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旅游扶贫”的几点思考_旅游扶贫论文

关于我国“旅游扶贫”的几点思考_旅游扶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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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扶贫政策的提出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短短的十几年中,旅游扶贫成效显著,一方面使得许多中西部贫困地区的人们实现了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也使得许多位于中西部贫困区内的高品位风景区被陆续发现,成为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但贫困从来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人们也会赋予它不同的含义。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原来意义上的贫困地区已大大减少,但东部经济发展更快,地区差距反而越来越大。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通过对中西部地区财政、金融、税收等各方面政策的倾斜,加大这些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期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地区间经济的差距。在这种新的经济形势下,中西部地区应该对旅游扶贫政策做出重新的思考,真正做到利用自身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适合自己的特色产业。下面笔者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1 旅游扶贫——何之谓“贫”

人们一看到“扶贫”二字,立即想到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的人们,这其实是认识上的误区。全国真正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的人口,绝大多数处于西北,西南的深山老林区、高原区。这些地方交通极为不方便,生态环境恶化,文化教育落后,其中真正具有发展旅游业基本条件的并不多。如果我们将目光仅仅局限于此,未免显得狭隘。

旅游扶贫的“贫”指的是相对贫困。从全国范围来说,中西部地区是相对贫困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因此,政府要树立“大旅游”的观点,结合区域政策与扩大内需政策,将中西部地区看作一个整体,大力发展该地区旅游业,从而促进整个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从各个地方来看,城市是相对发达的地区,而城郊与农村是相对落后地区。在发展旅游业时,既要充分利用城市的“扩散效应”,又要充分发挥乡村本身的特点。例如,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平时看到的是林立的大厦,接触到的是现代化工业文明,他们非常渴望回归自然。因此可以在城市边缘地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让城市居民能充分体验到美妙的乡村生活。

旅游所扶之“贫”不能仅仅局限于物质的贫困,更重要的是观念上的“贫困”。发展旅游业,目的是要使得落后地区经济、文化、精神面貌等各个方面得以全面发展。许多落后地区,在其发展旅游业之前表现为民风纯朴,遵纪守法。旅游扶贫的实施,改变了人们陈旧的观念,增强了市场经济意识,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缺乏思想教育,结果社会治安变差,偷窃打劫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旅游地的形象,许多游客因此望而却步。因此,如果仅仅从物质上实现脱贫,旅游扶贫并没有取得完全成功。在实施旅游扶贫时,一方面须加强法制,对损害游客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应使村民在思想上脱胎换骨,树立市场服务观念,认识到旅客是上帝。只有通过人们精神面貌的改变,才能改善服务环境,从而吸引更多游客,形成良性循环。

2 旅游扶贫——一扶就灵

依靠旅游业来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这一思路在开始时受到许多人的抵触,他们把旅游业看成是“不务正业”,是吃喝玩乐、游山玩水的花架子行业,将发展旅游业与扶贫工作对立起来。然而,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业至今,许多省市已把旅游业列为支柱产业,这反映了旅游扶贫的巨大功效。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把旅游业作为一件扶贫利器,认为旅游扶贫一扶就灵。这实际上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旅游业作为一门新兴产业,有其内在独特的运行规律。旅游扶贫的实现方式是借助于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发展积极性和人才数量等内在因素,而不是靠过去那种单纯救济的方式。“扶”是为了今后更好地“走”,因此必须注重效益,切实作到开发一处,见效一处,受益一处。否则,旅游业“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的特征又从何谈起?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旅游扶贫不是包治百病的灵凡妙药。并非有旅游资源就可以开发,开发了就必定有收益。倘若不顾实际情况,不按照旅游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办事,就会碰得头破血流。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个具有相对丰富的旅游资源的贫困地区都适宜开发旅游业,必须区分“潜在旅游资源”与“可开发旅游资源”的概念。所谓的可开发是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这一角度来考虑问题。有些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这些地区远在深闺,可望不可及,开发代价过大,而且收益很不确定,故这些地区暂时只能采用其他的扶贫方式,只有等到时机成熟,方可开发其旅游资源。如广西某县,见邻县轰轰烈烈开发旅游业,效果颇佳,结果急功近利,在没有认真作市场需求与投入产出分析的情况下,脑门一热,便匆忙上马,到处贷款,盲目投资。虽然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开发后旅游景点冷冷清清,游客寥寥无几,只好草草收场,既浪费了资金,又破坏了资源。

要使旅游扶贫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重要的一点是要注意与其他产业共同发展。如果就旅游而论旅游,片面地发展旅游业,而忽视与农、林、牧、副、渔及乡镇企业协作,走共同发展之路,则往往是一厢情愿。张家界以前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穷”区,但当地人们根据各地不同实际情况,以旅游产业为导向,注意旅游业与第一、二、三产业的协同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第一产业方面,调整传统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旅游农业。第二产业方面,以旅游市场为导向,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压缩了部分“有尘工业”和“老、大、笨、粗”的工业产品,以种植业与旅游业为依托,构建资源加工工业体系。第三产业方面,创办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服务组织,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沟通农业生产与旅游市场间的联系。

