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平衡理论的异同_平衡理论论文

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平衡理论的异同_平衡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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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理论一直是以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为基石的,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中,曾经把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绝对地对立起来,只看到两者的不同之处,对西方经济学理论持完全批判的态度,而忽视了两者在研究市场经济下社会再生产运行规律中的相同之处,这种绝对化的思维方法曾长期阻碍着我们对西方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和应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西方经济理论被引进我国并日益受到重视,在宏观经济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均衡理论和模式已经广为人知,并得到越来越多的引用,又形成了另一种思潮,即认为西方总供需均衡理论适用于市场经济,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已经过时,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宏观调控失去了实际的指导意义。近些年来,上述两种绝对化的思维方式正在逐渐被摒弃,一些经济学家注意到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联系和相同之处,并以此来论证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适用性。这种认识较之以前是一种进步,但现有的论证是在把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向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靠拢”的方式下进行的,强调了两者的共同点,对两者的深刻差异分析不足。事实上,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均衡理论在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的客观要求方面有着一定的相同之处,同时两者又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比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和更为广泛的内容,是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所不可替代的。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的科学性和生命力,不仅在于它和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相近之处,更在于它和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不同之处,全面地认识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和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异同,对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调控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相同之处

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都是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再生产总体作为分析对象的,这是两者相同之处的客观基础。尽管两者研究的动机、出发点、方法不同,但由于研究客体的同一性,其理论内容在某些方面或一定程度上存在相近甚至相同之处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相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两者都是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强调了商品市场交换的充分实现是社会再生产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认为社会再生产的核心问题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只有社会总产品通过市场交换在价值上和实物上都得到补偿,社会再生产才能正常运行。西方经济学的社会总供求均衡理论也是从研究商品市场的总供求均衡入手的,虽然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已经发展成为包括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内的社会经济总体的供求均衡分析,但仍然强调商品的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相等是获得均衡国民收入的基础条件。

第二,两者都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了研究,各自从不同角度出发揭示了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对经济总量的研究和分析是各种宏观经济理论所不可缺少的内容。西方经济学的社会总供求均衡理论是以总量分析为特征的,它从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形态(国民生产总值)出发,提出了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公式为:C+S=C+I,即消费+储蓄(社会总供给)=消费+投资(社会总需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使用过“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概念,但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是以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作为研究对象,以社会总产品作为其理论分析出发点的,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实际上就是社会产品总供求的均衡问题。无论是对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的分析,都包括了总量分析的内容。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社会总产品实现条件的论述,他提出了社会总资本简单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平衡公式为:Ⅰ(v+m)=Ⅱc, 扩大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平衡公式为:Ⅰ(v+△v+m/x)=Ⅱ(c+△c)。直接地看来,马克思在这里舍象掉了第一部类内部生产资料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和第二部类内部消费资料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首重揭示了在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条件下两大部类之间互为供需、互为市场的平衡制约关系,和西方宏观经济学社会总供求均衡公式似乎毫无共同之处,实际上,如果我们将马克思舍象掉的具体内容包括进去(实际上马克思在其分析过程中也是这样做的),就可以看出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实现条件平衡公式是建立在总量平衡分析基础之上的,并具有总量平衡的意义。

以简单再生产实现条件平衡公式Ⅰ(v+m)=Ⅱc 为例:如果将舍象掉的第一部类内部和第二部类内部交换的内容补充进去,则有:

Ⅰ(C+V+M)=ⅠC+ⅡC (1)

Ⅱ(C+V+M)=Ⅰ(V+M)+Ⅱ(V+M)(2)

Ⅰ(C+V+M)+Ⅱ(C+V+M)=ⅠC+ⅡC+Ⅰ(V+M )+Ⅱ(V+M)(3)

(3 )式所表明的是所有两大部类提供的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之和要和两大部类所需求的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之和相一致。可见,实现简单再生产的平衡条件就是社会总产品的供给必须与社会总产品的需求相等。

同样,扩大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平衡公式为:

Ⅰ(v+△v+m/x)=Ⅱ(c+△C)

如果将舍象掉的具体内容包括进去,则可得到:

Ⅰ(c+v+m)=Ⅰ(c+△c)+Ⅱ(c+△c)(1)

Ⅱ(c+v+m)=Ⅰ(v+△v+m/x)+Ⅱ(v+△v+m/x)(2)

