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商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造价风险控制中作用分析论文_周友良

工程承包商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造价风险控制中作用分析论文_周友良

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风险伴随工程建设全过程,各方责任主体承担各自风险,笔者通过工程建设中承包商造价风险现状及造价工程师在造价风险控制方面工作和作用分析,强调造价工程师对于承包商风险控制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承包商控制风险、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获取利润提供借鉴。

关键词:承包商;造价工程师;造价风险控制

一、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受影响与干扰因素多等特性,风险因素很多。按风险来源,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按风险可否管理,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按风险影响范围,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

造价风险同样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对承包商而言,从投标开始到项目交工验收,造价风险因素无处不在。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计量计价政策、程序的不断规范和推广,留给承包商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不是谁承揽到项目都是可以获取利润的,必须依靠科学、先进、精细化的管理。本人认为,只要是可能造成投资增加的行为或事件,均为造价风险源。投标报价、合同签订、进场临时设施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安全措施、日常施工管理、赶工措施、隐蔽记录、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等均蕴含承办商面临的造价风险因素。

二、承包商造价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笔者多年从事造价工作经验了解,当前承包商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中小型项目、或承包形式的项目,大多存在以下问题。

1、为节约成本,只请造价工程师在投标时做投标报价、工程完工时编制工程结算,是很不合适的。

2、以追求中标为目的,投标报价过分强调总价,对清单单价合理性疏忽或关注不够,给以后结算埋下隐患;

3、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条款考虑不周或抱着“相互信任、一团和气”的心态而不坚持细节或措辞;合同签订后锁在柜子里,结算的时候才拿出来,现场人员只知道总价和总工期;

4、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造价工程师重视不够,体现在造价工程师对工程参与程度不够,造成浪费或成本增加;更有甚者,造价工程师仅参与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施工全程无造价工程师参与;

5、各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工程师缺乏沟通配合。

三、造价工程师在造价风险控制中的工作和作用

做好造价风险控制,为承包商最大程度获取合理利润,造价工程师的工作不是阶段性的、而是全周期、全方位的。

1.造价工程师自身能力培养

造价工程师要强调“工程”,仅根据图纸、计量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和套用清单和消耗量(定额)子目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施工工艺、深入工程现场获得感性认识,积累工程经验,否则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和套用子目。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特、大、难、精工程不断涌现,新材料、新设备日新月异,施工工艺不断发展和进步,任何消耗量标准(定额)不可能全覆盖、符合程度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如:仅桩基工程,其种类很多、施工工艺各不相同;又如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装配式建筑,消耗量标准还处于试行阶段,等等。均要求造价工程师与时俱进、不断扩展知识面、提升专业素养。

2.编制投标报价时,重视下列工作

① 现场踏勘

编制投标报价前尽量现场踏勘,初步了解场地挖填方、土石类别、周边状况、交通、水电等情况,可以提高部分综合单价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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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招标工程量清单复核

招标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难免有误差或错误,虽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但通过工程量复核,掌握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及某项工程量增减幅度,可以避免结算时工程量调增的子项报价偏低、工程量调减的子项报价偏高的现象出现,从而维护承包商自身利益。

③ 关注投标报价书中的单价

根据我国招投标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公布招标控制价。这样一来,有的承包商(投标人)放松了对投标报价的编制工作,加上一般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时间较短,仅控制总价忽略了单价。虽严禁不平衡报价,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亦会关注,但毕竟评标时间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由于投标人自己工作失误造成了报价的不平衡,不仅有失标的风险,同样也可能带来利益损失。如笔者遇到的一个项目,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有变化的可以重新根据计价办法确定单价,结果由于承包商投标报价时的疏忽,有个清单项目本来工作内容增加了,但确定的新的单价反而低于原投标报价单价。

3、协助合同条款订立

仔细斟酌合同计价、调价、支付等条款,减少纠纷和风险。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4 计价风险中用5个条款对“计价中的风险”的风险内容与范围、风险分担作出了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合理承担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应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风险。

但实践当中,往往合同条款会有不利于承包商的内容,如:材料价格变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4.2规定“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当前,我国“水、电、燃油”等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畴。建筑市场上较多施工合同(协议)关于材料价格调整条款中约定:只对钢材、水泥、沙石、红砖等指定材料上涨一定幅度时予以调整,其余材料(包括水、电、燃油)一律不予调整,这是不合理的。

有的合同条款表述不清晰、易产生歧义,还有的前后条款内容不完全一致。

4、与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协同配合,深度参与项目施工过程

① 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涵盖的内容较多,其中有的工作内容如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施工水、电、路接入等临时设施一般招标清单工程量中不包括或含在暂列金额中,施工组织设计经业主(或监理)批准后,该部分费用可以进入结算价;其施工措施和方案也与工程结算有关系。

② 隐蔽记录、现场签证、变更

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总免不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记录等,这些都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但实际过程中往往由于这些资料的不完整、不及时、不明晰等给结算造成纠纷甚至不被认可。主要存在现象有:有的变更、签证只签署事项,没有工程量或不能据此计算工程量;有的因当时特定情况发生,不属于合同范围内容而没有描述清楚;有的现场业主(监理)口头指令没有及时签署纸质资料,事后追认困难等。造价工程师对这些资料的参与,从有利于竣工结算的角度出发,使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记录等能够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无法量化的直接签价或计日工。不仅可以节约结算时间、费用,还避免由于资料的原因造成损失。

③ 材料计划分时段

材料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此工作大多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提出并报采购部门。但由于合同约定的人工、材料调价办法一般是按时间段进行的,因此,材料计划不仅跟进度有关,还与合同价款相联系。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仔细研究图纸、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月、季等)分解材料(还包括人工、机械)并及时找相关方签署。

④ 协同配合施工措施方案制定

承包商而言,获取最大利润才是最佳结果。利润体现在造价上,最终均与造价有关,不管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还是安全管理,基本所有施工措施得通过投资来体现,因此每个施工方案、计划均应与造价协商、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质量工程师制定的方案过于保守、质量有保证但可能增加投资,反之,质量不好,返工也增加投资;进度控制而言,进度快的方案可能增加投资,赶工增加投资,延误工期造成违约、支付违约金也是增加投资;安全措施过于保守增加投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罚款、事故处理、赔偿等均发生费用。管理出效益,科学、精细的管理体现在科学先进的方案措施制定与落实,期间离不开造价工程师的深度参与。

四、结论

在竞争激烈的工程建设市场环境中,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和程序日益规范,要求承包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尊重科学与人才,通过先进、精细的管理获取利润。重视造价管理,走出所谓“节约费用、造价工程师只在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中起作用”的怪圈,让造价工程师参与到项目管理全过程来、与专业技术工程师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承包商不仅不会增加成本,而是大有收益。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监理》(.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08.张守平,滕斌主编)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

[3]王平凡.贺昂立.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分析[J].东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7).

[4]邢少云.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分析及降低工程造价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与研究(电子版),2013(10).

论文作者:周友良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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