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档案鉴定理论发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鉴定论文,外国论文,理论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鉴定是档案管理中重要且关键的环节之一,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征。由于各国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对档案价值认识及档案工作实践的差异,档案鉴定理论和标准具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差异性。研究这些鉴定理论,可以使我们了解档案鉴定工作的一般规律,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以指导我国鉴定理论的发展。
一、外国档案鉴定理论概述
近现代以来在档案鉴定领域有影响的鉴定理论主要包括年龄鉴定论、行政官员决定论、职能鉴定论、文件双重价值论、利用决定论和宏观职能鉴定论,下面对其进行简要回顾。
1.年龄鉴定论。1901年,德国档案学家迈斯奈尔针对文件数量迅速增长的情况提出了年龄鉴定论。主要包括6条原则和从档案内容和来源方面考虑的一些具体标准。迈斯奈尔认为档案鉴定的一般原则包括:决定必须尽可能当机立断;必须避免过激行动;要避免过于抽象的概念;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建议设置档案禁毁年限;供某种暂时目的所使用的案卷在目的达到后一般要销毁;关于一个永久性机构成立的案卷一般要保存。年龄鉴定论以档案形成时间为主要鉴定标准,在档案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各国纷纷制定了适合本国的档案禁毁年限。
2.行政官员决定论。1922年,英国档案学家詹金逊在其代表作《档案管理手册》中阐述了他的鉴定观。他提出为确保证据的神圣性档案人员不宜参与文件鉴定和销毁,鉴定应由行政官员自行决定的鉴定思想。这一思想在目前学术界引起很大争议。以美国亲詹金逊派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主张关注档案真实性和可靠性,将其作为维护民主权利的凭证。他们反对过分精细地鉴定,认为单纯以价值为基础的鉴定是不现实的,主张以背景联系为基础进行鉴定。而其他一些学者则对詹金逊的观点则主张以文件价值为基础进行鉴定[1]。
3.职能鉴定论。20世纪30年代,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提出了职能鉴定论。其核心思想是按照机关在政府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重要性来确定档案文件价值及保管期限。他认为:文件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在活动中产生文件的那个机关的职能是否重要[2]。档案文件价值大小和保管期限长短与其形成机关地位高低和职能重要性总体上成正比[3]。据此,他提出最高行政机关的文件应永久保存,而低级机关的文件可保存一定时期后销毁。
4.文件双重价值论。1956年,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提出了文件双重价值论。他认为公共文件具有两种不同价值:一是对原机关的原始价值,即第一价值,包括行政管理价值、法律价值、财物价值和科技价值,具有这些价值的文件应主要由行政官员负责鉴定;二是对其他机关与私人利用者的从属价值,即第二价值,包括证据价值和情报价值,具有这些价值的文件应主要由档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负责鉴定[4]。此外他还提出揭示文件在广泛记录美国生活中的情报价值是最重要的。谢伦伯格的观点促使档案人员把关注焦点从文件转移到潜在用途上,特别是文件对历史学家的用处,强调通过文件反映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
5.利用决定论。20世纪60年代后,以美国档案学家菲斯本、布里奇弗德、芬奇为代表的一些人提出了利用决定论,其核心观点是将学者特别是历史学家的利用需求视为鉴定档案最重要的标准,鼓吹第二价值决定档案的根本性质。这种观念在现代档案学研究者看来具有较大的极端性。
6.宏观职能鉴定论。
(1)社会分析与职能鉴定论。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德国档案学家布姆斯根据档案鉴定以国家意志为核心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了社会分析与职能鉴定论。这种理论主张档案价值应由社会决定,取决于人民大众。90年代,布姆斯又进一步将其阐述为档案应体现文件产生时期的社会价值,但社会价值并非直接通过研究社会公共舆论来确定,而是间接通过了解重要文件形成者的职能来判断[5]。其核心思想是以文件形成者的职能来体现社会价值。
(2)文献战略。80年代中期,美国档案学家塞穆尔斯针对传统鉴定不足提出了文献战略。这一战略要求改变鉴定过多地关注文件形成机关组织结构和文件外在形式,转而围绕某一正在进行的主题、业务活动或地域制订方案,其特点是以文件主题作为主要鉴定标准。90年代初,塞穆尔斯又将“机构职能分析”引入文献战略并指出鉴定起点不再是检验具体文件,而是分析文件产生背景,鉴定着眼点应从形成机关组织结构转向机关职能,其核心思想是依据文件形成机关的职能来判断档案价值。
