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与我的接受:对当代生活两个问题的哲学解读_共性与个性论文

范与我的接受:对当代生活两个问题的哲学解读_共性与个性论文

受范与自我:当代两大人生问题的哲理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大论文,哲理论文,当代论文,自我论文,人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00)06-0022-05

 有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这就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由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是每一个体都必须直面的矛盾,从而人生也就无法回避这样两大问题:如何看待社会约束,如何看待自我,即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受范观与自我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个问题更加突出起来了。在此,我们根据现代社会生活的发展,试从人生哲学的角度,对上述问题作出初步的哲理解读。

一、受范与个性

 受范,是指人们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和示范影响的状况。一切教育,尤其是规约性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教育对象的受范过程。受范,就意味着一定的约束,约束往往导致抗拒。抗拒的主要理由是以为受范与个性的发展相冲突,有损于独立人格。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

(一)受范具有不可逃避性

1.受范是不可逾越的成人之路。受范,在人们呀呀学语之时即已开始了,这是人们接受语言、伦理规范的发端。开始学拿筷子吃饭,人们恐怕不会想到有什么社会意义,可事实上这就是在接受一种传统、一种规范。在人从一个生物个体发育成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中,社会规范发挥着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影响。前人总是将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事后反思中最有价值的成分,沉淀到规范里,使后人少走弯路,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前进。在这里,社会规范事实上是社会认识成果的积累、传递和行为化方式,是人类特有的优势和成长的捷径。每一个人都是通过这个阶梯而上升为人的。孟子强调“大匠诲人必以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是很有道理的。规范的具体内容是多种多样、可以选择的,但在总体上说社会规范的影响却是不可逃避的,不是接受合理的规范,就是接受不合理的规范,或者是放弃一种规范而创造一种新的规范。

2.合理的社会规范蕴涵某种客观规律的力量。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被社会规范维持着。随心所欲,不遵守社会规范,便被称之为“不文明”。为什么合理的社会规范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呢?这是因为它往往反映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的某种客观需要,蕴涵着某种规律性的要求,并非随意的主观创造。孝敬父母,友爱亲朋,尊老爱幼,忠于祖国,热爱科学,以及我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等,能够历久不衰,实际上是反映了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社会生活本身客观规律的要求,如同规律不可抗拒一样,不遵守定这些社会规范也是要受到惩罚的。从这个角度说,合理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的朋友,是健全生活的向导。

3.规范教育应有三项基本任务。我们肯定社会规范的作用是有一个前提的,即是指有历史合理性的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凡社会规范都有历史合理性,失去历史合理性的社会规范,若得不到及时更新,也会变为窒息人们活力的桎梏。因此,规范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包括:引导人们认识接受社会规范的必要性;促成有关合理规范的内化;帮助人们摆脱过时规范的束缚,创造发展新规范。

(二)受范使人们的个性得到优化

1.个体发展的空间在社会。我们的古人即已发现,单个的人是极其片面、极其脆弱的,只有通过社会联系,发展社会关系,在一定社会秩序的基础上,才能使这种片面性、脆弱性得到补偿。这是一个根本的道理,现代社会这一点甚至表现得更加突出。我们每一个人要想发展自身,只有投入到社会中去,才能超越自身的片面性、脆弱性、有限性,从而使自身的品性得到提升。个体不能试图摆脱社会而发展自己,只有融入社会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而融入社会,与社会和谐相处,就必须接受一定约束。所以发展与必要的约束又是相伴而行的,拒绝约束也就拒绝了发展。这就是约束与发展的辩证法。早有哲人说过,如果没有必要的社会规范的维系,人便可能是世界上最坏的动物。我们还可以补充一句,这样的人类,恐怕也是世间最痛苦的动物。

2.个性发展的多向性。人们的个性千差万别。但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角度分析,则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个性,是健康的个性,积极的个性;二是无害于社会发展的个性,但表现着人类个性的丰富性;三是有悖于社会发展的个性,是消极的、病态的个性。这三类个性由于与社会发展方向的关系不同,当其与社会规范交会时,也就必然表现出不同的情形,其发展前景则取决于对规范导向作用的接受程度。

