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研究述评_封建主义论文

欧洲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研究述评_封建主义论文

国外对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研究之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封建社会论文,欧洲论文,资本主义社会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欧洲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问题,是战后国际史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专门以此为题的讨论曾进行过两次,而对与这个过渡有关的问题展开的讨论就更多,而且展开得更早了。例如,关于资本主义兴起的研究,在本世纪初便已在进行。二战以后,西方史学界对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讨论是由一批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和经济史研究著作引起的,随后在马克思主义学者和非马克思主义学者之间展开了争论。然而,在今天,当我们回过头去看那场争论时,恐怕已不需要把它看作是一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和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之间的论战。因为在对这个过渡时期研究中遇到的是纷繁复杂的历史事实,其中有些理论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尚未来得及全面研究的。今天,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和社会形态理论的认识比过去要开阔得多,也成熟得多。因此,可以用更为广阔的视野来俯瞰和思索以往的讨论。70年代末以来,国内学者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同时,开始重视恩格斯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信札中关于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反作用的论述和上层建筑诸领域内部发展规律的论述。历史研究中对政治史、文化史和社会史的研究均有所加强。这对于全面地把握欧洲的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问题是极为有利的。

国外对于欧洲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系统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1946年,英国剑桥大学讲师莫里斯·多布出版了《资本主义发展之研究》一书①。在多布之前,还没有什么历史学家把封建主义以及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看待。多布把封建主义定义为一种生产方式或财产制度,把它等同于农奴制。相应地,多布把资本主义定义为以工资雇佣关系反映的特定社会生产关系。多布的观点遭到斯威齐的反对。斯威齐偏重从交换关系来定义资本主义,他在某种程度上受比利时学者皮朗的影响。他把封建主义看作一种为使用而生产的制度,把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看作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认为领主和农奴的冲突不足以导致向资本主义的过渡。斯威齐强调城市和贸易在推动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中的作用。这次讨论的文章集中发表在美国杂志《科学与社会》上,后于1976年由希尔顿编辑成文集在伦敦出版②。

在1976年,西方史学界围绕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问题展开了第二次国际性学术讨论。讨论是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历史学家罗伯特·布伦纳1976年2月在该刊发表的题为《前工业欧洲农村的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引起的。布伦纳用比较的方法研究了英国和法国农村的阶级结构,认为两国农村阶级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结果。在英国,农民没有能够确保自己的财产权,这样资本家和地主有可能把土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开端”;而法国农民取得了完全自由,它却成为经济进步不可克服的障碍,这“意味着贫穷和落后的自我延续的循环”③。布伦纳的文章批评了英国经济学家波斯坦和法国历史学家勒罗拉杜里在解释这个时期经济发展时提出的人口决定论的观点。

波斯坦认为,12至15世纪之间的人口和经济运动可分为两个阶段。12至13世纪期间,贸易和人口都稳步增长,对粮食的需求导致粮价和地租上涨。14至15世纪由于生产力下降,饥荒和疾病使乡村劳动力减少,致使农业经济衰落。为此,领主放弃了控制农奴的权利,是人口减少决定了农奴制的崩溃。而勒罗拉杜里认为这一分析可运用于16和17世纪。1450至1650年人口和地租都在上升,中等农民的持有地下降,大地产增加;而1650年至1730年人口、地租及生产力均处于下降趋势。波斯坦和勒罗拉杜里均认为是人口变动导致农业发展出现起伏。批评者则指责他们是新马尔萨斯人口论。

