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原因及对策_国民经济论文

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原因及对策_国民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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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衡,亦称经济不平衡,是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之一。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时期,由经济发展不足和体制改革滞后双重因素引发的非均衡问题日渐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运用非均衡分析方法描述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揭示不同阶段经济非均衡增长的特点,探讨经济非均衡现象的成因,不仅能够为非均衡条件下的政策调整提供理论依据,而且有助于对经济非均衡发展规律的认识。

(一)

旧中国是一个由封建生产关系占据支配地位的广大农村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操纵经济命脉的少数城市相结合构成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落后的生产关系造成了它长期处于非均衡的发展状态。旧中国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很小,1949年,现代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其余83%均为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和个体手工业;工业布局极不合理,主要集中在东北和东南沿海地区的少数城市,广大的内地,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很少或者根本没有现代化工业;市场发育也极不平衡,东部沿海大城市与内地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商品化程度差别很大,少数大城市极度繁荣,广大农村一片凄凉。

落后的自然经济、畸形的产业结构、远未发育的市场和严重的贫富分化,是旧中国留给新中国的经济遗产,它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避免地先天就带有非均衡的特征。经过1949-1978年近30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从总体上看,国民经济非均衡运行状态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乡之间人为的分割、地区之间及部门之间增长差距的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缓慢,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后来发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诱因。

1.价格剪刀差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

庞大的农村传统农业和弱小的城市现代工业构成了近代中国基本的经济结构。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在以赶超为目标的工业化战略指导下,重工业被放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钢铁、机械等工业获得了超常增长,工业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与城市现代工业快速发展相比,农村传统农业发展则比较缓慢。1953-1978年,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7%,远远低于11.4%的同期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

城乡经济的非均衡增长是以牺牲农民、农业和农村利益为代价的。为保证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优先增长,城乡之间长期实行不等价交换,国家通过压低农副产品价格和抬高工业品价格的办法,吸纳农业剩余,为重工业筹集资金。根据有关方面的测算,1952-1978年,国家由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和农副产品价格低于价值获取的总收入为4097亿元。同期,国家的财政收入为14091.4亿元。这意味着仅仅通过价格剪刀差转移的收入,农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到29.1%。如果再加上同期农业的税收收入,农业对财政的贡献率就高达34.6%。而这一时期,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合计仅为1570.19亿元,国家对农业的支出远远低于来自农业的收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转移了大量农业剩余,占总人口比重82.1%的农民收入所得普遍低于占总人口比重17.9%的城市居民,广大的农村地区未能摆脱贫困落后状态。

2.以平衡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类型多样,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1952-1978年间,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经历了从实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到实施向最不发达地区倾斜的区域经济反非平衡发展战略两个阶段。

50年代,基于工业集中布局在沿海大城市的缺陷,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了内地,通过加快内地经济发展来实现区域经济的平衡。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56项重点建设集中安排在东北、华北、中南、西北地区。实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的结果,一方面改善了东高西低的原有工业布局,促进了内地工业,特别是内地重工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影响了沿海地区传统工业优势的发挥,抑制了经济发达地区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

60-70年代,出于对未来战争危险性的估计,生产力布局服从于“准备打仗”的要求。国民经济的新增投入和大量工业生产能力被追加到三线建设中,沿海地区的许多重要工业企业迁往内地,沿海地区工业利润的大部分也由财政集中起来投资内地,严重制约了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在缺乏资金、技术的条件下,沿海工业企业设备老化,生产技术陈旧,基本丧失了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根据“靠山、分散、隐蔽”原则进行的三线建设,由于远离经济中心,经济落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产能力始终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收益率很低。

3.重型化为主的非均衡工业化道路

作为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经济特征的发展中国家,新中国工业化有两条可供选择的路径:一是为解决社会的温饱问题而将经济资源主要投向消费资料生产,走一条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轻型化道路;二是为加速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而将经济资源主要投向生产资料生产,走一条以发展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重型化道路。面对建国初期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落后的国内经济,为早日实现工业化战略目标,新中国毅然选择了后者。

