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骏:在社会保障领域实施“部分制度”要谨慎_唐钧论文

唐骏:在社会保障领域实施“部分制度”要谨慎_唐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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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唐钧研究员在《理论前沿》上发表文章探讨社保领域“大部制”问题。

作者认为,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机构设置现状看,一个国家的政府职责分工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是紧密结合的,可能并不存在或不能抽象出一个“最佳的”或者是“科学的”政府机构设置模式。中国社会保障领域“大部制”以及在“重组”过程中可能出现副作用,应谨慎待之:首先当今中国的改革,正处于关键时刻。在社会领域,后有诸多社会问题的欠账未还,前有通货膨胀等障碍挡路。许多民生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大社会保障部”的整合,如果急于实行,肯定会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贻误改革的时机,从而引发更深更广的社会矛盾。其次,社会领域的各政府部门如要“重组”,其整合的过程必定漫长。一是横向的部门壁垒的影响: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政府部门一般都有较长的历史,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部门文化”。无论以哪个部门为基础进行“重组”,这种“近乎自然”的反应一时都很难扭转,其结果是服务对象要受影响。二是纵向的行政层级的影响:中国的行政架构从上到下层次较多,一旦中央政府部门“重组”,再一层一层调整到基层,不但会影响工作,过于频繁的人事岗位变动还会影响当事人进行深化改革的努力。再次,在社会领域,相当一部分职责分工的界限其实是很难划清的。譬如,是否应该把社区服务一并划入“大社会保障部”管理?如果把社区服务划入,那么与其密切相关的社区建设,譬如基层的选举是否也应划入?按这个思路去考虑问题,最终的结果至少是在社会领域,就由一个政府部门管理最好。

最后,作者还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有部门的划分,就会有部门利益,减少部门的个数和扩大部门的职权并不能保证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同一部门发生矛盾时,影响的范围也可能更大。所以,急于将社会保障“统一管理”,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而中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分工,就大局而言,无论是根据国际经验,还是根据中国国情,应该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进一步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政府部门之间必须有部际合作。因此建议,国务院成立一个社会保障委员会,由国务委员或副总理任主任。社会保障委员会可以是非实体的,是一个各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主要起协调作用,相关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在基层(县区以下),也可以酝酿按保障对象或工作内容建立跨政府部门的操作平台。各相关部门出的政策,最后都落到这个平台上,而由操作平台独立地、整合地进行政策实施和具体操作。在基层平台的政策实施取得一定效果之后,再往上逐级建设部门间的合作平台,最后与中央和地方的各级社会保障委员会对接形成一个体系。到一定时候,如果感到有必要,而且时机成熟,再将整个社会保障的管理体系统一起来,成立“大社会保障部”,也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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