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究论文

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究论文

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究

章明浩ZHANG M ing-hao;王哲WANG Zhe;邹刚ZOU Gang

(①装备发展部装备体系评估中心,北京100080;②海军航空大学青岛校区,青岛266041)

摘要: 随着装备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维修保障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已成为推动装备维修保障能力良性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在对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问题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体系,增强装备维修保障领域核心竞争能力,确保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科研创新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 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 引言

装备制造、装备维修保障在我国的军用、民用领域地位相当显著,装备维修保障的发达程度及先进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民用器械、军用装备的发展水平以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同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知识产权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竞争的资本。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变成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成为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力量。随着知识产权的全面到来,装备制造、装备维修保障等众多领域通过知识产权的运用推动技术创新来谋求发展,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与争夺便成为当今国内乃至全球的显著特征。装备制造、装备维修保障等领域的知识、技术的吸收、融合和开发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对于该领域的发展便显得十分重要。

1 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装备制造业和装备维修保障是国家工业化、现代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振兴装备维修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国的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却并未构建、完善,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的现状以及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几乎空白,各级重视不够,体系结构不完整,产权运用效果不足,缺乏专业人员与管理机构。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动力不足;从事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尚未形成有益于该领域的人才培养、保留、激励和奖惩机制;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上位法规对于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外延尚不明朗;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的效率过低,方法较为落后,管理水平亟待加强;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在转化应用方面,同其他领域面临同样的问题,即渠道少、转化难、市场信息不对称,大部分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充分转化。

1.1 维修保障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动力不足、意识不强

装备维修保障数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发展,也积累了大量技术含量高、工艺水平先进的装备维修保障工艺、方法、手段等,迫切需要对这些宝贵的知识财富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并根据知识产权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起完备的管理体系。但我国多数装备维修保障部门以及装备管理机关,尚未意识到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的潜在军事和经济价值与效益,特别是从长远来看,这些宝贵的知识财富对于提升整个国防装备科研生产水平、科技工业水平、军事作战和保障能力等均将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国防知识产权管理的主动性不足,由于国防专利管理费用的不足导致科研人员不愿意申报和维护国防知识产权,存在着“指标驱动”、“报奖驱动”、“职称驱动”等问题,导致申请专利质量不高、专利权利保护不够。

但是湿式电除尘器运行温度在烟气的露点以下,内部烟气、液体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因此,在选材时必须考虑采用抗腐蚀性能强的材料,以保证湿式电除尘器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大力发展船舶修造业,进一步提高广西船舶工业的发展水平,增强船舶工业对广西船用品市场的支撑能力。广西船舶修造业的快速发展,将产生巨大的集聚效应,吸引国内外船舶配套设备生产厂和供应商到来集散,进而带动船用品市场等配套业的发展,从而强化广西航运服务业整体功能。

1.2 装备维修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人才严重缺乏

加强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管理是强国梦、强军梦的必须要求,同时也是中国装备维修保障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的专业人才保留与培养的重要手段,是装备维修保障价值链、作业链的重要环节。

1.3 装备维修知识产权管理法规尚不健全

目前在我国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立法系统性不强、科学性不足、完整性不够等问题。

一是立法系统性不强。无论是改革前,我国装备维修保障领域最上位法规,还是目前正在拟制的装备保障领域法规,均未能在其法规条款中对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的定义、内涵、管理要求、奖惩机制以及相关配套要求进行明确,在装备维修保障一级配套法规中,也未能对相关配套法规中涉及的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相关要素作进一步明确。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制的下位法规中,也几乎未能涉及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所必要规定的相关内容,在装备维修保障法规体系中对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几乎属于空白。

二是立法科学性不足。装备维修保障领域随着装备技术的飞速发展,其技术广度与深度已经与“小米加步枪”时代的装备维修保障技术不可同日而语。技术的发展进步往往带来模式的改革创新,无人化维修、免维护技术、智能维修将逐步引领未来下一代装备维修技术创新发展,进而改变传统的维修体系、作业方式、保障模式和保障效益。目前,我们尚未认识到装备维修保障技术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更谈不上对新的保障概念、保障方式、保障评估等一系列“知识衍生品”的前瞻保护。