1949-1952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奏响了国家工业化的序曲。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初步建立了国家工业化的基础。然而此后,不断违反经济规律的盲目跃进打乱了工业化循序渐进的进程。1958年,在“大跃进”的号令下,经济发展被简单化为工业发展,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重工业发展,重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钢铁生产发展,幻想以钢铁产量连年翻番来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增长。1960年,钢产量勉强达到了1866万吨,但为此付出的沉重代价是,轻工业产值下降了9.8%,农业产值下降了12.6%,“以钢为纲”的非均衡增长战略宣告失败。1978年,又一次以石油、钢铁和石化为主攻方向的“洋跃进”,再次使农业和轻工业投入减少,重化工业投入大幅度增加,加剧了本已十分脆弱的国民经济的失衡。实践表明,我国重工业的超常发展是在牺牲农业和轻工业的基础上实现的,农业生产由于长期缺乏投入而难以形成集约化经营,轻工业生产由于技术进步缓慢而难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重工业则被迫陷入了自我循环和发展的尴尬境况。

4.以均等化为特征的个人收入分配

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变旧中国贫富分化的状况,个人收入分配总体是循着逐步缩小差距的思路进行的。改革以前,城市与乡村、沿海与内地的收入差距虽然存在,但基本上是一个均等化程度较高的社会,洛伦斯曲线接近表示国民收入分配绝对平均的绝对平等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1980年农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24,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16,均小于世界多数国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

第一,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56年底,我国在完成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个体商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到1978年,残存的个体经济几近灭绝。城乡居民除了拥有少量的储蓄之外,几乎没有财产收入。

第二,均等化的政策取向。为加快工业化进程,国家被迫提高资本积累率,进而统一实行了低收入制。为保证不同阶层之间不致因收入差别过大而滋生不满情绪,城镇居民之间及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随着工资统一调整和实行工分制而趋于缩小,均等化的分配机制日臻完善。

第三,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平均主义观念。我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在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农民领袖大都提出过“均贫富”的口号,“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深入人心。平均主义分配是对历史的反动,它往往混淆了共同富裕和普遍贫穷之间的界限。

(二)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帷幕,从此我国进入了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从不发达状态走向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市场改革逐步深化,打破了旧的经济格局,国民经济呈现出转型发展期所特有的非均衡增长的新特征。

1.从迅速缩小到再次扩大的城乡经济差距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是从农村起步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等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1979-1984年,粮食连续六年增产,主要农产品从长期短缺实现了基本自给;农业增产增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37:1缩小为1984年的1.7:1。然而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农业生产进入了徘徊和缓慢增长阶段,粮、棉生产的比较经济利益有所下降,一度缩小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再度拉大,致使农民在改革之初从农业生产中得到的实惠逐渐丧失。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绝对差距分别比1978年扩大了15.8倍和12.2倍。

农村乡镇工业发展也出现了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80年代初,乡镇企业以其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对市场迅速反应能力等优势迅速崛起,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城市工业和农村农业的产业分工格局,缓解了由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引起的产业结构扭曲。但是进入“九五”后,乡镇工业的增长率出现大幅度滑坡的迹象,乡镇企业亏损面扩大,关停企业增加,新建项目减少,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在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和乡镇工业发展滑坡双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进程大大受阻。

2.从东部地区到中西部地区经济重心的转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向沿海发达地区倾斜的区域经济非平衡发展战略和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区域经济综合发展战略,经济增长的重心经历了由内陆地区转移到沿海地区,进而又由东部发达地区转移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两个阶段。80年代,按照梯度发展理论,区域经济的空间布局首先向东部地区倾斜,对沿海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鼓励沿海地区逐步将传统的重化工业和一般加工业向内陆地区转移,集中力量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与沿海地区相比,内陆地区在改革开放中的收益程度则要低得多,中西部与东部之间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到90年代初,全国8000多万贫困线以下人口,中西部就占了7000多万。1996年,全国592个贫困县中有487个在中西部地区,占贫困县总数的82.3%。中西部在全国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也逐步下降,由1978年的31.3%和16.5%下降为1992年的23.95%和15.5%,东部地区则由1978年的52.2%上升为1992年的56.55%。1979-1995年的17年间,东、中、西三个经济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之比为12.8:9.3:8.7,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57.7:27.2:14,工业化过程中经济增长与地区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关联作用十分显著。90年代后,经济增长的重心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转移,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优化生产力空间配置,推动各地区自身优势和经济潜力的发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从轻型产业结构到重型产业结构的转变

