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广州民情演变的若干趋势_基督教论文

近代广州民情演变的若干趋势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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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0.6;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01)01-0076-08

风俗习惯的变迁是社会变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动密切相关,也和它们一样,是构成社会整体变革的重要表征。风俗习惯的变化可以反映出社会变动的深浅、利弊及民众对改革的接受程度,因而是值得考察和研究的课题。

近代中国社会的变化之大,人所共见。而城市的变化又比农村来得更快更烈。本文试以广州及其附近地区为视点,说明广东风俗习惯的变化以及民众心理和社会意识的发展历程。

近代广州社会风习民情的演变,主要受着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西风东渐对民众生活的影响,二是政治变革对人际关系的影响,三是商业发展和社会动荡对传统道德习俗的冲击。风习民情的变化有趋于善和恶两个方面,有文明进步和野蛮落后两个方向,反映了中国近代社会复杂多样的发展态势;而挣脱封建思想意识的枷锁,释放人性欲望,追求平等自由,是一条鲜明的主线。

一、西风东渐对民众生活与观念的影响

鸦片战争后,西方商品(包含科技)和宗教(包含教育、医术、慈善事业)最先对民众生活和心理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各种西方商品输入广东,并以其物美价廉赢得了人们的喜爱。19世纪60年代以后,洋货逐渐充斥了广州的市场。据粤海关十年报告称:“在广州贸易区最受欢迎的布料依次是白色洋布、本色洋布、洋标布和擦光印花布。在当地的消费品中,毛巾开始普遍使用。据说大宗布料被广泛用来做内衣。擦光印花布现在大量从日本进口到广州,似乎已完全取代了德国的产品,越来越多的广州人穿起了棉汗衫和洋式短袜,特别是那些手艺工人。毛织品在亚热带地区并不受欢迎,但有趣的是,毛线现在被本地人大量用来扎辫子,使这种商品的进口稳步增长。”(注:张富强、乐正等编译:《广州近代化历程》,广州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除洋布、呢绒这些穿的东西外,吃的有洋酒、洋糖、牛肉干、牛奶、面粉等,用的有煤油、肥皂、火柴、洋钉、洋伞、钟表,甚至还有沙发、扶手椅、弹簧床……。20世纪初,西方传来的电影在都市中已经普及,成为市民娱乐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新品种。西式照相术也大受欢迎,照相留影成为广州人一项时髦的消遣,西方舶来品改变了广州人的生活习俗,使用洋货成为时尚的潮流。在广州这个通商口岸,买办较多,他们是最早接受西方生活方式的一批人,说洋话、用洋货、住洋房、信洋教,取一个洋名字,送孩子上洋学堂。由于他们比较富有,对社会价值取向有一定的影响力,西方生活方式渐成人们羡慕的对象,人们在互赠礼品时也把洋货作为希罕的赠品。习俗的改变对观念的改变有直接的关系,人们在接触西洋器物时改变了对西方蛮夷的看法,从惊奇、赞赏到羡慕、模仿、学习,社会心态从仇洋转向崇洋。

