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_农民论文

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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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4 —972X(1999)10—0041—04

1998年,国务院透彻地分析了我国粮食供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总结了多年来粮食流通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与思路,即“四分开,一完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于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供给,稳定市场物价,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现行政策的执行效果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改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1.基本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保护了农民利益和种粮的积极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在新增仓容,挖掘仓容潜力,改进服务态度,方便农民售粮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代扣代缴村提留、乡统筹的现象减少,农民售粮后能及时得到现金。特别是一些省市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优化了粮食生产结构,提高了粮食生产经济效益,农民收入也增加了,农民对此比较满意。

2.大多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认真执行粮食顺价销售政策,基本制止了新的亏损。实行顺价销售,即成本+费用+一定利润,有利于逐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因为完善的价格机制不仅包括收购价格,也包括销售价格(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并非完全的市场价格机制,特别是对粮食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当然,粮食价格的形成必须考虑市场供求关系),更重要的是减少了亏损,为国家向粮企“输血”到粮企自身“造血”转变迈出了坚实的关键一步。1998年,全国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比上年同期减亏34亿元。

3.粮食收购资金得到保证,并基本制止了挤占挪用。由于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特别是中央加大了查处违法事件和处罚力度,基本上杜绝了专款不专用的老毛病,有利于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发放。1998年4~12月,共发放粮油收购贷款1089亿元,支持收购粮食1435 亿斤,油料11.9亿斤,是近几年来收购资金使用最好的一年。

4.国有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改革步伐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政企不分,人员膨胀,成本上升,亏损严重,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由于实行了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挂账分开,国有粮食企业不得不转换经营机制,大多数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实施了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有些减员幅度达50%以上,经营范围和方式也逐步扩大和多样化。

二、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部署实施以来,市场粮价已开始止跌回升。浙江、湖南、湖北等产粮大省粮价均上涨5%~10%,扭转了3年来粮价一年比一年低的局面,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政策不落实,执行走样的现象还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县(市)、乡(镇)负责干部对粮改缺乏足够的认识,个别甚至有抵触情绪。一些偏远地区、山区,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使得这些基层干部对1998年粮改政策的精神吃不准、摸不透,造成领会传达有误;个别干部目光短浅,“小农”意识作怪,只考虑眼前利益,依旧我行我素,不去认真执行改革方案,以恶劣的态度阻碍改革的进行。

2.有些地方和企业在收购农民余粮时,拒收限收和压级压价现象时有发生。企业亏损了这么多年,“挂账”数额惊人,财政负担沉重,有些地方和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想从农民身上榨出“油水”,达到消化“挂账”的目的,压价收购、压级收购、打白条收购、限制数量收购,甚至拒绝收购,“谷贱伤农”现象时有发生,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剧了农业生产的波动性。

3.顺价销售尚未全面实现,部分企业仍在发生亏损。现在的国有粮食部门大多数效率低下, 资金运营混乱,在短短的六年期间就造成了2140亿元的亏损,平均每个在职国有粮食企业员工7万多元,如此混乱的局面,顺价销售也一时难以全面实现。另外,顺价销售存在地区性不平衡,产区顺价销售远难于销区,粮食产区承担国家任务的大头,且自用有余,又远离消费市场,因而库存压力大,在销售任务中,执行顺价销售任务的难度是销区不可比的。

4.一些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没有完全落实,超储补贴没有完全到位。由于粮食收储企业长期以来吃国家的大锅饭,冗员众多,运营不计成本,加之各级地方政府视其为弥补财政收入不足的“肥肉”,因而风险基金难以完全落实,超储补贴也难以完全到位。

5.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仍然滞后,政企分开的新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国有粮食企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便是冗员太多,1997年国有粮食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17万人, 即使扣除从事粮油加工和城镇销售的人员,仅粮食收储企业人员也高达180万人,比1978年总数多50%, 据测算,大多数企业仅需现有人员的1/3到一半,就可以完成其现在所承担的任务。因此,国有粮食企业应加快自身改革的步伐,减员增效,建立政企分开的新机制。

6.个体粮商走村串户收购不易被粮食部门掌握。特别是一些乡镇粮食小加工厂,就近收购处理十分方便,很难控制,往往是执行部门打击一下收敛一点,一松下来又变本加厉,现有的力量又很难天天打击。

担当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任,主要靠国家粮食收储企业。这是因为,此次粮改的关键在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粮食,能否有足够的能力,来扭转亏损,消除“挂账”。据悉,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挂账”1996 年为197亿元,1997年为480亿元,1998年达446亿元。如此惊人的数额,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该到什么时候能消化掉这一包袱呢?压力如此之大,存在的问题如此之多,粮改要取得更大的成效,需要中央和地方各个部门的努力,需要干部和群众的努力,需要诸多有识之士,提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及思路。