3.社会规范对个性的导向作用。人有个性,但又过着社会生活。因此,当他坚持自己个性的同时,又总是希望被社会所接受,成为受社会欢迎的人。这个过程,既是个性发展过程,也是接受社会影响的过程,当这种影响达到一定程度,便会推动受范者调整个性的发展方向,对自己个性的一些方面加以抑制或克服,而使另一些方面得到更好地发展。接受合理的社会规范,有利于第一类个性的发展,宽容第二类个性的存在,而使第三类个性的不和谐性突出起来。所以接受规范的过程,也是个性的扬长避短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受范使人的个性不断得到优化。严格的规范训练,是健康成长的保证和加速器。

4.受范同样能充实人的丰富性。人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多彩表现,就造成了一个个具体人的丰富性。一些人只将人的丰富性归之于人的个性发展,将共性排斥在人的丰富性之外,甚至以为共性是与人的丰富性相冲突的,从而也认为受范是损害人的丰富性的。在这种认识看来,共性的增长,是以挤占个性的空间为代价的,必然要损害人的个性,从而也损害人的丰富性。要解开这个结,必须明确以下三点:一是不仅个性是发展的,共性也是发展的。个性是发展的,人们普遍注意到了,但对于共性的成长,却较少意识到。人的共性,至少可以指出两个方面:有与生俱来的方面,如人的自然本性;有后天习得的方面,如社会性,这方面有的甚至是从外部“注入”的,学习社会规范,就是给个体“注入”共性的方式之一。正是这后一方面,说明人身上的共性也是发展的。二是共性个性的发展并不必然要以排斥对方为代价,是可以相容共长的。有的人总以为,共性多了个性就少了,相反也一样。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人性并不是一个空间有限的容器,它是开放的,有足够的供个性共性展示的空间,一方的生长不必以挤占另一方的位置为条件,是可以相容共长、比翼齐飞的。三是人的丰富性应是个体的丰富性,而不仅是个性的丰富性。个性与个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个性与共性相区别,而个体则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一个人的丰富性,是以他的个体的全部来展现的,所以很明显,不但个性的发展是人的丰富性的发展,而且共性的发展同样也是对个体的一种丰富。共性的注入同样会使人丰富起来,不单是因为增加了共性这个方面,而且因为共性个性彼此结合、交互作用、重构新生,极其丰富多彩。这并不是简单的逻辑推导,而是到处可以发现的事实。体育明星们受到的规范训练以及他们对规范的掌握比其他人更严格,他们多半是最少犯规的人,然而他们在规则范围内的个性表现,又是如此生动丰富,多姿多彩,令人难忘,每一明星的名字都使人联想起多少精彩的镜头啊!所以说共性的成长同样有利于人的丰富性。

(三)坚持受范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当代社会的发展,正推动人的发展的双向合成:一方面是个性愈来愈发展,愈来愈多样;另一方面,共性也在增加着,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一些人往往只看到或只强调前一方面而忽视后一方面,这是片面的,有违真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活跃而有序的经济,经济活动本身,就要求人们既要有个性,又要守规矩。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无论是作为公民,还是作为经济活动的当事人,都应坚持受范与个性发展的统一,不能搞片面性。一方面要看到,个性的活跃是历史的进步,是一个社会保持生机的重要源泉,一个人的个性萎缩的社会,一个不能容忍健康而多样个性发展的团体,是不会兴旺的。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受范能使个性优化,受范的自觉程度,是文明程度的一种表征。合理的社会规范越完善,则这个社会越成熟有序。社会的现代化,离开必要的规范是不可能的,有些规范甚至要区域化、国际化。因此,形成科学的规范意识、规范体系,是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的重要条件。如果有什么人一定要表现自己的“清高”、“脱俗”,企图逃避必要规范的制约,那他不仅不会比别人高贵、风雅,甚至连正常的生活乐趣也无法领略到。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的能动创造,只有有机地整合于整体之中,才能实现。所以,受范与自我的成长,是辩证的统一。在这里,自我认识即自认,又成了确立正确的受范观与自我观的必要条件。

