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语境下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与基本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境论文,体制改革论文,中国传媒论文,逻辑论文,生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853(2014)03-0024-05 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成立,要求在研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体制改革大方针、大原则、大方案的基础上强调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体现出明确的综合系统生态化的改革部署与改革思想,也为中国特色传媒体制改革的深化突进提供了全新的改革方向与辩证的改革思路。本文正是基于这种宏阔背景,以生态文明的研究视野对中国传媒体制改革进行辩证哲学的审视,对传媒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系列现象和问题予以综合考察、评判和反思。通过借鉴学习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信息传递、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相关路径,分析中国传媒体制改革遵循的基本逻辑、采行的基本改革路径和存在的现实问题,为中国传媒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并保持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在制度框架设计的思想、方向、速度与效率上的高度一致和相互协调做相关的理论梳理工作。 1 中国传媒体制演进的生态哲学思辨 传媒制度是传媒同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博弈规则,作为一种内生性资源建构起传媒在政治、社会或经济领域中同其他博弈主体即利益相关者之间互动、交流和交换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系。中国特色传媒业的发展演进与结构建构逻辑,基于传媒多元化的角色、功能和价值取向及其同政府、公众、社会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综合考量,不仅涉及博弈主体多元化和政府、传媒、公众三大主体于传媒结构内的博弈均衡问题,也不单是传媒政策模式转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它应该是一种基于体制变革与创新的传媒制度安排。 中国传媒体制变迁历经1978年以前的单一事业体制、1978-2002年的体制松动即事业体制为主导适度允许传媒的经济性与产业性诉求、2003-2005年的传媒“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双重混合型体制(包括逐渐张大传媒产业属性的相关制度安排)、2006年至今的区分公益性与经营性两种不同属性、功能与目标诉求的传媒事业和传媒产业的“两分开”模式四大阶段。前两阶段的传媒体制演进主要是基于市场力量对单一性传媒体制模式的拷问和对落后传媒生产力的回应而产生的政策性松动和体制性松绑,所形成的相应传媒制度安排带有较强的自发性和原有体制外的机制创新特色。后两个阶段主要是在前面两阶段基础上以政府主导改革为主,综合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和要求,从政策供给模式的丰富和调整着手,将改革逐渐由边缘性的增量改革向核心层的存量改革深入推进,并将产权改革和传媒所有制结构的创新与完善作为今后中国传媒体制改革和传媒制度安排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当下中国传媒体制模式转换与机制创新从要素整合、资源配置、权利分流和利益博弈均衡等方面体现出不同程度的系统思想和生态思维。但由于传媒本身的属性分化、角色多元和功能多样化发展特点,决定了中国传媒体制改革必须以一种更动态、更全面和更系统的思维模式,对中国特色传媒制度改革的逻辑路径和改革基本问题进行充分解读与厘清,为新一轮的传媒体制改革深化做好思想和理论准备。 2 中国传媒制度模式转换的基本逻辑 关于制度的发展与变迁,政治学家杰克·奈特(Jack Knight)认为,“利益分配的冲突、资源约束和协议力量与谈判力量的不对等等因素成为制度发展的逻辑基础”[1]。中国传媒基于其特有的经济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社会属性等多重属性,其制度选择与制度演化受到来自环境、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重力量的裹挟,表征为技术(工具性)、市场(商业性)与社会(政治性与公益性)三个基本变量之间的信息传递、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流等博弈互动,成为诱致、加速和深化中国传媒制度模式演进的重要动因与基本逻辑。 2.1 市场逻辑:中国传媒制度选择的基础性变量 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经济制度框架往往决定了交易的成本,并由此决定各经济利益主体获取潜在产出和收入的方式与程度[2]。市场经济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其核心是产权或财产、商品与服务的所有权交易,制度在市场经济生产结构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界定和执行财产、商品与服务的所有权来界定和实施产权。