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游牧、草原景观与东蒙社会政治的构建(1950-1980),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景观论文,草原论文,政治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X171.4;K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67(2006)05-0071-10
从清朝中叶开始,汉族农业大举北扩,沿边农牧接触带的一些蒙人逐渐向定居和半游牧发展,北部纯游牧区也开始受到南部农区或半农区的某些影响,但基本上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目前蒙古草原的完全定居定牧,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草畜承包制的产物。蒙古牧民走向定居的过程大体可分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从清初到1949年,东蒙地区部分蒙人逐渐接受农业,实行半农半牧,并因此逐渐走向定居;第三阶段是1984年以后,东蒙地区的游牧生产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差不多完全消失。更值得注意的第二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结束,是从纯游牧转变为定居游牧的阶段,在此期间,草原景观、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基层社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等,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本文拟就相关问题略作探讨。
一、定居游牧的推广
1951年,中共内蒙古分局提出逐步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定居游牧的政策,1953年中央政府开始提倡定居游牧,政务院做出了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提倡定居游牧的指示,称:
各地牧业区,绝大部分是游牧区,也有一部分是定居和定居游牧区。定居与游牧各有好处与缺点。定居对“人旺”好,但因天然牧场、草原产草量有一定限度,对牲畜发展与繁殖不利。游牧能使牲畜经常吃到好草,对牲畜繁殖有好处,但全家老小一年四季随着牲畜搬家,对“人旺”说来极为不利。而定居游牧,在目前的生产条件下,则可以兼有两者的优点和克服两者的缺点。因此,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提倡定居游牧,一部分(主要是青壮年)出去游牧,一部分人(老弱小孩)在定居的地方建设家园,设卫生所、种植牧草、种菜、兴办学校等,并在自愿的条件下,逐步将牧民组织起来,进行互助合作,这将可以更好地达到改变牧业区人民的生活面貌和达到人畜两旺的目的”[1](pp.19~21)。
当时虽然了解游牧更有利于保护牲畜和草原,但并无清晰的现代生态意识,策略选择主要是根据生活与生产的矛盾而做出。当时,少数民族牧民的生产与生活水平太差,不但与国外发达畜牧业地区相比有差距,就是与国内半农半牧区的汉民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另外,游动的牧民不能享受定居生活在教育、卫生、商业和食品供应等方面的便利。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推广定居成为当时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不过,定居游牧涉及到许多具体问题和配套措施,如建圈搭棚、打草和盖房等,故在集体化体制建立前这项政策推广很慢。