鸦片战争后,西方宗教在广东的传播并不顺利。《中法条约》规定归还天主教教产和容许传教士任便租地,致使法国天主教横行霸道,激起广东人民的反教斗争。反教运动带有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义和团运动后,一方面中国仇教势力受到压抑,另一方面教会也因义和团事件而进行了反省,教会本色化呼声日益强烈,与民众矛盾较为缓和。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政府表示对各宗教一视同仁,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基督教获得快速发展。广东省在1903-1919年中大约有43个差会在传教,广州有20多个差会。全省差会总堂数目有127处,居全国各省首位。传教事业最兴旺的地区是珠江三角洲地带及人口众多村落稠密的地区,几乎每个镇都有教堂,以教堂为中心向附近乡村派遣中国布道员,积极传道。不少地区中基督教的势力及思想影响几乎达到无孔不入的地步。全省有外国传教士730人,仅次于江苏省,10%从事医务工作,男女医生人数多于其他各省,竟等于皖、浙、豫、湘、鄂、甘、赣、黔、晋、陕、滇诸省之和。这730个外国传教士分驻于72城,驻在广州、香港、汕头者占44%。全省受餐信徒1919年总数已达6万多人。基督教在广东的受餐信徒比皖、甘、赣、桂、黔、晋、陕、川、滇诸省信徒之总和还多。约有一半居住在广州及其四周并南部三角洲之近100英里地区内。(注:以上统计均据《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1901-192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信仰基督教的广东人,除了一部分是吃教者外,不少是由于对西方文明的羡慕、向往而入教的。比如太平天国的领导人洪仁玕认为,从世界的范围来看,基督教新教是西方强国的意识形态,凡是信仰基督教新教的国家,其国力必强。洪仁玕并没有对基督教与西方国家富强的关系作出理论上的研究,只是从归纳法上直觉地感知基督教与西方文明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他把基督教列为西方文明之“上宝”,并企图吸收利用它来改造和提高中国人的道德修养和精神面貌,移风易俗。又比如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由于从小接受西方文化教育,也把基督教看作西方文明进步的基础而加以推崇。他在香港西医书院读书时,经常研究耶酥精神与革命的关系,根据王宠惠的回忆,孙中山认同“耶苏之理想为舍己救人,革命之理想为舍己救国,其牺牲小我,力谋大众福利之精神,原属一致。”(注:王宠惠:《追忆国父述略》,《我怎样认识国父孙先生》,第75页。)1924年孙中山在《勉中国基督教青年》一文中说,基督教传入中国,“既开辟中国之风气,启发人民之感觉,使吾人卒能脱异族专制之羁厄”,希望基督教青年会“担负约西亚之责任,以救此四万万人民出水火之中而登衽席之上”。(注:《孙中山全集》第1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37页。)孙中山从基督教中吸取了革命精神和献身精神。由于基督教包容有朴素的人道主义因素和拯世救民实现天下大同的思想,对于生活在清政府的黑暗统治下的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人们容易接受基督教的影响。据冯自由统计,兴中会成立前,直接参与孙中山密谋反清者有15个,其中半数以上是基督徒或天主教徒。而早期兴中会会员和1895年广州起义的领导人多为基督教徒。(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2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页。)除此之外,一些有功名的儒生也加入教会。如1866年出生于广东香山县的钟荣光,中过举人,参加过戊戌维新运动,1898年,他因吸食鸦片成瘾,求助于教会医院想改掉这一习惯,从此他皈依了基督教。后来成为广东第一所基督教大学——岭南大学的第一任华人校长。

上教堂做礼拜成了广东一道新景观,西方的思想和生活方式泉涌而进。传教士积极发展教育和慈善事业,吸收女子进入中小学堂读书,鼓励禁烟和组织天足会反对女子缠足。基督教青年会的年轻人感兴趣地进行着文娱体育、社交聚会、讨论发言等活动,教会学校的学生日益滋长着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热情。基督教的救世精神对青年的影响不可忽视。香港西医书院教师康德黎在1912年撰著《孙逸仙与新中国》一书,其中提到就读该院的中国学生在1894年香港大瘟疫中的勇敢表现:“学生们无不自告奋勇地轮值效劳。……瘟疫的恐怖横于前,许多亲友染疫而死或奄奄一息,居民逃出疫市,这些学生们竟然轮值履行书记、换衣、看护诸职务。……轮值者一经病者接触,九死一生。……这些学生们的工作,表明中国境内有人具有负责任的高尚的勇气与热忱。”(注:转引自罗香林:《香港与中西文化之交流》,中国学社1962年版,第162页。)

但是,西方宗教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侵略与被侵略的民族之间的矛盾、20世纪20-30年代兴起的科学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思潮,都制约着基督教在广东的发展,并使一些曾信仰基督教的人开始与其疏离。广东人对西方科技、医术、教育的兴趣远大于宗教,“中华归主”只是传教士的一个梦想而已。