希尔顿和吉·布瓦这两位马克思主义学者在批评新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同时,强调要对整个封建主义的结构和中世纪后期周期性的封建主义危机进行研究。希尔顿在《封建主义的危机》一文中指出,中世纪晚期封建主义社会制度经历着一场危机,他特别强调农奴和地主的阶级斗争在形成14世纪欧洲危机中所起的作用。希尔顿在研究中提出了全面定义封建主义和确定其结构的任务,这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他说,首先要确定这种制度在这个既定时期的明确的轮廓,而且要“在给予这种结构以定义以后”,“确定它的内部动力是什么”。他认为,对封建主义的结构分析必须从农业基础开始,但是中世纪封建经济并不是单纯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对封建生产的解释必须依赖于对封建地制的分析。人口锐减无疑是封建主义危机的表现形式之一,但是封建主义危机的中心特征是封建社会两个主要阶级之间关系的危机④。希尔顿与布伦纳、波斯坦和勒罗拉杜里相比,较为注意从政治角度来讨论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动因。吉·布瓦教授概述了封建经济形态活动的三方面趋势。首先,在封建制度下领主的课税率呈现出下降趋势,造成领主收入减少。其次,封建经济存在着增长、停滞和衰退相交替的长期运动,每一次经济的上升都创造出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条件。再次,到16世纪上半叶,因为从农民份地征收的各种不同的租金的水平太低,领主阶级这时决定使农民丧失份地来增加雇主自用地并征召雇工,它造成地产积累的进一步增加。吉·布瓦批评马尔萨斯主义者过份强调人口作用的观点,强调在“中世纪向近代欧洲发展过程中社会关系的重要性”。他也批评布伦纳“放弃了经济实体领域”的研究,指出布伦纳把农奴制等同于“前工业”社会的特征是不精确的。他指出,需要研究“什么是构成封建主义特征的诸生产方式”,需要研究“封建主义的结构”⑤。

从第二次对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讨论发表的文章和著作来看,研究的重点仍是经济领域而且局限在农业中,集中于封建主义瓦解和资本主义关系兴起的原因上。而即使在经济和农业领域本身的研究中,对于在这一历史性过渡中生产关系的整体模式的结构分析及其如何演变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触及,对于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政治和社会侧面更没有触及,表现为一种脱离和忽视政治研究的倾向,而在过渡的经济领域方面又有过份强调农业,尤其是对英国农业研究的倾向。这种研究视野上的倾向具有片面性。艾琳·鲍尔似乎很有预见性地指出过这个问题,她指出把中世纪英国经济史孤立起来研究是不适当的,因为整个中世纪英国在经济上还是一个落后的地区,而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商业中心最初是拜占廷,后来是意大利、德意志、法兰西中部和尼德兰各城市,而英格兰离这一主流较远。例如英国史的研究不能揭示早期资本家、工人、罢工、劳动和资本诸方面的地位和情况。所以单独研究英国史,对欧洲经济的主要发展路线只能提供一幅极不完整的图画,作出片面的解释⑥。艾琳·鲍尔的看法是正确的。对欧洲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研究应当兼顾欧洲这一过渡时期整体的面貌,需要充分注意到各个地区在不同时期发展的差异,需要纳入从不同视角对过渡的探讨。

如果说可以把布伦纳、多布和希尔顿对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研究划为从所有权作为出发点进行研究的方法的话,那么沃勒斯坦则不同,他主要是从交换关系即从资本的流通来研究资本主义的起源。沃勒斯坦反对把资本主义定义为民族国家范围内一系列成熟的生产关系,他也否认资本主义有所谓“成熟的”阶段与前资本主义的“特型期”或“原始积累期”这些未成熟的阶段之分。他认为商业、工业和银行业是三种不同形式的资本主义经营,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一定的时间次第关系。在资本主义形成过程中,成功的大资本家往往能够同时介入三种经营方式,这样他们有可能获得大的利润,大量积累资本。他认为,从广义上说,原始积累是通过非雇佣关系从他人身上榨取剩余价值,积累和生产同时进行着。他不赞成把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截然分开,而把商业资本看作是资本主义的异类⑦。沃勒斯坦还认为,工资劳动制只是在资本主义体系的核心地区存在;在其他地方,各种各样的“不自由”的劳动力在积累中起作用,如17至19世纪美国和加勒比地区的种植园奴隶,同一时期东欧的容克和农奴劳动者,它们无论在什么地区,都通过国际贸易和生产的专门化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起一种内在的作用。他把资本主义看作是一种以国际分工为基础的扩大的交换关系体系,相应地,他把封建主义看作是一个为使用而生产的体系,是一个“人口和生产率都增长得非常缓慢的一系列很小的经济结”。沃勒斯坦在解释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候,认为是外部力量在封建制度内部起作用的结果。例如在贸易城镇与占统治地位的自给自足的农业体系之间,或是领主和农奴之间围绕着分配剩余产品发生的封建社会内部的冲突。沃勒斯坦实际上认为资本主义有其前存在形式,是世界体系的出现把它们整合起来。他还强调世界体系的出现不仅是市场力量作用的结果,而且有其政治内容,这就是在欧洲都市形成了核心国家⑧。霍布斯鲍姆在论及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和沃勒斯坦一样注意到城市的重要作用。他评述说,“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是封建社会演变的结果。这首先是从城市开始的。因为城乡的划分是基本的,也是从文明诞生开始直至19世纪形成的劳动社会分工的恒定因素和表现。在中世纪再次振兴的城市中,古代不曾流传下来的生产和贸易之间的分工又得到了发展,这就为远地贸易和继之而来的城市分工(生产专业化)提供了基础。自由民要抵御封建主义者以及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就使个别城市的自由民集团发展成为自由民阶级”⑨。