Ⅰ(c+v+m)+Ⅱ(c+v+m)=Ⅰ(c+△c)+Ⅱ(c+△c)+Ⅰ(v+△v+m/x)+Ⅱ(v+△v+m/x)(3)

(3)式的经济含义是: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 两大部类产品(社会总产品)的供给必须等于两大部类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需求。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分析,实际上也是从社会总产品出发所进行的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的宏观总量分析。

第三,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条件公式与西方宏观经济理论提出的国民收入均衡条件公式S=I(储蓄等于投资)在总量内容上是相同的。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是总供给必须等于总需求,其中,总供给由消费(C)和储蓄(S)两部分组成,总需求由消费(C)和投资(I)两部分构成,因此国民收入均衡条件可表示为消费加储蓄等于消费加投资,即C+S=C+I。将两端相同的C消去后, 公式表示为S=I,即储蓄等于投资。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平衡条件公式扩展后可表示为:

Ⅰ(c+v+m)+Ⅱ(c+v+m)=Ⅰ(c+△c)+Ⅱ(c+△c)+Ⅰ(v+△v+m/x)+Ⅱ(v+△v+m/x)

将公式两边同时减去两大部类补偿生产资料的价值、劳动者消费和资本家消费后,可得公式:

Ⅰ(m-m/x)+Ⅱ(m-m/x)=Ⅰ(△c+△v)+Ⅱ(△c+△v)

不难看出,左边的部分为两大部类剩余价值中用于积累的部分,也就是社会消费剩余,即总储蓄;右边的部分为两大部类追加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总量,也就是社会总投资。因此,就总量而言,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条件与西方经济学的国民收入均衡条件存在相通之处。

二、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不同

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理论基础不同。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二重性学说和剩余价值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在研究社会资本再生产时,首先所建立的两个理论前提,就是将社会总产品从物质形态上划分为生产资料(Ⅰ)和消费资料(Ⅱ)两大部类,社会生产也相应地划分为两大部类生产;同时从价值形态方面划分为不变资本(C)、 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三个组成部分。显然,这种划分是与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和剩余价值论直接相联系的。这两个理论前提是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分析方法的精华所在,是科学揭示社会再生产运行规律的必要条件,比之他以前的古典宏观经济思想是一革命性的突破,也与他以后的西方宏观经济理论有着本质不同。

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体系虽然建立于本世纪30年代,但其理论基础仍然沿用了19世纪新古典经济学家(即马克思称之谓庸俗经济学家)的思想。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经济的总量问题,国民收入总量(国民生产总值)核算理论与技术是它的前提。在西方的国民收入核算理论和方法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萨伊“生产三要素学说”的思想。按照国民收入核算理论,社会总供给就是各种生产要素供给的总和,即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的供给的总和,这种总和可以用各种生产要素相应地得到的收入的总和,即工资、利润、利息和租金的总和来表示。萨伊“生产三要素学说”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正确地说明商品价值的形成,更掩盖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总量核算方法和分析方法虽然能够从社会最终产品的货币形态上来计算和研究供求均衡关系,但不能够达到从社会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供求平衡的理论深度;由于这一理论完全用交换代替了生产成果的分配,所以也模糊了分配对于社会总供求平衡的影响。当然,在市场经济下,所有经济活动都首先以交换的方式和货币形态的表象出现,这种方法虽然不具备足够的理论深度,但却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这大概就是西方宏观经济核算和分析方法能够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推行的原因。

理论基础的不同是两种理论体系的根本区别,它是其它诸多不同的根源。

第二,分析的出发点不同。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出发点是社会总产品,通过对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构成和实物构成的划分和实现条件的分析,全面地揭示了社会总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客观规律。

西方经济学的社会总供需平衡理论是以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分析出发点的,是最终产品的价值,不包括中间产品的价值。所以,西方经济学所说的社会总供需平衡,实际上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供需平衡。以最终产品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可以避免因中间产品重复计算而造成对经济总量的分析失误。同时,中间产品由于已经被用于生产,可视为已实现了供需的平衡,从而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对总量平衡状况的影响作用较小,而最终产品的供求关系则是平衡的关键。但是,不把社会总产品,而把最终产品作为分析出发点,就无法对整个社会生产的比例关系进行分析。

