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_教师资格考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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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建立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向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1994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再次重申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并对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作了规定。综观当今世界,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提高教师地位、加强教师队伍、促进本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如何尽快落实和抓好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已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及社会有关人士关注的一个热点。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本文拟就建立我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问题,谈如下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825年美国俄亥俄州在世界上最先实行对教师进行考核、通过者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布合格证书的制度。一百多年来,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已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尽管各国对教师资格的标准以及管理体制、实施方法有所不同,但其最初意图却是十分明确和一致的。这就是:确立教师的社会地位;保护教师合格证书持有者与不合格教师的竞争;提供改进教学的手段;决定教师的工资等级;提高师范教育的质量等。目前,我国的中小学师资队伍现状,已到了十分严峻、令人担忧的地步。由于教师的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教师队伍中流失或隐形流失严重,其中青年教师占大多数;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都已进入退休期,中坚力量匮乏已十分明显;而师范教育面临生源不足(一些地区有所改善)、考生素质下降的困境;在校的师范学生不大安心学习,毕业后抱着无可奈何的心情走上教师工作岗位。凡此种种情况,已到了非彻底解决不可的地步,否则将对我国中小学教育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没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何谈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各类人才的培养,都将会因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下降而受到严重的消极影响。

小平同志早在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①要建设好一支教师队伍,从根本上讲有两条基本的措施:一是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变目前中小学教师待遇普遍偏低的状况;二是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这两条措施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而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正是这两条基本措施得以落实的交叉点和突破点,它对于稳定、加强和发展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具有十分迫切而重大的意义。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方面:

1.有利于形成教师职业的正确导向机制

教师对教育发展所起的作用,以及他们对人类文明和现代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是举世瞩目的。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用立法形式规定教师的任职资格,可以表明教师职业受到了政府、社会的重视,亦可以确立教师职业在社会诸职业群中所应占有的特殊地位。具体地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即向社会表明,教师作为一种培养人、塑造人的职业是崇高的,是一种“外行”所不能替代的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专门性职业。正如社会不允许“代诊医生”就诊、“代用律师”出庭一样,在教师队伍中理应也不能允许未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来滥竽充数、误人子弟。谁都承认,不懂开车的人开车,会出事故,压死人,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必须加以禁止;而让不合格教师去教书育人,其危害性则会更大,因为教师所扼杀的不只是个别人,而是广大的学生。但遗憾的是,如此明显的事,却从未引起重视,加以禁止。杨雄说:“师者,人之模范也。”韩愈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今中外的大量事实表明,中小学生的人品与学习成绩同他们教师的道德修养和学术能力是直接相关的。

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认识,保障教师享受与其作用相称的地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对于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加入教师队伍创造了条件。

2.有利于形成教师队伍的市场机制

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为拓宽师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开辟了道路。《教师法》第十条指出:“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师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长期来,我国中小学师资主要依赖于各级师范学校的培养和输送。随着教师事业的发展,现行师范教育存在着某些不适应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这么两个方面:一是培养的中小学师资从总体上讲仍供不应求,尤其是外语、音乐、美术等学科缺额更为突出。二是随着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需求剧增;而目前各级师范学校则是单一培养普通教育师资的,远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为缓解中小学(包括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需求,政府也通过指令性计划或委托培养形式由其他高等院校培养师资,另外通过自学考试、函授以及社会招聘等措施来培养充实中小学师资队伍。但在采取这些做法的过程中,只注重教师的学历标准,缺乏对教师任职资格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以至不少新补充的教师,由于缺乏系统的教育课程训练或不具备教师的个性素质,而难以胜任教师工作。建立教师资格制度,既为选择教师人才提供了客观标准,同时也为社会各类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提供了一条必经的“康庄大道”。通过教师资格考核者,无论是师范院校毕业还是其他大学毕业,不管是什么专业,是文科还是理科、工科,一律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这不仅有利于形成教师人才的市场机制,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特别对缓解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紧缺的矛盾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又能有效地堵住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流入教师队伍。

3.有利于形成教师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

建设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不仅为各类大学的毕业生以及社会优秀人才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取得教师资格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广大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提出了一个不断进取的激励目标。目前我国在职的一千多万中小学教师中,还有相当数量尚未达到《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标准。其中有一部分教师具备了合格学历,但缺乏教育教学能力;更有一定数量教师既无合格学历又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对这些教师提出了抓紧培训提高的任务,以便使他们尽快达到《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

随着教师资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不少国家把教师资格证书按学历以及教学科研的水平分为不同的级别,并和教师的工资收入挂钩,以激励在职教师通过脱产,不脱产进修,函授教育以及暑期讲习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和教学科研水平,在取得高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相应地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二、提高教师待遇是推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强大动力。

