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是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和基础,同时也是现阶段施工管理工作的主体。对于房屋土建施工来说,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成效,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效果。房屋土建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并且严格地落实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控制不同的施工环节,切实地提高整体施工质量水平。下文就对于房屋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探究了质量监督与管理措施等问题。
关键词:房屋土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强化;建议
1、房屋土建工程质量的特点
1.1影响的因素较多
房屋土建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长时间的建设而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设计、施工、检验、监督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都有可能对房屋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说要建成一个房屋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是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
1.2质量隐蔽性大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都是对表面进行观察,刚刚建好的工程我们用肉眼很难观测出来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一般情况下只有专业人员借助专业仪器才能对工程的质量做出有效地评估。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工程竣工完成后并不能够检验出房屋的质量问题,有的甚至是在消费者居住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所以我们的房屋土建工程质量的隐蔽性较大,只有检验人员分步检查,分步验收,在一部分完成检验合格才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这样才能够对房屋的质量负责。
1.3质量波动性大
土建房屋的形态和施工工艺千差万别,所以在建筑过程中对于不同的建筑而言建筑方法并不相同,所依据的标准也是差强人意,因此质量的检验工作具有较大的波动性。
1.4验收局限性大
建筑不想其余的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还可以分解组装,建筑一旦成型就是去了改造的机会所以子啊最后验收的时候只是从表面进行质量的检验对于里面的质量都很难发现。
2、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混乱的建筑市场
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市场总体上来说不够规范,也就是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当中,并没有相对完善的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混乱的建筑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没有相对严格的条件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工作自己承建工作,导致建设单位具有较高的随意性;②在工程项目招标的过程中,常常有一些建筑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恶意的压价。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市场严重缺乏规范性,这种情况会严重的影响房屋土建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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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监管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方式发生了一定变化,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已经逐渐暴露出很多缺陷,加之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一些法规条文之间存在冲突,给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带来许多问题。
2.3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对象主要是从事施工、设计等的专业人员,因此不仅需要在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还需要具有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丰富经验。然而,目前很多地方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素质要求,一些地方甚至是随便安插一些人进入质量监督部门,根本没有考虑监督人员的专业经验、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造成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监督工作需要。
2.4监督方式相对单一
实际工作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采用的是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单纯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施工几百天,“判断”一阵子,仅仅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会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对工程质量无法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不能充分保证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监管的有效性。
2.5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缓慢
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信息网络化有利于加快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促进质量监督信息的共享,推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但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地方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由于受到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经费落实不到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等因素影响,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建筑质量监督信息系统,质量监督信息化进程缓慢,仍然以传统的监督方式为主,工作效率低下。
3、提高土建工程监督管理有效性的措施
3.1统一监督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必须要以工程的特点为依据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安排指定的专员负责质量管理,这样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才能够及时消除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要成立专业的监督、质量检测队伍,提高质检有效性,保障工程本身无质量问题。需强调的是,一支专业化的培训团队对于提高监督有效性、施工质量来说有着重大的意义。国内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的主力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虽然农民工经验丰富,但却缺少理论基础。所以在施工遇到新工艺、新项目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强安全教育落实。
3.2加强政府部门介入
早些年国内经常出现豆腐渣问题,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必须加大介入力度,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规范市场,提高土建工程施工质量与监督质量有效性。政府部门必须要制定符合事情的监督法规,以便监督部门有法可依。此外政府部门还要定期开展项目调研,通过实地考察了解与发现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整改。政府监督部门必须要充分了解质量检测规定,掌握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做好质量检测记录与报告,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及时责令整改。
3.3提高监督人员整体能力
质检人员是土建项目质量负责人,也就是说项目质量的好坏与质监人员的责任感、专业素质有很大关系。对此施工单位必须要重视监督人员工作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其工作素质、工作态度。质检人员除了要具备丰富的作业经验外,还要学习先进的理论知识,充分掌握国内规定的工程质量法规,了解新颁布的工程质量监督法令。此外质检人员要秉承高度的责任心,以负责的态度投入项目工程,这是提高建筑质量、保障住户安全的重要素质。
3.4加强监管部门执行能力
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在土建项目中处于左右两难的地位。这是因为如果严格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作业单位施工,会受限于施工团队工作人员本身能力有限的限制,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但如果不严格要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那么施工单位很有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随意更改工序的问题,为工程质量埋下较大隐患。对此建设单位编制方案时,有必要赋予监督部门一定的执行力与权力,这样在质量监督部门发现问题后就可以及时与施工部门沟通,及时消除工程质量问题。
3.5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国内房屋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与市场监督力度不足有很大关系。一些地区政府为了带动当地GDP和许多开发商建立了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许多开发商为了早日回收投资,得到更大经济效益,往往在工程没有结束前就已经开始了房屋销售。这导致许多消费者在不了解房屋质量的基础上购买了房屋,在发现房屋存有质量问题时,却缺少相应的解决途径。对此国家与地方政府有必要规范市场行为,向开发商施加压力,从源头处消除工程质量问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着房屋建筑整体的质量,影响着项目建设效益。在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要充分发挥监督人员和信息化手段的作用,严格按照房屋质量监督管理要求,采取巡视和站岗监督的方式,重点做好混凝土和钢筋等项目的质量把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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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寅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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