近代城市的人们还忙碌于谋生与享乐,对宗教的兴趣日渐淡薄,也是基督教未能征服中国的一个原因。

二、政治变革对人际关系的影响

具有民族平等和民主自由思想的政治变革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清末维新运动影响下,男子发式、女子缠足、跪拜礼节、尊卑称谓等习俗已经开始动摇,辛亥革命后,改正朔,易服制,废除跪拜,剪辫放脚,是由政府命令推行的,对移风易俗起到了加速作用。等级伦理关系受到民主平等思想的冲击,在人际关系上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

男子剃发蓄辫,是清初统治者强迫推行的发式,是民族征服的象征。反清人士一直不予奉行。随着西风东渐,蓄辫发式又为西人耻笑。1898年,康有为以旧习俗不适应新时代为由,上书光绪帝,提出效法西方国家,断发易服:“今物质修明,尤重机器,辫发长垂,行动摆舞,误缠机器,可以立死。今为机器之世,多机器则强,少机器则弱,辫发与机器,不相容也。且兵争之世,执戈跨马,辫尤不便。其势不能不去之,……,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注:康有为:《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二),第263-264页。)他的这个主张成为国内力主剪辫的先声。不久,留日学生将剪辫的风气带回国内,广东也出现了仿效者。清末的军制改革也是促成剪辫成为风气的一个因素。因练兵处要仿照外国军制改造军队服装,而官兵蓄发则无法着装,出于军事上的需要,练兵处对业已流行到军队的剪辫风气听之任之。1910年10月,在北京资政院第一届常会上,“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获得通过,消息传出,各地剪辫者不少。广州也成立了推行剪辫的组织。“粤商何乐琴发起华服剪发会,伍于簪、谭教五、苏尧臣等应之,赞成者已有多人,订会章20条”。该会决定于1910年12月31日为全体会员剪辫日。(注:《粤省提倡华服剪发会》,《大公报》1910年11月12日。)武昌起义后,人们对于蓄辫这个民族耻辱的标记,更为唾弃。广州光复当天,“无论老弱少壮之男子以及士农工商兵,罔不争先恐后,纷纷将天然锁链剪去。是日岸堤一带之剪辫店,自朝到暮,挤拥非常。操此业者,几至食亦无暇。……统计是日剪辩者,尽有20余万人”。(注:《广东独立记》,《近代史资料》1961年第1号,第456页。)剪辫风气很快波及城镇和乡村。

清朝的社交礼节也体现着森严的等级制度。清末,在维新思潮推动下,一些开明的官员在自己的辖地内主动改革官场礼节,主要内容为废除跪拜和禁用“卑职”等称呼。这个改革的最先发起者是两广总督岑春煊。1906年1月24日,是旧历除夕,他对下属宣布从次年正月起,广东广西两省官员在下级进见上级时不再跪拜,一律改用“长揖”。辛亥革命后,广州军政要人在社交中已普遍采用了握手、举手、鞠躬、鼓掌等现代礼仪。1911年底,广州新军收复香山后移驻广州西关,在谘议局举行的欢迎大会上,“胡(汉民)都督亲出欢迎,与各军官握手为礼,当众演说,掌声如雷。次由香军代表谭民三庚续发言,众复鼓掌,……胡都督偕秘书局多人出至队前环行一周,举手为礼”。(注:《欢迎香军纪盛》,《申报》1911年11月22日。)民国成立后,政府规定用鞠躬代替以往的旧礼仪。1917年,在广州东园举行的各界庆祝元旦大会上,全部都使用了鞠躬礼:“是日所行礼节如下:(甲)新年团拜之秩序:一、先向国旗行礼三鞠躬;二、各界向督军省长行礼一鞠躬;三、督军省长向各界答礼一鞠躬;四、各界相互行礼一鞠躬;五、礼毕照相。……”(注:《广东阳历新年之团拜》,《申报》1917年1月9日。)社交礼节的改变,显示了从尊卑有序的等级观念到平等自由观念的转变。