小平同志指出:“现在小学教员的工资大低,一个好的小学教员,他付出的劳动是相当繁重的,要提高他们的工资。”②“要研究教师首先是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人们终身从事教育事业。”③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首先应考虑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目前中小学教师经济收入过低的现状。正如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这一文件中所指出的“在当今世界形势下,与其他专业性职业一样,对教师的威信、尊敬以及教师作用重要性的评价,基本上取决于教师所处的经济地位。”“教师的工资应高于其它类似的或者同样资格为条件的职业人员。”④我们在严格规定教师任职资格、对教师的义务和要求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也必须以立法的形式,严格要求各级政府,改善和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工作条件,以便使他们感到合法的权益有保障,从事的工作有奔头。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美国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教师资格考核制度的国家,但长期以来,美国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却令人沮丧,其工资收入低于全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样致使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经验丰富的教师不断流失,优秀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去中小学任教,合格师资数量直线下降,从而造成美国中小学教育质量每况愈下,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文盲和科盲在产生。1983年4月,美国教育质量委员会在一份《国家处在危险中──给美国人民的公开信》的报告中,指责教师素质太差,质量低劣,大批不合格的平庸教师正把美国推入危险中。一些社会人士也发出了“中学如无合格教师,赶快停课”的呼吁。在此种情况下,美国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保证教师质量的一项有力措施,则已失去其原来的功能,并显得束手无策。1986年5月卡内其基金会发表的题为《国家为二十一世纪准备教师》的报告中尖锐指出:“国家要摆脱所陷入的困境,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有一个高质量的师资储备,必须保留和造就一批最优秀的教师。必须使教师职业成为和医生、建筑师、律师等职业一样名符其实的专门职业。”“把教师的工资提高到与律师、医生和工程师同等水平,使教师职业前途具有竞争力。”该报告引起了美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教师在教育改革中的关键作用的广泛注意。最近几年来,美国政府和各州政府都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教育经费和教师的工资水平。其中马萨诸塞州把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提高了50%,中学教师的最高收入达到64,000美元,超过了一般大学教授的收入。各州在提高教师待遇、提供合适职业环境的同时,对教师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少州纷纷提高了教师资格的标准,有的州还取消了教师永久资格证书,实行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制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延长,必须对期服务年限、工作经验、教学成绩以及进修学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合格,方能决定,否则,将被解聘教师的职务。前苏联的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也是比较低的,平均工资水平仅相当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77.6%,因此中小学教师改行现象十分严重,师范院校也缺乏对中学生的吸引力。针对这种情况,前苏联教委主任叹息说:“一个国家的教师工资如果还不及一个司机,那么对后代的教育来说是一个悲剧。”1984年以后,前苏联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使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由此可见,提高教师的地位,增加教师的经济收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关键,也是教育改革能否成功的保证。这是国际社会在总结和接受历史的经验教训之后所达成的全球共识。为了保证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顺利实施,我们必须接受这一“共识”,并下决心比人家作得更好,以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对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运行机制的若干思考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就达千万。建立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是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的人数之多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遵照我国在教育领域实行简政放权的基本方针以及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管理,必须贯彻“中央规划、地方负责”的方针;由于各地区社会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差异,随之带来的教师职业资格的高标准与各地区师资水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我们只能采取“以点带面、滚动发展”的策略,既不强硬实行“齐步走”,也不能消极等待“时机的成熟”。因此,笔者认为,建立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运行机制的总体构想,应贯彻“中央规划、地方负责,以点带面,滚动发展”的精神。兹略作分析如下:

1.中央规划。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向合格教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是一项社会性、通用性很强的工作,实行全国统一规划,有利于加强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教师法》的有关条款,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要组建类似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委员会这样的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进展情况;制订有关方针、政策;审定教师资格标准;督导、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统一设计教师资格证书等。

2.地方负责。遵照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教师法》以及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的特点,颁布相应的地方法规和具体实施的细则;制定本地区师资发展的规划;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考核和认定授予工作。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是否再进一步下放到市、地区、县及下放到什么程度,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严加调控,切勿放任自流。

关于教师资格考核和认定的工作,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可实行以下两条途径并举的方针。第一条途径是,实行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合格毕业生和教师资格认定结合的途径。我国师范教育40多年来得到了稳步的发展,质量基本是可依赖的,学校布局也比较合理,学生在进行四、五年学习后通过各种考试、合格毕业、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可授予教师资格证书。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师范院校的师资培训计划和教学质量,定期进行督导和评估,如发现不符合标准,应停止授予教师资格证书,以确保师资的质量。第二条途径是,为吸引社会更多的优秀青年加入到中小学师资队伍,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可委托省内师范院校或专门组织力量成立教师资格考核委员会,面向社会,对欲取得教师资格者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前应向社会详细公布考试的科目、范围、日期以及考试方式,便于考生准备。教育主管部门及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应精心落实或组建比较规范、可靠的教育实习基地,通过举办电视广播、函授教育以及举办讲习班等多种形式,对愿意从事教师职业的各专业大学生进行教育课程的培训。

3.以点到面。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师资水平发展的不平衡,给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带来了难度,如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有六个省区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低于50%。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至今,尚未有实质性的启动,上述情况或许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是,建立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是关系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再不能等待和观望了。应该说,目前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全面推行,条件似乎尚不完全成熟;但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沿海经济开发地区建立和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条件已经具备或基本具备。事实上沿海一些省市已正着手于制订由大专生担任小学教师、本科生担任初中教师的师资发展计划。国家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动这些地区率先在我国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并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这些地区的政府领导应该具有远见和魄力,把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和提高教师待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建设起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输送更多更好的建设人才。同时,这些地区在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过程中,可以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为其他地区开展此项工作起到示范和促进的作用。

4.滚动发展。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在采取由点到面的推进过程的同时,也必须有一个循序渐进、滚动发展的过程。对目前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尚未具备合格学历或缺乏教育教学能力者,可采取“教师临时资格证书”等过渡形式,鼓励和促进这些教师加强培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能力。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在其实施发展过程中,可进一步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聘任制度结合起来。资格证书可按不同学历以及教学科研的不同水平分为不同的级别,并和工资挂起钩来,从而建立起责、权、利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可逐步推行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录用考试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即今后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核、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欲从事教师职业,还必须经过录用考试方能择优选聘。录用教师考试,一般可由市、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艰巨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只要各级政府象重视经济工作那样重视教育;象重视干部队伍那样重视教师队伍,那么,建立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享有其作用相称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日子就为期不远了。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必将大幅度地获得提高,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及各类建设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必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一卷,105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一卷,98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一卷,106页。

④《外国教育研究》199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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