1950年,呼伦贝尔、锡林郭勒、乌兰察布盟和阿拉善旗、额济纳旗仍是传统的纯游牧牧区,而东部的昭乌达盟、察哈尔盟和中西部的伊克昭盟已处于定居游牧状态。在这个基础上推广定居游牧,各地的速度肯定有所不同。靠近农区、半农区的牧区,定居游牧已经存在,因此这些地区的任务是建立轮牧制度,完善定居游牧;纯游牧区则集中划定冬、春营地,在冬、春季节实行定居[2](pp.162~163)。定居游牧不但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与基层社会运行相关联的制度,没有基层社会的组织,这种生产方式难以实行。在许多地区,由于制度未完善,连草场都难以划分。50年代中后期,游牧区开始形成集体化制度,国家对基层社会控制力度加强,推广定居游牧不再只是一种技术性推广,而是一种政策和制度执行。195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了第3次牧区工作会议。会议批评了安于现状、满足于传统游牧生产方式的保守思想,要求牧区从水利、饲料基地等入手推行定居,争取在1-2年内使牧区基本实现定居;在已定居和半定居地区,则要求进一步划分牧场,划区轮牧。1959年,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完成,定居游牧推广有了强大的制度动力,进入了全面规划阶段。呼伦贝尔草原划分了4季牧场,锡林郭勒实行了冬春、夏、秋3季牧场;中西部荒漠草原区分了冬、夏2季草场。到60年代初,内蒙古的定居牧户已占牧民总户数的79%,至1965年左右,内蒙古牧区基本上放弃了几千年来的纯游牧方式[3](pp.162~163),传统的“逐水草而居”生产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了。
由于生态与社会环境不同,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一些地方的部分牧户坚持呆在蒙古包里,不愿意在冬营地长期定居;各地的定居质量,特别是居所建筑水平不一,导致定居游牧的生活质量存在一定差异。在此后的时期,各地往往致力于完善定居游牧。如锡林郭勒盟南部的蓝旗、白旗和黄旗,在1960年前后,尽管74%的牧户已经定居,但定居分布不合理,需要进行重新整顿[4]。
二、居住与权力空间
东蒙游牧程度最高的是呼伦贝尔。推广定居游牧时,有一部分俄罗斯族人早已定居,他们主要聚居于铁道两旁和额尔古纳旗的三河地区。他们的畜牧方式是近代欧式集约型经营,夏秋两季在居住点附近放牧,夏天割草、贮草,冬天把干草拉到家里,饲养牲畜过冬。索伦族和陈巴尔虎旗也有一些定居游牧,冬天在冬营地定居,春夏秋则携蒙古包游牧,配合夏季打草。占大多数的新巴尔虎蒙古族人仍处于纯游牧阶段,属于逐水草而居。1952年,一些人在冬营地固定居住,冬营地成立了由巴嘎或苏木领导下的“过冬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新右旗组织了317个过冬互助小组,每个小组有3-5户左右,但其中有29户是冬天不游牧的定居户,有5户因牲畜过少甚至根本不移动[5]。1953年过冬之时,呼盟各旗开始根据情况单独组织一批牧户定居过冬。第一批是西旗(西新巴尔虎旗)150户牧民分34处定居点过冬;第二批是东旗(东新巴尔虎旗)444户在10处定居;第三批是东旗的676户,分40处定居点过冬……一共组织了牧民3051户,定居点93处。在这些定居点上,政府组织饲料供应,从农区运豆饼并在夏季组织牧民打干草,同时相对有计划地分配草场资源。尽管如此,冬季所能够饲养的牲畜只占总数的8%[6]。
定居游牧者居住土房子,也用蒙古包。阿鲁科尔沁旗的巴拉都塔恰村,1939年左右全部居住蒙古包,即使这样,仍是定居游牧。其中有2户固定居住,其余轮换冬夏营地,夏季青壮年到村北60多里的地方移动放牧,老弱和孩子留在村里。当时附近地区基本上是以定居游牧为主,村庄多由土房子、固定蒙古包和蒙古包组成。冬营地上的驻营地点基本上不发生变化,营盘很秃,有埋炉烧饭的痕迹。按照习惯,别人不再轻易在这种地方驻营[7](pp.60~61,p.81)。也有许多地区仍无固定的冬营盘,克什克腾旗的蒙古族人在1949年以前仍住蒙古包,睡在潮湿的地上,不用固定冬营盘,直到建国后推广定居游牧才固定了冬营盘。
