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书店连锁经营初探_连锁经营论文

国有书店连锁经营初探_连锁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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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新景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确立,我国流通领域正在由传统商业向现代化商业发展。在这一进程中,连锁经营方式在我国沿海地区和大城市悄然出现。至1995年4月,全国已有150多家连锁公司,2500多个连锁网点。目前这种发展势头方兴未艾。从已出现的连锁商业来看,显示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引起了有关领导机关的关注。1994年9月广东省就召开了连锁商业工作座谈会。1995年3月下旬,内贸部、体改委、经贸部又在上海召开了部分省市连锁商业座谈会。4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我国商业连锁经营起步》为题,报道了我国目前发展连锁商业的情况,并发表了《发展我国的连锁商业》的评论员文章。这些会议和文章指出,发展连锁经营,是我国流通领域带有方向性的改革,也是建立现代流通产业的客观要求,其性质和作用以及发展的难度与复杂性,不亚于实行以“三多一少”为特征的流通体制改革。连锁经营的发展,将为我国流通结构的重组、流通方式的调整和国营商业的改革,注入新的现代化经营机制的活力;可以避免无序竞争,发挥规模效益,更好地发挥国有商业和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有人把连锁经营和超级市场,称为“现代流通革命”的两大标志。

连锁经营在发达国家兴起,已有130多年的历史,且已取得普遍成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引进了连锁经营。而在我国大陆则是刚刚起步,特别是在图书流通领域里,几乎还没有迈步。可喜的是,1994年5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新华书店城市发行工作研讨会上,新闻出版署于友先署长首次提出了“积极推行新华书店的连锁经营”的问题,并在11月30日《新闻出版报》上发表的《总结经验,深化改革,促进图书发行事业健康发展》一文中,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湖南省新华书店根据这一精神,率先在全国试行了局部连锁经营,并已获得初步成功。然而连锁经营在图书流通领域,在国有书店中有无推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如何推行,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本文试图就此加以探讨,以期引起同行们的共鸣。

“神秘组织”的内涵

《零售王》(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出版、李飞、马景忠著)一书,在概述连锁商店时,称其为“神秘组织”。在探讨连锁经营是否适用于我国国有书店之前,有必要将这一“神秘组织”的内涵加以揭示。

连锁经营的定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西方学者大多认为,连锁商店是在同一所有者集中控制下、统一店名、统一管理的商业集团,集团开办的若干个商店,实行统一经营、集中进货,各分店也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这是一种狭义上的连锁店,即正规连锁。东方学者认为连锁商店除了正规连锁,还包括自愿连锁和加盟连锁,这是广义上的连锁。

正规连锁,也称公司连锁或直营连锁。国际连锁店协会对其下的定义是: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至少有11家店铺才能成为正规连锁商店。其特征是对于组织内的连锁店实行共同所有和共同管理,销售相似产品线的产品,集中采购和分销,利用相似的建筑风格。

自愿连锁是指一批独立的商店,自愿归属于一个采购联营组织和一个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管理中心提供推销计划、帐目处理、商店布局与设计及其他劳务项目。其成员大多是出于同正规连锁竞争为目的的小型独立商店。

加盟连锁又称特许连锁,它是在生产商、批发商或其他机构等特许人和购买特许权的独立商人等特许经营者之间的契约式联合。其成员所有权独立。它向被授权方提代经营管理和促销方面的服务,允许其成员使用统一名称。各分店应到特许权所有者那里采购商品、用品和设备,并执行它确定的经营方针,支付费用。

连锁经营是现代商业流通规律的客观反映,有它一定的优势。一是连锁经营所形成的规模,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形成群体合力,采购量大了,有利于促进工农业产品的集约化、现代化的大生产;二是它有利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专业化分工,科学合理地组织商流与物流,从而降低商品流通费用;三是有利于密切生产与消费的联系,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计划性和预见性;四是可以避免或减少无序竞争,更好地发挥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连锁经营也有其局限性。一是易于束缚经营自主权;二是连锁成员的利益得失与整个连锁集团拴在一起,受总店经营决策与能力所左右;三是连锁经营作为生产社会化和现代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对生产、消费、交通、通讯等条件都有一定要求,而我国仍处于尚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必然给连锁经营带来某些困难。

