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律师建议沪深两市设立证券法庭_证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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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首席律师提议沪深应设证券法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沪深论文,首席论文,上交所论文,法院论文,律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律师涂建最近在一非正式场合说,上海和深圳两地应设立直属中央的证券法院,“与在上海上市的公司有关的案件在上海审理,与在深圳上市的公司有关的案件在深圳审理。”

这位律师说,他之所以这么建议是因为近来一些上市公司新老大股东之间发生法律纠纷时,往往因上市公司注册地的缘故,诉讼地要在当地法院,由于地方利益关系,个别地方政府横加干预,判决结果往往并不公平,非常不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谈及在中国两大证券交易所所在地设立证券法院的意义,涂建表示,首先,这是一项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其次,可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避免一些地方政府不当干预正常法律程度;第三,专业证券法院可以集中专业司法人士,克服现行司法程序中司法解释不完整的缺陷,及时、有效地进行案件审理;第四,可以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法律体系,为已经公布的相关法律实施细则提供第一手案例。

这位律师还提议,一旦建立起两地证券法院,可以引进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可以由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担任。

从90年代初起涂建即从事与证券相关的法律业务,并在1998年10月被聘为上交所首席律师。当时的上交所总经理即现任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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