中国妇女的地位,在近代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期,从男尊女卑向男女平等的方向转变。这个转变是以清末的反对缠足、兴办女学和妇女参政等女权运动开始的。

1882年,康有为路经上海时大购西书,并阅《万国公报》,深受启发。1883年回乡后,极思成立不缠足会。但在他的家乡南海县,保守势力十分强大,以一人之力实难抵挡,所以他与邻乡友人、一个曾经游历美洲的士绅区谔良,商议共创“不裹足会”。然而由于当时风气闭塞,此会议而未成。1896年,广东顺德县出现了最早的不缠足会——龙山戒缠足会。此会由赖弼彤和陈默庵发起,一呼百应,入会者达数百人。(注:梁启超:《戒缠足会叙》,《时务报》第16册。)风气由是顿开,多有以女子大足为合宜者。1897年,在广州附近一下子出现了9个不缠足会,它们是:香山不缠足会、陈村戒缠足会、赤花戒缠足会、顺德戒缠足会、佗城不缠足会、佛山不缠足会、大良不缠足会、南海不缠足会和澳门不缠足会。(注:《知新报》,第19、20、22、27、29、30、36、102册。)它们在报刊上登启示和文章,指出缠足陋习违情背理以及天足对于强国保种的特殊意义,动员人们入会,又编印不缠足歌谣,向下层群众进行宣传。为解决放足女子的婚姻问题,提倡在会员内部实行子女通婚,向会员散发“草籍”,以利入会者互相婚配。广州成为不缠足运动最活跃的地区。

与不缠足运动同时兴起的,是兴办女学。甲午战争前后,维新思想高涨,兴女学成为中国改革一个内容。清末兴女学的理由,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1.广开民智,强国强种。梁启超说:“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国)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德法日本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注: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女学》,《饮冰室合集》(1),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7页。)认为女子居国民之半,若不受教育,则国民智力,必为未受教育者牵制。2.女子应与男子一样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是女子解放的前提。郑观应批评中国女子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是不人道的:“人生不幸作女子身,更不幸而为中国之女子。”(注:郑观应:《盛世危言·女教》,《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7页。)报纸舆论也鼓吹“必使妇人各得其自有之权”。3.开发生产力,发展经济。女子占人口一半,如能开发妇女的才智,使女子发挥与男子一样的社会作用,定会对经济有促进作用。这些理由使不少家长转变观念,愿意送自己的女儿上学堂。

据史料记载,广州人开办的最早的女子学校是1901年由张竹君创办的育贤女学,其次为1903年由刘佩箴、杜清持创办的广东女学堂。此校后改名为私立坤维女学堂。1907年,清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章程》,把女子教育正式列入了学制,明确了女子教育的法律地位,开始有了官办女子学校。民国初年,女学发展很快,在推广男女同校、开办女子高等小学、女子师范学校、女子半夜学校等方面,广州都走在全国前列。岭南大学是中国第一间实行男女同校的大学,1918年,岭南大学开始招收女生,到1920年女生计有中学三年级11人,大学预科12人,大学一年级2人,大学二年级3人。(注:甘乃光:《岭南大学男女同学之历程》,见舒新城:《近代中国教育史料》,(台)文海出版社影印版,第40页。)女子教育的兴起是中国2千多年来教育史上的重大变化,同时,它也是妇女地位重大变化前奏,打下了妇女解放的基础。