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价格和价值规律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行为准则,在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基础上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确认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合理占有生产者剩余的合法性。受企业体制改革启发,以报刊为首的传媒事业单位基于计划体制下的有限资源配给和国家单纯财政补贴之不足,通过借鉴和模仿企业市场化改革路径,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产业化运营”、“传媒事业和传媒产业分类运营”等改革尝试,面向市场开辟新的业务增值空间和谋求多元化的资源补偿机制。这种市场利润导向型自下而上的中国传媒经营体制与管理体制的选择与创新表征了制度作为经济增长函数的一种联动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制度、市场与传媒之间的联动关系 传媒摆脱旧制度下的运行成本、实现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必需着眼于市场的公平交易和资源的平等补偿,以此为改革逻辑起点的市场机制创新所带来的传媒专业分化、业务增值是传媒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必由之路;反过来,传媒经济增长和产业增值又要求传媒制度在新的层面上的生产和创新。无论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产业化运营”还是“传媒事业与传媒产业分类运营”,都是以事业体制为传媒制度安排轴心向传媒产业体制渐次辐射的制度模式,成为传媒谋求市场化过程中克服制度供给不足和独立运营条件有限情况下争取市场稀缺资源的具有合理性和正义性的制度选择。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在传媒“摸着石头过河”改革初级阶段发挥领导和规制作用的混合型传媒运营体制模式又逐渐成为改革的制度性障碍。传媒产业化和集团化运作等内在价值扩张需求,要求政府充分放开对传媒结构中经营部分业务的管制,实行管办分离、事业和产业分开,为传媒实现跨媒体、跨行业和跨区域的资源整合、资本运作和企业化发展提供新的运营制度和管理制度供给。不难看出,传媒体制模式演化的不同阶段仍是混合型传媒体制运行基础上的改革升级,其制度创新的起点和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仍是基于市场利润的获取。市场机制作为改革克服交易成本的思维模式和基础性变量,始终贯穿于传媒体制改革的全过程。 2.2 技术逻辑:中国传媒制度创新的支持性变量 传播技术的变革特别是数字技术的演进生成一种深刻影响和改变人们信息接收方式、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的“交互式网络信息传输”[3]。传媒中心主义话语权向边缘化受众方向下移,加速传媒组织的分化重组、增值服务兴起、业务交叉运营以及传媒经营实体对交叉运营权的争夺与控制。技术作为工具主义不能解决传媒作为“面向消费者(受众)和广告商进行产品生产、制作与分配的经济利益组织”[4]和意识形态载体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需诉诸于制度的硬性规制与协调,如图2所示。

图2 制度、技术与传媒之间的动态关系 技术的演进为传媒的市场化自由交易过程提供了套利、创新和积累三种驱动力,且这三种驱动力在既定的传媒制度框架下同时发生并生成一种“与持续化市场过程意义相当的选择秩序”[5],从市场交换、价格判断与价值衡量上对传媒的市场化行为产生影响和制约。只有充分依靠制度的规制力和规范力来调动各种可用资源,以缓解传播技术演进对传媒行业结构、市场秩序与竞争格局的分化与冲击等消极作用,才能保证传媒在专业分化、多元化增值业务推广、业务交叉运营、横向业务联合与纵向资源整合过程中获得持续政策供给,克服技术工具主义带来的竞争力量不对称与利益分配不均衡等弊端,从产权、所有权、隐私权等的清晰界定与维护的角度,促进传媒政策与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创新,通过政府对传播通信产业的积极介入,既鼓励传媒行业运营机制的创新,又对传媒的市场竞争行为实施监督、监管和规范,以确保传播过程中的信息经济与公共意识形态安全。反过来,传媒利益结构与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传媒产权与所有权的划分以及政府依靠行政力量对数字传播背景下传媒传播运营的竞争管制等,又会在新的高度加速传媒的组织分化、业务交叉融合与增值业务的不断演生,进而为新的传播技术改进和传媒制度框架的创新性调整以及传媒运营与管理新机制的创设创造新的环境和条件。技术对于传媒业务和传媒制度的发展来说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传媒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性设计很大程度上源于技术的支持性力量供给。 2.3 社会逻辑:中国传媒体制改革与制度设计的具体向量 依据美国传媒经济学家艾伦·阿尔巴兰(Alan B.Albarran)的观点,传媒运营的市场是一种“双元产品市场(dual product market),即传媒商品和传媒服务的市场”[6]。在第一个市场中,媒介商品可以以报纸、广播电视节目、杂志、书籍、电影、互联网服务等形式出现,第二个市场是传媒组织与传媒公司基于受众资源的广告售卖,广告主借助传媒内容来使其产品或服务的信息达之受众。传媒行业这两个市场的运营目的都是基于利润最大化的价值取向。中国传媒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的经营实体,具有商品和传媒服务这两大市场的运营特点;同时,基于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与特殊国情,中国传媒的政治属性、意识形态功能和社会公益性也十分突出。具体如图3所示。

