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文本解释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理范式_哲学研究论文

实践文本解释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理范式_哲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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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paradigm)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年)中提 出的一个说明科学发展的概念,近年来在我国被广泛应用到对哲学发展的探讨中。学界 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问题的讨论,在三个方面与“范式”概念密切相关:第一, 马克思本人的哲学研究采用的是何种范式?它与西方哲学从近代的认识论范式向现代的 生存论范式的转向有什么关联?第二,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解读模式(或称苏联模 式)有无局限?有何局限?第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应该如何 去建构新的更为合理的研究范式?前两个方面,学术界已经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但 关于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理取向问题,却依然众说纷纭,歧见迭出。

笔者认为,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理取向问题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就必须 首先对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作两个层面的区分:其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 的研究,我们不妨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它的研究主题主要是马克思主义 哲学发展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文本以及在文本中建构起来的哲学理论;其二,是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念指导下展开的哲学研究,我们不妨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 究”,它的研究主题则要宽泛得多,不仅包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研究,而且包括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的其它哲学理论乃至其他文化思潮的批判性反思,更重要的是, 它还必须充分地关注对现实问题的哲学研究与思考。

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对上述两层不同含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基本上是不作 区分的。于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备受重视形成鲜明的对比,“马克思主义 的哲学研究”根本没有获得应有的名分。人们热衷于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热衷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发展,特别是热衷于阐发和颂扬政治家们对马克思主 义哲学的当代发展。因为在不少人的心目中,只有在这一层面上展开的对马克思主义哲 学家的哲学理论及其历史发展的研究,才是正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至于对西方哲 学、中国哲学乃至对社会现实问题的研究,即便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念的指导下展开 ,也被认为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天然分离的,很难被涵盖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的 范围之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营业执照”,通常只颁发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等少数几块领地上耕耘的人们,其他领域的哲学研究者是很难 染指的。这种狭隘的见解,人为地隔断了对西方哲学的研究、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与马克 思主义哲学研究之间的联系,造成了我国哲学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中国哲学 研究”、“西方哲学研究”相互分离的局面,这三大领域的研究者们各自言说着一套缺 乏共通性的学术话语,彼此之间很难展开真正的学术对话与交流;同时,这种狭隘的见 解,也造成了对哲学理论本身的研究与对现实问题的哲学研究的割裂与分离,一方面容 易使对哲学理论的研究蒙上“经院哲学”的色彩,失之于空洞和神化,另一方面也往往 使对现实问题的哲学研究无法深入,流于形式或浮于表面;……诸如此类。

总的说来,上述狭隘的见解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窄化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研究”,这实际上人为地紧缩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地盘,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问题的思考,也受到这种狭隘观念的 制约和影响,大都停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这一层面上。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 始,以高清海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哲学研究者就对我国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 进行了批判性反思。在充分肯定其历史作用的同时,明确指出这一体系抛开了实践基础 ,“落入了旧哲学的本体论思维模式之中”。就是说,“原先的教科书尽管处处要同旧 哲学对立、处处在批判旧哲学观点,它却并未跳出旧哲学思考问题的框架,它用以批判 旧哲学的那个思维方式恰恰是传统哲学用以建立他们世界观理论的哲学模式”,即“从 两极对立出发的思维方式即‘本体论化’模式”。(注:高清海:《走哲学创新之路— —关于哲学教科书体系改革的心路历程》,《开放时代》1996年第4~6期。)在80年代 后期展开的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大讨论,进一步推进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理 解,强化了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明确了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 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近年 来,在原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和苏共中央共同组织编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 证第二版(MEGA2)之出版和传播的影响下,国内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学研究展开 了热烈的讨论。张一兵先生在《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一书中明确 提出了“回到马克思”的口号,率先倡导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文本学取向;聂锦芳 先生则进一步关注了文本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他倡导文本学研究中“史论结合”的方 法,反对从唯我论的立场来任意诠释马克思的文本;还有不少学者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 研究中的文本学研究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注: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 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聂锦芳《目前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 史论关系问题省思》,《哲学动态》2002年第9期;胡大平《也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 究方法与学术规范——与聂锦芳商榷》,《哲学动态》2003年第2期;金海民、丰子义 、聂锦芳《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意义与方法》,《哲学动态》2003年第4期 ;《哲学动态》2003年第11期和第12期分别发表的“研究笔谈:MEGA2”和“专题讨论 :重读马克思”两组专题文章。)在这场讨论中,必须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本学 研究来克服我国以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诸多误解,重新焕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青春活 力,几乎成为哲学界的共同见解。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出现了“文本学转向”。

