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竞技体育制度的创新_竞技体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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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种创新形式。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所未有的创新形式,这种创新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创新性,决定了竞技体育体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制约,当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化和运行方式正在进行的时候,竞技体育体制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就不可能定型,他不可能超前于经济体制改革而完成自身的定位,也很难做到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只能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并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所提出的要求。也就是说,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必然要从中国社会的经济关系、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方式和经济利益的历史性变革中寻找自己最佳的依附方式和支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和在正确的道路上迈进。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是我国自50年代以来形成的体育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为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是与我国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一种有效的体制。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重返奥运竞技场时,为了凝聚全国各民族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振兴中华,确保在奥运会上金牌零的突破,“举国体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值得注意和研究的是,在2000年悉尼第27届奥运会上,中国以28金、16银、15铜,奖牌数59枚的成绩,列金牌和奖牌榜的第三位,金牌和奖牌数首次超越德国,跻身3强的行列。这一现象的出现,再次引起政府和学者们对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问题”的关注。深入分析和正确认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制度变化,对奥运金牌所产生的绩效,将更有利于推动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1 原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主要含义

举国体制的原有含义,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政府领导机构和社会体育组织相结合的”体育管理体制,属于结合型的管理体制。然而,在他的发展过程中,一度发展成为相当典型的政府管理型体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行使几乎全部的管理职权。政府部门所设的各主管业务的司、处取代了中华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和各个项目的单项协会,并用他们的名义行使体育事业业务管理权。

2)国家承担绝大部分的经费负担。国家负担从中、小学校的代表队,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国家优秀运动队的一切费用。

3)计划机制占支配地位,行政手段是主要的管理手段。由于政府对体育事业发展承担着绝大部分义务,掌握着几乎全部的权利,因而在这一时期所有的体育行为大体上都是政府行为或政府行为的延伸。

2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创新

2.1 国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趋势是举国体制创新的外因

2.1.1 国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

2.1.1.1 财政压力是国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最初原动力

70年代末西方国家出现了经济“滞胀”,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经济停滞不前,政府收税能力下降。因此政府必须压缩政府开支,削减政府规模。在这种背景下,政府体育行政机构也成为削减的对象。

2.1.1.2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国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内在推动力

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日趋成熟,信息技术革命的成果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向管理体育事业的体育管理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以前必须由中央政府承担的职能,地方政府也能承担。

2.1.1.3 体育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对体育管理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的体育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而政府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行政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同时也不能满足公民日益多样化的体育需求。

2.1.1.4 体育的商业化、职业化推动了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世纪以来,现代体育的商业化和职业化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体育的面貌。不仅体育物质产品成为商品,同时体育服务产品也在商品市场上体现出独特的价值。在这种背景下,体育组织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面向市场转变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2.1.2 国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

2.1.2.1 政府与社团结合管理模式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

由于体育的政治功能的日益强化,70年代以来至80年代中期,西方国家政府介入体育的管理事务。9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积极转变自己在体育管理中的角色。一方面政府努力调整自己与体育社团及其它体育组织的关系,形成一种法律和协议的关系,而不是直接管理关系。另一方面政府积极向体育社团、准行政机构、私人机构及其它体育组织分权。

2.1.2.2 政府和社团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职能定位

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依据这样的原则,政府主要承担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政策投入和宏观监控的职能。而职业体育则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方式由企业化的俱乐部组织承担,职业俱乐部通过产业化和商业化经营一方面向公民提供了高质量的体育观赏品,另一方面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并带动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

2.1.2.3 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分权,实现体育层次化管理

进入8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政府都在积极地精兵简政,积极向地方政府其它社会团体分权。在政府向地方分权的同时,也积极地向准行政机构和体育社团分权。

2.1.2.4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日趋向协议化的关系转化

由于体育的政治功能被政府所关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一方面设置机构介入体育的管理事务,另一方面则加强对体育社团的直接对照。但是,目前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与体育社团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和协议的关系而不是直接管理关系。

2.1.2.5 努力理顺和完善体育运行机制

注重项目投入,改变平均分配的经费拨付机制。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体育经费不是直接管理,而是通过完善评估机制,规范和引导体育组织的行为,服务于政府的体育目标。设立政府咨询机构。这些机构不仅是政府的咨询机构,同时也是重要的监督和决策机构。

2.2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存在的必然性和创新的必要性

2.2.1 世界竞技体育体制的发展趋势是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强化和发展的必然

