价指标A; 同时将旅游资源的综合密度指数汇成为一个反映地区旅游资源相对丰度的综合指标C,将A 和C的乘积开平方,得到各地区旅游资源的总丰度F。A、C和F值见表3。

表3 各地旅游资源总丰度

F值

省份 A值C值

F值 位次

北京 0.584 120.393

0.869

天津 0.370 260.193

0.710

河北 0.519 160.621

0.434

山西 0.814 10.807

0.821

内蒙古

0.223 280.400

0.124

辽宁 0.689 50.710

0.669

吉林 0.405 230.441

0.400

黑龙江

0.394 250.524

0.297

上海 0.342 270.179

0.593

江苏 0.600 100.607

0.593

浙江 0.707 30.690

0.724

安徽 0.589 110.662

0.524

福建 0.641 60.634

0.648

江西 0.455 180.469

0.441

山东 0.603 90.752

0.483

河南 0.615 80.772

0.490

湖北 0.567 130.655

0.490

湖南 0.563 150.676

0.469

广东 0.616 70.724

0.524

广西 0.397 240.497

0.317

海南 0.440 190.290

0.669

四川 0.565 140.924

0.345

贵州 0.435 200.490

0.386

云南 0.721 20.821

0.634

西藏 0.420 210.400

0.441

陕西 0.696 40.731

0.662

甘肃 0.456 170.559

0.372

青海 0.192 300.234

0.159

宁夏 0.417 220.290

0.600

新疆 0.206 290.386

0.110

注:A、C均可采用下列公式求得:

式中P[,i]为第i地区旅游资源综合指数;m为对比的区数(取30);n为资源种类数;

为第i个地区m种资源占全国名次之和。

从表3可知,地区旅游资源总丰度居于前10位的省区依次为山西、云南、浙江、陕西、辽宁、福建、广东、河南、山东、江苏。总丰度较小的省区为青海、新疆、内蒙古、上海、天津等。旅游资源丰度优势主要集中在东部、中部和西南地区。这些资源分布密集、丰度较高的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就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2 旅游资源组合状况的地区比较

区域旅游资源条件及其经济价值,不仅取决于它的丰度大小,还取决于其组合状况。由于旅游资源空间分布上的复杂性,上述各类重要旅游资源的地区组合状况也各有特点。为了比较各地区资源组合的协调程度,笔者利用各地区主要旅游资源在全国比重的标准差系数,计算出一套配合指数,用来近似地反映各地区内部的资源组合状况(表4)。 组合指数低,说明一个地区旅游资源门类比较齐全、数量较多,区内差异明显,区域内旅游资源组合状况较好,有利于区域旅游经济的综合发展和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如果组合指数高,说明各项旅游资源占全国的比重畸重畸轻,区域内旅游资源组合较差,配套能力弱。

表4 各地区主要旅游资源配合指数

省份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配合 91565234 67 4645

省份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海南 四川

配合 36344527 2610122

省份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福建

江西 山东

配合 75946054 57 592944

省份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青海

宁夏 新疆

配合 79306544 25 247974

注:(1 )配合指数是各地区内部几项主要旅游资源在全国比重的标准差系数。文中规定:配合指数在50以下,说明各项资源配合较好;50~80说明配合较不协调;80以上说明配合很不协调。(2 )均方差系数=

式中:x[,i]指各类资源占全国的比重;x表示各项资源占全国比重的平均值;n为资源种类数。

从表4可知,只有北京、海南、上海3省市由于情况特殊,配合指数在80以上,主旅游资源配合很不协调。其次是宁夏、贵州、黑龙江等省区配合指数也接近80,资源配合较不协调。而资源配合较好,配合指数在50以下的省区达15个,即:山西、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旅游资源组合优势的空间分布相对平衡,华中、华南、东北、西南及其邻近省区尤为突出。

3 旅游资源整体优势度比较

由上述可知,地区旅游资源的优劣与资源丰度成正比,与资源组合指数成反比,这两个指标组合起来,即可得到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优势度(表5)。

表5 各地区的旅游资源整体优势度

省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名次 232118 3 291119

整体优646699

239 33

15090

省份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海南 四川

名次

6 714 4 1027 1

整体优

171

167

125

228 15344

257

省份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名次 26281713 1615 9 12

整体优5236

100

131 103

109

157137

省份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名次 24 222 8

52025 30

整体优55

24065

158 1828053 28

注:自然资源优势度=自然资源丰度/资源组合指数

从表5可以看出,我国主要旅游资源的整体优势度居前10 位的省区依次为四川、云南、山西、广东、甘肃、河南、湖北、陕西、江西、广西,与旅游资源总丰度的排序基本一致。也有部分旅游资源总丰度并不高,但组合状况良好的省区位次提升较快,如四川、甘肃、江西等。从全国角度来看,西南及其邻近的中、西部省区以及东部沿海大部分省区旅游资源的整体优势度较大。

4 结语

纵览我国主要旅游资源区域赋存的基本状况可以看出:

a.较之于我国其它自然资源分布明显呈现出的高度集中、偏集一隅的特点来看,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及其综合优势在各地区则相对均衡。几乎各省(市)区分布有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的相互穿插、交相辉映,有的相互叠加、融为一体,更增加了我国旅游资源的密度和数量[4]。同时, 一些主要旅游资源相对匮乏的省区或因组合条件好(如甘肃、江西)、或因资源外在因素的优越集合(如北京、天津、上海、海南等)而不程度上弥补了旅游资源的部分不足,具备了较高的资源总体优势度和开发利用价值。这对实现我国旅游业的地区协调发展、建立合理的结构布局、促进旅游产业市场一体化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

b.由于自然条件的地区差异和各地区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我国主要旅游资源又往往以某一类或几类为主,集中连片或呈带状分布,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从西南的四川、云南、沿黄河、长江向东北延伸到与之毗邻的湖北、湖南、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再沿海向南延伸到福建、广东、广西,向北延伸到辽宁。这一首尾相连的地带无论是资源的丰度,还是整体优势度都在全国位居前列。旅游资源的这一分布特点,客观上为我们针对资源特色,集中力量进行整体开发,围绕优势资源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形成连片连线的经济规模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和广阔的前景。

c.旅游资源区域赋存所存在的差异性,必然直接影响到我国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仅从资源角度而论,我国东部沿海省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的中部省区,旅游资源种类多、数量大、丰度高、地域组合好,便于组织高密度的旅游产业,形成资源得到充分开发的旅游经济带和旅游经济区。上述省区理应作为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重点地区和旅游外汇收入的重要基地。其次,西南的四川、云南和陕西、甘肃等西部省区,不仅资源丰富,而且拥有形成旅游优势产业的市场条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对于振兴地区经济、文化,提高民族素质,缩小与东、中部地区的差距,实现西部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有关部门在进行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布局时,应当从资金、政策上向这些省区有所倾斜。

当然,旅游开发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环境各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5], 旅游资源的赋存条件并不是决定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唯一因子。区域旅游业现有的基础,区域经济社会条件,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区域区位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区域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度、功能发挥度以及开发模式、开发等级与序列。关于这些因素在区域旅游资源由潜在的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过程中的影响和作用,笔者将在以后进行探讨。

承蒙鲁西奇副教授和导师王克陵副教授的悉心指导,谨致谢忱。

收稿日期:1999-01-20 修改稿日期:199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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