80年代,我国开始摒弃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思路,加大了与居民消费直接相关的轻纺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的投资比重,以轻纺工业为主导的消费资料生产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产业结构的轻型化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消费性质和消费结构由此发生了深刻变化,吃穿用消费支出比重下降,住行消费支出比重上升,耐用消费品普及率提高,消费结构由平缓的积蓄期逐渐进入多样化的变动期。90年代后期,伴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从基本生活品到耐用消费品,从投资品到基础设施,全面出现了生产过剩,市场价格持续走低,消费者主体地位显著提高。短缺时代的结束,意味着市场约束取代资源约束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条件。为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求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高品质重加工工业的发展。中国经济由此进入了第二次重工业化的成长阶段,以轻纺工业为主导的轻型产业结构开始向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重型产业结构转变,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由解决比例失调为主转向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为主,调整的对象由消除短缺转向缓解相对过剩。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

4.平均主义与贫富差别共存的收入分配新格局

经济持续增长和利益公平分配是经济发展两个不可或缺的目标。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引起了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变化。由于计划机制的分配范围日渐缩小,市场机制的分配范围逐渐扩大,社会成员之间富裕程度的差别不仅来自劳动能力的差异,也来自其他各种非劳动因素,尤其来自体制转型方面的因素显著增强。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化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激发了社会成员勤劳致富的热情,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平均主义和收入悬殊并存,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80年代以来,东部地区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收入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电力、电信、烟草、银行等垄断性行业的收入普遍高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纺织、煤炭、机械等行业则陷入全行业亏损,平均工资普遍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三资企业的人均工资高于公有经济单位,大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涌入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外资企业高级中方职员的收入远远超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收入差距全面拉开导致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趋向扩大。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9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做的抽样入户调查,全国城乡居民合计的家庭人均基尼系数为0.4343,这一收入差距程度已超过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的中等不平等程度。

(三)

非均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常态,是迟发展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但是,任何国家也不会容忍非均衡现象无限制地蔓延扩大,都会对非均衡状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探索非均衡现象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我国特殊的历史进程、特有的经济结构和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出现的非均衡现象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性,非均衡状态的成因变得异常复杂,它既导源于现实的市场因素,又导源于历史的体制因素,既有非瓦尔拉斯均衡理论所分析的价格约束,又有转型发展阶段特有的制度约束。

1.农业比较利益下降是城乡非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因

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是转型发展期最深刻的变化。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尽管重工业优先增长挤占了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但农业仍可获得相当份额的国家计划内资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价格信号引导社会稀缺资源流向边际收益最高的经济部门,当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大大低于工业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时,受那只“看不见的手”的驱动,农业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具体地说:

第一,国家财政减少了对农业的投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对农业投入下降的状态没能得到根本改善。国家财政对农业支出资金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从“五五”期间的13.2%下降到“六五”期间的9.5%和“七五”期间的8.4%;国家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比重一直徘徊在3-4%之间,是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

第二,农业资源大量外流。80年代后,农业生产要素大量流入非农产业,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农业资金更加入不敷出,尤其是大量素质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伤害了农业发展的后劲。近年来“民工潮”迭起,耕地面积锐减,旱涝灾害频繁,农业物质技术基础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令人担忧。