第三,分析形式不同。马克思是从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式和实物形式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再生产平衡问题的。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认为,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社会总产品实物形态运动和价值形态运动的统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性决定了社会总产品也是以实物和价值两种形式存在,社会总产品的实现要求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必须在实物量上和价值量上都能够平衡。

西方经济学社会总供需平衡理论只是在价格形式上分析总量平衡,而忽视了实物量的平衡。

第四,包括的内容不同。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是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统一。马克思是从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式和实物形式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再生产平衡问题的,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式是无差别的,各种产品价值形式的数量加总和供求分析形成总量平衡的内容。而社会总产品的实物形态是千差万别的,社会再生产实物形态的平衡要求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协调,也就是结构平衡。马克思将千差万别的社会产品抽象为两大部类——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从而把社会再生产的结构平衡问题归结为两大部类生产之间的平衡问题。在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中,结构平衡和总量的平衡是密不可分,互为条件的。从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平衡条件看,无论简单再生产的Ⅰ(v+m)=Ⅱc, 还是扩大再生产的Ⅰ(V+△v+m/x)=Ⅱ(c+△c),都反映了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的一致性。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既是实物形式的转换,也是价值形式上的交换,Ⅰ(v+m)能否与Ⅱc进行全部交换,或Ⅰ(v+△v+m/x)能否与Ⅱ(c+△c)进行全部交换, 不仅要看两大部类用于交换的产品价值总量上是否一致,还取决于产品实物形式上是否相适应。包括第一部类内部生产资料交换和第二部类内部消费资料交换的实现,也是同理。只有在价值总量上和实物结构上都是平衡的,社会总产品的两种补偿才能实现。

作为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主要内容的社会总供需均衡理论则只是对经济总量平衡的分析。在西方经济学中,经济结构问题属于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而在微观经济学中,经济结构似乎可以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的自发调节来解决。现代西方经济学也考察产业结构的变化和演进规律,但是在研究经济波动问题和调节对策时,只是注意到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把结构平衡和总量平衡的联系割裂开来,这是不够全面的。

三、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揭示的客观规律,不仅是针对资本主义经济这一特定社会形态下的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而且适用于所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再生产,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定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政策和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中所阐述的实物量平衡和价值量平衡相统一、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相统一的思想,对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我国经济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高增长的同时,也存在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的问题。近几年来,在抑制通货膨胀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结构失调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正在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并将形成对总量平衡的冲击。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粗放式的高速增长导致农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相对于加工工业发展不足。

——盲目投资造成部分产业和产品供给能力与市场需求脱节,生产能力闲置,产品过剩严重。

——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正在延续和加重产业结构的失调。

——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市场供需失调,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已对总量平衡形成现实的威胁。

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史已经多次证明了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的科学性,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存在着难以分割的有机联系,两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中,必须坚持马克思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相统一的思想,兼顾总量和结构的调控,相互促进,才能使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当前,在总量控制已取得有效成果的情况下,政府应不失时机地采取适当措施,加大结构调控的力度,这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结构失调问题和保障总量平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以马克思社会再生产平衡理论为指导,加强宏观管理,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应当说,市场机制是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形成和演变的主要力量,但政府也有资源配置的职能,政府对结构平衡的影响和引导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现阶段,政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第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必须使国有企业真正能够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投资,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运行,才能推动产品结构的更新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为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保护和干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在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为企业的破产兼并解决人员负担的难题。

第二,建立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有效手段,消除影响产业政策落实的障碍因素。国家产业政策已明确多年,但对解决产业结构失衡问题始终收效不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当前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的调节作用有限,必须寻求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共同加以调节。除了通过破产兼并和联合等资产存量的调整以外,在增量调整方面,财政投资要对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产业,给予适当的支持;还要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证券市场等市场手段,促进资金流动,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在体制因素方面,要继续深化改革财税管理体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各级政府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合力机制。

第三,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分配政策,引导经济单位按产业政策规定的方向发展生产和进行投资。如通过适当的补贴政策鼓励和扶植农业生产的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的企业联合和集团化改造,积极而又规范地运用诸如财政信用、财政投融资、财政担保、财政贴息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运用税收政策调节投资方向和部分产品的利润水平,引导生产和投资向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加大税收对科技发展的作用力度,改革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以利于高科技的应用和推广,对企业开发、应用与推广先进技术,实行优惠的所得税扣除政策等,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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