固定营盘上有固定的蒙古包,包里建有火炕,建有火炕的蒙古包不会轻易迁移。1961年的一份调查称,当地牧民认为睡火炕是1949年以后人口增长的原因:“火炕采暖效率很好,若晚间烧火后,盖上烟囱口,火炕可以一夜不凉,在蒙古包内开会或人稍多时,则有过热感觉,得脱去外衣。”火炕防潮湿,有利于人体健康。在其他三季的游牧中,为了防潮和防湿,居住环境也有了一定改进。以前有人铺牛皮,但牛皮不能解决防潮问题,以后又在牛皮上再铺上一层苇子防潮。也有人架设木床或铺木地板,但木材很贵并且不易搬运。岗更大队的蒙古包建有玻璃窗,使通风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受烟气影响较大,阴天下雨不能开窗时,烟气弥漫于包内,对人体健康有害。由于烟熏,蒙古包的毡子只能用3-5年,新毡子用50斤羊毛织成,成本很高[8]。
冬营地蒙古包不但设有火炕,附近还有牲畜棚圈,幼畜暖棚,这无疑加强了冬营地上的生产集约化。克什克腾的冬营踞居所总是经过精心选择的,选择好之后不轻易变化。有的选在丘陵低地的砂窝子里,由于好的砂窝子不多,一个冬营盘往往集中了3-4个固定包。第三大队的冬季居民点位于在被山包围的平坦低地上,地势开阔。1961年左右新建的一处定居点内只有6户,既有传统游牧时代的蒙古包,又有定居时代的院子和棚圈,体现了定居游牧初级阶段的特色。每个蒙古包周围用树枝围成一个院子,院子后面是牲畜棚圈、幼畜暖棚和储草栏;院子前面堆着牛粪,做冬天的燃料。各户的院子彼此相连,远看像是一家。由于生产和生活已连成一片,每户的固定空间并不大。夏天沿河岸搭包居住。岗更大队各小队大多沿河布置,比较自由。有的蒙古包沿河排成一排,也有的分散布局,相隔少者3-4米,大者100米以上。冬天和其他季节走“敖特尔”所居住的蒙古包仍保持着传统时代小巧玲珑的特色,便于携带、拆盖,可在牧场中任意选地暂住。有一个时期当地曾推广过土房子定居,但效果不太,因为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的惯性,一般蒙古人不喜欢盖房子。不过,也有部分人盖土房、实现了定居定牧,如达里诺尔人民公社有9个牧业大队,第3大队第1小队实行了定居,定居点盖了土房子,其他大队的定居游牧则无土房子,只是部分人员留在冬营地居所,其余的人外出走“敖特尔”即成。第3大队第1小队之所以实现土房子式的定居定牧,是因为他们是从半农半牧区迁来的,对土房子适应。但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将37户排在一起,几乎像内地村庄一样户户相连,妨碍了生产活动。定居点内的房子应有间隔,按当时牧民的意见,30-50米间隔是合适的。由于片面地强调了集中,将分散百里的牧民集中到了一起,出场地点离居民点达100里,便出现了放牧困难。居所之间没有空间,庭院狭小,牲畜进出十分不便。统一兴建定居点有一点反传统:与传统习惯不同,他们在地形平坦处建定居点,而平坦之处因无挡风屏障,对牧民来说并不好,蒙古族人传统的居住安包点往往是背靠坡地[9]。
在中部干旱草原地带,定居出现得更早一些,20世纪50年代当地定居游牧又取得了一定发展。对绥远四子王旗第三努图克两个自然村所进行的调查表明:靠近农区的一些牧户比较愿意盖房子,这些人长期受农业文化影响,愿意定居,政府也发放了贷款予以支持。三区第一嘎查第一阿拉坦(村)一所新房子的主人赦老四(蒙古族人)及其爱人对蒙古包和土房子有对比认识,他们说:“住包夏天闷热,冬天寒冷,过去蒙民多得腰腿痛,就是因为住包的关系。”“做一个包的毡子需羊毛三百斤到五百斤,每斤羊毛一万元,就需三百万元,并且三数年就要换毡子,若盖一间土房,只需百余万元。且一间土房能住十数年,每年抹一次泥就行了,住土房是冬天暖和夏天凉快”。赦老四一家定居的历史很长,以前在农区也有房子。他们是在没有政府贷款的情况下卖了农区的住房来牧区盖新房的[10]。但大规模地解决定居问题,不但需要国家贷款支持,而且需要提供建筑材料,因为许多地区,没有森林,木材严重匮乏。在人民公社时代,当地完全要依靠国家从外地调拨木材。1960年,西乌珠穆沁旗的巴彦宝力格公社计划全部定居,“未定居户有727户,建设22个定居点,共建筑房屋1449间。由于木材运输力不足,木材供应工作赶不上去。”最后,只能在三个大队准备建253间房子[11]。