第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增大。1997年底,我国农村人口高达8.66亿人。到2000年,农村新增劳动力和剩余劳动力总量将达2.14亿。由乡镇企业和城市吸纳就业人口的能力所限,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仍在农村务农。即使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也要受国民经济周期性的影响。在国民经济扩张阶段,非农产业和城市经济要求农村提供足够数量的劳动力,以满足经济高速增长的要求。在国民经济紧缩阶段,非农产业和城市经济又要求农村吸纳数额可观的劳动人口,以保证社会的安定。以牺牲农业经济效率为代价,农村在转型发展期承担了劳动力蓄水池和社会稳定器的特殊功能。

2.政策倾斜是地区间经济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战略必然造成非均衡的区域经济。80年代以来,随着兴办经济特区、开放港口城市、确定对外经济开放区和开放上海浦东等一系列对外开放政策的出台,我国投资重点日益向沿海地区倾斜。国家对沿海地区实行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给予沿海地区不同程度的进出口权限、外汇留成和地方税利优惠,使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和比较收益明显提高,不仅吸引了大量海外投资和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也吸引了内陆地区的资金、技术和专业人才。同时,沿海地区逐步将高耗能、高耗材的基础工业和经济效益较低的一般加工业向内陆地区转移,集中力量发展附加值较高的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推动了沿海地区技术潜能的发挥。相比之下,50-70年代在内陆地区兴建的一些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因后续资金缺乏、专业人才流失等原因,未能充分发挥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未能有效地转换为经济优势。

3.体制和结构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的深层原因

现阶段,我国经济出现的从消费品到资本品供给的全面过剩,既是重复建设、经济结构失衡造成的生产和消费、供给和需求脱节的结果,又是由居民消费意愿不足和企业投资意愿不足所决定。

第一,传统体制惯性产生的经济无效供给。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还习惯于按照短缺经济条件下“供给自行创造需求”的传统方式生产,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脱节,生产者意愿与消费者意愿相悖,长期的无效供给和超量生产造成严重的库存积压。一旦经济滑入低谷,通货紧缩引起生产与消费矛盾加剧,企业开工不足,下岗人员剧增,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减速,都会进一步扩张供给与需求的缺口。

第二,未来经济预期不确定性引起居民消费意愿下降。全方位推进的就业市场化、失业公开化和劳动保障社会化,增加了社会成员分摊的改革成本。出于对下岗、失业、医疗、养老、住房、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的考虑,劳动者的消费行为开始向储蓄倾向倾斜,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对货币的灵活偏好提高。尽管中央银行连续降低存款利率,但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速度继续下降,居民消费增长并未因减息而加速。

第三,企业预算约束硬化导致投资意愿不足。我国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基础薄弱,传统产业普遍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大多数产业部门投入多而产出少,产品附加值低,收益水平差。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使长期被高投资和高通胀所掩盖的企业利润率低下的问题凸出,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明显增强,企业预算约束机制趋于硬化。在产品销路不畅、库存上升和资金收益率下降的情况下,银行持有资金而不愿放贷,企业需要资金而不敢借贷,信贷意愿持续低迷,投资意愿普遍下降。

4.体制变迁是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性原因

改革以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份和不同阶层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非均衡在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表现。从表面上看,非均衡的经济增长必然导致各个经济主体在经济效率上的差异,从而要求依据各自的经济成果取得不同的收入,收入差距扩大在所难免。但从根本上说,收入差距扩大源于转型期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在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下,旧体制已失去了原有的机能而逐渐退出,新体制尚未形成而没能及时跟进,由此便产生了一系列经济无序现象,寻租行为蔓延,分配关系扭曲,国民收入分配过于向个人倾斜,政府对收入分配调控乏力,甚至出现了暴富群体和亟待救济的贫困阶层。由此可见,体制变迁既为效率的提高、人均收入的增长提供了空间,又为分配不公、收入差距的扩大提供了契机。如果任其发展,当生产要素的占有两极分化,收入分配严重不均而贫富悬殊时,企图通过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来调整社会分配关系,强制地维持社会公正,既是十分困难的,又必然要以损害经济效率为代价,这时不仅收入差距对效率的刺激作用将呈递减趋势,而且社会不安定因素将趋于强化,社会动荡难免发生。

(四)