对欧洲的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政治领域的研究是在上述两次国际学术大讨论之外展开的。英国致力于都铎王朝研究的学者埃尔顿1953年在自己的博士论文基础上出版了《都铎政府革命:亨利八世时期的行政研究》一书。埃尔顿详尽地研究了都铎时期英国国家行政机构的改革和建设,他指出在亨利八世时期国家的国务秘书机构、财政税收机构和枢密机构等得到了大的建设和发展,这个时期发生的变化“如此密集而又发人深省,以致只有用‘革命’一词才能刻划出所发生的一切”⑩。埃尔顿的研究实际上提出了西方国家制度在中世纪和近代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及其演变的起始点问题,对于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政治领域之研究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在欧洲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研究中忽视政治领域研究的弱点为英国学者佩里·安德逊察觉。1974年安德逊写出了《绝对主义国家系统》一书,他在该书前言中表述了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方法的深邃见解,他说:“今天,当‘自上而下的历史’已成为区别马克思主义者与非马克思主义派别的一个口号,并且在我们理解过去获得很大的进展之时,无论如何这里必须记起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的自明之理:阶级之间的现世斗争最终通过社会政治领域的斗争——而不是经济和文化领域——来最终解决。换句话说,只要阶级继续存在,唯有建设国家或破坏国家才能确定生产关系的基本转变。一部‘自上而下的历史’——关于阶级统治的复杂机器的历史——一点也不比‘自下而上的历史’逊色:没有它,后者始终只是单面的(如果说是较好的一面的话)历史。”(11)安德逊认为欧洲绝对主义国家是“现代世界第一个国际性的国家体系”。他认为,在14和15世纪之间欧洲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的危机标志着中世纪后期具有很大局限性的封建生产方式遇到了困难。这个时期欧洲大陆动乱的直接结果就是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在法国、英国和西班牙出现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制表示了与中世纪社会构成中等级制和封建君主体系相联系的金字塔状划分的统治权的决定性的决裂”。“绝对主义君主制引入了常备军、常设的官僚、国家赋税、法典化的法律并开始了统一的市场。所有这些特征很明显都是资本主义的特征。”(12)安德逊论及了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欧洲政治领域的变动。但是,他仍然把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划为封建主义国家之列。约翰·马丁评述说:“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这种政治形式分析中表现的茫然不仅归因于矛盾的结论,同时在于对绝对主义的历史作用了解得很不详细。在这些讨论中安德逊的著作很明显是个例外。但是,甚至他也未能协调绝对主义的概念与它的历史地位。把这种国家形式与现存的封建政治条件相联系使得在多布和安德逊解决问题的分析中表现出矛盾。”(13)

在此前后,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等一批学者则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研究了欧洲民族国家的机构和职能的建设过程,于1975年出版了以《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为题的文集。这是对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 国家结构和职能研究的杰出成果,它得出了与安德逊相仿的结论。