二、自我与自认

“自我”一词在媒体中出现的频率颇高,但对其确切含义,少有深究,有必要加以剖析。

(一)自我的意义

1.“自我”与“我”有所不同。所谓“我”,不言而喻,是个体的自称,与“你”、“他”相区别;当其与对象世界相对时,“我”意味着一种主体地位。“自我”是在“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的意识是在与对象世界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有了“我”,就能观察对象世界。随着意识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又将意识指向自身,反观自己、思考自己了,这才出现了“自我”与“自我意识”。这说明:第一,自我是被意识到的自己,是自己审视自己的结果,是自己以自己为主体,又以自己为客体,是主我与客我的统一。可见自我意识是一种反省意识。第二,从意识的指向看,“我”是向外的,与对象世界并立,与“你”、“他”相区别。而“自我”则首先是向内的,是自己对自己的意识。当然自我也要与外界打交道,但一个健全的自我与外界打交道,总是从与自己打交道出发再转向其他,总是先掂量掂量自己,以此为基础处理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第三,由于自我包含主我与客我的分化与统一,含义比“我”丰富,指称范围也有差异。二者均有表示“自己”的意思,在这点上可以通用、互换。但由于自我中有客我的成分,可以作为对象加以述说,“我”则不能。可以看出,自我意识就是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周围世界关系的认识和评价。它体现出主我与客我的分解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讲自我常常意味着自己对自己的一种认识、操作、控制、把握,如自我感觉、自我改造、自我牺牲等。

2.自我意识是一切真正人的活动的起点和基础。人来到世间,在不能有效地同周围环境分开时,是任由环境摆布的,谈不上智慧、自觉能动性。有了自我,人们才能调动自己,通过自觉能动的活动来实现自身的价值,改善自身的处境。人们强调自我,就本来的意义说,就是强调对自己的独特性、人格和一定素质的肯定,要有自己的特性,明确自己的位置。而这一切,正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一个失去自我的人,只会随波逐流,消极苟活,是不会有健全的权利义务感的,从而也谈不上能动性的积极发挥。没有自我,哪来使命感?没有自我,又怎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映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性发展趋势的人生哲学,绝不怕人们有个性,有鲜明的自我,相反,它鼓励人们积极地发展个性,完善自我,使健全的自我观念与现代的群体意识协调发展。怕的倒是自我的丢失、沦丧,自我的扭曲。

(二)自认是自我成长的基本条件

1.自认在认识上的特殊性。首先,自认总是与自我相伴的。如前所述,自我是在人们将意识指向自身,对自己作主、客二分基础上形成的,有自我,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自认,自认是自我成长的基本条件。其次,自认有其特殊性,从而也比较困难。认识身外之物也不容易,但至少主体与客体界限分明,进行观察时,只要视距适当,就看得清楚,有了失误,发现和纠正相对说来也容易些。自认就不一样了,自己既是自己的观察者,又是观察对象,主客集于一身,相互缠绕,难以分清。这种情况有有利的一面,那就是人们对于自身肉体和心灵所受刺激总是感受最迅捷、最深切的,如对冷热、疼痛的感受就是这样,从这个角度说,人是最了解自己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神经传导完成的。但人的自认,并不总是这么简单的,涉及深层理性的自认,主客集于一身、相互缠绕的情况,就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这种影响至少可以指出两个方面:一是容易把主观当客观。由于自我的主、客纠缠,有时自以为是客观的态度,实际则是主观的,有的人“理歪气壮”,正是这种迷误的反映,因为他是以“主”为“客”、以“歪”为“正”的。二是感情上的自赏,有时也妨碍正视自己。人总是爱自己的,是自我欣赏的。这很正常,也很必要。但这种感情若不以理智和理性加以统摄,也易导致失误,只知跟着感觉走,只看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能真正全面正视自己。

2.不确自认的主要倾向。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其一,以自我为唯我。强调自我,却不尊重他人的自我,幻想自我能天马行空、君临一切。其二,以自我为自私。不懂二者的原则界限,往往以自我的正当性引出自私的合理性,讲的是自我,强调的都是自私。其三,以自我为固我。好像一讲自我就应是自足的,不必接受外界的任何影响,否则就失去了人格独立和尊严,以致将师长的教导、朋友的劝诫一概拒之门外,自我成了“刀枪不入”的“绝缘体”。其四,以自我为完我。由于自赏造成的盲目性,看不到自己的不足,自视甚高,甚至以为是完美无缺的。凡此种种,往往并不是人们很明晰的自我宣示,而是一种情不自禁的心理、情绪,是一种自以为清醒的盲目性。