20世纪初,婚姻自由观念开始抬头。在新思想影响下,广东地区的妇女,特别是受过教育的学生冲破旧风俗和社会压力,自由择偶,并在城市中举行文明婚礼者,大有其人。自由风气也渗入乡间,1904年9月7日,报纸刊登一则新闻“婚姻奇案”,报道顺德县霞石乡一女子梁保屏,从14岁起为其未婚亡夫守节8年,成年后觉醒到这种作法不人道,自己选择了一位男子,要与之结婚。因双方父母不允婚事,便一道出奔到香港,循英国法律登记结婚,获准注册。(注:《婚姻奇案》,《大公报》1904年9月7日。)

辛亥革命期间,有一些妇女参加革命立了功,民国建立后,妇女解放运动又向参政方面发展。1911年12月,广东临时省议会在制订选举法时,规定了议会中有妇女代表10名。经过几轮选举,张沅、李佩兰等10名女代议士产生。广东在省议会中设女议员,在全国开妇女参政之先河,当即为舆论所称颂,妇女参政取得进步政治家的支持。但随着临时政府的北迁,很快变成泡沫。1912年8月10日,《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正式公布,妇女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东女代议士们奋力抗争,李佩兰发表女界要求参政的意见书,广东籍留日女学生寄来了请愿书,女代议士们甚至联合各省女界共同上书北京政府。她们疾呼:“20世纪之时代,国家社会主义之时代也。20世纪之人民,平等自由磅礴之人民也。我女界对于社会固为一分子,即对平等国民亦为一分子,而国家对于我女界人格比较对于男界之人格则扌干格殊甚,国家社会主义何在?自由平等这磅礴又何在?”(注:《广州女界邓博倩等要求参政权上省议会书》,《亚东丛报》第2期。)但由于妇女参政的历史条件还不成熟,1912年的妇女参政运动失败。五四运动后,男女平权、妇女解放的呼声高涨,广东妇女参政运动率先复起。1919年秋,广州护法国会准备制定宪法,女界70多人发出通告,提出解放教育、解放职业、解放政权三项主张。12月23日,广州女界1000多人在体育学校开会,决定组织女界联合会,选举委员11人,李莲、苏开瑞等当选为筹办联合会的委员。(注:《广州特约通讯》,北京《晨报》1920年1月6日。)后来,广州军政府的外交部任命曾参加辛亥革命的郑毓秀女士为外交调查会的名誉会员,此事被称为“中国女子参政运动的先例”。(注:《中国女子要求参政的先声》,《解放画报》第1期,1920年5月。)1921年3月28日,广东省议会开会,女代表旁听,提出女子的参政问题,省议会发生激烈争执。女代表还与一些议员冲突起来。4月13日,广州城5000多妇女举行示威游行,要求妇女参政权,但是,广东省议会讨论时反对票占了多数。然而,女界的斗争没有停止,请愿在继续,最后,广东省长发布命令,承认女子在县议会选举中可得为选民,广东女子参政名义上取得了有限的成果。(注: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3卷,第447页。)应该说,广州女子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精神是越来越强了。