清代中央政府的权力基本上不能到达草原牧民,王公尽管跟随牧民移动,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有限,政治组织(机构)为牧民所能提供的服务很少,因为联系的成本大。与后期相比,游牧时代的蒙古政权可以认为是没有基层社会的部分。“佐领”只在清初发挥过一些作用,后期的牧民与佐领难有密切联系,因散居游牧,牧民并不固定在一个地点,一个游牧地带甚至可以有许多个佐领的牧民,直到民国时期仍是如此。1949年以后,佐领的范围开始固定,旗以下的草原界限很快形成,但因游牧民没有定居,范围仍不能有效地固定。所以,由于政治的需求,定居游牧在内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定居游牧为国家权力深入基层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牧民随时可以参加各种政治和生产运动。政府也通过定居点为蒙古族牧民提供服务,诸如邮政服务、商业服务和教育等等。这一切都是在定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要从根本上改变牧区的面貌,提高牧民的政治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定居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开会、传达指示、发动群众等一系列政治形式,如果没有定居单靠骑马窜蒙古包,是很难开展的。人民公社作为当时基层社会的基本单位,必须有定居点依托。公社定居点“在性质上是全社各项活动的中心据点。这是除了是公社办公所在地之外,随着生产的发展,将不断地建立一些社营的工业企业,全社性的高一级学校、商店及文化卫生机构等”。随着定居的发展,生产大队定居点开始发展起来,大队办公室、小学校、供销部、缝衣店保健站及配种站等建筑物都依附于大队定居点;生产队的定居点是一般居民定居点,有统一的大棚圈和畜栏,一般在10-20户左右。基层的浩特和畜群点也有固定的生产设施[9]。
公社定居点的建筑与内地不同。内地公社点有很好的街道,机关、学校整齐划一,分布有序,牧区公社却是分散的。达里诺尔人民公社的定居点从1956年开始逐步形成,有办公房、宿舍、住宅、食堂兼礼堂、卫生院,还有一些小加工厂,诸如奶粉厂、毡类毛皮类加工厂和其他铁木加工厂。建筑物之间明显有大量草地,布置分散。这个定居点的东北角有一个牧民定居点,显然是当时刚建成的。从档案的照片上看到砖瓦房整齐划一,有牧民37户。这样一个牧业定居点作为公社驻地的附属,是为政治服务的,村里的居民要为政治中心提供一些劳动和商业的服务。作为回报,这种定居点附近的牧业大队可以更多地享受公社各机构所提供的教育和文化资源。当公社定居点完善以后,政府在1960年以后将重点放在大队或生产队定居点建设上。一个大队的人需集中在一起才能推行政治运动。在定居游牧的过程中,大队部是固定的,或固定于冬营地,或固定于其他营地,都与固定村落在一起。各地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的地区愿意以生产大队为核心,将全大队的家庭集中居住,有的地区则以生产队为核心定居。锡盟的总体原则以“大队为基础,以小队为基点”,但许多牧户认为“过于集中”[11]。
三、产业与生态空间
定居点的生态景观空间是多样的。由定居点向外,核心部分是人的居住空间,其外围空间有不同的产业带。离人居空间最近的庭院畜牧业,其内包括许多畜栏;再外围是定居点附近的林业和农业空间;再外围是游牧的纯草原空间。每一个定居点,基本上都以相同的景观复制的。以克什克腾旗的黑山头定居点为例,达里诺尔人民公社附近一个定居点1961年的环境空间明显可分为人类生活、种植业、饲养畜牧业和游牧业四大部分。
就人的居住环境而言,老年人和小孩子生活安定,“妇女摆脱了常年睡在潮湿的地下,健康大有改进,生育能力大大提高”。定居游牧下的定居点之生态循环没有内地那样快,内地农村的土房子废弃后一般马上被拆掉,并当作肥料进入农业生态循环中。草原上的土房子一般住十几年,废弃后往往仍在那里,现在还可以处处看到这种在定居游牧时代所废弃的旧房子,如同草原上没有处理的垃圾。作为燃料的牛粪堆积在院子外,牛粪堆一年内用完。
第二个生态空间是种植业,这主要指房子后面的菜园,对那些常年游牧的蒙古族人而言,种菜是不适合的,一些蒙古族人是从半农半牧区迁来的,会种菜。种植业的空间到后期有了很大发展,因为定居可以从事农业,可以种植饲料。