图3 中国传媒的社会结构功能体系 作为社会整体结构中的构型要素,中国传媒既要通过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路径谋求合理的经营性价值增值,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也要兼顾其作为社会信息传输渠道、公众意见表达与公共利益诉求平台、政治宣传工具和国家意识形态建设公器等多元化角色与功能的彰显,以倡导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国家传播安全,实现国家预期的传媒运行社会效益。国家和政府自上而下地部署、推进和深化中国传媒体制改革也主要是基于制度对传媒行业运行与发展的核心价值,即以一种效应、利益或需求满足的途径,来均衡传媒利益、分配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结构关系,建构和维持传媒发展所需的竞合格局与相对稳定的传媒秩序,并通过传媒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既提升传媒的经济生产与盈利能力,又在一个民主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为传媒利益的合理分配和传媒社会效益实现创造新的评估基础,从而促进传媒经济、政治与社会功能的协调发展。社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取向既作为国家行政主导和政治治理下传媒制度创新设计的具体向量而存在,也是中国特色传媒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 3 基于生态文明的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系统、综合、动态的生态文明视角,中国传媒体制改革势必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多层面的变革。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中国传媒体制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只有遵循“理论突破+实践跟进”的改革理路,才能有效化解改革矛盾和规避改革风险,寻求传媒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动态平衡,有效节约改革成本。也正是鉴于改革诉求和改革难度的理性考虑,当前的中国传媒体制改革仍是对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相关改革经验的借鉴和改革模式的效仿,其改革的基本路径也呈现出明显的体制外增量变革和体制内存量修正的特点,给传媒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带来不同程度的改革阻力。 3.1 体制外的增量变革:制度边际调整的局限 增量改革的提法首先源于经济领域,国内知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增量改革是一种着眼于市场机制引入以改变旧体制下资源配置结构达到资产增加的改革”[7]。中国传媒体制改革首先从报业领域“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诉求开始,通过报纸改版、增版和内容调整等途径面向市场开拓广告增值业务,以运营机制的创新实现收入增量并达到资源配置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这一改革从内容上来说主要是针对传媒经济发展的问题;从特征上来看主要是传媒发展模式转换的问题,虽属于自下而上的局部性改革,却在传媒资产增量和传媒利益结构关系调整等方面为中国传媒谋求市场化的改革发展之路;从改革成果的分享上来看,中国传媒作为纯粹国有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既减轻了国家政府的行政财政压力,又获得了传媒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传媒资产增量,同时也以丰富的传媒内容产品与服务的提供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传媒福利,可谓是一种政府、传媒和社会公众三方共赢的帕累托改进式改革范式。 继此,中国传媒运行模式从“混合型”体制、“双轨制”走到“两分开”体制的当下,传媒国有体制的外围市场机制创新与管理运营制度改造使传媒业结构内的市场经济成分力量日益壮大,成为改革现实中的最大获利者,作为既得利益集团,为维护其在传媒事业和传媒产业的双层既得利益,面对市场竞争主体和经营实体的日益多元化和竞争环境的复杂不确定性,其改革的积极性和动力逐渐丧失。政府作为社会治理者和政策与制度的供给主体,稳定和发展的利益权衡与平衡始终是其推行改革首先需要考虑的,在传媒体制改革遭遇占据大量资源和改革成果的大型传媒集团改革阻力的时候,出于既得利益的维护和社会稳定的政府治理效用函数的顾虑,政府的传媒改革注意力也不断分散。作为第三方的社会力量即使锐意改革,其边缘化的谈判力量和意见却很难对这种政府、传媒间的合谋格局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和推动。至此,中国传媒体制的改革力量逐渐进入一种零和博弈的迂回甚至停滞状态。这种依靠传媒制度外体制创新和制度边际调整的增量式改革模式难以为继的最大制约因素源自传媒体制核心层的传媒产权制度,产权与所有权集中、产权主体模糊等,导致既有的利益格局无法在新的层面上继续调整和重新分配,产权结构的调整和产权体制改革将成为后续传媒体制改革新的突破点。 3.2 体制内的存量修正: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中国传媒体制改革过程中传媒与政府之间发生的这种自下而上、上下合谋的分步帕累托改进式的渐进性局部改革,很大程度上只是传媒在市场运营和产业发展上短期的数量扩张和经济效益获取。