三、商业发展和社会动荡对传统道德习俗的冲击

广州是商业兴盛的城市,经商容易致富。由于农村人口激增和天灾人祸,生活水准下降,弃农经商者增多;仕途拥挤,士人生活相对贫因,又使更多的人弃学经商。在广州,商人在市民中所占比例相当高。1909年的统计,广州城住户为96614户,店铺多达27524户,几为住户的三分之一。(注:《广东省垣人户最近之调查》,《广东省谘议局编查录》下,宣统二年版,政治丛述之部,第103-104页。)清末,“商人渐有势力,而绅士渐退。商与官近,致以官商并称。通常言保护商民,殆渐打破从来之习惯,而以商居四民之首”。(注:《胡汉民回忆录》,《辛亥革命史资料选集》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205页。)商人地位的提升,使人们的贱商观念日益向重商、慕商方向转变。世人重商,商人的思想观念和习惯也就成为领导潮流的时尚。这对于习俗的影响,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趋利和逐利的意识使广州人勇于进取,注重实效,不尚空谈,养成了“唯实”之风。市场经济和意识浓厚,勇于接受新事物,打破传统束缚,追赶新潮流,形成了求新、求变、求活的心态。但逐利的意识也容易使人抛弃道德和廉耻,走向唯利是图的邪路。“重义轻利”的传统道德受到冲击,诚实守信的经商之道也逐渐褪色。商人的讲排场、尚奢华和及时行乐成了一时的风气。清末,豪商巨贾为显示自己的富有往往挥金如土,极尽奢侈之能事。而其他阶层的人民因羡慕而纷纷仿效,使奢侈消费成为风尚。这种风气在婚嫁上最为明显,形成了对传统“节俭”美德的冲击。有记载称:“粤中婚事所用之迎新彩舆,有金翠辉煌者,有红缎平金者,有金亭翠亭陈设礼物,至其仪仗之鲜明,灯彩之富丽,诚各省所不及也。”(注: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001页。)这是清代的一般情况,到清末,则变本加厉。1897年,广州城内白姓、周姓、邓姓三富豪娶亲时,“迎娶仪仗之盛,固不待言。所奇者,前导有美女10余人,戎装执刀,花团锦簇。中队更有女顶马,明装艳服,高跨连钱桥,旁复用艳婢10余人,扮作旗装,手持玉唾壶、王彩花瓶、白玉如意、宣德铜炉之类;后则女郎40余辈,均芳龄三五,姿首绝伦,……”(注:《申报》1898年1月1日,转引自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2卷,第333页。)其糜费之状,实令人慨叹。

清朝后期,社会的精神状态、风俗习惯和道德水准都呈现出末世的衰颓。晚清颓风在习俗上的表现主要是吸鸦片的普遍化、赌博的泛滥和娼妓的盛行。政府也作过一些努力进行禁止,但动荡的政治军事局面往往使这些努力收效不大,恶风陋俗难以消除。

1.吸食鸦片的普遍化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正式成为合法的进口商品,易于得到,民间吸食鸦片渐成风气。19世纪60年代,广州每月进口的鸦片达到700多担,吸食的方式也愈来愈讲究。烟土有不同的等级和口味,烟具精雕细作,烟馆豪华,布置雅洁,气氛宁静,烟民采半坐半卧的姿势,懒散而迷醉。完全不同于西方人饮服鸦片酊和吞服鸦片药丸的情调,成为一种中国化的享受。清末民初,随着城市商业的发展,烟馆还与茶楼妓院一样,成为社交场所,谈生意、拉关系、消遣、娱乐……,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对这一恶习也日见宽容。不但在广州城中烟馆林立,附近乡镇,也是不分男女老少,无论贵贱贫富,广为吸食。下层人民吸食鸦片多与生活艰难和精神苦闷有关。另外,近代中国经济落后,医学也不发达,国人健康状况普遍不良,鸦片成为“万用医药”,也是鸦片广泛流行的一个原因。