最重要的是家庭庭院内的畜牧业空间,它由棚圈组成,用于储草或饲养牲畜。蒙古族人的畜栏比较简单,但比纯游牧时代要复杂而固定。游牧时期圈羊的“哈莎”是活动的,定居后的棚圈可以用土垒墙,再加其他设备。当时只作了简单的分类饲养,有养牛犊的、有挤奶的地方和草堆。一定时期的畜牧业生产完全可以在庭院内进行,但在完全的游牧业时期,除了简单的畜圈以外,并无畜草储备,庭院畜牧业不能有效地展开[9]。与土房子不同,棚圈设置可以很快地循环,由于草原上燃料紧缺,许多牧户在冬营结束后撤走,棚圈很快就会被拆掉,主人不拆也会有人来拆。
一般定居点的外围游牧业空间是纯一的草原,有的定居点外丰富一些,离包不远处会有蹦蹦房。将蒙古包下部的柳芭抹泥就会成为蹦蹦房,这实际上是一种固定式蒙古包。这种临时性居住场所并不舒服,但很适用,可以不住人而放些其他物品,也可以很快被废弃。风雪中的人可以逃到这类无人居住的棚子里躲避。在集体化时代,由于牧场已经划分,牧民的活动范围相当固定。除了冬营地的固定房屋外,其他地点不一定用移动性蒙古包,也可以住像蹦蹦房这样的临时居住点。还有窝棚,类似于内地看瓜人住的棚子。两面坡,屋面直接入地,夏天里面异常闷热,也有的窝棚墙体用柳笆围成长方形,里外抹泥,房子像一个方盒子。还有一种叫马架子的土木结构房子,山墙向南,外门开在山墙上,体积很小,也是一种临时性居住点[8]。这些建筑的临时性较强,一般都用不了几年就会废弃,所以,定居游牧的发展到一定程度,似乎可以不再使用移动蒙古包,只要冬营地土房子外加其他临时性营地建筑即可。
定居是与农业相关联的,定居游牧与农业的伴随程度最高,农业愈发展就愈能促进定居。乌兰毛都在集体化以前也实行了定居游牧,没有农业或只有很少一点农业,“主要生活来源是依靠牧业生产来维持生活”。1956年共种地630晌,粮食的自给程度只有1/3;1958年大跃进,种地1000晌以上,当时的目标是“争取本年度粮食饲料自给,并卖给国家千石粮”。最终的结果是造成农业定居性加强,27处定居村屯大量地建棚圈,大量地打草。老年牧民不再跟着牲畜到处游动,儿童在定居点念书,妇女做家务,同时为走套包(外出用蒙古包游牧)的男子供应所需物品。人口在10年内增长了32.1%[12]。
林业的生态空间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与农业相关联,基本上是在定居游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定居点为中心植树,一开始往往只在土房子周围栽几棵树,如锡盟牧区的植树造林运动一开始就在居住点附近展开[13]。到后期,锡盟南部农牧交错区兴起了一种新型的草原生态景观——林网。林网将村庄周围的农田与草原分割开来,草原、树林、农田整齐划一,非常好看。1970年代正值农业学大寨,各地要求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便有这种景观出现。盟良种场的林带间距是成树高的20-25倍,200-250米。其他地区不等,在有水利的地区,田、渠、路、林四配套,整齐划一。林带宽往往只有18-24米,树种以杨柳居多,乔灌结合,迎风面是柳树,背风面是杨树。林网将农田分割成方格,方格田实行有序的草田轮作。林网不但防止了风蚀对土壤的危害,也使农业产量提高。未建林网前,农田被翻耕后往往被风揭出犁底层,既不长庄稼也不长草。林网保护了草原,也保护了定居游牧的生态环境。在浑善达克沙漠地区,牲畜曾长期超载,后期却基本上无灾年,这是因为大量造林为冬春的牲畜提供了木本饲料。这一地区的树种主要是榆树,牲畜夏季吃草,秋、冬、春三季可以吃树叶和树枝。灌木丛还可为牲畜抗风保暖,大雪埋不住[14](p.842)。植树造林也可防止科尔沁草原沙化,林下庇护的牧草生长旺盛,树林本身又可为盖房和走场木车提供了木材。在阿鲁科尔沁旗的沙拉保嘎大队,夏秋营地是走场放牧,冬季定居点在夏秋时节得到了保护,“加上该大队建全了护林、护场。加强了防火制度,经过几年时间,现在冬春营地以(已)有5万亩幼林,该大队的棚杆木和木车用材达到了自给”[15]。
四、营地重整
