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主产区论文,粮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粮食主产区的一些重点产粮省份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目前这些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大都比较缓慢,始终没有跳出“粮食大省、工业小省、财政穷省”的怪圈,深入研究这些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现状及对策,对于这些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商品粮基地的巩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一、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概况
截止到1998年上半年,我国粮食主产区共有11824个成型的有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这些组织共联结农户达1994万户,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8.5%,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131万人,占农村全部劳动力总数的3%,在这些经营组织中,按组织类型划分,龙头企业带动型占总数的45%,中介组织带动型占29%,其它类型占26%;按主导产业、产品划分,粮油糖类占21%,果菜类占27%,畜牧类占26%,其它占26%;按利益联结形式划分,合同契约占70.8%,股份分红的占18.8%,利润返还的占10.4%;从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占55.9%,中部占36.6%,西部占7.2%,农业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人均增收150元左右。在我国粮食主产区涌现出一批发展农业产业化比较好的典型,如吉林省的德惠市。1998年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实现工业产值25.6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的56.6%,是产业化经营前1991年全市工业产值的6倍,从结构上看,工农业产值之比由过去的0.25:1提高到2.5:1;从效益上看,产业化经济组织1998年实现税收3543万元;占市级财政收入的21%,已成为该市重要的财力增长源。1998年农业从事产业化经营直接增收1.53亿元,人均增收171元,安排劳动力2.72万人,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26%。
(二)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业产业化在我国粮食主产区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总体看,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依然处在初始阶段,在实践中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归纳起来,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发展农业产业化需要强有力的农业科技进步,而恰恰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现状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与中国经济对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严重制约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前在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贡献率已经达到75%以上,而我国仍低于40%,吉林省也只有45.1%。农业科技进步暴露出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从纵向比较看,1985年以前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持续增长,但1985年后却徘徊不前,甚至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呈负增长;从横向比较看,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0.2%左右,低于世界平均1%的水平。科研投入不足制约着我国农业科研水平和科技储备,导致近年来我国缺乏类似杂交水稻、地膜覆盖等那样的重大科技突破,使得产业化基地建设发展较为缓慢。二是农业科技体制变革滞后。我国的农业科技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形成了资金上以财政拨款为主,运行上以事业单位为主导的行政型技术进步机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纯粹或过多地依靠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将使农业技术进步不可避免地发生问题和存在局限,如科研资金匮乏,研究与应用脱节等等,致使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创新的动力机制。三是农业科技应用进程缓慢。1978年以来,我国推行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的负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例如,由于集体经营范围缩小,集体经济力量减弱,一些地区已形成的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体系趋于涣散;耕地平均承包到户的方式导致家庭耕地经营规模偏小,大大限制了技术应用的效益,提高了技术应用的成本。农业科技进步的这些深层次矛盾,严重制约了基地及龙头企业的发展,限制了主导产业的开发。
2.我国粮食主产区的一些干部没有能够正确理解农业产业化的内涵,把农业产业化简单理解为上几个项目,缺乏总体规划,致使重复投资,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严重影响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一些地方的领导者认为发展农业产业化就是多建几个市场,多上几个项目,多办几个企业,把上项目、办企业、扩展规模当作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全部内容,因而出现了盲目上项目,一哄而起的倾向。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乡乡挂“龙头”,县县摆“龙阵”的现象,某些地方为追求项目投资,无视本地资源条件,盲目建立肉牛基地、生猪基地、屠宰加工生产线,甚至还有的地方,为追求增长指标,违背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的产业化规律,硬性向农户摊派猪、牛、禽饲养数量指标。这样就出现资金短缺与资金浪费并存的现象,本来可以盘活的资本存量不去盘活而去用于重复建厂、重复建基地。这是小而全的观念在地域经济中的反映,说到底这些地方的领导者还是用计划经济管理手段处理问题,没有认识清楚市场农业的真正涵义,更不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农业产业化,没有适应市场规律,转变行政职能,不但浪费资金,而且造成了产业布局紊乱的后果,致使区域内产业趋同,产品销售不畅。