1906年,清政府颁布的“预备立宪”的诏令,为了振刷官员和全体人民的精神,决心痛除几十年来危害国家的烟毒。政府从禁种、禁吸、禁售各个环节入手,规定在10年内禁绝鸦片。在20世纪初,土烟已经取代洋烟占领中国市场,只要政府狠抓禁种这一环节,收效必大。而且,过去向中国大量倾销鸦片的英国,在1906年因为自由党在大选中获胜,下议院通过议案,不再支持中印鸦片贸易,答允逐年削减从印度输入中国的鸦片,中国禁烟运动有了比较好的国际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全国掀起了一次认真的大规模的禁止吸食鸦片的社会运动。广州也于1907年开始采取行动,首先是查禁烟馆,所有烟馆一律停闭。其次是严定期限,令烟民们断绝烟瘾。另外,在官方的鼓励下,民间纷纷成立戒毒团体,宣传发动群众参加禁烟行动。自然,这些措施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抵制,比如一些烟馆转入地下经营,一些烟民大量购买鸦片以作储备等等。但总的来讲,禁烟运动还是很有声势。与此同时,禁种鸦片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广东在1910年秋季,大部分地区都已经禁种鸦片。至1911年清朝灭亡前夕,广州吸食鸦片的人已经大为减少。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针对革命期间社会失控烟毒有复炽之势的情况,于1912年3月2日重申禁烟令,后来北洋政府也多次发布禁令,使民国初年再度掀起禁烟热潮。1912年底,广东都督府颁布了禁烟章程,章程规定:自19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禁绝吸食鸦片,违者重罚。警察厅负责执行,广州居民吸食鸦片烟被抓者每日不下十数人,有的被罚款多达1000元。如此严厉的措施使一些烟瘾重的人纷纷逃到香港、澳门以躲避搜捕。(注:《粤警厅禁烟之严厉》,《申报》1913年1月28日。)各界群众也积极参与,有人提出成立“强迫戒烟所”,有人提出马上废除为期10年的“中英禁烟条约”,在1913年一律禁止印度烟入口。劝导人民禁烟的舆论盛极一时,各种报刊大量登载宣传戒烟的文章。民国初年禁烟取得的成效比清末又进了一步。

但民初政局不稳,政权更迭频繁,各种政权对禁烟态度不一,阻碍了禁烟运动的顺利进行。在龙济光踞粤时期,官府竟公开包庇售卖烟土,后来还实行烟膏专卖,使“私土运入颇多”(注:《政府公报》1915年4月30日。)。桂系据粤后,鸦片更加泛滥,政府对鸦片种植、运输和吸食征收各种税费,以搜括民财。军队甚至强迫老百姓种烟,以收取亩捐。这一时期,云、贵、川等省所产鸦片也经广西运销广东,广州的烟祸又卷土重来。军阀割据局面的出现,使禁烟运动走向流产,因为鸦片已成为军阀割据的重要经济支柱。

2.赌博的泛滥

赌博兼有游戏娱乐和投机生财的双重功能,在广州这个商贾流民聚集之地一向较为流行。但因赌博引发不少社会治安问题,如斗殴、偷窃、凶杀、迷信等,为清律例所禁止。然而赌博在晚清和民国初年屡禁不止,甚至发展成为中国历史上前所未见的聚赌风,与赌业获利丰厚、政府暗中保护、民众趋之若鹜等因素有关。

赌博活动形式多种,花样翻新,有番摊、牌九、扑克、花会、麻雀、闱姓、升官图、抛骰子、斗鸡、斗狗、斗蟋蟀、白鸽票等等。1861年,广州贡院毁于战火,粤绅请官厅准予开办闱姓,得到允准,赌博活动开始取得合法地位,由秘密转为公开。在好逸恶劳和投机心理的驱使下,农工商学各界之人无不被裹挟其中,牵涉面之广,连妇女、老少也未能幸免。“通省赌具,除闱姓外有铺票、番摊、小闱姓等名目,妇女则有花会、女摊,童稚幼孩更有骨牌会、牛牌各名色,无论老少,人人有赌,父不能戒其子,夫不能责其妻,甚至有仕宦眷属因赌卖身,流落为娼者。至仆妇女更无论矣。”(注:《奏停赌饷》,《申报》1903年7月14日。)“凡有花会赌厂设立的地方,其周围数十里的人家,不论贫富男女老少,几乎十亡八九,无不参加,一家之内,父子婆媳亦共同会商下注。”(注:李汉冲:《花会赌博种种》,《广东风情录》,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9页。)

