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见证取样制度已经有很多年历史,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工程质量,约束了施工方施工行为,促使施工方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对于行业发展有积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督管理不到位,取样选取不合理、弄虚作假等,从而使检测活动失去实际意义,难以发挥出见证取样送检的积极作用。为了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质量,就必须探究在工作开展中遭遇的现实问题,探求解决对策。
关键词:见证取样送检;工程质量;问题;监督管理
引言:建筑工程质量会影响到使用者使用安全性与建筑功能性,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会影响到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监督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必要措施,见证取样送检则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工作,对确保工程质量有积极意义。应规范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程序、方法,做好监督检查,加强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确保工程质量。
1 见证取样现状
随着见证取样相关制度、法律法规被确立并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样品真实性与代表性,经过多年的实施,也证明这一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现代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而从事见证取样工作的人员数量却并没有明显上升,由于人数少,岗位需求大,一些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也较低。实际工作开展中,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实际上监管工作质量尚有待提高,部分检测机构也没有严格核查见证人员,所以有时候出现了样品作假、没有代表性等问题,影响了见证取样工作科学开展。
2 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见证取样制度早已建立,但执行中却有很多问题导致在某些项目中见证取样制度没有发挥出积极效果。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影响见证取样工作效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2.1监管不足
我国实行见证取样制度,是为了使样品更加具有代表性,使检测数据更加科学、公正,以发挥出见证取样的积极作用。在这一工作中,与检测单位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关联。所以,要让这一制度贯彻执行并取得积极成效,就必须要让各部门都能理解、重视并积极配合见证取样工作开展。同时,现如今市场竞争激烈,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要将见证人员配置以及相关工作纳入资质管理范围;质量监督机构要将现场见证工作纳入质量监督范围。要改变当前制度好但落实不到位的现实问题,提高工程质量。
2.2执行动力不足
当前基本由监理单位承担见证工作,如果要提高对见证取样送检的要求以确保见证取样工作效果,会在原有基础上、监理收费标准上增加监理工作量,监理单位可能会在心理上抗拒执行,不愿意贯彻落实,从而影响制度执行效果。
2.3见证人员素质能力有待加强
见证人员通常为监理人员,当前大部分监理人员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做好本职工作。不过当前监理队伍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责任意识有较大差距、专业水平有高有低的问题,一些人也没有廉洁自律意识,从而影响了见证取样工作落实。在工作中,一小部分人对见证取样工作只是走个过场,有些见证人员选取的样品不具有代表性,没有按技术标准取样,甚至出现了工程中很多栋建筑使用同一份检测报告的情况。
2.4见证人员配置不足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要有见证人员1-2人,如果工程规模较大,例如建筑小区或者是复杂建筑物,要视建筑物数量或者工种情况酌情增加见证人员数量。当前,一些施工现场见证人员远不够规定所要求的人数,较大小区可能只配置1-2个见证人员,并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可能是由现场负责人或者监理总监来兼任。随着当今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一些监理单位因为见证人员少,可能一个见证人员要负责几个工地的监理、见证工作,这一做法难以满足检测见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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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化见证采样工作的对策
根据当前见证取样执行中的问题,为了提高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质量,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工作:
3.1加强监督
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将见证取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议在进行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工作以及平时的管理工作中,主管部门要将见证人员配置、数量以及承担的监理量有效结合;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将现场见证取样工作当做质量监督重要内容,做好技术落实。重点监督见证人员配置数量、见证记录内容以及见证取样方法,如果检测报告没有加盖“见证取样送检”章,不能当做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资料使用。
3.2明确配置人数,保证送检取样人员素质
由于近年来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为了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质量,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规范上岗制度,规定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持证岗证,各地见证人员培训以及考核机构要做好职业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对见证取样人员道德素质培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保证见证取样送检质量。
3.3规范检测机构行为
检测机构必须履行好见证取样核查职责,把好质量关。如果审核中发现存在无证上岗、委托见证、借用证书、送检样品监护不到位或者封样不可靠等问题,要做好解释、拒绝接样,如有必要,可以通报质量监督站。如果见证行为有违相关规定,检测机构不能在检测报告上盖章。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的相关要求查处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工作实际实施情况,检查检测机构是否履职,要审核送检样品,确保样品真实、可靠,发现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3.4建立工作台帐
工作台帐可以提高见证工作日常管理质量,也可以反映出对施工过程所开展的质量检测实际情况,方便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也方便质量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在工作台帐上要注明具体项目名称、见证人、相关材料以及试块数量、所使用的部位、见证取样日期,要有见证人签字、有明确的检测结果等。
3.5网络化管理
为了有效防止施工单位跳过监理单位直接送样的行为,可以规定检测委托单要由见证人员签字、盖章,没有监理单位公章的拒绝收样;施工单位要提供见证取样材料清单,见证取样时要有质量保证书并且要注明本批材料数量;等到试验报告出来后,要由监理主管进行审核、加盖公章,最后存档;通过这一程序使见证取样在各单位参与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见证取样工作质量。
3.6完善见证取样工作方法和程序
为了有效降低劳动成本并使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要完善见证取样工作方法和程序。从当前来看,见证取样中存在封样送检行为,由于当前见证取样人员不足,要依据见证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封样方法、程序规范化,确定好工作细节,确保见证科学性。
结束语
见证取样送检是关系到工程建设质量的一项工作,如果执行不到位,就可能会存在一些质量隐患,带来后患。基于此,必须根据当前见证取样执行中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制度、流程、方法,提高见证取样人员的专业素质与道德素质,加强岗位责任意识,确保见证取样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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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骆宇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4
标签:见证论文; 工作论文; 人员论文; 质量论文; 制度论文; 工程质量论文; 数量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