多方位地研究西方世界从中世纪向近代社会演变的工作和对资本主义起源的研究在历史编篡学中其实是资产阶级学者热心的课题。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中一些有价值的成果是可供我们批判地借鉴的。1902年德国经济学家桑巴特的《现代资本主义》一书出版。这部宏大的著作中有些观点是值得注意的。桑巴特认为,每一种社会都有与其它社会相区别的心态或一整套对问题所持的态度和看法。现代资本主义不仅是一种技术或组织形式,它还具有一种资本主义精神。这种“产生新国家、新宗教、新科学和新技术的同一精神,又产生了新的经济生活”。他认为资本主义精神包括“新的‘企业’精神”和“平民的精神”两个方面。前者表现在支配人的生活的一切方面,在国家中它的目的是征服和支配。它在宗教中从事解放,在科学中从事阐扬,在技术中从事发明,在地球上则从事发现。而后者即市民精神在资本主义经济的范围以外有很大活力,它在城市经济主体——专业商人和手工业者——的下层中已经活动了几百年之久了”(14)。这实际上是对资本主义文化的特点作出研究。另一方面,桑巴特从发生学的角度研究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建构过程。他认为资本主义的构造包括近代军队、近代国家机构的职能特点及诸关系;技术的改进和发展;贵金属的生产和铸币的发展;市民财富的积累;以及劳动力形成这几个主要方面(15)。桑巴特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在中世纪中期以后西方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生成和积淀的。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的起源,他列举了6种“资本主义的从业者”,其中包括海盗、地主、柯尔伯那样的重商主义者、投机商、贸易商、工匠师傅和作坊主。他认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主要活动区域不是始于荷兰,而是在佛罗伦萨。

桑巴特的《现代资本主义》出版后两年,马克斯·韦伯写出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年)。他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涉及到一种因其独特的个性而有意义的现象,无法简单地定义,它包括“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和善于聚敛钱财这样一些功利主义作风,还包括职业责任的独特观念,“它是资本主义文化伦理的最重要的特征”。韦伯认为,资本主义“观念的起源和历史,比许多上层建筑理论家所设想的远为复杂”。“资本主义精神无疑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以前就出现了”,应当上溯到资本主义出现以前的一个时代去追溯它的根源,而加尔文教和其他清教教派的伦理是与资本主义精神直接关联的(16),新教在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形成和大规模扩张过程中起了主要的作用。韦伯指出,具有市侩内容的新教禁欲主义强烈反对财产的自发享受,它限制消费,尤其是奢侈品的消费,它赞扬履行职业义务,认为把追求财富作为一项获得劳动果实的活动是值得称赞的。韦伯对中产阶级的白手起家表示敬意,认为这是一种“上帝的事业”,认为清教的“天职”思想本身就体现了资本主义精神(17)。韦伯强调,“单凭经济的冲击是无法克服传统的障碍的”。他把现代资本主义包含的内容概括为六个方面。这就是理性化的帐务、自由市场、理性化的技术工艺、所依赖的法律、自由劳动力和经济生活的商业化。韦伯还对近代资本主义出现的原因作出解释,认为它包括六个方面,一是使生产经营从家族和血族关系中解脱出来,二是对罗马法原则的继承,三是西方城市的发展,四是出现了由官僚治理的理性化的国家行政,五是新教伦理,六是把直接生产者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创造了自由工资劳动者(18)。这样,马克斯·韦伯不仅从宗教伦理上,而且从法律、社会纽带、分工、国家政治等角度来揭示资本主义的起源。晚近,资产阶级学者进一步研究了资本主义的文化特征。丹尼尔·贝尔认为,资本主义这种独特的新式运转模式牵涉到一种独特文化和一种品格构造。在文化上它的特征是自我实现,即“把个人的传统束缚和归属纽带(从家庭或血统)中解脱出来,以便按照主观意愿‘造就’自我”。“商人和制造业已创造了这一新世界。16世纪以后中产或资产阶级又对社会加以现代化革命,他们扭转了人们对于军事和宗教的关注,把经济活动变成了社会的中心任务。”(19)

比利时学者皮郎在《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中提出了资本主义起源于商业的观点。对于资本主义起源的时间上限,他认为第一个有决定性意义的时期是11至14世纪。他把对资本主义起源和发生的研究集中在与城市相联系的市场、贸易、商人资本以及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工业。他认为中世纪的城市和城市商人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一步,伴随着众多城市的兴起,国际贸易的发展,朝着重商主义的民族国家转变。“从商业资本主义在12世纪发展的气势和相对速度来看,拿它与19世纪的工业革命相比,毫无夸张之处。”(20)市民阶级凭着自己的努力,在12世纪已经掌握了一些主要的市政机构(22)。麦克法兰也属于通过市场来解释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学者。1978年麦克法兰在他的《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一书(23)中认为,中世纪后期13世纪英国土地和商品市场的出现表明当时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相比已占统治地位。他认为,所有制以个人为基础而不是以家庭为基础,经济行为具有商品倾向而不是血族倾向,即个人主义的兴起是资本主义出现的标志,而英国从1250年起便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了。他反对把资本主义的出现与新教、城镇的兴起和世界贸易的出现相联系。麦克法兰和皮朗一样都把资本主义的起始时间确定得较早。