三、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对策

1.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保障体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粮食又是基础的基础。稳定粮食生产,是解决粮食问题的中心环节。要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保证国家有充足的粮食资源;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以降低农民种粮的成本,确保增产增收。在粮食定购基数的确定上,要体现向产区倾斜,使定购基数任务与粮食生产能力及农民负担基本相适应,因此,应适当调减产区的粮食定购基数,以减轻农民负担,调动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2.建立和完善粮食总量平衡体系。搞好粮食总量平衡,首先要有充实的物质基础。因此,要进一步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确保国家能掌握社会商品粮食总量的70%~80%,为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其次要改革粮食调拨体制,凡是计划性调拨的粮食,在保量的原则上实行价格放开,或者在保价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调拨经营费标准,使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同时要改现在的全部原粮调出为部分原粮部分成品粮调出,以促进粮食商品的转化增值。第三要建立以粮食产区为重点的各级粮食批发市场,完善市场交易法规,建议政府支持粮食部门牵头组建大型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吸纳现在的粮食批发企业进场经营,逐步使粮食流通走上规范化、规模化、法制化的轨道。

3.制定合理的粮食保护价,明确界定价格保护责任,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有适当的收益和种粮积极性,政府有必要制定和完善粮食保护价制度。在制定保护价时,要充分考虑到生产成本、粮食市场价格、国际市场粮价、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国家财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的最低线和最高线,在二者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安全区”作为调控目标。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对市场价格不进行干预,只监测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及预测其变化的趋势。但当市场价格跌到“安全区”以下时,政府就要用最低保护价格收购粮食,防止“谷贱伤农”和生产大幅度滑坡;当市场价涨到最高线以上时,政府则要释放储备粮,平抑价格,使其降到最高线以下。实行粮食保护价制度,还必须明确界定价格保护责任。前两年出现的价格保护空置,就是深刻的教训。近期内,中央和地方、产区和销区各应承担多少义务和责任都应非常明确,操作起来才好形成合力。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当前特别要做好两件事:一是要严格禁止在粮食收购现场坐收统筹款、提留款。这不仅是保护农民利益,也是保护国有粮食企业利益,如果边收边扣,农民就不愿来卖粮。一边是私商手上抓着现金,一边是国有粮食企业收粮不给现金,这等于把农民往私商那儿赶。二是要积极解决仓容问题。除了按照国家部署抓紧兴建永久性粮库外,还要尽可能利用社会闲置设备。

4.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增强国家调控能力。作为粮食价格安全保险器,粮食储备调节和风险基金的建立必须加快进行,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以适应粮食市场化的迫切需要。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充实储备粮源。国家粮食调控体系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储备是否充足,在于储备是否真正为国家所掌握,随时可以灵活动用,平抑粮价,应付不测。完善粮食储备,一是各级政府都要确定合理的储备目标,保证粮源,保证资金,储备粮的主要来源为定购粮、农业税征实粮以及地方政府面向市场计划收购粮食。国家应对各级粮食储备制定规划,下达任务,力争三年之内各级都形成一定的储备能力。二是形成合理的储备布局,特别是要在粮食便利的粮食停工集散地和销区,特别是供求缺口大的调入地区建立粮食储备,今后粮食储备主要放在销区。三是要实行合理的轮换制度。储备粮要定期轮换,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四是要将储备与经营严格分开,政府通过招标形式,选择财务状况、设施条件、管理能力等比较好的国有粮库,代储专储粮,建立独立、有权威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以确保国家储备的有效运转,也有利于粮食部门转换职能。五是应建立和完善粮食风险基金体系。目前国家粮食风险基金体系基本建立,存在的问题是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还不够,所以要积极开辟基金来源。风险基金的来源,一是中央财政拨付;二是各省、市、自治区将粮价放开后财政减下来的粮食补贴款全部用于粮食风险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三是财政经济状况较好的地方可以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乡镇企业经济状况较好的地方可以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以工补农的粮食风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绝对不能挪作他用。

5.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粮食市场化程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市场应该是全国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商品只有自由地流动,才能实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一是在全国范围内以生产区、主销区为依托,培育几个跨地区、产供销一体化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以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二是在发展粮食现货市场的同时,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粮食期货市场。期货市场有利于粮食长期价格的形成,有利于农民和粮食经营组织进行套期保值,分散和转移粮食价格波动的风险。三是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立“放管结合、治而不乱,有序运转”的现代化粮食市场,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经营,对欺行霸市、哄抬粮价等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严加惩处。要加快制定粮食市场法规,使市场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

6.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深化粮食企业内部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通过股份制改造,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弱小微亏企业,可采取产权买断、租赁承包、拍卖等形式,只要有利于搞活粮食企业,适合什么形式就采取什么形式;要依据区域优势,组建新的粮食经营集团,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外,困扰粮食企业的一个难题是富余人员较多,严重影响了许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粮食企业应把职工下岗分流与企业经营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为民利民、社区服务相结合,与用工制度改革相结合,成功地解决这一难题。

收稿日期:199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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