“新华”连锁的必要性

1993年新华书店系统销售624082万册,占全行业的94.7%,码洋999368万元,占全行业的79.7%。在图书市场的激烈角逐中,新华书店仍占主导地位。然而,分析它的结构,令人深思。在通常情况下,新华书店销售总额中,课本教材、教辅读物和一般图书约各占1/3,一般图书销售为(以码洋计算)333123万元,全行业销售码洋中减去新华书店所销售的课本教材和教辅读物之后为597704万元。这就是说新华书店的一般图书销售所占的比重只有全行业的56.68%。从新华书店自身销售结构来看,大城市店以图书零售为主。据对某省会城市店1994年销售统计,一般图书比重为89%。而县级店和中小城市店一般图书销售比重为30%左右。据对某市区10家销货店统计,课本销贷占52.98%,教辅读物占16.26%,一般图书为30.76%(含年画、音像制品)。发货店的一般图书比重更低。据对某发货店1994年发货结构分析,课本占64.32%,教辅读物为15.03%,音像与年画为2.75%,一般图书只有17.9%。由此可见,新华书店的一般图书市场占有率是令人忧虑的。

一般图书的市场占有率低,不仅动摇着新华书店的主渠道地位,更有碍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一旦课本教材发行发生变化,其处境是不言而喻的。况且作为国有书店,贯彻发行工作方针,服务于大局,主要应体现在一般图书发行上。因此,提高一般图书市场占有率,是摆在新华书店面前的重大课题。

不可讳言,一般图书发行的难度相对更大。恰恰就在这一难点上,竞争愈演愈烈,而新华书店常处于劣势。特别是在权力进入市场、批发市场混乱、竞争无序和不平等的条件下,自身的运行机制、组织化程度、营销方式等方面很难适应这种环境。各地新华书店虽然有统一的店名“招牌”,有良好的信誉,有的省市书店系统还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或名之为“集团”,但在实际运作上,仍处于网点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竞争力脆弱的状态之中。销货店大多处于规模太小,各自为战,管理不佳,实力不强的“小、散、弱”状态。发货店则为无高折扣和高订数所困惑,没有高折扣,销货店的订货转向出版社甚至“二渠道”;没有高订数,出版社不给高折扣。产销直接见面不断扩大,发货店几乎处于出版社和销货店摆脱的境地。因此,新华书店要提高一般图书市场占有率,必须改变销货店“小、散、弱”和发货店”二无”的劣势地位,而要改变这种劣势,必须走联合之路——连锁经营。

走连锁经营之路是我国国有书店目前状况的需要。发达国家的图书流通方式给我们以启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图书发行业中的零售店几乎都是连锁经营。有全国性连锁书店,也有地方性连锁书店。美国有3家全国性连锁书店,B.多尔顿公司拥有700多个分店;沃尔登图书公司有900多家分店。它们有资金雄厚、管理严格、信誉度高、统一进货、营业额大的特点。地方性连锁书店只在某些地区范围内经营图书,规模相对小一些,但可以发挥地区性优势,在当地拥有一批相对固定的读者。我国的台湾,1983年创办的连锁书店——金石文化广场,拥有35个直营店。近年来,美、英、德、法等国的一些大型出版公司兴办连锁书店,有的已形成一种出版公司跻身图书零售业的格局。

综上所述,积极推行新华书店的连锁经营是切合实际的、适时的、必要的、可行的。目前确是推行连锁经营的有利时机。正如于友先同志所指出的,哪个地区或部门觉悟得早,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关系,工作就会早主动,反之,工作就会越被动。

