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间收入分配的变化、冲突与协调_居民收入论文

中国区域间收入分配的变化、冲突与协调_居民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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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实证描述了我国不同地区、主要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别演进变动的基本轨迹和特征,剖析了引致这种变化的深层成因。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拉开过程的经济效应展开多角度分析,肯定了其正效应远大于负效应。最后,作者还提出对我国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协调的四点原则和七条主要对策。

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中一个愈益凸现的现象,是不同地区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拉开,显著扩大。毋庸置疑,地区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促进了区域间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推动了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但是,日渐拉大的地区间收入差距也引发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中一系列深层矛盾冲突。协调地区间收入分配变动,是目前和今后中国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一、中国地区间收入分配变动的实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持续增长的势头,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相应,不同地区之间,特别是东部、中部、西部以及城市和乡村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初始短暂缩小后,步入再度拉大,且加速攀升的阶段。这种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同通胀、高增长等交织一起,构成一幅极其复杂的经济、社会图景。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区间,尤其是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呈现出不断拉大的趋势。尽管三大区域中,中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比并非呈持续拉大或缩小态势,而是时而缩小、时而拉大,交替循环。但是东部地区的居民收入同西部、中部地区的差距则一直呈拉开趋向。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最高的几个省市与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最低的省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已高达1.5倍多。

1994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4294元,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人均收入分别为2883元和3045元。以西部地区为1,东、中、 西部城镇地区人均全部收入的差距由1993年的1.37:0.93:1变化为1.41:0.95:1。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同中、西部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三大区域的农村居民收入差别也不断拉大。

1994 年东部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85元,中部为916元,而西部仅为789元〔1〕。

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是一个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经济发展加速结伴而行的现象。同改革开放前相比,1979年至1983年间,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分配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分配比率较之1978年之前在总体上并未拉大,而是相对缩小了。不过,以改革开放为始点,中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别呈现随时间推移而逐步拉大的趋势。

据有关资料,1981年东部地区居民平均收入同中部与西部之间的比例为1.08:0.94:1,1988年变动为1.20:0.92:1,1994年则为1.41:0.95:1。1981~1994年间中、西部居民收入比例基本稳定,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对中、西部而言则呈稳步上升势头,并呈加速态势。

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同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最突出还是表现在不同区域农民人均收入差距方面。1981年东、中、西部农民收入之比为1.31:1.18:1,到1994年这一比率扩展至1.69:1.13:1。其中收入最高的上海市是收入最低的甘肃省的5.3 倍。 据农业部资料, 1990年农民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县全国有184个,东部就占了143个;2000元以上的县全国有9个,东部占了8个。 再从贫困人口分布看, 1989年全国人均收入在250元以下的人口分布于西部占63.1%, 中部占23.3%,东部仅占13.6%。

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到2000年,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农村社会总产值(按1990年可比价格)将分别达到45000亿元、14000亿元和70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分别达到1400元、970元和770元,三者之比将达到1.82:1.26:1〔2〕。因此,照此发展下去,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将继续拉大,不平衡矛盾会愈趋严重。

同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轨迹相应,不同区域内部的不同地区的居民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扩大,特是中、西部地区的不同省区间,以及同一省区不同地市之间的收入差距愈益拉开,城市和乡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速扩大。

中国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居民收入差距随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而逐渐拉大,并显露出加速攀升的势头,从过程变动及其与其它重要经济变量的关系方面来看,呈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特征。

从阶段性方面来看,中国东部与中、西部区域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的成长背景,以1985年为拐点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在1985年之前,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虽然开始拉大,但拉开的速率较慢,同改革开放前相比,在某些时点上还显露差距缩小的特征。而在1985年后,东、中、西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拉开的速率加快,呈直线上升势头。在1985年之前,不同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开在总体上同各阶层居民实际收入与消费水平的增长结合一道,可谓是按照“帕累托”改进的路径演进的。但在1985年之后,不同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开过程中,部分地区的一部分人(虽然是少数)的实际收入与消费水平出现停滞和下降现象。造成这种阶段性反差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其基本背景成因是中国农业经济经历改革开放初期恢复性超常规高速增长后,在1985年以后转入常规增长的相对稳定阶段。