3.自知之明也是可以做得到的。“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个“贵”字,凝聚着人类世世代代追求准确自认的宝贵经验。贵,说明好;贵,说明难;贵,说明也是可以做得到的。泛泛地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知之明,否则无法活下去。全面深刻地达到自知之明,也是可以做得到的。前边讲自认的那些困难因素,并不是绝对不可克服的,人有能动性,有社会的助力,消极影响是可以加以补救的。从总体上说,办法就是借助一定条件使我们自认的时候,在一定意义上造成主客体某种程度的分开,保持一定“距离”,获得适当的“视距”。具体办法很多,但基本的是三条:实践、批评、反省。自知是一个过程,通常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做到有自知之明,可能是有时明,有时不明;有些明,有些不明。但只要努力,总会越做越好的。

(三)自我的发展

1.自我发展的社会尺度。如同自我价值无法从本身得到说明一样,自我发展,也要以社会为背景才能加以规定。自我发展,正是指人们的独特性、人格、素质等,在与社会历史发展相一致的方向上所取得的进步。

2.自我发展是实现自我与超越自我的过程。实现自我,是指在实现自我价值目标方面的某些进步、成就,这是无止境的。超越自我,是指对自我一定阶段的一定状态的冲击、突破,跃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它不是自我的泯灭、消解,而是自我的升华、新生。自我的发展,是一个实现自我与超越自我的过程。超越自我一般有两种情形:纵的超越与横的超越。纵的超越:由故我走向新我。人们对既成之“我”,总发现有不完善处,总有改进余地,从而不断更新自己,将自己推向一个新的境界。这种以对故我、新我矛盾之自觉和不断解决来推进自己,就是纵向的超越自我。人大都有不断更新自己的愿望,但成效如何,则取决于人们努力的程度。有的人,多少时间过去了,还是“老样子”,“依然故我”;而另一些人,则能“日新其德”,“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里的差别并不在于愿望,而在于意志、毅力,在于人格力量的强弱,实际努力的程度。横的超越:将为我融入为他。随着自我的健康成长,社会责任感、使命感也会随之加强,不能容忍自己仅在狭隘的为我圈子里活动,而视为他为自我发展的高层次需要,从而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转化成为一种深沉的内在感悟。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白求恩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是这种境界。当这种为他精神被自我认同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自己人生意义的实质所在,是自我实现的根本途径时,为我已融入为他,狭隘理解的为我与为他的对立消解了,自我升华到一个新高度、新境界。横的超越也是新我的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横的超越同时也总是纵的超越。无论哪种超越,都是对既有状态的冲击、突破和超出,都是一种战胜自己。而对于那种固守既有状态、无力更新自己的人,确实可以说,他的最大敌人就是他自己。

3.忘我是自我的升华。自我的健康发展,会导致为他精神的成长,忘我正是为他精神的崇高境界。是丧失自我才能忘我,还是发展自我才能达到忘我呢?我们的结论是后者。因为那种为他人,为社会利益,为了真理和正义,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的壮举,没有理智的价值判断,没有果敢的选择能力,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崇高情感,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而这也正是一个人重视自己的独特价值、人格、素质的印证,亦即发展自我的印证,而不是那些随波逐流、卑微琐屑、麻木苟活的人所能为的。当代英模人物,无论是在平凡岗位作贡献,还是在急难险重的考验关头的壮举,他们忘我奉献的精神是共同的,然而奉献的形式又是各具特色的,他们在本质上是最珍视自己生命价值的人,他们最看重的,就是一个人活着就要有个人样。从这个角度讲,他们又是最懂得自尊、自爱的人,是自我意识很强的人。所有这些表明,缺乏自我意识的人,是做不到忘我的,反倒是发展自我才能达到忘我境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忘我是自我的升华。在这里扬弃了为我与为他的对立,沟通了牺牲与永生的联系,实现了人生价值对生命局限性的超越。所以一个真正自我的健康发展,不是走向自私,而是走向忘我。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收稿日期:200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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