3.龙头组织特别是龙头企业的组织规模小,带动能力弱。据农业部统计调查,目前11824个产业化龙头组织中,平均每个龙头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仅有56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2600多万元,平均每个龙头组织所带动的农户约1700户左右,全国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仅有30多家,而且2/3分布在东部地区。同时由于现代科技要素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含量不高,农产品粗加工多,精加工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我国粮食主产区龙头企业的加工转化能力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美国的农产品总价值构成中,产前部门转移价值占21%,农业生产创造价值占17%,产后部门创造的附加值占62%,流通加工环节的增值是生产环节创造价值的366倍。而吉林省的农产品总价值构成中,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占40%,农业生产创造价值占40%,产生另工流通增值不到20%。这种低水平的加工能力,致使我国粮食主产区长期以来高投入低效益。由于龙头企业规模小,造成了约有3/4的龙头企业没有与农民之间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关系仍然是简单的买断关系。农户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证,这将影响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4.发展农业产业化还没有发挥群众效应,相当一部分农民还不知道什么是农业产业化,更谈不到有意识地参与。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农户经营规模小,市场参与能力弱外,主要是国家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还没有宣传到农户心里。吉林省的问卷调查显示,该省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大部分认为,他们除了种地打粮外,没有什么创收可做,生活来源就是每年的土地收益。这说明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农民,特别是北方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思想没有解放,还没有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适者生存的忧患意识,自然就不会珍惜致富机会,参与到发展农业产业化中来。
5.相关法制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的个别干部,特别是个别的主要领导,为了追求短期的政绩,不顾市场规律,不管产品有没有销路,随心所欲地上项目,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浪费集体和农民很大的财力,却流于形式,没有给农民带来任何经济效益。由于这些干部经常是用农业产业化作为幌子,使得老百姓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理解为干部做表面文章、捞取政治资本的代名词,认为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干部有好处,对自己没啥好处,因而对发展农业产业化反应消极,产生了抵触情绪。这种搞花架子的消费有时是非常巨大的,几万、十几万、几十万元的农民血汗钱转眼就没了,给集体经济造成很大损失。而应该对此负责的领导有的不但没有得到追究,而且会调离或晋升,把乱摊子留给当地的老百姓。这种情况的存在说明我们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法律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对策
我国粮食主产区在今天发展农业产业化,已不同于发达国家在六七十年代所遇到的情况,人多地少,资源相对匮乏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然后才是发展。因此在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果,但不能照抄照搬,而要立足于我们的国情,通过以科技壮大基地实力,科学地规划、组建龙头,动员全民参与,以法制保证发展方向等措施,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促进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向产业化发展,壮大产业化基地的科技实力
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基地建设起到基础作用。民以食为天,我国粮食主产区首先要为全国老百姓的吃饭问题负责,其次才是产业化发展。因此虽然我国农业产业化势在必行必须发展起来,没有产业化就谈不到发展,但对粮食主产区来说,粮食生产还是要放在首位的。那么如何在农业生产上求得大发展,给发展产业化创造更为宽松和广阔的空间?主要应该定位在发展农业科技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实现增值增效。推动农业技术进步的主要措施应该是推动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向产业化发展,即在保留和充分发挥公共性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作用的同时,逐步使相关部门的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活动按照企业的方式组织和进行,较大地提高技术研究和推广的商业化程度。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由事业化向产业化发展,必将是一种世界性的演变趋势。战后美国的农业技术进步方式出现了两大显著变化:一是农业技术研究不再限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私营部门逐渐起到重要的作用。到60年代中期,私营企业农业科研经费的支出已占美国农业科研经费的一半以上;二是传播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手段不再主要依靠政府和公共机构,而是更多地通过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企业、生产企业等商业渠道来传播和推广,技术推广人员的地位已退居次要。造成这种倾向的原因是由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技术越来越复杂以及农业经营者对技术越来越苛求,一般性的公共机构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农民的需要,同时由于农业技术研究潜在的商业利益和企业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驱使盈利性的私营经济自愿参与到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
推动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的产业化,最直接和重要的途径,是引导和促进现有研究推广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利用各自优势走向相互融通和结合。这种结合的方式,可以是选择一部分条件成熟的应用性农业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拓展,以使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可以是推动一部分农业科研机构与生产资料生产企业联合组建新型复合实体,优势互补;也可以是鼓励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企业投资参与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从而使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推广乃至服务以不同方式实现一体运转,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在具体形式上,可以建立繁殖与加工为一体的种子公司,既从事种子的培育,又从事种子的生产。美国最大的种子公司——先锋公司即拥有21个试验站,50多名育种专家、17个种子加工厂,自行培养育种,种子产量占全国的1/4。可以建立生产与推广服务为一体的农业公司,既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又直接进行销售、维修、传授使用技术等工作。美国主要的农机公司之一迪尔公司即在全国设有9个供应中心、2500多个经销店。可以建立研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饲料公司,根据不同禽畜在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要求,研究、配制、加工和销售不同标准的配合饲料。可以建立研究、生产、销售和推广服务为一体的化肥公司,一方面从事研究不同土壤和气候条件下施肥要求与方法,生产各种不同的复合肥料;另一方面又为农户提供田间诊断和化肥的销售与施用。对于这种一体化的农业技术公司,政府则应在研究经费、信贷优惠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助。