定居点外围空间以草原为最大。纯游牧时代逐水草而居,人被动地适应草原生态。1949年以前,定居之后的牧民使过牧化在村庄和居民点附近发展,草原植被也遭到了破坏。放牧时牧民对牲畜放而不管,游牧没有规律可循。1952年以后的定居游牧使牧民逐步走上管理草原之路,形成了有序的四季营地。以前的冬夏营地尽管有一定范围,但牧民基本上不限范围,随意游走,只要不出旗界就行,一年移动10次以上是很平常的。定居游牧以后,顶多移动4次,四季营地各1次,并且有了营地界线。各公社、大队都有各自的利益和计划,营地划分也在此基础上开始进行,营地划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蒙古族的基层社会,像定居点固定了生活与政治一样,划分草场固定了生产——各营地的打草场得到了固定。在自由放牧时期,“缺乏全面规划草场,对明确划分旗、社、场界,认真实施的不够,往往产生抢牧”。定居游牧的确对公社界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基层权力的管辖在地域上进一步明确。人民公社化以后的确使“牧场的使用就逐步走向计划利用”。但也并非十分严格,像现今这样各家各户都有了铁丝网,由于雨量和气候的变化,牧民“哪好哪去”的习惯仍在公社时期有一定的保留。锡盟在1952-1953年就开始提倡定居游牧,到1960年左右,草原上仍有游牧、半游牧和定居游牧三种形式的游牧[14]。
定居与草场划分几乎同时发生,游牧时不能外出游牧很长距离,要以定居点为中心活动。使用草场的具体单位是大队或生产队。与1949年以前相比,划分后的游牧区明显变小,以前的游牧界限是旗界,各季的草场在旗内划分,范围相当大。公社、大队固定草原界限后,四季草场的范围会大大地变小,以大队为单位划分的草场最小。在锡盟,“人民公社以大队划分了草场,固定了使用范围。规划了定居点棚圈建设,划定了打草场和四季放牧场。有计划地使草原休闲,植培更新”[16]。在克旗,“通过合作化后,合理地调剂了四季牧场,以场社为单位,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了放牧。解决了过去争夺牧场纠纷的现象。合理的划分四季牧场,从而克服了远征放牧方式。从1956年开始最远未超过250-300华里的走‘敖特尔’游牧。因此减少了腐蹄症的发生,瘦弱牲畜也少了,并且使牲畜都能抓满膘”[17]在规划草场时,公社时代还大搞草库仑建设,就是封围草场。由于没有铁丝网,当时发动群众用土墙或石头封围,为了应付政治上的指标,许多地区封围的规模很大。石头墙的草库仑远望上去像草原中的小“长城”。还有的为了省木料,用石堆作桩,石堆与石碓之间拉铁丝网[14]。草原景观是改变了,由于只封不养,对生产难有什么作用。值得重视的是,草库仑建设也与边界有关,出现了“边界库仑”,这种库仑一定程度上并不是为了养草,而是利用草库仑建设中所用的柳笆、石头墙和铁丝网的封闭作用,将本地的草场与外地的草场分别开来。中科院的草原专家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他们认为边界库仑与草原使用权有关,值得引起重视。“在未经划定边界的草场上建草库仑是不合适的。围边界库仑,花劳动力多,分散基本草场建设力量”[18](p.221)。专家们从草原建设的角度看到这种现象不合理,但这种存在却是草场划分与权力界线同步发展的产物。
草场划分与基层政权界线的确立几乎同步地发生在1950年代,正因为有了基层的政权空间,才可以划分草原。清代的“佐领”或“苏木”,名为基层组织,实际上只是一种定时征收赋税和提供兵役的单位,行政上没有空间,人员也很分散。划分草场以后,不但草场上有了空间,加上固定的公社居民点和大队居民点,基层权力的伸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昭盟“根据承认场史,照顾现实原则,采取以社固定,统筹安排,个别调剂的办法,划定了草原界限”。“共同使用一块草场的社队,组成草场管理委员会”[19]。草原的权力一般归公社统一领导,在许多时候,公社把权力下放到大队。阿鲁科尔沁旗1965年把草原使用权固定给大队,为了“提高群众对草场管理、建设的责任心,达到边利用、边保护、边培育,达到提高草原的产量目的”[20]。实际上是因管理的成本太高之故,必须分下去才能减少冲突。具体移场行动的执行单位是大队,大队是定居游牧和划分草场的单位。