美国学者诺思和托马斯在研究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兴起的原因时,强调制度因素对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作用,认为成功的经济增长是有效的所有权发展所决定的,没有制度的保证和对个人经营的刺激,近代工业就发展不起来。他们较详细地研究了16至18世纪欧洲各专制主义国家的经济活动,认为由于贸易的发展向国家提出了在更加广大的地区规定、保护和实施所有权的要求,而政府的保护使经济能够在不多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得到很大的发展。他们分析说,制度环境的改善会鼓励创新,奖励为具体的发明带来刺激,专利法的发展则提供了对发明这样一种知识财产的保护,这样促进了经济发展(24)。作为资产阶级学者,诺思和托马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提出挑战。他们说,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的“理论遇到了两个世纪的难题。按照他们的原理,封建主义由资本主义替代。问题是西欧封建主义到1500年已经灭亡了,资本主义如现今所知则未诞生,而产业革命则完全是未来两个半世纪的事情”(25)。

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问题将促使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理论上对它作进一步的探讨。因为马克思本人对于这个课题研究较少。例如在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形态》中,他对古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讨论较多,而对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内部矛盾则讨论较少。英国马克思主义学者霍布斯鲍姆评述说,“马克思著作中没有任何地方允许我们去寻找能说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演进的某种‘一般规律”,“马克思的论述有明显的空白”。倒是恩格斯对封建主义的兴衰注意较多,他对封建主义的发展作了分析,但他对于封建制的衰落的描写还是不十分充分。所以,对于封建主义怎样演变为资本主义的问题,以及封建主义内部矛盾的问题愈来愈引起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的思索(26)。

对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研究,实际上大大受到研究者对前后相继的封建社会形态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整体的把握所制约,尤其受到研究者对封建主义概念的理解所影响。仅仅把封建主义视为社会经济形态,或者把封建社会的经济形态视为单一的社会经济形态都不符合欧洲历史的实际情况。研究中世纪史的学者詹姆斯·W·汤普逊认为,“封建制度作为一种政府形式、一种社会结构、一种经济制度、甚至作为一种心理状态而盛行于整个中欧和西欧”。“旧欧洲的政治理论和政体形式是封建的,社会制度是封建的,社会结构是封建的,经济条件是封建的,甚至哲学和科学也是封建的。”(27)汤普逊教授指出了封建主义社会的几个方面都有其表征,这种见解是极其有益的。只有在广泛的分领域研究的基础上,才能进而找出整体过渡的一般特征。研究中世纪史的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希尔顿在题为《资本主义的含义是什么?》一文中论述说:“仅仅研究资本、工资劳动者和生产单位这些经济侧面是不够的,由于人们创造他们自己的历史,历史学家必须了解各个阶段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哪一部分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由于这些阶级的意识不是直接地反映经济活动,历史学家自己就不得不关心法律、艺术和宗教,无论是封建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经济史的一个阶段,社会及其运动必须从其整体上加以考查。”(28)法国史学家乔治·迪比在《封建主义,一种中世纪的心态》中认为,我们应当深入一步,“从经济史扩散到心态史”,分析“封建的劳役观念”,必须把封建主义视为“中世纪的心态”。勒戈夫根据乔治·迪比的提法进一步追问下去:“什么是封建主义?是一套组织机构及其制度?是一种生产方式?是一种社会制度?还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军事组织?”(29)他沿着同一方向把对封建主义的形态分析的问题引向深入。

对封建主义社会形态的再一种新的思考是对西方封建主义的内构作剖析。有的国外学者早已在这个方向上做了努力。例如,乔治·居尔维奇根据马克·布洛赫的研究,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发展了布洛赫的结论,认为西方封建社会是由数世纪的积淀、破坏和萌发形成的,它至少是五种不同的社会制度的并存。第一种社会制度是非常古老的领主制社会;第二种是起源于罗马帝国由教会体制为核心构成的神权社会;第三种社会制度是在上述因素之间开始形成的领地国家;第四种制度是严格意义上的封建主义,这是一种插入由于国家削弱而造成的上层建筑的裂隙之中的制度,它用一个长长的等级制的链条把封建领主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这种等级制控制整个社会,但是教会并没有完全囚禁于这个网络中,至于农民则总是生活在激烈动荡的边缘,国家可以在某一天撕破这个网络;第五种制度是由城市所代表,在城市中出现最初的分工、持续的经济流动、贸易和金钱关系的复兴(30)。居尔维奇很好地揭示了封建社会政治的多元异质构成。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学者克里特的看法是正确的,他认为正是欧洲封建主义不同于东方封建主义的那种非集中化的特征奠定了欧洲兴起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32)。