要对在农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科技人才予以奖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大豆深加工研究和推广中心10年间,从无到有建立4个实验室,两次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申报7项专利,10项成果通过国家鉴定,50余家企业转让他们的技术,新增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他们的“大豆蛋白分子降解、攻性技术”改变了几千年大豆传统的加工模式,使豆油成为加工的副产品,豆饼豆渣成为主产品,产值比豆油高出几倍。无疑这样的技术越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景越广阔。对他们取得的成就,国家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了他们很高的荣誉和奖励,使科研工作者干劲倍增,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二)引导壮大龙头企业,发展精品畜牧业
基地建设取得成效,意味着初级农产品的日益丰富,这就需要有足够强大的龙头企业能够吸收这些农产品,进行加工、转化、增值,并将加工后的产品推向市场,实现价值。在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上,当前应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通过资本运营来推进农业产业化。应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和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组建若干个具有竞争力和带动能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乃至跨国经营的大型和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再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搞活乡镇企业、农办企业和农垦企业,把农村经济搞活,使其焕发生机。二是在同一产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之间,要用经济手段建立相应的有协调约束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如蔬菜进出口企业联合会、花卉联合会、养猪业联合会等,保护企业间的有序竞争。三是健全信息网络。农业产业化信息服务应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农业产业化组织及时提供国际、国内市场信息,进行科学预测和经营咨询,从而保障产业化组织按照市场需求健康发展。
所谓精品畜牧业产品,是指不加激素,营养丰富的畜牧产品。我国粮食主产区龙头企业应实施精品畜牧业战略,根据有两个:一是目前我国主要畜产品已走出了短缺经济阶段,而且供给势头较旺,价格稳中有降。从需求结构分析,普通畜牧产品存在滞销危机,而受消费者青睐、消费档次较高的产品则供给不足,价位较高,因此精品市场具有较大开发力。这种需求特征,为开发精品畜牧业提供了必要性;二是粮食主产区如吉林省粮食人均占有量在正常年景能够达到3900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具有精饲料的资源优势,可以取得就地转化、低成本生产的有利地位。这一资源特点决定了开发精品畜牧业的可行性。我国粮食主产区目前绝大多数畜产品都是普通产品,一旦行业规模扩大之后,就会形成产品滞销。因此应以科技为依托,提高育种、饲养、加工诸环节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精饲料资源优势,提高精品意识,使粮食主产区的畜牧产品在质量上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立足农业发展的不平衡性,适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专业化、区域化水平不尽相同,决定了不同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层次和进度不同。在一些专业化、区域化发展水平较低、尚未形成商品生产基地规模的地方,不宜盲目开办加工企业,应把注意力放到提高本地农业初级产品的商品化、专业化、区域化发展水平上来,为今后发展加工业、建设“龙型”经济创造基础条件。盲目上项目就会造成拔苗助长、加工业夭折的后果。所以发展农业产业化要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个合理的布局。讲生产基地不发达的地方不宜盲目开办龙头企业,不是说千篇一律都不能搞,而是要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发展经济,只要前景广阔,农民活跃起来了,当地政府就应该积极扶持。但就全国而言,在龙头企业建设上,国家的扶持应该是有所侧重的,应该借鉴中国人民银行改革的经验,突破行政区域界限,本着全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设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几个经济区的农业产业化管理委员会,各经济区根据自身区域特色,实施农业产业化布局。这样既反映了农业生产布局规律,又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利益规律,解决了乡乡、县县之间产业趋同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选择应主要取决于企业与农户的需求,主要看是否对发展生产有利,客观上这也是一个市场选择的过程。只要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有利于农业实现两个转变,有市场竞争力农民欢迎,不管怎样的经济形式组成的产业化组织,政府都应该鼓励。可以突破所有制界限,实行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相结合;可以突破部门隶属关系,实行农工技贸各部门联合;可以突破行政区域界限,使生产要素按照经济规律和最佳效益目标合理流动和组合。龙头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合作经济组织或市场中介组织,谁有牵动能力,谁就当龙头。