在1985年之前农业经济超常规高速发展时期,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稳步迅速提高,由于总体上看农民是中国收入水平最低的阶层,而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又是农民中最低的收入组群。在农业经济超常规高速增长中,最低收入阶层的农民收入相对有较快增长,绝对收入也不断提高。这不仅决定了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在1985年之前难以迅速拉开, 也决定收入差距拉开中“帕累托”改进的必然性。 与此相反,1985年以后不同地区收入差距拉大速度加快,部分低收入阶层实际收入和消费水平下降也难以扭转。

从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居民收入差距拉开与中国总体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等度变动趋势的关联来看,区域差距的逐渐拉大呈单向性扩展,尽管不同时期速率有很大差异,但总体收入不均等度(以基尼系数表示)则呈高一低一高轨迹变动。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步拉大,既可同总体收入不均等度下降走势相行一致,又可与总体收入不均等度上升并行不悖。根据统计分析,中国1978年的基尼系数是0.31,到1983年降至0.28,1988年又升至0.30,1992年再升至0.33〔3〕。此间, 中国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却基本上呈单向拉大走势,1985年以后拉大势头加速。当总体收入不均等度下降而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同时并存时,东部地区最低或较低收入阶层人口的收入增长相对最快,中、西部地区中等或较高收入的人口的收入增长也相对很快。当总体收入不均等度提高,且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也拉大时,东部、中、西部区域内部的居民收入差别拉开较快,同时,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增长滞后于东部地区人均收入增长。

从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与三大区域市场与价格变动的关系来看,随时间推移有新的变化,特别是近两三年来这种变化日益明显。在收入差距拉大和市场变动方面,东部地区的市场规模和成长速度(以社会商品零售额指标来表现)逐渐超过中部、西部地区,近二三年来更明显突现出来。1994年东、中、西三大地带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32.5%、30.1%和24.1%,东部地区增幅分别比中、西部高出2.4和8.4个百分点。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前几名均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零售市场增长速度最高的也集中在东部地区,浙江(42.9%)、福建(35.6%)、海南(34.6%)、 江苏(33.4%)。1995年这种趋势依然如旧。而在1992年之前,中、 西部地区由于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人口众多,虽然人均收入水平同东部地区相比不断拉大差距,但市场总量和增长速度仍然高于东部地区。

如果考察收入差距和不同地带物价水平变动的关系,近两三年来特征更是明显。这就是东部地区通货膨胀率开始低于中西部地区,成为全国物价水平上涨率最低的区域。而在1992年之前,通货膨胀率最高的地区是东部省区,最低的是西部省区。与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区域物价涨幅从由东到西逐渐低落转为西高东低,物价总水平渐趋拉平,这就进一步加重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实际收入与消费水平的差距。

此外,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拉开的过程中,最低收入的贫困人口愈益偏集于中西部省区,扶贫、济贫的难度加大。统计资料显示,中、西部有12个省(区)的农民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922元(1993年)的水平,最低的甘肃、贵州分别为563元和580 元,最高的江西和湖南分别为870元和852元。而且中、西部地区面临着严峻的脱贫任务。河南有贫困县34个,贫困人口760多万, 占河南农村人口近1/10;陕西有贫困县50个,贫困人口500多万;山西有贫困县50个,贫困人口387万;湖北有贫困县37个,贫困人口300万;贵州有贫困县48个,1000万人尚未解决温饱,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极贫人口有397万;四川有贫困县43个,贫困人口1100万〔4〕。

从动态来看,中、西部地区的许多农民本世纪末要达到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元(按1990年不变价)的小康线,12个中、西部省区中收入最高的江西省年人均收入增长率要在6.24%以上,收入最低的甘肃省年均收入则应增长15%以上。

因此,伴随改革开放深化中的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贫困人口偏集于中西部,按实际人均收入水平衡量的本世纪农民小康标准对中、西部许多省区来说,变得更难实现。如果再把区域物价上涨水平、总体收入不均等度拉大等迭加来看,中国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拉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由此而来的区域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有着复杂的历史成因。新中国成立后,“一五”期间和60年代初,中央政府均采取追求均衡布局的投资政策,以期促进中西部经济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应,但由东到西发展水平递减的梯度格局并没有基本改观。改革开放以来,分权式渐进改革和分域递进开放,极大地刺激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了各地资源和资产存量等方面潜能,大量资本、资金、人才等流向基础好、市场成长迅速、开放意识强的东部地区,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及收入差距逐渐拉大。