1)竞争全球化。竞技体育的国际竞争加剧,住处化程度的提高,需要政府更多地从宏观上制定和考虑战略发展规划。2)规则统一化。竞技体育竞争的最大特点,就是竞争规则的统一性,只有按照国际通告的规则和惯例办事,与国际市场接轨,才能使各国的竞技体育取得共同规范,从而促进和发展本国的竞技体育。3)奖惩法治化。政府的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决策过程和政策制定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取消含混和和模糊的规则,消除部门利益和侍业垄断,使竞技体的积压项活动都有明确的法律程序、法律约束和法律保障。4)竞技政治化。从国际竞技体育的发展趋势来看,都比较重视竞技体育的政治功能。过分强调他的政治功能,会使竞技体育产生“异化”,但是,完全淡化他的政治功能,则会使竞技体育产生“分化”。

2.2.2 我国体育改革步骤对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制度变迁的促进与制约

中国的政治、经济等体制改革与发展状况对体育体制改革与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和制约作用。体育是社会的子系统,在我国进行各项改革的同时,体育体制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不可回避。但他的发展又不可能超越或凌驾于其它改革和社会发展之上,他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他只有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在体制改革的方式上,有“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我国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方式。其特点是通过体制外推动,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来建立市场经济,强调“逐步推进”、“分步到位”,由计划机制→计划与市场板块结合→计划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市场机制起基础调节作用。这就使得我国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创新或者说体制的变迁,也有一个逐步发展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即“目标模式”)对另一种制度(即所谓“起点模式”)的替代过程。制度变迁也是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改革是一个社会发生的制度变迁,从历史的角度看,制度变迁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创新的过程。目前,我国竞技体育的创新发展还处在计划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阶段(见图1)。

图1 我国竞技体育运行机制的渐进转变过程

2.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主体能动性的双重效应是实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过程中的动力与阻力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通过使人们摆脱人身依附的束缚,来激发和调动主体能动性,而是通过使人们摆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来激发和调动主体能动性。竞技体育的发展既要改变过去那种高度集权的“举国体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配置“竞技体育资源”,使各方面获取最大经济收益,又要在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为国家获取最大的国际社会效益。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商品拜物教有一定的制约和限制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其市场经济的作用而言,会对主体能动性有一种引向商品拜物教或拜金主义的诱导作用。然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市场经济的这种诱导作用有制约性,限制着拜物教或拜金主义产生影响的范围。竞技体育是一种高风险和具有高诱惑的运动,高风险在于他们要用青春作为“代价”,通过长期的训练来搏取某一个项目中仅有的一枚金牌。高诱惑在于金牌的经济“附加值”极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奖励”,引导不当则会走向“拜金主义”,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具有限制和约束“拜金主义”的作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主体能动性的异化在程度和范围上有制约性。为了使竞技体育的发展不被“扭曲”、“异化”,完全有必要由政府对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进行限制、干预和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作为一种制度,对个人行为的影响见图2。

图2 制度对个人的行为的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见,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及其发展与创新,有其历史存在和现实发展的必然性。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需要举国体制。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对举国体制必须创新。简单地否定和简单地肯定都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创新过程见图3。

2.2.4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2.2.4.1 “市场—计划缺陷”与“市场—计划结合”

根据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结果证实,市场与计划都存在失灵现象,这种失灵现象根源于“市场”与“计划”固有的缺陷。

图3 竞技体育制度创新过程

1)“计划”缺陷:①政府无法获得把握经济运行的完全信息。②政府的利益取向无法体现中性原则。③政府系统缺乏高效动作的激励机制。④政府决策可能存在随意性。

2)“市场”缺陷:①市场垄断可以扭曲市场行为,使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竞技体育的资源本身就是一种“稀缺资源”,而这种“稀缺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在我国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要使竞技体育在国际舞台上获得优异成绩,是根本不可能的。②市场运行达成的经济平衡是通过事后调节和分散决策实现的,因而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从而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经济频繁波动和资源的浪费。竞技体育这种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不容许“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她必须按照国际间的竞赛制度和竞争规则进行。③市场主体的最大化利益,可能会建立在牺牲社会利益的基础上。竞技体育的利益,是一种国家利益。当然,我们要注意到各方面的利益,但是,绝对不能以牺牲国家利益来满足各个“俱乐部”或“运动员”个人的利益。④市场不能有效地解决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解决好“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的协调发展。⑤市场不能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化问题,相反却有恶化收分配差距倾向。

2.2.4.2 加强“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实现向市场条件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转变

实践证明,单纯靠市场调节或单纯靠政府指令性计划调节都是不能成功的。现代竞技体育具有政治、外交、经济、教育和文化娱乐等多重价值,为社会发展服务。如果政府对竞技体育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让商业原则决定运动项目的兴衰存亡和整个竞技体育发展的走向,那就不可能全面实现竞技体育的多元价值和防止过度商业化给竞技体育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场能促进商业化运动项目的高速发展,但不能解决公益性运动项目的生存问题。能实现资源在俱乐部层面上配置的高效化,却很难实现资源在宏观层次上配置的最优化。同时,市场调控也使得竞技体育内部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复杂化。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运行,必须实行“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即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二元机制的“凸现组合”。实现计划经济机制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制度变迁。