2.1.2确定产权管理层级关系与基本流程

按照规定要求每小时对发电机组检查一次,检察发电机温度和发电机轴承温度是不是正常。可以用手背去触摸发电机组的外壳,感受发电机组的温度是否正常,一般手感受不到烫是正常的,另外要观察是否有过热或局部过热的状况。还要观测运行中的发电机出线接头,呈灰黑色说明接头已发热,呈红色说明接头已严重发热,如果颜色变化大,发电机必须立即进行处理。而且要检查发电机出线讨论是不是紧固靠得住,确保满有把握。

1.4 重视不够,效率过低,管理不强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率还比较低,在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的实际利用率更低,突出表现为:对国防知识产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存在重视有形资产,轻视无形资产现象,缺乏国防知识产权保值增值意识;长期忽视对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利用,导致国防技术长期闲置的同时,肆意侵权、恶意授权并存,装备建设整体效益受到影响;对国防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宣传不到位,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仅是企业自主行为。

2 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

装备国防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整体质量不高、数量严重不足,是制约国防知识产权高效规范管理的主要障碍之一。目前,装备维修领域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人员几乎为零,顶层也没有专门负责装备维修领域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部门,同样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保障各环节都缺少国防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工作所需的专业人才,同时导致国防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储备也较为缺乏。

2018年8月6日起北京一轮雨势来临的几天里,我们当年黑龙江建设兵团老九连的一帮“老职工”又出远门了,去距京六七百公里的内蒙古东蒙克什克腾旗一带旅行。

2.1 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任务

装备维修保障因其运用层级多(国家级、总部级、各大单位和军工集团公司级、优势民营企业、军队修理工厂和高等院校级、战区军种级、军以下部队级以及旅营级机构),其产权管理基本流程应当按照各级机构已有的装备维修保障业务管理基本流程或参照同类行政机构管理建立相应管理基本流程,个别特殊行业或核心涉密单位,考虑对应知识产权管理特殊要求,可单独实施专项管理。

“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进行总结、学习、创新。在就诊环境、流程优化、细节管理上还须下功夫。”王莉说道,针对就医环境问题,医院打算根据就医流程来重新布局门诊一楼,如进一步整合与优化服务窗口,将“办公室式”服务窗口打造成“全开放式”服务窗口;延伸“分时段”概念,深入挖掘“互联网+”的内涵,使检验/检查、候床信息、车位等网上适时跟进,实现居家等候检验/检查、居家候床……

装备维修领域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为实施装备维修保障活动所需要的专业理论、技术、工艺、方法等内容。其涉及到的对象主要包括国防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大单位以及各军工集团公司(含所属成员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优势民营企业和高等院校(与从事装备维修保障任务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以上各层级之间围绕各类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应当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科学组织、严密高效的运行机制,且能够与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一致的管理体系。

三是立法完整性不够。国内对于国防知识产权中可能涉及的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够完整,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的知识产权激励和考核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制不健全、不配套,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尚未实现。大多数国防军工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激励和考核体系尚未充分体现智力成果的价值,科研项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有待于深入研究和界定,需要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根据国防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类管理的需要,国防知识产权可划分三类:①禁止交易类国防知识产权,指战略武器、高技术装备、核心部组件、关键材料、关键元器件等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技术。禁止交易类国防知识产权设计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关键性,应当作为国家绝密级军用技术,严格集中统一管控。②限制交易类国防知识产权,指武器装备主要分系统、重要部组件、二级以上配套产品等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技术。限制类国防知识产权往往属于国家机密或者秘密级军用技术,由军队或者政府进行管控。③自主交易类国防知识产权,指武器装备三级以下配套产品等的设计、制造和实验技术。自主交易类国防知识产权往往具有军民两用的特点,政府和军队不对其进行管控。