非均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是理论分析的出发点。均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向,是政策选择的归宿点。着眼于促进均衡,实施均衡发展战略,是改革和发展的长远政策目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促进均衡并不意味着简单地要求绝对均衡,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对策,促使非均衡逐步向均衡逼近,最终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

1.真正把农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稳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建国以来经济非均衡增长的历史表明,农业生产的波动是诱发整个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重要原因,要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真正把农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

第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将产前、产中、产后连结整合为一个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拓宽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能够实现经济机体内部的利益补偿,增强了农业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农业的整体效益和农民的实际收入。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处在起步阶段,应因地制宜地加快主导性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龙头加工企业的培育,加快经营机制和经营体制的完善。

第二,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水平。近20年来,农村乡镇工业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数量扩张、粗放增长的路子,由于普遍存在着简单模仿、缺乏创新、技术落后和家族管理的现象,乡镇企业的竞争能力和体制优势趋向弱化。为改变这一状况,除国家继续加强对乡镇企业扶持和引导外,乡镇企业自身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经营机制,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尽快完成以数量扩张为主向以质量提高为主的转变。

第三,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和城市集中,是工业化的普遍规律。劳动人口在空间上的流动往往伴随着职业的转换,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城乡差别的缩小。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将就地转移与异地转移结合起来,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乡镇工业,促进农业生产深化和农村工业化,就地吸纳一部分待转移的农业劳动力;通过小城镇建设和培育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有序地吸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异地转移一部分剩余农村劳动力。

2.实施区域经济综合发展战略,加大西部开发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非均衡的东部和中西部经济是自然条件、历史条件和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实现东部和中西部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样需要一个较长的经济发展过程。实施区域经济综合发展战略,要求经济增长重心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内陆纵深地带逐步扩展,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一,加大向中西部地区政策倾斜的力度。在保持东部地区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应优先安排中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给予类似沿海开放地区的一些优惠政策,以逐步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二,促进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优势互补。东部地区自然条件优越,科技文化发达,工业基础雄厚,劳动力素质较高,信息灵通,但资源相对缺乏,能源交通紧张,环境污染严重;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但交通不便,人才短缺,基础设施不足,信息不灵。东部和中西部之间互有长短,各有所求,构成了一种经济互补关系。产业转够、技术转让、对口支援和联合开发等做法,既有利于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又有利于发挥东部地区的人才和科技优势。

3.加快产业重组,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由数量扩张到素质提高的转变

产业组织优化和产业结构提升是世纪之交我国改革和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扩大内需启动经济的关键所在。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才能优化产业组织;不断向深加工度和高附加值化发展,提高资源配置和再配置效率,才能提升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优化的核心是国有企业改革,产业结构提升的要害是结构优化。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我国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获取国际比较利益和扩大国内需求的难度加大。从长远看,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才能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此,对市场容量大的短线产品和畅销产品要重点扶持;对技术含量高、出口前景好的高附加值、高关联度的产品要加快发展;对名优产品和新产品要大力培育;对长线产品和滞销产品要坚决压缩;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要坚决淘汰。要加快实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以规模经济来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技术改造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以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4.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合理分摊改革成本,防止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转型发展时期,市场经济的分配范围日渐扩大,在市场机制不断地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不断地把市场参与者分解为成功者和失败者。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所在,也是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所在。我们既要承认这种差距,保护人们的合法收入,又不能让这种收入差距无限扩大,以致出现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为此,政府应通过调节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办法,使高收入者的收入适当降低;通过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使低收入者的收入有所增加;通过建立贫困线和最低工资制度,使失业和下岗职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通过转移支付和减免税收的财政政策,使经济欠发达地区获得国家的经济援助;通过反垄断措施调节垄断行业的收益,使其过高收入有所降低。总之,要合理分担改革成本,保护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但应该指出,上述调控措施尽管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多数成员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成员间和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但从根本上说,只有消除人们因财产占有的不平等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才能为劳动者提供同生产资料结合的平等机会,才能保证劳动者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能居于主体地位,才能从财产初始占有条件上排除贫富悬殊的基础,从源头上遏制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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