(四)完善农业市场化政策,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内部运行机制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比较活跃,忙于找投资上项目,与政府相比,农民行动则相对迟缓,客观反映出农户市场行为不强。农户市场行为的基本核心,是农户按照市场价格自愿调节生产和销售。农户的市场行为是由其商业化程度决定的,即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在满足自身消费后,可供出售的剩余部分越多,商业化程度必然越高,农业收入对农户重要性必然越强,从而农户的市场行为必然越显著。反之,可供出售的剩余部分越少,商业化程度必然越低,农业收入对农户重要性必然越弱,从而农户的市场行为必然越淡化。由于在通常情况下农业是一种平面式生产,因而农户商业化程度最终决定于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土地越多商品性越强。但在我国农户平均经营面积为9亩左右,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只占耕地总面积的6.5%,因而农户的规模和生产集中程度都很低,呈现出小农结构的特征。因此为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农户进入市场,我国粮食主产区应当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议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以下三种有利于扩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一是通过租赁或转让等方式促进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家庭经营型;二是农户间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组建的合伙经营型;三是农户以土地使用权,非农户以资金设备或技术组成的公司经营型,最近在再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工作中,我国粮食主产区个别地方违背中央续签合同的政策,将土地打乱重新发包,其本意是想解决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来出现的人地矛盾,但事与愿违,不仅引发了许多矛盾,而且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影响了土地效用的发挥,减弱了农户的市场行为,对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村未来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机制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否巩固和发展的核心问题,而要在生产、加工、销售诸环节上形成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其关键就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内部要建立起利益分配机制和运转约束机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各参与者主体,对一体化经营的投入及其产权得到承认,并据此得到可以接受的回报,是建立利益调节机制的基础。如果不这样,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就很难建立起来,更难以维持下去。从实践中归纳,利益机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一是企业与农民通过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对农户实行利润返还;二是企业与农民按照股份制原则兴建“龙头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三是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提供各种服务,按优惠价格或保护价格收购农户的产品。利益分配机制要通过具体的约束机制来实现。从“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关系和要素组合来看,农业产业化的运转约束机制主要应包括:1.市场约束机制。竞争环境迫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日益紧密的利益机制。包括“龙头企业”对农户的资金扶持,无偿、低偿服务,低价赊销生产资料,保护价收购农户产品。2.法律约束机制。合同或协议一经签订就应保持其连续性,认真履约,违约必究。3.管理约束机制。无论是股份制还是合作制,都要建立民主管理体制,企业决策要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并符合章程的规定。
(五)教育农民提高市场竞争意识,让更多的农户积极参与到农业产业化中来
应该大力在农村中兴起学知识、学技术之风,构建谁学知识谁致富谁就光荣,谁不思上进落后就可耻的氛围。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其目的是让全国人民整体的素质得到提高,农民占人口总数的80%以上,只有农民的素质真正提高了,科教兴国战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农民文化的提高,眼界的放开,这本身就是财富,在农业产业化中就会形成物化的力量,加大竞争意识就会推动他们在市场竞争中你追我赶地勤劳致富。
具体实施办法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一是典型引路。新闻媒介应该及时宣传、报导典型事例,介绍生产经营能手的经验,条件允许也可以组织农户代表到典型现场参观学习,以座谈、讲座等多种形式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二是积极鼓励发展农用专业技术学校、学习班,为农民学习知识和技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政府办、农民有偿办均可,以广大农户能学到知识和技术为目的。农民学到了知识和技术,其市场参与意识必然增强,投入到农业产业化中来的意识将进一步提高。三是农村党员和干部要成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榜样和带头人。农村干部生活在群众中间,一举一动都被周围群众看在眼里,群众就是通过他们来评价党和政府,所以党和政府提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要勤劳致富,作为基层干部和党员就要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起带头作用,靠知识、靠汗水,而不是靠贪污腐化等不正当手段致富。这样的带头作用不仅教育干部,塑造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而且将使群众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拥护,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致富的信心。
(六)加强法制监督,确保党和政府发展农业产业化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我国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党和政府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战略举措,依法保证农业产业化政策的落实对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少数地方个别干部借发展产业化之名,随意挥霍浪费集体和农户财力,歪曲产业化真正涵义,致使农业产业化在一些个别地方有名无实,失去了群众基础。针对这些行为,党和政府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坚决打击。建议国家出台有关农业产业化的保护条例,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地在市场经济中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办事,切实认认真真地做好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工作,而不是急功近利,更不是损公肥私,要把自己的工作看成是几代人发展全国性的农业产业化的一部分;增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出台保护农业产业化条例,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步子将会慢的多,而且由于个别地方的盲目和无序等人为因素,客观上不仅会造成资源不应有的浪费,而且会使农业产业化在实践中变形走样,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