以阿鲁科尔沁旗白音温都公社沙拉保嘎大队为例,这个大队冬场有部分定居的房屋,但大部分仍用蒙古包放牧,为了保证三季移场放牧,大队建立起走敖尔领导小组,每个生产小队有3个敖特尔小组。在公社和大队的协调下,“供销、人医、兽医也长期跟着畜群走敖特尔”[21]。公社体制在三年自然灾害之后也进行了调整,草场权益逐步转移到大队,但公社的指挥和领导权仍很明显。在巴林右旗,1964年的草原工作有几个重点:一是固定场权;二是继续为基层单位进行划季节营地和实行按季移场放牧的工作;三是加强营地建设,其中包括打井,建设固定性的营地。实际上就是加强定居游牧。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一些地方的草原建设仍以公社为中心,特别是大范围的草原轮休,修渠灌溉、划定打草场,仍需要公社统一计划[22]。
在缩小了游牧范围后,季节草场可以有计划地轮牧。锡盟白音锡勒牧场三分场有计划地轮换四季营地,如表1所示:
表1 四季营地的轮换使用
营地编号 1963年1964年1965年1966年1967年
1 春营地夏营地秋营地冬营地春营地
2 夏营地秋营地冬营地春营地夏营地
3 秋营地冬营地春营地夏营地秋营地
4 冬营地春营地夏营地秋营地冬营地
资料来源:齐伯益主编《锡林郭勒盟畜牧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528页。
这种办法有利于草场的恢复。“无计划和不合理的使用牧场,牲畜就会光吃喜食的牧草,这些草被食后又食,不能休养生息,其他劣质草就会茂盛生长,因而使好的草场受到破坏”。也不是所有的地区都这样轮牧,有的只在冬春营地和夏秋营地之间进行二季轮牧[14]。有的草场什么时候都可以用,有的草场,特别是无水草场,只能作冬营地。克什克腾旗达尔罕公社白音查干生产队,冬营地选在固定沙丘,春营地选在低平湿地,夏营地在河畔,秋营地在高坡梁地。这个生产队夏场经常超载,夏场要轮牧,最后实行冬场固定,春、夏、秋营地轮换的方案,春秋场还要适当地加强供水设备[23]。冬营场在定居游牧时代很重要,也很难。传统时代的冬营地一般啃雪放牧,在游移不定的状态下放牧。定居游牧以后,冬营地有固定的营盘点、房子或固定蒙古包以及固定的棚圈。更关键的,要有固定的水井,因为牲畜游动性减少,会加强对固定水源的依赖。克旗白音查干白音门德生产队的冬营地点选在沙窝子地带,背风向阳,能够减轻大风雪和严冬气候对人畜的侵袭。在沙窝子放牧场上,有7个固定的冬营盘。每个营盘上居住3-5家,都有水井。并有固定的草园子、牛棚、羊圈和幼畜棚圈。营盘与营盘之间,相隔8里左右。全部小畜和部分大畜的冬场都在沙窝子。除此之外达里湖滨还有两个冬营盘,有水井和圈棚设备,这两个营盘只放大牲畜[24]。
一些地区纯牧者与定居者混合,定居游牧后要统一规划,按定居游牧的方法办。阿鲁科尔沁旗的沙拉保嘎大队1956年才开始规划草原,在此以前放牧无规划。游牧的人“依靠大自然,随草而居,过着游牧生活。没有计划,是游而不定”。还有一些是定而不游的方式。1956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划分三季草原实行定居移场放牧。在冬春营地,居住得比较分散,山前的背风向阳坡地上是统一驻扎营盘的地方。1965年,冬春营地上土平房32间,暖棚362个。另外,为了能够在一定时期离开定居点游牧,几乎每户都有一个蒙古包。一部分人要随时要离开定居点游牧。冬营地的移动变换较少,蒙古语小学就建在冬春营地。到夏秋营地,1个月左右更换1次营盘点[21]。
定居游牧不但可以把原来纯游牧时代的大放牧范围缩小,也可以将定居不游牧下的小范围放牧圈扩大。昭乌达盟许多地区是由定居定牧转向定居游牧。原来的范围较小,到定居游牧时增大。科右前旗的乌兰毛都,1900年左右仍是一个纯游牧区,1920年左右在放垦的压力下,牧场被侵占。由于农业所侵占的草原都是最好的草原,游牧民只好退到狭小的小山沟里固定地居住。在生态压力的同时,也受洮南、齐齐哈尔等地商业人员的影响,开始定居,住土房子。他们用蒙古包或用柳条窝棚,糊上泥就可以成为固定蒙古包了,然后在固定蒙古包内塔坑。在短短的30年中,从季节定居过渡到长年定居。由于牲畜减少,生活一年不如一年。各地草场也相对地社区化或私有化,游牧范围很小。1949年,政府在这里“施行了自由放牧政策”,牧民才有了自己的放牧场。合作化以后定居游牧划分四季草原,有计划地轮牧。