波朗查斯对于社会经济形态曾作了很好的结构的研究。他指出,生产关系是一种抽象的概括和研究的对象,它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人们在现实中所看到的只是一种历史地决定的存在于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而一种社会形态又往往是由几种生产方式构成的,它实际上是“几种‘纯粹’的生产方式的特殊结合形式或特定的重迭形式”,其中必定有一种生产方式支配着构成这种社会形态的其他生产方式,从而使这种处于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的性质成为由这种生产方式构成的整个社会形态的性质(33)。波朗查斯提出了在一种社会形态下生产关系具有多种成份而其中一种生产关系占据主导地位的观念,这对于认识社会形态的经济内构富于启发性。如果我们把社会形态看作一个包括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文化诸分支的总体的社会概念,那么,不是有更多的历史内容在研究时需要去探讨吗?

注释:

①Maurice Dobb,Stud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London,1946).

②P.Sweezy,“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Science and Socity,No.14.1950.R.Hilton(ed.),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London,New Left Book,1976).

③Robert Brenner,“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ngland”,in The Brenner Debate.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mp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Ed.by T.H.Aston and C.H.E.Philpin,Cambridge U.P.,1987.pp.10-63.

④R.H.Hilton,“A Crisis of Feudalism,”in The BrennerDebate.pp.120-121.

⑤Guy Bois,“Against the Neo-Malthusiam Orthodoxy.”in The Brenner Debate.pp.111-112,115-118.See,Guy Bois,The Crisis of Feudalism:Economy and Society in Eastern Normandy,C.1300-1500(Cambridge,1984).

⑥艾琳·鲍尔:《导言》,载于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商务印书馆1985年中译本,第1-2页。

⑦柯志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与社会主义:伊曼纽·华勒斯坦访问录》,载《知识分子》(中文版),1985年夏季号,第94-95页。

⑧Immanuel Wallestein,The Modern World System(New York,1974),Vol.I,Ch.3.

⑨霍布斯鲍姆:《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导言》,载《外国学者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上册,第7页。

⑩G.R.Elton,The Tudor Revolution in Government(Cambridge U.P.,1972),P.427.

(11)Perry Anderson,Lineages of the Absolutist state(London,1986),P.11.

(12)Perry Anderson,OP.Cit.,PP.15,17.

(13)John Martin,Feudalism to Capitalism,Peasant and Landlord in English Agrarian Development(Macmillam,1986),XIX.

(14)E 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商务印书馆1958年中译本,第1卷,第212-215页。

(15)E 桑巴特:前引书,第二编,“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基础”。

(16)E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成都1986年中译本,第21-23、27-29、66页。

(17)E 马克斯·韦伯:前引书,第66页。

(18) 参见R.J.Holton,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Macmillan,1985),PP.130-131.

(19)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中译本,第25页。

(20)(21)皮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中译本,第43-44、48页。

(22)Alan Mac Farlane,The Origins of English Individualism(Oxford,1978).

(23)诺思和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第104、170页。

(24)诺斯和托马斯:前引书,第112页。

(25) 霍布斯鲍姆:《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导言》。前引书,上册,第19、21页。

(26)汤普逊:《中世纪晚期的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92年中译本,第10页。

(27) Rodney Hilton ed.,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London,1982),P.157.

(28)雅克·勒戈夫、皮埃尔·诺拉主编:《史学研究的新问题新方法新对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中译本,第266页。

(29)Fernand Braudel,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 From Fifteenth to Eighteenth Century(New York,1981-1982),Vol.I,PP.464-465.

(30)Peter Kriedte,Peasants,Landlords and Merchant Capitalists(Berg Publishers Ltd.,1980),P.16.

(31)波朗查斯:《政治权力和社会阶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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