2.1.1明晰产权类型与基本要素

2.1.3合理分配产权收益与分配

在新时代发展期,以“软性协商”为核心的“软治理”方式可有效解决矛盾冲突,达成多方共赢的局面。对于城市社区而言,可应用调解、协商、讨论、引导、说服等灵活手段和较强的谈判指导功能,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城市社区的共同治理[27]。对于新农村社区而言,可在“软法和软权力”的基础上,利用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柔性”执法手段,实现乡村社会的治理有序[28]。而本文所提及的基于压力型体制形成的“不出事治理术”,其实即是新时期一种以“软手段”为实践表征的权宜性治理策略。

在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的知识产权收益和分配问题,是影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

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所有权应归国家(军队)所有。主要依据有以下两点:一是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关系国家安全和军事秘密,必须确保能够随时为国家所用。二是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主要由国家投资产生,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国家行使所有权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遇到战争或重大紧急突发状况时,需要征用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二是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的实施有可能引起国家利益受损,比如发生失泄密或国有析产流失。其次,单位应拥有使用权。由于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的产生一般属于职务行为,通常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单位拥有使用权可以更好的体现公平公正。同时,为了协调处理好单位使用权和个人处置权的关系,还需明确规定单位仅能在业务范围内对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享有有限的、免费的、不可转让的实施权。欲将项目的研究结果申报各类奖项的单位,需征求其他合作单位或者发明专利个人的意见,做到公开透明,不可隐瞒其他单位或者发明专利的个人而单独申报,以防造成项目不能保持完整性和获得应有的评价。第三,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拥有收益权。装备维修保障知识产权的产生,离不开国家的资金投入、单位的物质条件和个人的治理劳动,必须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在实施他人的维修保障知识产权时,应当向权力所有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并对发明人进行相应补偿,切实保障维修保障知识产权各利益主体的收益权。第四,个人拥有处置权,处置权是产权权利束的关键,将处置权授予个人,意味着个人可以拥有收益权,可以对维修保障知识产权进行转让和处置,从而实现该知识产权成果的最优配置。个人拥有处置权能够极大地激励个人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

2.1.4纳入全寿命周期管理

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尚未纳入日常工作的全过程,目前许多军工单位国防专利的申请工作很不规范,缺乏统一管理,对是否申请国防专利,完全由课题组或者科技人员自行决定,而且绝大多数军工保障单位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对国防科技成果进行管理,没有把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在特定工作开展或科研立项之初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对于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规避重复建设、重复研究,提高国防科研项目研制起点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专利追踪检索,对于及时调整、补充、优化研究方案,提高项目研制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研发过程及评审结题后所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完善相关激励与约束机制,对提高科研项目的产出与利用率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每个企业及科研单位发展潜力乃至在竞争中存亡的重要因素,通过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可大幅提高军事科研项目的成果产出和利用率。

将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应用于科研、工作活动的全生命周期,积极探索构建军事国防知识产权在整个科研活动中的管理工作规范,对于改革完善现行的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增强维修保障领域军工单位核心竞争能力,确保科研创新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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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Architecture in the Field of Equipment Maintenance Support

(①Equipment System Assessment Center of Equip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entralMilitary Commission,Beijing 100080,China;②Qingdao Campus of Naval Aviation University,Qingdao 266041,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quipment technology,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field of maintenance support and strengthen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mote the benign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quipment maintenance support capacity.Based on the systematic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the field of equipment maintenance support,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feasible construction system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architecture analysis in the field of equipmentmaintenance support,so as to enhance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in the field of equipmentmaintenance support and ensure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in the field of equipmentmaintenance support.

Key words: equipmentmaintenance support;intellectual property;management architectur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 E237;E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4311(2019)19-0054-03

作者简介: 章明浩(1975-),男,湖北武汉人,工程师,研究方向为装备维修保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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