2.3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

2.3.1 政府行为方式的转变

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行为方式的转变,也就是说,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政府宏观管理者和微观实施者身份合一至两者的逐步分离,并且主要以政府宏观管理者的身份活动,使两种职能更好地协作,寻求最有效的组合点。2)由直接参与竞技体育活动向以宏观调控为主转变。使微观实施者努力实现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同时能使政府宏观管理者有效地行使管理者的职能。3)从对竞技体育进行直接的行政对照至间接调控。充分发挥各个准行政机构(各项目管理中心等)、社会团体(体育总会与协会等)、职业俱乐部的作用和积极性。作为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竞技体育战略发展目标和财政政策来进行间接调控。

2.3.2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创新管理模式的转变

1)竞技体育组织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的体育产品可以实现商品化,相应的竞技体育组织的机构也应成为产业组织。

2)竞技体育竞赛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的职业体育竞赛是一种商业行为,可以通过竞赛获得经营收入,财政不再拨给资金,而且应该纳税。

3)竞技体育场馆管理模式。中央和各级地方都可以直接投资兴建一些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服务,并应实行对社会公众开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2.4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制度变迁创新的动力源

利益集团和政府是两种典型的创新主体,是竞技体育制度变迁创新的动力源,表现为利益集团寻租和政府创租。

2.4.1 集团寻租

在所有的国家中,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议程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实施中,这些利益集团包括:各个运动项目的管理中心、各个运动项目的职业俱乐部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这些利益集团总是力图在给定的制度约束条件下,谋求预期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制度安排和权利界定。一旦行为人发现制度的不均衡的存在,就会产生制度变迁的需要。这种需要能否转变为新的制度安排,取决于赞同、支持和推动这种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集合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力量对比是否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力量优势明显,则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权利界定将被新的制度安排和权利界定所替代,最后使国家通过公共政策以法律等形式确立有利于占有支配地位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规则,获取在原有的制度结构下不能获取的额外收益——租,从而完成制度变迁。

2.4.2 政府创租

政府创租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它由政府命令和法律等公共政策来实现。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作为垄断者,国家可以以低得多的费用提供一定的制度性服务,而且在制度实施及其组织成本方面也有优势,能以最短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政府创租受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制约包括制度设计的成本、现有的知识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法律秩序、现存制度安排、规范性行为准则、公众的一般看法和居于支配地位的上层强有力的决策集团的预期净利益。政府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是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而这种能力和意愿主要决定于一个社会的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结构或力量的对比。只要统治者的预期收益高于他强制推行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政府就会制定公共政策,提供新的制度安排。

3 举国体制创新的政策性思考与建议

3.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继续推进竞技体育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竞技体育的社会化与产业化,是中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在中国传统竞技体育事业管理体制下,竞技体育单纯政治化导致了竞技体育发展的片面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与商业化是世界体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我们应该进一步认识现代竞技体育活动的多种社会功能、目标、性质与特点,明确改革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和气氛,减少改革阻力,推动改革的发展。

3.2 加速培育、发展和规范竞技体育市场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接轨,中国的竞技体育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管理体制、竞赛体制的改革滞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的转化与发展仍然受到阻碍。如足球、篮球改革缺乏配套改革条件,足球、篮球俱乐部还没有真正改变其国办的性质,各种行政干预使其无法真正走向市场。

3.3 体育事业单位应尽早实现企业化及民营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择优举办一些国家体育运动队,大多数应直接转变为相应的体育俱乐部,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制转轨,使其依法面向市场,自主开展体育经营活动,政府不再继续直接干预其经营管理,逐步减少其财政供给,择优举办一些具有示范性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而将娱乐性、休闲性、健身性等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推向市场,使大多数竞技体育的事业单位企业化或民营化。

3.4 建立现代体育组织制度,实现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职业化和社会化

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和社会化是当代世界竞技体育发展的潮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既不可能继续包办一切竞技体育事业,更不可能包销一切竞技体育产品。政府除了作为市场监督和公共采购代理人以外,不应继续充当竞技体育市场中介人的角色。

4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创新——制度变迁

从计划经济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的转换过程,是一种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是利益、权利和权利再分配的过程,国家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的组织,表现为一系列公共政策的供给。制度可以调动生产力,制度可以激发活力。制度决定着竞技体育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决定着竞技体育内部的结构和发展。制度合理、体制理顺了,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创新与转型才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参与竞争的能力才能增强。中国体育代表团之所以能够在悉尼第27届奥运会上取得28枚金牌、59枚奖牌的历史最好成绩,是制度变迁所产生的制度效益变化的结果。

收稿日期:20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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