国有书店如何连锁

国有书店主要是新华书店,推行连锁经营比起商业部门来,条件更为有利。诸如有遍布城乡的发行网点,有统一的店名,有完整的发运与结算体系,有的省(市、区)已实行“三权”统一管理等等。有了这些基本条件,在具体运行上必须解决好几个问题:(一)发挥集团优势,在强调“统一”的同时,必须避免行政干预,力戒统得过死、穿新鞋走老路。(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要一哄而上。(三)连锁经营的优势在于规模效益,绝对排斥单兵作战方式,必须均衡协调成员行动。(四)更高级的连锁是建立在管理现代化的基础之上的,在计算机联网和使用之前只能是低级形式的连锁。(五)连锁经营中心必须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六)必须与代理制等的改革配套进行。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前提下,选择不同的连锁形式:

(一)加盟连锁书店。由总部与加盟店组成。在新华书店系统,可以组成三类加盟店:(1)已实行“三权统一”的省(市、区),可以由省(市、区)店为总部,所属地市县店则为加盟店。(2)未实行“三权统一”的,可由省(市、区)店或地市书店为总部,总部按照统盘规划的原则,考虑网点的合理分布,进行双向选择,即总部按规划确定发展对象,由“对象”提出加盟申请。(3)县级新华书店设总部,以社会发行力量中的基层供销社、集体商店乃至可靠的个体商店为发展对象,由这些对象提出加盟申请,按网点合理布局的规划确定加盟者,解决农村发行渠道问题。

加盟连锁书店总部在发展加盟店之前,必须制订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调查申请加盟者的信誉度和可靠性,培训人员,签具契约。契约(协议)中应明确:(1)总部是转让特许权,加盟店是接受特许权方,可以使用“新华书店××连锁店”的名称;(2)所有权分散,即成员所有权独立。经营权集中,各加盟店不发生横向联系,仅与总部保持纵向关系;(3)总部向加盟店提供信息、知识、技术、培训等服务,控制并指导加盟店的经营活动;(4)确定费用与分享利润幅度或调拨书源折扣率;(5)加盟店的进货或设备购置原则上只能向总部购进,或确定向总部进货的比例,或者扩展所有本版书刊和音像制品;(6)合同终止后,总部收回特许权。加盟店还原为独立店。

(二)自愿连锁书店。由多家现存的同行企业自愿合并而成。它以共享规模效益、联合占领市场为目的。这类连锁书店可以有两种形式。(1)店社联合。新华书店的发货店与某些出版社的发行部连锁,由一个发货店或发货店与一二家出版社作为龙头,招募有连锁愿望的销货店加盟,销售加盟出版社的全部出版物或部分出版物。(2)专业联合。专业出版社的发行部与新华书店连锁。由专业出版社或新华书店发货店为龙头,发展经营该专业图书的销货店自愿加盟。

自愿连锁书店必须坚持统一经营、利益共享、协调关系、优质服务的原则。龙头企业——总店必须承担集中进货管理、扩展组织规模、提供信息服务、评价书店业绩的职能。加盟书店或出版社,必须遵守连锁章程,维护连锁店中的整体利益,采取统一采购、统一宣传、统一发货、统一促销等共同性行为。

(三)正规连锁书店。总部与分店系母子关系。它由一个决策机构决定各连锁店的经营品种,集中购进,分散销售。它有管理职能和经营职能。总部不仅控制分店的所有权,而且控制着经营、人事及行政权。

正规连锁书店规模较大,其组织机构可采用两种方式:(1)总部直接管理机构。这种方式只宜于对一个城市范围内的连锁书店进行直接管理。(2)本部式管理机构。由总部分层次管理,与目前有的省(市、区)新华书店“三权统一”、分级管理的模式相似。总部不直接管到零售书店,而是逐级行使职能。

综观我国书业现状,展望我国书业未来,以新华书店为主体的国有书店,只有通过推行连锁经营,对其进行一场革命性变革,才能使她成为名副其实的“主渠道”。而这场变革,需要政府机关主要是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加以组织,进行政策性研究与扶持,帮助协调各方面关系,组织试点与指导推广。这样,新华书店将会以独一无二的特大连锁书店屹立于世界书业之林,中国的整个出版业,也将会健康的发展与高度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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