作为改革利益既得者的传媒方基于传媒产权偏好,要追求集团效用最大化和规避改革利益受损的风险,不愿参与新的利益改革博弈;政府方出于权力分配与治理绩效的风险偏好考虑,在以政府名义的各类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供给改革的同时又对非国有经济力量的市场化运作布置诸多的限制,民营力量和资本力量的利润增长与资产增量达不到预期的理想水平。现状的改变必需依赖于传媒制度框架内的体制设计与制度创新,改革逐渐从有限的增量向存量递进。 传媒体制的存量改革相对于不触动传媒产权和传媒所有制、仅通过市场机制创新以增加传媒资源配置方式和增加传媒资产的增量改革而言,则是要对国有传媒企事业单位的产权和所有制基础进行实质性的改革与调整。从2007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到2008年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促进传媒产业化发展,再到2011年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传媒事业和传媒产业、公益性传媒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传媒产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转企改制和产业化发展,通过现代事业法人制度的引入,强化公益性传媒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公益性传媒服务体制的创新与建构,以整体改制、剥离转制和资产重组等形式明晰经营性传媒企业单位的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法人治理,合理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改革逐渐进入核心产权制度改革的深水区。 传媒体制内的存量修正式改革模式呈现出较强的路径依赖。这主要是与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利益既得主体及其利益格局紧密相关。因为“特定的利益集团总是伴生于特定的制度安排并与之趋同共荣”[8]。政府作为利益分配和制度供给与创新的主体,自然居于改革既得利益的一端,往往遵循一种有利于维护其权力行使、权威治理和行政管理主体作为有限理性人的固有利益和政治声誉的最有效的而并非最优的改革模式。传媒作为改革成果占有的另一端对政府的相关制度安排与改革通常有一个试错学习、适应性效应和制度选择的过程,往往会遵循一种报酬递增的原则,参照传媒体制改革初始条件状态下相关生产者剩余占有的情况,以一种次优选择行为对政府传媒体制框架设计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这样,政府与传媒之间的既得利益便获得了某种相关性,艾瑞克·菲吕博顿将其称之为“内部黏性,成为制度变迁的抵制因素”[9]。这可以从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现状中的传媒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但传媒所有权与控制权却难以分离得到解释。政府虽然要求在传媒体制改革中将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引入传媒集团企业,但出于对传媒的经济、政治与意识形态控制,传媒仍然是国家所有制为主的体制,国家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主,但并不直接参与传媒企业的微观运营。传媒并非产权主体,却要负责传媒的一切微观运营并承担全部风险。这样一种产权所有和产权运营相互交叉、产权虚置、责任与义务模糊的境况说明,在传媒与政府的关系上仍然存在政企不分、管办未离的现象,传媒内部人控制和公权力对传媒产业领域的渗透和干预也使得传媒改革发展过程中的腐败和寻租现象频现,中国传媒体制改革遭遇体制内存量修正的诸多现实困境。 4 研究结语 中国特色传媒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实践至此,围绕传媒利益均衡与传媒利益结构调整这一根本价值目标与改革博弈策略选择,从党之于传媒的意识形态管理与政府之于传媒的国有传媒资产管理的关系、公益性传媒事业发展与经营性传媒产业发展的关系、传媒产品市场化生产运营规律与行政性传媒资源供给结构调整的关系、传媒社会效益与传媒经济效益的关系等方面,进一步理顺传媒体制改革与传媒运行过程中的党政、传媒与社会之间的多维互动关系,彻底打破传媒管理权党内集中化、政府传媒行政管理机构专业化和传媒社会中介组织行政化等的传媒格式化封闭管理格局与制度设计,真正实现党政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和传媒事业产业发展分开,重构一种相对动态、开放、完整、协调、高效的传媒利益均衡机制与传媒制度框架,从而建构起一种基于秩序、治理与社会化的中国传媒制度供给新格局,将成为中国特色传媒体制改革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号召下的新的改革目标与改革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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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语境下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与基本问题研究_传媒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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