应该承认,无论是对教科书体系的批判性反思还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文本学 问题的探讨,对于推进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发展都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但同样 应该看到,这些探讨主要还是聚焦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的层面,因而也就不可 避免地带有其视域的局限性,它所能够解决的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读范式”问 题。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面,即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问题,无 论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问题,还是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范式转换 ”问题,都没有理由忽视或规避这一更为重要的层面。

笔者曾经撰文对马克思文本解读中的“诠释学困境”和出路问题展开过探讨,提出了 超越以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为代表的知识论诠释学和以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生 存论诠释学,开启一条新诠释学路向——以实践为导向的文本诠释学路向的设想,并将 这一设想具体化为马克思文本解读中必须坚持的四条基本原则:文本中心原则、历史性 维度原则、现实性维度原则以及宽容性原则。(注:彭启福:《马克思文本解读中的“ 诠释学困境”及其出路》,《哲学动态》2003年第12期。)笔者当时的意图,只是想倡 导一种马克思文本解读的新范式——“实践—文本”诠释学的范式。现在看来,把范式 问题局限在马克思文本解读的范围内,视角仍嫌狭隘,立意也不够高远。实际上,在整 个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切哲学研究中均很难回避的“诠释学 困境”。(注:这里所讲的“诠释学困境”,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理论研究者所面临的理 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具体可以表现为理论研究者(乃至行为者)在处理文本的原意诠释 与意义创生、传统的继承与理论创新、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的践履等相互渗透的多层关系 上的困难处境。)依此而论,确立合理的范式以走出“诠释学困境”应该也是整个马克 思主义的哲学研究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试图结合现代西方诠释学的发展,从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 究”这一层面来重新审视和阐发“实践—文本”诠释学范式。

现代西方诠释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 泰为代表的“作者中心论”诠释学,其根本特征是消解读者的历史性和个体性,让作者 的意图支配读者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过程。因为这种诠释学把自身作为一种追求确定知 识的方法论来加以建构,所以也可以视之为知识论和方法论诠释学。第二阶段,是以海 德格尔尤其是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读者中心论”诠释学,它完全颠覆了文本解读过程中 作者和读者之间固有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放弃了对文本中蕴涵的“作者原意”的追求 ,强调了文本的解读过程应该是读者从自己的历史性出发,在与文本的思维性沟通中形 成文本的创生性意义的过程。这种诠释学凸显了理解的生存论意蕴,因此也可以称作生 存论诠释学。第三阶段,是以利科尔为代表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它试图克服“作 者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的对立,建构一种方法论与本体论相统一、主观性和客观 性相统一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在它看来,诠释学乃是关于与“文本”(Text)的解 释相关联的理解程序的理论,作者的原意和读者的主观性都不应成为理解过程的支配者 或主宰者,只有文本本身才是理解活动的中心,因为作者的意图要通过文本才能得到表 达,读者创生的意义也只有借助于文本才能诞生。

应该说,现代西方诠释学在作者、文本和读者三者的关系问题上做出了非常有益的探 讨,从“作者中心论”向“读者中心论”再向“文本中心论”的数度转向,不仅彰显了 人们在处理“文本的原意诠释与意义创生之间的关系”问题上的“诠释学困境”,而且 也为摆脱这种困境提供了某些富有建设性的启示。但是,现代西方诠释学的探讨主要还 是局限在言说或书写的文本之理解问题上,它对于人们在处理传统的继承与理论创新、 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的践履等关系问题上的困境和出路,虽偶有涉及,却未见系统的思考 。因此,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之合理范式的问题,显然不能通过对现代西方 诠释学的简单移植来解决。笔者认为,我们既要汲纳“作者中心论”诠释学和“文本中 心论”诠释学关注文本解读的优点,同时也要借鉴“读者中心论”诠释学思考实践与文 本解读关系的长处,从一种新的维度上来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

出于上述考虑,笔者认为应该确立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实践—文本”诠释学 范式。这种“实践—文本”诠释学的范式,主要包含以下若干基本的研究原则:

第一,研究主题上的“实践—文本”双重取向性原则。如果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文本解读中应该坚持“文本中心论”原则的话,那么,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中强调 “文本中心论”则似乎显得狭隘,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涉及的主题不仅包括 以言说或书写方式形成的理论文本,而且还包括现实问题,甚至可以说后者是更为重要 的主题。“回到马克思”或“走近马克思”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它却不是我们哲学研 究的最后宗旨,我们真正期望的,应该是与马克思一起携手走进新的时代。因此,把文 本学的研究与现实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做到理论诠释与现实研究的有机统一,是马克 思主义的哲学研究题中应有之义。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现实,不是一种 自在的自然现实,而是一种社会现实,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生着变化的现实 ,正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的那样,“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在这层意义上,我们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主题归结为“实践—文本”。

