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问题与对策_科技论文

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问题与对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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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论指导下,我国对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大胆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国每年仍有80%左右的科技成果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学技术进步因素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只有20%至30%左右,这与国际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周期日益缩短的趋势形成了明显反差,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任务不相适应。所以,全面、深入地探讨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我国生产力发展与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存在的问题

1、国民平均科技水平较低,科技意识不强。

我国国民平均科技水平低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整体文化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目前,全国还有两亿多文盲;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每万人中所占的比例只相当于美国1870年的水平,英国与日本1920年的水平。(2)作为生产力能动因素的劳动者科技素质低。根据48个城市960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的143.6万名职工文化程度的调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7.1%;我国现有职工中高级技工的比例仅为发达国家的12-13%,有技术的劳动者比例还低于印度、埃及、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

我国国民科技意识不强给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带来四个方面的问题:(1)科技成果的价值意识不强。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对人伦关系与社会发展的探索,这种传统文化习惯一直影响到当代国民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评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和小平同志“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论断的提出,我国人民逐步认识到了科技的价值,但是,由于受当前科技与生产脱节、少数科技成果开发造成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科技成果的价值意识依然不够强烈。(2)科技成果的商品意识不强。不少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把科研成果的获得作为科研工作的终极,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扩散比技术发展更重要”的观念,不能主动把科研成果作为商品推向社会;而有些工厂、企业习惯于接受无偿的技术援助与技术服务,对花钱购买科技成果表现冷淡。其原因主要在于:人们长期受到我国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头脑中缺乏商品、市场概念;同时由于科技成果的价值内涵复杂,主要必须通过在生产实际中的运用获得利益来体现,影响了科技成果在市场中的商品性流动。(3)科技成果开发的社会性意识不强。对一项科技成果的开发往往由某一家企业承担,有时由于企业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中止开发工作,造成了较大的浪费;而一旦某些地区部门或者单位在科研成果开发上取得成功,便走向技术保守,不愿主动将成功经验推向社会,有时即使进行有偿推广,也总是在关键步骤上实行技术保密。其内因主要是企业本位主义思想和不健康的竞争意识;外因主要在于我国的科技体制和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4)科技成果引进的实用、创新意识不够。技术引进对任何一个技术输入国都被视为迅速提高国家工业水平的捷径,但技术引进必须与本国经济结构相匹配,具有实用性。而前几年我国引进技术带有较大程度的盲目性和重复性,造成了较大浪费。而已引进的技术又往往停留在“消化”的层面,缺乏创新意识。

2、科技与生产脱节,科技成果的供需不相应。

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最关键环节就是实现科技生产一体化,使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与生产机构的需求相适应。但我国目前的科技与生产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脱节,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科研与生产部门相分离。长期以来,我国科研与生产在组织上是分离的,大部分科技人员都集中在专门的科研机构。据统计,我国县级以上科研机构近6000个,拥有职工100多万人,但其科研项目大多片面追求高精尖,与生产实际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渴求相脱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研生产部门的一体化有了一定进展,但相分离的体制依然存在,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严重缺乏专为其服务的科研与开发机构。

(2)科研部门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科研部门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交流可以弥补一些科研、生产部门相分离的不足,但是我国当前两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不畅通,主要表现在科研、生产部门对科技成果的供求信息交流不及时;科技成果供需信息缺乏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信息咨询机构的分析、加工和调节,显得多样、零散。这就导致一方面我国一些耗资巨大的科研成果缺乏推广价值,另一方面生产部门急需的科技成果又无科技单位研制开发。

(3)技术市场不发达,农村技术市场尤其薄弱。首先,对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内涵、作用、意义以及有关产权的法律制度认识不平衡,缺乏技术商品价值观,造成了国家对技术市场的扶植政策不能完全执行、技术贸易机构建置的审批程序不顺等现象,使技术市场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外部条件。其次,发展技术市场的基础条件与设施不完备。再次,由于受长期以来传统科技成果价值观念和急功近利、小农经济等思想的影响,生产部门主动介入技术贸易市场的动力和压力不足,以致现有技术市场的交易境况冷淡。

3、国家用于科技成果开发的资金投入不足。

首先,科研资金少。发达国家每年的科研经费一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3%,而我国仅占0.7%左右;从绝对投入看,我国整个科学院系统全年的科研经费还不如一个丰田公司每年的科研开发经费。因为科研投资少,科研项目数量受到了限制,科研活动难以深入,这两点又大大影响了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的成熟性与可行性。

其次,科研成果开发的中试投资不够。日、美等发达国家用于科研、中试、生产的投资比一般为1:10:100,而我国目前却为1:0.6:100,可见我国用于科技成果开发的中试投资是很不够的,造成了转化科技成果的专门的中试基地少且不发达。而一般的企业又不愿主动投资承担科技开发中的中试任务,这无疑对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产生了牵制作用。