首先要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同时,“各定居点也出现了质量较好的土、石结构的平房,百分之百的牧民住上了新房,建立了饲料基地,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面貌,实现真正的先进定居游牧生活”[12]。翁牛特旗的乌兰达吉嘎生产队是一个从定居定牧走向移场放牧的典型。这个生产队“八分沙丘,二分平原。风多、雨少、水更缺”。公社化以前也没有移场放牧的习惯,因为草场实在太少,只能定居在少数维持生存的草地点上放牧。由于牲畜的增多,原来的牧场不够用。他们打井、开发无水草原。1963年,他们在无水沙丘中建起了两季移场的放牧地点16处,打井30多眼,筑棚圈60余座,同时建牧工宿舍26间,为定居游牧的移场放牧创造了条件[25]。另外,从政策上讲,定居游牧时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防止定居游牧退化成定居定牧。牧场的惯性是在压力下定居定牧,牲畜增长、牧场缺乏,最终都会导致四季游牧取消而形成定牧。昭乌达盟牧区以前实行定居游牧或纯游牧,到1960年左右,牧区的定居游牧有三种,分别是4季、3季和2季放牧。其中四季移场的草场面积占1.1万平方公里,占草原面积的24%。四季牧场地区冬春场上也有丰富的贮草,能够保住膘。到后期,3季和2季移场开始增多,并形成了草原退化和定居定牧的倾向[19]。其原因有许多,主要包括:(1)牲畜数量增多,四季移不开;(2)放牧地形限制,沙窝子只能用作冬场;(3)外来的农业移民已呈点状地分散在草原,影响牧民的任意游牧;(4)饲料地、打草地和牧民的漫撒子地多起来,需要安排,而任意游牧会造成这些经营的不善;(5)任意游牧的游牧民往往多在水源附近选择定居点,草场利用得不到平衡。
当上述原因发展时,3季或2季移场放牧的牧民会向定居不移场方向发展,致使许多草原退化。阿鲁科尔沁旗11个公社中有7个公社定居定牧了,“定居后不移场或只是近距离的挪挪圈”。夏场严重过牧化,冬春草场也不足。在这种形势下,政府迫切想完善定居游牧,实行有计划的移场放牧,以维持草原生态。一般是想办法扩大移牧草场,特别是在无水草场上打井,形成新的夏场。“科右旗幸福之路公社管乃英格大队,针对移场中存在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首先是发动两个小队社员座谈,找夏场,通过大家想和到现场看,结果发现西热阿热放牧场还有很大潜力。改变了一些人过去认为管乃英格放牧场最紧张、已无场可移的想法。找出夏场后,经过大家讨论,找出这块放牧场之所以没有利用的原因是由于没有水源和营地设备。抓住这一关键后,经大队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新选的夏场上打了井(过去没有打过井,就认为没有水源,实际上是能够打出水来),修建房屋23间,打墙及圈450丈,结果移出牲畜1600头”[19]。
五、小结
自由游牧的时代,人类对草原的修饰程度最小,草原也没有过牧化,蒙古包和畜群只是草原上的一种点缀。然而,在定居游牧时代,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定居点开始,草原景观被全面整理了:固定包、土房子、院子、围栏是定居的中心,外围有树林、农田和草原,轮牧也使各块草原变得明显地不一样。三中全会以后,草原进一步细分,每家每户就是一个单位,每户的草原只有周边几百亩或几千亩。为了形成草库仑,同时防止别人的牲畜进入,都用铁丝网封围草原。1984年以后的草畜承包,的确调动了养畜的积极性,但草原也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为了恢复草原景观,政府又重新禁牧和限畜。为了稳定草原生态,恢复整体的草原景观,政府在新的制度下,尝试一下对定居游牧的局部恢复。单从生态适应上讲,集约化时代的定居游牧,的确相对地稳定了草原生态。现行体制尽管是个人经营,但政权仍控制着草原和土地的权利,有能力管理草原,重新恢复定居游牧。这样,不但草原景观可以进一步有序地恢复,草原上也多了一种游牧景观。
收稿日期:200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