首先,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存在并拉大有着深刻的历史成因。相对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无论在自然环境、经济基础还是人文条件等方面都优于前者。长期以来,我国工业布局偏集于东部,1949年时,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70%的工业产值。尽管改革开放前30年国家通过均衡布局、三线建设使中西部地区工业产值由1952年的占全国30.1%上长到1978年的38.1%。但中、西部工业主要是原材料、能源和军事工业,对本区域经济带动作用小,附加值低。加上劳动力素质、企业家人才、市场发育程度等均是东部领先于中、西部地区。因此,东部地区发展条件好于中西部。

其次,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在改革开放后不断加速,同中国区域发展战略和总体发展思路转变有密切关联。这就是从均衡布局和平衡发展转向注重效率与快速发展。循此思路,中央政府在投资、财政、金融方面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偏重于激励一部分地区优先发展。

一是计划投资方面的倾斜。随着投资体制分级分层审批的实施,国家投资、中央项目自然更多偏向东部地区,使东部地区迅速步入“高投入—高产出”循环,同时东部地区不断利用区域优势加大多方吸资,力促投资扩张。从实际投资完成情况看,1978~1994年,东部沿海省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208亿元,占30个省市区的同期投资额的60.5%, 而中部9省区投资额仅14791亿元,只及东部地区的40%,西部9 省地区投资额仅8882亿元,只及东部地区的24.5%〔5〕。 在原有区域经济不平衡基础上投资差额的进一步拉大,势必使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拉开。

二是财政分配体制和金融信贷机制的改变,使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有了更强的筹融资能力。从80年代开始的财政包干体制,逐渐缩小了中央财力,扩大了地方财力,东部地区由于发展快、基础好,地方财力增长无论就绝对额还是相对速度均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中央对中、西部地区补助相对逐渐下降。金融信贷机制改变,东部地区各种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和资金市场在东部迅速崛起,中西部大量资金流向东部寻求高收益和增值机会,即便是财政资金也大量拆借到东部生息。资金和生产要素不断向东部聚集,致使东部与中、西部差距持续扩大。

再次,中国的经济开放由东向西循序推进,东部沿海的对外开放度在总体上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加上长期以来,东部沿海同海外有广泛的经济、社会联系,海外华侨和国外企业对中国投资首选东部沿海地区。统计数据显示,1985~1993年的9年里,30 个省市地区共利用外资745.76亿美元,其中东部地区660.1亿美元,占88.5 %, 中部地区56.13亿美元,占7.5%,西部地区29.53亿美元,仅占4.0%。显然, 对外开放度的差异是促使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与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重要原因。

此外,各种原因会产生累积叠加效应,进一步加速差距的拉大。在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大量资源、资金不断由内地向东部沿海流动之外,中、西部人才外流,大量民工涌向东部,均给东部带来更多发展机会和便利,而使中、西部缺乏发展的需求拉力,资金、人才供给推力。

二、地区差距拉大的双重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加速拉大,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但是反过来,它又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与轨迹的极重要原因。这种地区差距的不断拉大,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复杂的影响:一方面它刺激了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它又诱发一系列矛盾冲突。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同地区,特别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渐拉大,是伴随改革开放深入和经济发展加速的经济现象。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动态历史过程来考察差距拉大这一现象,可以看到它对经济发展过程具有一系列积极效应。

总量增长的启动与加速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迅速启动,经济增长持续、快速推进。自1979年至1994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3%的水平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波动相对于年平均增长率波动在正负不超过四个百分点之间(1989~1991年治理整顿期间除外)。同改革开放前30年相比,无论在年均增长率和经济增长波动幅度上,改革开放以来的指标均明显优于前30年。

改革开放及由此而来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无疑是引致和维系国民经济迅速启动和持续加速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因。与之相应的,或者说作为运行机制重要部分的收入分配与激励方式的变化,自然也不能忽视。实际上,这种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动对中国经济增长具有极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不同地区居民收入之间的差别机制形成极大地刺激了一部分地区加速经济发展,致力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也促进了资源,资金从相对低收益地区涌向高收益区域,提高了总体资源配置效率,支撑了国民经济迅速启动与持续、快速增长。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沿海省市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1~4个百分点左右,1992年以来有加速上升的势头。80年代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了1.2番,沿海广东等5省翻了1.5番。1992年以来至今, 沿海省市(包括上海)的经济增长率在80年代高基数上继续加速。正是依靠沿海省市经济持续领先增长,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得以获得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量增加份额越来越依靠沿海省市提供,换言之,沿海省市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率不断提高。1994年沿海省市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率已达71%。