第二,研究方法上的“实践—文本”相互诠释性原则。在诠释学发展过程中曾经提出 了所谓理解中的“诠释学循环”原则。对于“诠释学循环”主要有三种理解:(1)文本 内部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诠释学循环(如马丁·路德);(2)文本与社会历史语境之 间的循环(如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3)读者理解过程中的“理解与前理解”之间的循 环(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应该说,这些理解都有其合理之处,但其弊端也难以否认 。前两种理解不仅限定在文本的理解上,而且带有鲜明的知识论色彩;后一种理解虽然 关注了读者自身的生存论处境在理解中的意义,但从伽达默尔对理解的历史性、语言性 和应用性的强调来看,这种理解关注的仍然是一种局限在文本理解中的循环关系。笔者 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中,应该建立一种“实践—文本”之间的诠释学循环原 则。即是说,一方面,要关注研究者的生存论处境(实践方面)对文本理解的影响,但另 一方面,也不应该忽视文本对我们理解自身的生存论处境(实践方面)的影响。由此而论 ,有两个问题是需要予以充分注意的:其一,我们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文本进行 解读时,不仅要注重“语法的解释”、“心理的解释”和“历史的解释”等诠释规则, 努力厘清作者的心路历程和把握文本的客观含义,提高文本理解的逼真度,同时也不能 排除读者自身的生存论处境,相反,要通过对读者所处的生存论处境的反思,展开以文 本为媒介和桥梁的建设性对话,使历史性的文本得以进入实践领域和现实生活,发挥其 创生的意义;其二,在对现实和人类自身实践的研究中,我们也不应该放弃马克思主义 哲学的经典文本以及我们从中领悟到的意义,相反,要借助于以往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理论的思想成果,进一步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前者可以视为“实践对文本的诠释” ,后者则可以视为“文本对实践的诠释”,在这种绵延不绝的互相诠释中,马克思主义 的哲学研究将得到不断的深化和发展。

第三,研究目标上的“实践—文本”融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在对理论文 本的研究方面不能停留在把握“作者原意”的目标上,对社会现实的研究也不能止步于 把握其本质和规律的目标上,我们的研究所要达到的应该是“文本与现实(实践)”之间 的思维性融通。所谓“融通”,既不是简单地把文本(理论)直接应用于实践(现实),也 不是把实践(现实)作为文本(理论)的注脚,用以证明文本(理论)的真理性,而是以“问 题”为中介,在文本与实践的相互诠释中,让历史性的文本融入当代性的实践中,生成 着新的意义。在这种融通中,研究者不是停留于对知识论意义上的科学真理的把握,而 是达到了对生存论意义上的诠释学真理的践履。生存论意义上的诠释学真理,不再是与 研究者自身的个性化生存无关的一般性知识,而是适合研究者自身个性化生存处境的、 内含应用性和特定指向性因素的知识。换言之,这种真理不是单纯的关于对象的知识, 它同时也是对研究者自身生存处境的深刻反思,是两者的有机统一,它实际上已经超越 了通常意义上的“知识”层面,直接与研究者的生存实践相沟通,体现出了一种“实践 智慧”(Phronesis)。

第四,研究态度上的“实践—文本”多元化原则。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中,我们 首先应当对文本研究的多元化原则有充分的认识。我们的文本研究,不能局限于通常意 义上的“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也不能局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 甚至也不能局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文本,而应该把包括中国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 学在内的全部文本都纳入研究的视野,研究文本的多元化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保持 自身活力的前提条件之一。也只有在多元化文本的研究中,才可能消除横亘在马克思主 义哲学、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之间的人为隔阂,真正形成融会三大资源的崭新的马 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中,还必须承认实践的多元化原则。人类 社会在其发展进程中固然有其共性和普遍性的一面,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不同的历 史时期所处的现实是有差异性的,所面临的实践任务也有所不同。因此,马克思主义的 哲学研究不能以“一国之模式”或“一时之模式”排斥其他的模式,必须承认不同国家 或民族在不同的时期立足于自身的实践展开的研究有其合理性。概括地说,马克思主义 的哲学研究是在“多元化的文本”与“多元化的实践”的交汇过程中展开的,研究的多 元化和个性化理应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倡导研究态度上的 “实践—文本”多元化原则,是我国乃至世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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