再次,科技人员工资收入低。这直接制约了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也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进一步开发与利用。

4、生产力基础水平低,对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配套的制造技术与工业设计水平。据统计,目前,我国普通车床中80%是50-60年代的产品,而这些产品中低效率车床又占43.2%;冶金工业主要设备中30-50年代的占60%,轻工业的主要设备中均有36%急待改进,基于此,我国许多高新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在制造技术上都要靠进口外国的设备和工艺,而对本国的制造技术,我国约有7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明确表示有顾虑。科技产品的工业设计缺乏消费诱惑力,造成了不受欢迎的假象,使人们对科技成果转化减少了兴趣。

二、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对策

要尽快尽善地解决上述制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种种问题,主要可采取以下几项对策:

1、强化国民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培养造就大批技术开发人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

面对新的形势,要大力宣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使广大人民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从而正确认识科技成果的价值,增强科技成果的转化意识。

与此同时,我国的高校、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积极培养造就大批技术开发人才。高校尤其是工科性高校必须深入贯彻“教育必须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围绕当代科技的最新进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改革、专业设置改革。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技能训练,提高他们的综合思维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适应变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另外,高校应打破原来封闭性教育的框架,面向社会办学;一方面,可与企业携手联合培养技术开发人才,高校可采取“预分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直接为企业培养输送人才,企业可通过把技术开发人才送到大学进修、聘请高校专家、学者到企业开办科技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的科技素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重视社会业余科技教育,办好电大、函大、职大、夜大,为我国科技开发工作培养大批人才。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保障。

第一,逐步实现科、经、贸一体化。在政策上鼓励、促进科研院所努力为经济生产部门服务;促进科研院所主动收集生产部门对科技需要的信息,并据此调整自身的科研方向;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科技难题;推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乡镇挂职锻炼,以此将科研成果带到生产第一线。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自身的科研机构,使科研行为更有针对性,科研成果的价值得以更迅速地实现。进一步加强技术贸易市场建设,清理、完善现行的技术市场政策,对技术贸易市场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大力扶植技术贸易的中介机构,建立一批既懂科技、又懂经济与贸易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或组织;通过把吸收技术成果等技术进步指标列入企业承包指标加以考核等措施鼓励广大企业积极介入技术市场;此外,要特别注重对农村技术市场的大力开发,使农村技术市场为科技兴县(乡)铺垫基础。

第二,尽快实现研、试、产一条龙。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搞好高新尖科研的同时,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搞好经济生产部门急需的科技成果的研制工作、国家、地区要花大力气努力建好科研成果开发的中试基地,缩短科研成果投产的时间。一方面要尽最大可能发挥现有的近15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实验室的作用,使之向所有有资格的企业用户有偿开放,另一方面国家、地区要进一步有计划地投资建设若干新的中试基地,企业与科研院所也可携手建立中试基地或技术开发中心。国家要在试验资金、设备、人员和场所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强化自己的中试能力。要提高经济生产部门的制造技术与工业设计水平,确保通过中试的科研成果快速高效地投入批量生产。

第三,改革科研技术人员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应有作用。国家要在对科技人才实行宏观管理的基础上对科技人员到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去工作实行政策鼓励。在一定意义上,科技人才本身就是一种科技成果,让他们到生产一线中去工作,使之将自己的科技专长应用于生产劳动,这本身就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实现形式。其次,要对科研人员的合理化流动实行政策保护,不仅应该允许科技人员到最适合发挥自己技术特长的岗位上去工作,而且各地区应该建立健全技术人才交流市场,帮助技术人才找到最需要自己又最能实现自身价值的工作岗位,与此同时,对科技人员非合理流动则要给予一定的控制。

3、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原动力。

科技成果的转化是一个运动过程,要使这种运动高效有序地进行,就必须:

第一,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从国家到地方直到科研院所和企业本身,都要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政策性优惠,对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人给予适当的精神与物质奖励,使效益与利益切实挂钩。

第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竞争机制,使科技部门的科技成果与生产部门的产品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竞争,真正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使生产部门在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换代中增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量,又使科技部门不断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科技成果的再生产,从而使科技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内容。其次,实行企业经济效益、科研成果的实际价值与企业员工、科技人员切身利益直接挂钩的形式,以利益驱动促使科研人员与企业工人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三,增强国家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调控、约束机制:运用市场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调控约束的同时,国家也要增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调控与约束,这种调控与约束主要包括:对部分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科技成果实行指导性开发、利用;对那些在开发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实行指令性推广;为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提供一定的政策保障;对开发条件尚不成熟的科研成果加以分析评述,提出改进意见,避免应用部门因盲目上马而造成对国家财产的巨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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