无疑,沿海省市的持续高增长是维系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而沿海省市之所以有持续高增长则是因为不仅有持续增长的需求,亦有不断扩大的要素或资本供给。沿海省市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快速上升,沿海同内地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渐拉开,不仅保证了其需求增长更快,而且保证了其储蓄率和资本来源充足。

结构调整与演进转型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中的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大,结构演进升级和转型过程比较平稳、连续。短短的几年时间,中国经济结构就跃出传统的军事工业、重工业为中心的自我循环的封闭体系,迅速迈入最终需求拉动的结构演进程式,并在十多年时间内初步形成轻、重工业和三次产业市场协调为基础的结构模式。这是许多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特别是经历几十年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铸造的国家极难在短时间内完成的事。中国的成功无疑十分令人瞩目。

当然,成功地启动结构调整,推进结构演进与转型,得益于多种条件和原因。然而,我们认为,不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不均衡及其而产生的某些效应,是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结构演进与转型的重要力量。

首先,沿海省市同内地省区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步拉开,有利于中国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的多样化,逐步形成大国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结构,同时这种以区域差别为特征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结构,又能在不同区域形成相对集中、有所侧重的需求指向,有效地拉动一国供给结构或产业、行业结构的转变。中国以非必需品为主体的结构大调整正是起源于沿海省市,并以梯度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此而牵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演进、转型。仅以东中南沿海的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五省为例,自1978年以来,五省轻工业对新增工业产值的贡献率不断上升,目前已达65%。五省轻工业产值占全国轻工业的份额由1978年的33%上升到1994年的47.8%。

其次,沿海省市和内地省区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步拉开,使沿海省市的民间储蓄能力及民间投资能力远远高于内地省区,加上沿海省市的开放度、市场发育程度高于内地省区,因而非国有经济在东部沿海更具有发展条件和增长潜能,沿海省市的所有制结构变动最为明显。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省市,尤以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为最,非国有的乡镇、集体经济、私营、个体经济,外商投资的独资、合资、合作经济等发展迅速。这些省份的工业经济增量中非国有经济贡献度逐年提高,目前有7/10是非国有经济提供的。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有制结构的迅速调整,非国有经济比重的不断扩大,沿海,特别是东中南沿海省份的带动和支撑作用是十分突出的。

城镇化步伐的加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绩效还表现在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速。城镇化既是工业化的结果和体现,又是较之一般意义上的工业化具有更高意境的过程。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加速的进程中,沿海省份可以说占尽先机,持续领先,带动农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向纵深推展。

广东到深圳、珠海的华南城镇体系群落,是中国城镇化水准最高和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苏锡常、宁镇扬、上海及杭嘉湖地区是中国城镇化密度最高和经济最为富庶的区域之一。此外,福建的闽南“金三角”,山东的胶州半岛和胶济铁路城镇带,也都是中国城镇化步伐最快,水准最高的区域。可以说,上述区域的城镇化速度和水平,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其它区域难以匹比的,至于中西部内陆省区更无法产生这类大范围、高层次的区域城镇化现象。

当然,城镇化的加速与拓展,取决于多种因素。但是,东部沿海省市居民收入水准远高于内陆省区,以及由收入决定和影响的诸多经济行为交织,无疑对该区域城镇化过程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如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中,一部分开始按城镇化标准规划住宅、休闲、工作环境,推动了乡村城镇化;一部分向市镇进军,购屋、办产业,加速城镇集聚拓展步伐。与此相反,内陆省区域镇化进程远远滞后于东部沿海省市,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低收入水平的居民对城镇化的需求冲击较弱,推动城镇化的经济基础更差。