(3)宏观鉴定战略。80年代末加拿大档案学家特里·库克打破了传统理论中的价值标准而提出了宏观鉴定战略,其着眼点不再是单份文件的内容或价值,而是对文件“宏观联系”的关注。库克提出要全面考虑社会结构、文件形成过程、文件形成者及职能等多种因素,使鉴定重点由根据研究目的判断文件价值转变为根据文件形成者职能和结构鉴定文件形成背景或文件来源的重要性。他主张档案人员在鉴定前要了解整个社会的运行方式和文件形成过程,通过鉴定来准确反映社会发展趋势与文件形成者及其职能的有机联系。其核心思想是依据文件形成机关的职能对档案文件进行宏观鉴定。
二、研究外国档案鉴定理论需要探讨的问题
1.几大鉴定理论评析。年龄鉴定论在档案鉴定领域具有开创意义且影响广泛。首先,该理论首次提出较为系统的鉴定原则与标准,构建了一个档案鉴定理论体系。再次它提出着眼于案卷来源的标准是最重要的标准,是对来源原则在鉴定领域适用性的首次肯定。然而,这一理论也暴露出一定缺陷。设置禁毁年限以保留高龄案卷的做法只对古老的、年代久远的、少量的档案有作用,对大量的现代档案鉴定则没有多大意义。职能鉴定论发展了迈斯奈尔的来源鉴定思想,它不仅强调档案价值鉴定与形成机关地位和职能直接相关,而且找到了二者的对应关系,即形成机关的地位越高、职能越重要,档案文件的价值越大。但是这一理论不具体分析文件的内在价值,而仅从形成机关的外在角度决定档案文件存毁显得过于片面和武断。
文件双重价值论与行政官员决定论和职能鉴定论相比具有明显的进步性。首先,它主张档案部门及人员参与鉴定,有利于全面发现档案的历史价值。其次,鉴定标准不放在形成机关的地位和职能等外在特征上,而主张从文件自身属性与利用者需求关系的角度来判断档案文件价值,使价值判定更加客观化。再次,这一理论通过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的划分深刻反映了现行文件与历史档案的密切关系,保证了不同阶段档案鉴定的质量。此外双重价值论只适用于政府机关的公共文件,对于一些不具备第一价值的私人档案则不具有适用性。利用决定论希望通过关注利用者需求增强社会公众档案意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其局限性远大于积极意义。它过于强调满足狭隘的学术研究需要而无法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破坏了文件在其形成者业务活动中的有机联系,使鉴定标准脱离文件及其形成者本身,无法体现文件真实记录历史的功能。宏观职能鉴定论将档案价值与社会运行方式、发展动态紧密相连,使鉴定视野更加广阔。它超越了传统鉴定理论中的价值标准,更关注文件形成者的职能、任务和活动,但其缺陷在于它与职能鉴定论理论内核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从文件形成者的级别深入到其背后的职能而并没有改变依据职能进行鉴定的片面之处。此外,这种鉴定观较为抽象,在现实操作层往往难以具体化,容易造成浮泛、粗放的鉴定结果。
2.对档案鉴定理论发展规律的认识。通过上述对鉴定理论发展过程及各理论优势与不足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外国档案工作者对档案鉴定的认识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即选择文件进行销毁,赋予文件一定的价值,并以价值为依据进行鉴定和选择文件记录社会活动的发展过程。在这三个阶段中,档案工作者对档案价值的认识不断深化,具有从片面到全面、从狭隘到科学的特征。行政官员决定论把档案价值定为档案对形成机关行政官员的作用,实际上是谢伦伯格双重价值论中的第一价值里面的行政管理价值。职能鉴定论认为档案价值取决于形成机关地位高低和职能大小,实际上仍然是第一价值的体现。而利用决定论将学者特别是历史学家的利用需求作为价值判定标准则过于强调第二价值中的情报价值。上述鉴定理论对档案价值的认识是比较片面和狭隘的。文件双重价值论的提出使鉴定能够综合考虑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宏观鉴定论在继承双重价值的基础上将档案价值提升为社会价值,实际上包括了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是一种宏观价值的体现。由此可见,双重价值论和宏观鉴定论对档案价值的认识是比较全面和科学的。
此外各种理论对鉴定标准的规定具有从微观到宏观、从具体到抽象的特征。年龄鉴定论以档案形成时间作为鉴定标准,行政官员决定论变为档案的来源,职能鉴定论依据来源和职能两方面鉴定,双重价值论注重从档案内容属性角度上鉴定,而利用决定论主要考虑用户需求。上述这些理论对鉴定标准的提出都较为具体和微观。宏观鉴定论脱离了对具体内容的规定,以“文件形成机关的社会职能”作为鉴定标准,使鉴定标准系统化、抽象化。
3.由此引发的相关思考。综观外国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在鉴定对象上它已经从文件自身转变为对文件形成者职能的关注,这使得鉴定方式和方法更加宏观和抽象。此外鉴定的时间已经从文件形成之后转向文件形成过程中甚至文件形成之前,这使得鉴定方式和方法更加灵活机动和超前。
综上所述,通过研究外国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我们应该明确各种理论的优势与不足,选择其优势的部分应用于我国档案鉴定工作实践,对不足之处则应改革或创新使其更加科学化。虽然在现阶段档案鉴定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是我们无法预见的或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但我们能够预见的是档案鉴定理论必将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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