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要为中国加入WTO做好准备_wto论文

开发区要为中国加入WTO做好准备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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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世对开发区而言最重要的是制度准备

WTO是国际经贸规则的多边经济组织, 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与遵守规则、开放市场、解决争端。中国加入WTO在望, 目前讨论较多的是市场开放的问题,包括对进出口、某些产业乃至某种商品价格的传导影响等等。但是入世的重要前提是必须承诺遵守WTO的规则, 这是以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主导,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而制定的一系列市场经济的国际游戏规则。应该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环境尚未完全接轨,特别是有些涉及较深层次改革的方面,例如,政府的经济调控方式、政企关系、现行的某些法规与政策、干部与公务员队伍的观念与素质等,都有一定差距,其中现行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制环境尤甚。

开发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十多年来已成功地引进了国外大量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成为所在地区引进外资、发展经济和出口创汇的极为重要的新的增长点和基地。此外,开发区积极营造与国际经济环境接轨的投资环境,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方面也作了一系列积极、有益和超前的探索,但是与WTO 的制度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加入WTO对开发区而言, 从近期来看,涉及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招商策略和引资政策的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组等,但从长远来看,更重要、更深远的是要求体制、机制加快与国际经济环境接轨,或者说,关键是制度创新。

二、我国制度环境与国际经济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众所周知,投资环境可以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主要指区位和基础设施等实体条件,而软环境则包括政策、法令、行政效率、体制、法制、社会文化、人力资源等诸多因素,由此可进一步将软环境细分为社会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等要素环境。跨国公司近年来的大批进入,对投资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硬件设施可以通过投资来建设和改善,但体制、法规是东道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制度性公共产品,不是靠财力所能解决的。

联系开发区的具体实际,投资软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法制尚待完善。各地开发区的现状是“政策治区”色彩较浓,有不少是靠“红头文件”、“领导批示”来招商引资,形成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招商机制;大多比较强调以优惠和低廉地价吸引外商;也有的自定政策,随意口头承诺。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对象国(地区)基本上都处于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加入WTO 更要求提供一种高度法制化的环境,依法保证经济活动主体地位平等,不管是外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都要求平等的国民待遇。政府的管理行为也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政策制定必须有法律依据,决策过程应适度透明和民主化,尽量减少含糊不清和模棱两可模糊的规定。开发区的管理必须是真正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2.经济运行体制不规范。目前比较普遍的问题之一是政企不分。在开发区除外资和个私企业以外,大部分下属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并没有真正确立,特别是在不少开发区仍然沿用管理机构与开发企业相互交叉的体制,政企不分的矛盾难以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之二是行政审批制的弊端未能有效克服,特别在建设项目、企业设立、经营范围、产品定价等方面。某些有权部门办事程序尚不透明,审批也不很规范,人为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投资者的信息成本。

3.行政管理中的制度缺陷。一是“官本位”的传统积习与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矛盾,造成组织环境的制度缺陷,有些开发区的管理机构由最初的“精简、高效”而渐至庞大、臃肿,因人设岗、因岗设事。机构改革举步维艰,传统体制复归却很容易,增加了体制改革的成本。二是行政管理机构“重管制、轻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尽管各地开发区几年来都不断在强调服务,但各级有权部门要真正确立成熟市场经济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却非一朝一日之功。三是行政机构的公共管理思想淡薄,职能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该做的不得要领,不该管的管得过多。

4.人力资源素质有待提高。加入WTO 对我国开发区的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从开发区的公务员队伍来看,一部分富有处理问题经验者,往往语言交流有障碍,计算机能力不强,文化、价值观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与外方沟通不便;而出校门不久者则处理问题欠老到;而且中方管理人员普遍比较缺乏管理大企业和高技术企业的经验,对跨国公司运作体系、现代经济与管理前沿课题、当今世界经济体制创新等缺乏深入了解和理解,处理大型跨国投资项目也往往力不从心。

三、开发区面对WTO的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目前开发区投资软环境中主要还是制度环境有待完善,而入世后更为重要。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成长的决定因素是经济制度是否适宜,能否促进技术创新、资本积累和社会发展,投资活动和投资决策应当在一系列规则框架内进行,因此制度环境对开发区而言堪称为最重要的因素。各级开发区宜抓紧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作好制度准备。

1.加快经济制度创新

制度决定经济运行体制和机制,决定经济内部的结构和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要下决心处理政企不分的问题。在开发区这一特殊区域,比较容易形成投资、开发、管理三位一体的体制,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建立不起真正的监督和权力制衡机制,因此尽快建立开发与管理分离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形成既配合又有制约的运行机制,十分必要。其次,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开发区管委会,在管理经济方面的职能定位应当明确。要有所不为,有所为。第三,在服务方面,要大有作为。要加强亲商服务观念,强化政府公共管理的概念和职能。

2、健全法制、依法治区

要从“政策治区”转变为“依法治区”,政策和红头文件、负责人的表态等等具有极大的随机性、随意性,而法律、法规具有较大的规范性、稳定性。加入WTO,要求提高经济活动中的法制化程度, 减少人治因素。要制定各项符合国情和开发区自身实际、能协调区内各方面利益关系、反映社会经济规律的法律、法规或管理规章。投资者以及居民在各个领域的行为只要依法进行,就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涉、阻碍和破坏。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政府机构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障,权力机关的权力受法律的限制。在开发区这一应当率先与国际接轨、较多直接同外商打交道的区域形成严明清正的法制环境。

3.加快能适应WTO要求的人才引进和培养

开发区应当以更开放的姿态吸引人才,创造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制度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加强教育投资,促进现有人才素质的提高和观念更新。加快开发区一线部门人员结构的调整,造就一批懂经济和国际惯例,能与外商进行直接语言沟通,有敬业精神的外向型干部,加大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入的人力资本储备。

4.适应入世对开发区工作的新要求

(1)市场与产业准入的要求。WTO要求更多地开放市场,将导致国际资本在直接贸易和本地生产之间作综合成本比较,作出新的投资选择。对此,开发区的引资策略和重点也应因时因事有所调整。

(2)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要求。WTO 将加快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使投资商能以较低的成本建立全新的物流和全球营销系统。开发区应将互联网的建设和相配套的技术支持作为二十一世纪开发区最重要的硬件基础设施来规划和建设。

(3)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要求。首先,WTO要求放开资本金融市场,国外风险投资的进入和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对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课题。其次,国际直接投资的一个新的动向是公司间购买和兼并,资本运作和流动十分活跃。而目前各开发区对此尚未有充分的研究和实际操作的准备,所能提供的制度条件也不成熟。此外有关商业零售、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中介咨询等市场的开放也为开发区带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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