毋须讳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越来越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负面影响逐渐放大。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亟待关注的恶性循环趋向 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渐拉大,任其自然必然呈加速累积态势,中、西部可能会落入贫困的恶性循环。根据有关经济预测,照此势头,到2000年,东部地区经济占全国经济总量的份额将由目前的58.5%上升至66.4%,即接近2/3 的规模,到2005年,此一比率达到它的顶峰约70%左右。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到2000年分别达到1400元、970元和770元,三者之比将达到1.82:1.26:1。到2005年三者之比会上升到2.21:1.53:1。目前据估算,每年至少有5000多万内地民工到东部沿海地区常年打工经商,迄今为止有120多万内地专业人才离开故地东南飞,有2000至3000亿元资金净流出向沿海寻求高收益或投资。显然,按照这种势头继续发展下去,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差距问题将愈益严重,各种生产要素会进一步东移,各种摩擦和矛盾更加棘手,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日益显露的经济隐患 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将诱发和激化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系列矛盾与冲突,给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埋下诸多难以预料和消除的隐患。

首先,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将使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度日益扩大,导致贫困及低收入人口在中、西部地区集聚。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逐渐形成经济发展水准、需求结构层次、人口素质状况完全不同的经济区域,以致完整统一的国民经济体系被分割为三大地带相互割裂的块状经济。

其次,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会引致中、西部地区的各种要素不断向东部移动,持续吸走中、西部经济发展急需的各种资源、资本、劳动力,也带走了中、西部地区增长最快的需求。而为了防止这种状况愈演愈烈,中、西部地区势必要从本地区利益出发,竭力阻止稀缺有用要素的东流,抵制东部地区产品向本区域的输入,保护本地企业和市场。这又迫使东部地区更多采取向海外拓展和挖掘本域市场的战略,以致把中、西部地区完全撇开,使之陷于同样不利的境地。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矛盾冲突因此会日趋激烈。

再次,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一方面使东部地区人口中高收入家庭比重不断增加,其需求结构同国外中等及中上等发展程度国家日趋相近,另一方面使中、西部地区人口中低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家庭不断上升,其需求结构层次较低,东部与中、西部之间需求结构差异不断拉开。其结果是东部地区市场逐渐被国外供给品或合资、独资企业产品所占领,中、西部地区市场陷入疲软状态。大国经济庞大内需的独特经济优势因而得不到有效利用,民族工业和国内企业发展受抑。

可能诱发的政治后果 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还可能诱发更为可怕的政治后果,这就是地区动荡和地方分裂主义的形成。特别是我国中部,尤其是西部地区是多民族居住的区域,收入不平衡、心态不平衡、发展不平衡同民族情绪一旦交织互动,则是极其危险的事。纵观世界上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足以证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政治动荡与分裂。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持续动荡与停滞落后,南斯拉夫的四分五裂与苏联的解体,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均是不容忽视的诱因。

从我国来看,不同区域收入差距拉大诱发政治动荡的可能途径有:一是大量中、西部贫困落后地区人口向东部沿海流动,并以流动打工形式滞留东部,造成东部地区社会问题突出,治安状况恶化,极易发生社会动乱。二是中、西部某些贫困省区为阻止贫困恶性循环,或以此为借口,要求中央政府大规模扶持、保护,否则便寻求某种自治的独立、半独立。三是中央政府可能会陷入难以平衡不同区域矛盾的境地,和省市均抱冤中央政府,导致中央权威受损,社会冲突、地区冲突加剧。

显而易见,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区域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必然最终会引发中国经济、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爆发,近年来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审慎地处理好这一问题显得十分迫切。

协调不同地区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别,使经济增长的福利更均匀地流向中国各省区,是当前和今后中国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同时,如何注意在协调差距,抑制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别持续拉大的过程中,不致于挫伤快速发展区域的积极性,不因追求平等而损失较多效率,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协调中国不同地区收入差距,防止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别的持续过度拉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探索和运用新的办法,不能简单地套用老思路。考虑到中国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也不宜直观地同一些疆域不大的国家或地区作简单对比。要从中国现阶段具体情况出发,把握住若干基本原则。

一是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协调不同地区收入差距,抑制居民收入差别的持续过度拉大,要注意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抑制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是为了宏观收入分配的均衡,防止收入结果不均等度持续累积扩大,使经济发展的成果越来越被一部分发达地区的居民所享有。它体现的是国家追求的社会公平目标。但是,这种国家公平目标切忌演化为纯粹主观偏好的唯一准则。同市场经济内在的效率准则相比,公平目标是第二位的非基础性的。效率目标才是市场经济最基础、最核心的目标,并且效率本身也包含着经济过程的公平,即付出同回报相等的原则。