历届两广总督,对于禁赌,都不用力,以致赌害愈演愈烈。直到1911年,张鸣歧任粤督,才下令自农历三月一日起在全省禁绝赌博,并公布了严厉的惩治条例,广州的赌风稍有收敛。(注:卫恭:《八十年来广东的禁赌和开赌》,《广东文史资料》第16辑,第106页。)辛亥革命后,广东军政府成立,在胡汉民、陈炯明督粤期间,采取了各种措施禁赌。但1913年龙济光接任广东都督后,广东赌风又起,且有人联名上书省行政公署,要求弛禁。从1913年底到1914年3月,弛禁与严禁两种意见争论不已,官厅不敢作主。要求弛禁者便携款到京运动解禁:“粤人以赌为生活者不计其数,现有奸商某等为前清道员,携巨款来京运动解弛禁赌,并带有工文墨者数人司文牍之事。”(注:《粤官商争持中之禁赌问题》,《申报》1914年3月18日。)但此事遭到旅京粤人之反对,梁士诒、梁启超等领衔复电广州商务总会并电致龙都督、民政长,,请严申赌禁,惩办博徒。广东弛禁暂没有成为事实,但禁赌也没有明显成效,各地官署包庇赌徒,从中获利,广州周围的许多地方赌博遍地,而绝无军警过问。到1914年10月,龙济光借口救济水灾,招商承饷开办了山票、铺票,美其名曰“水灾有奖义会”,年饷80万。随后又开办牌捐。此例一开,山票、铺票、牌捐、字花、牌九、骰子挡等各种名目的赌博活动又死灰复炽。当时广州的西关参与赌博的人十分踊跃:“男男女女,如蚁附膻,一时有小澳门之称。”(注:卫恭:《八十年来广东的禁赌和开赌》,《广东文史资料》第16辑,第107页。)1916年后,广东进入桂系执政时期。为应付驻粤军队的欠饷和民军编遣费用,当局用36万元的“运动费”贿买省议会议员,使“开赌案”得以通过。于是自1917年下半年起,广东省内赌风日甚一日;历来种种之赌祸,无不毕备。

3.娼妓的盛行

广州商业发达,旅馆、食店林立,到城市谋生的男性增多,为娼妓的盛行提供了基础。加以战乱、灾荒和贫穷,大批妇女失去生活保障而流入城市,在无以为生的情况下,妓业成了她们的谋生手段。年轻的充当妓女,中年的和少年的组成妓业的龟鸨、女佣、女仆群体,妓业成为城市中一个女子集中的大行业,不仅屡禁不止,久盛不衰,而且随着商业的发展而日见兴旺,向着职业化发展。民国以前,广州的娼妓多集中在陈塘、东堤两地,青楼妓院、花筵酒家遍地皆是。

1912年,广东军政府为正风俗,饬令绥靖处查禁娼业,但未取得明显成效,公娼暂时消失,私娼却随处可见。1914年,广州当局为解决军队的饷源,对挂牌纳捐的公娼以恢复商业经营的名义同意在固定地点复业,并制定了一些管理规则。广东都督、省长发布告示,“宣布所有东堤及西关之娼寮、陈塘南新填地塘鱼栏一带,并花地之金针帮及水上之士敏土厂前、二沙之西、大坦尾之北,前经指定湾泊妓艇地点,均许其先行复业,惟不得在城内开设。”警厅制定的14条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是,营娼业者必须注册,营业地点受到限制,妓女不准吸食鸦片和聚众赌博,不得接待军警学界有服装标志者,不得凌虐妓女,按时按量交纳花捐等。对私娼虽然仍禁止,但并不严格,不少妇女仍在酒楼和旅馆陪饮陪宿,酒楼旅馆伙记专为私娼媒介,以图分利。官府对于私娼往往以罚款了事。民国官场的腐败和对花捐的垂涎,是娼业盛行的重要原因。1921年4月1日,广州各界民众有组织地举办了一次“废娼大游行”,但民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没有被当局答允。原因是政府在花筵捐上税收每年达60多万元,占市府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废娼后不仅失去了巨大的税源,而且为安置妓女还得再拿出50多万元来。政府无力负担此项开支。

民国成立后由于军阀割据和更迭的局面出现,使清末遗留下来的社会陋习没有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收稿日期:200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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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广州民情演变的若干趋势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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