因此,中国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协调,必须注意公平与效率的兼顾,特别是要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状况,继续把效率优先放在首位,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此,在处理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别问题时,既要防止差距持续过速拉开,又要鼓励先富起来地区的居民继续创造财富、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只有在高收入地区人们有着持续不断再投资、再创新和大发展冲动的前提下,中央政府才有能力(财力)和精力更好地解决差距问题,才有可能引导发达地区居民向非发达地区拓展,逐步形成区域均衡增长,提高不发达地区居民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与水平。

二是促进发展的原则。协调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抑制收入差距拉大,就其经济目的而言是为了防止经济发展过程中矛盾冲突激化,引致经济过速震荡和危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协调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绝不能忽视促进发展的原则。如果不同地区的居民收入差别虽然缩小了、拉平了,但是高收入、增长势头好的区域陷入低速发展、徘徊甚至停滞,低收入地区也未有长足的增长;或者虽有增长,但远不足以弥补高收入地区损失的份额,总体经济增长率下降了。这种结果显然是有违促进发展原则的。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和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实行双重转换的国家,持续、稳定和较快的经济发展极其重要。国家在协调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时,必须仍然把发展放在首位,差别的协调,收入的再分配,要有利于促进东部与中、西部经济联动发展,有利于总体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三是间接调控的原则。协调不同地区收入差距,防止收入差别的过度持续拉大,无疑必须依靠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的力量。没有政府强有力的调控,任由市场机制自动发挥作用,势必是差距持续拉大。中国的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水平低、产业基础薄弱,农业份额过大,完全依赖市场机制调节,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差距还会加速拉开。

但是,政府强有力的调控并非计划经济体制中直接行政控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这种政府强有力的调控主要是采用以市场为基础的间接宏观协调。以市场为基础的间接协调有几个基本特点,即平等性、诱导性、连续性。中央政府对东部与中、西部区域的发展政策要从形式上的差别性逐步过渡到形式上平等性,不要有明显的区域歧视和差别政策;中央政府要通过利益诱导和环境诱导来促进中、西部发展,鼓励东部向中西部投资,进行联动开发;中央政府的协调政策要具有稳定性,力求规范、透明,使之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连续性。这样,可以增强人们投资、开发中、西部的长期信心。

四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协调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差距程度,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即就。不同地区居民收入的不均衡是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各国发展的一定时期内,这种不均衡呈扩大趋向。即使在许多发达国家,城市和乡村,不同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中国目前正处于由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发展阶段,急于一下子缩小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别,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目前主要是对持续拉大的收入差距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持续拉大有些适度抑制的对策,防止过度、过快拉大,同时注意力促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

因此,协调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应当遵循渐进的原则,分阶段、有选择地制定防止差距快速拉大,促进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的对策和政策,特别是把重点放在消灭贫困,提高不发达地区居民的发展技能,创造更多就业和工作机会上,而不是简单地缩小不同地区相对收入差别。

依据上述基本原则,中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协调不同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防止差距持续过快拉大,可主要考虑采取以下对策思路。

第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提高中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水平。

经济发展中的区域差异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但不同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快速拉大,却是同中西部地区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农业投入产出率低和农民收入低密切相关。由于中、西部地区工业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均大大低于东部沿海地区,农业产值份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过高,因而农业收入的变动对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变化影响很大。近年来,农业边际收益率持续降低,农业人均收入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导致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同东部沿海地区居民收入的差距持续地扩大。而农业发展是人口众多的大国经济稳定的基础,农业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稳定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所以中央政府必须全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减少农业发展的风险,抉持农业经济全面振兴。这既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也有利于提高中、西部广大贫困农村地区农民收入,抑制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快拉大。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除了对中、西部地区大江大湖和公共灌溉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外,还要帮助中、西部地区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比重,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建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第二,扩大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特别是跨省区的铁路、公路、航运、航空设施的投资。一般而言,跨省区际的交通干线应由中央政府投资建设,国际上许多国家的中央预算支出均包括跨省(州)际交通建设。中国的中、西部地区长期以来基础设施方面建设远远滞后于东部地区,中央政府基础设施重点放在东部发达地区,以铁路为例,1993年中西部铁路密度仅76公里/万平方公里和24公里/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东部地区的66.6%和21%;公里密度仅1301公里/万平方公里和633公里/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东部地区的45.6%和22%〔6〕。

基础设施落后,是限制中西部经济发展,制约东西经济联动,妨碍大规模开发西部的重要障碍。完全依靠中西部自身努力来解决基础设施,主要是跨省区道路、交通建设,是极其缓慢和艰难的。中央政府需要增加对中、西部跨省区道路交通的投资,并运用宏观政策引导外商和东部地区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开发西部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中、西部投资环境,促进中、西部地区加速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第三,适度促进中西部经济的区域集中,形成中西部若干增长极核、发展带及城镇网络体系,支撑中西部经济的发展。中西部地区面积广大,人口分布和产业分布相对过于分散,又缺乏相互间协同联系,因而发展缺乏极核带动和网络支撑。而东部地区之所以能持续加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仰仗大中城市及城市群、城镇带的带动、支撑。要抑制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快速拉大,中西部地区必须力促资源的空间置换,适度集中,重点推进,加快大中城市的经济增长极核和小城镇网络建设,使人口、产业相对集中。中央政府要赋予这些中西部经济增长极核和城市带区域享有沿海开发区,甚至经济特区的政策优惠,吸引海内外、东部、中部、西部的资源、资金、人才向这些地方聚集,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逐步缩小同东部地区经济差距。

第四,打破地方行政封锁和市场分割,逐步建立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联动机制。要通过合理调整原材料、能源等价格,放开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挤迫东部沿海的企业向中、西部进行产业转移,带动中、西部经济发展。东部地区要逐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层次,加速向海外拓展市场,为中、西部经济留下更广阔的空间。

第五,规范和明确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能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目前分税制中财税转移支付这一块的用途还不够清楚,随着分税制正式运转,转移支付一块必须清晰明确,主要应用于地区差别的调控,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应根据不同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划分标准,同时也要体现效率原则,不能演化为纯粹救济性支出,以增强不发达贫困地区的投资意识,形成造血机制。

第六,要统筹研究、制订全国的国土整治与产业分布的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并通过立法形式落实规划。促进东部与中、西部产业布局的协调,推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向西部转移,逐步形成东部与中、西部产业重点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配套的空间布局体系,提高总体资源配置效率,使经济增长的福利较为均匀地扩散到不同地区的居民之中,抑制收入差距持续拉大。

第七,中、西部地区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大胆探索新的经济发展之路。国民经济开发重点适度向中西部转移,以及东部地区资源成本,特别是劳动力、土地等成本迅速上升,均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问题是中、西部地区能否抓住、抓好这一历史性机遇,加速自身发展。这就要求中、西部地区要以改革、开放开道,尽快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创造宽松、规范的政策环境,提高政府机构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使中、西部的低成本优势得到充分而全面显现,留住本地区资本,大幅度吸引东部和海外资金投入,加速中西部经济发展。

中、西部地区要特别注意发展非国有经济,加速乡村集体经济、城乡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积极吸引外资进入,尽快提高经济总量。近年来中西部流向东部地区的民工和经商者手中已经聚集了相当大的资金,也逐渐掌握了一些生产、经营技能。据估计每年平均有5000万左右中西部劳动力流向及滞留东部,上海地区民工年收入净节余额每人已达到2500~3500元/人,外地民工达100多万。每年有30 亿元资金可携回中西部。关键是中西部地区有没有各种配套政策和制度保证,吸引有一定资金积累和经营才能的人回流,从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离乡背井的民工回去工作,进而形成加速效应。一旦中西部民工大量回流,东部地区的加工工业和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成本将迅速提高,从而挤迫其向中、西部迁移,进一步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因此,中、西部地区内部体制与政策创新和思路转变极其重要,要缩小东部与中、西部差距,关键靠中、西部地区自身努力。

注释:

〔1〕〔2〕严先溥:《我国居民消费存在四大差别》,《改革内参》1995年第18期。

〔3〕张道根:《部分先富的改革效应》,《学术月刊》1994 年第1期。

〔4〕王 强:《2000年中西部农村实现小康的程度有多大》, 《改革内参》1995年第9期。

〔5〕〔6〕戴乐平:《对我国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思考》,《经济研究参考》1995年9月20日,第1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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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间收入分配的变化、冲突与协调_居民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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