3 旅游扶贫——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旅游扶贫,究竟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这似乎不言自明。人们往往把旅游扶贫与政府是等同起来,认为政府主导旅游扶贫是理所当然的事,政府对旅游扶贫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种指导思想的指导下,我国许多省市都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把旅游业当作支柱产业来发展。事实上各个地方在利用旅游业促进落后地区发展时,政府也的确是倾尽全力。从旅游扶贫战略的提出、开发机构的设置、资金的筹集、基础设施的建设、景区形象的整体促销,一直到旅游人才的培养全由政府一手代劳。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似乎政府无所不能,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巨大力量。政府全面插手旅游业的发展,对扶贫地区实行一条龙服务的作法是值得反思的。贫困地区经济落后,收入水平低下,需要政府注入一定的资金,而且各个地方在发展旅游业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也需要政府进行全面规划。因此由政府来主导旅游业的发展,弥补市场所存在的缺陷,这本身并没有错。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政府替代了市场,而不是弥补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倘若我们仍然是采取政府一条腿走路的方式,而不是学会让市场与政府两个轮子转;倘若我们仍然由政府包办旅游扶贫,而不是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优越性,充分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那么我们的观念未免有些落后,扶贫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为了清楚地认识这个问题,必须澄清什么是“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所谓“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给本国或本地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在政府规划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对旅游开发给予引导和支持,营造旅游环境,有意识地发展旅游业,以带动社会经济全面振兴。政府在旅游扶贫中的作用主要是积极引导和政策的支持,给予贫困地区的应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而不是金蛋本身。在这里必须强调两点:一是政府并不是在每个方面都必须主导,政府的主要作用体现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从总体上规划和引导,采取对贫困地区有利的方针与政策。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宏观层面与整体效益上,体现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是一种大思维。二是政府主导并不是时时主导,当贫困地区的经济被激活,当地旅游业开始兴旺时,政府应该逐渐放手,更多地让市场起作用。

4 旅游扶贫——短期利益还是长远打算

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贫困的治理并不是一项随意的短期行为,认为只要能脱贫,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对社会与自然产生什么样的后果都无所谓。这样的结果会使一些贫困地区在暂时脱离贫困之后又出现“返贫”现象,扶贫效果不会持久。实施旅游扶贫攻坚,固然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速当地农民的脱贫致富。但与此同时,还须从整体角度、长远角度考虑旅游开发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并进,实现旅游的可持续性发展。旅游业被誉为“无烟产业”,属于风景出口和无形贸易,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产业。因此,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寻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统一,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但在实践中,人们往往只考虑了旅游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它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近十几年来,我国旅游扶贫战略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但其代价较大,许多贫困地区的自然环境因发展旅游业而遭到了较大的破坏。自然资源与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破坏资源与环境所负担的成本无法在市场交易中体现出来,使得私人成本大大低于社会成本,免费“搭车”心态普遍存在。贫困地区人们脱贫心切,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目光短浅,不考虑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促护问题。反映在规划中,数量指标、利润最大化等经营性设计思想充斥其中,而并非设定多个目标、追求综合效益的总体规划;反映在实践中,表现为在开发的过程中不择手段,竭泽而渔,采取一种掠夺式开发方式,将环保置于一种可有可无的位置。

掠夺式开发方式的出现与贫困地区资金缺乏具有一定关系。自身资金积累能力较低,国家拨款杯水车薪,因此旅游环保经费捉襟见肘,环保工作力不从心。但这些都不能构成对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采取掠夺式开发的理由。发展旅游业,并不意味着把能开发的旅游资源一下子全开发完,而是要抓住重点,分阶段一步一步地进行。若开发时操之过急,缺乏慎重考虑与整体规划,就会使一些具有高品味的潜在旅游资源因开发不当而给浪费掉,其扶贫效果有也大打折扣。而且,贫困地区的许多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丰富遗产,现在我们多开发一点,就意味着可利用的资源少一点。因而,在开发旅游资源时,一定要因势利导,依照自然法规而不是自己的主观臆断来行事。例如,有些贫困地区,原来具有大片的原始森林,当地人们不是把它本身当作一种极为珍贵的资源,而是成片成片砍伐树木,铺设一条条的环行公路,修建不少低品味的人造景观,将现代文明的利抓粗暴地伸向大自然。这种开发方式既没有发挥资源的潜在优势,又破坏了自然环境,扶贫的结果是越扶越贫。

旅游景点开放时,由于旅客的大量涌入,会对贫困地区的自然环境造成许多负面影响。如果不对这种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会造成旅游环境变差,反过来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如有些地区,不顾景区的最大旅客容量,大量接纳游客,造成接纳的游客数量大大地超过景区的承受能力。于是,景点不再是怡人的美景,而成了人的世界。还有些景区只顾收取游客的门票,而不对游客扔下的旅游垃圾进行及时处理,久而久之景点变成了白色垃圾飘零的海洋。

为了加强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健全的旅游区保护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第二,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与保护,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环境并重;第三,制定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和绿化规划,以提高景区生态质量。

5 旅游扶贫——一味模仿还是走自己的路

旅游产品缺乏创新,一味仿效现象严重,这是我国旅游业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人们在开发旅游资源时,没有经过周密的考虑,而是跟着感觉走,见别人搞什么吸引人,自己也搞什么,一味的模仿,抄袭他人的路子;或者心血来潮,胡乱开发,缺乏规划。你开发溶洞,我也开发溶洞;你搞人造景点,我也搞人造景点。造成这种现象既有缺乏经验,没有认清自己与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优势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各地,急功近利,缺乏战略眼光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模仿他人开发旅游产品的路子,因产品开发有经验可循,开发费用以及不确定因素减少,从短期来看似乎有利可图。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并不明智。殊不知,只有不断创新旅游产品以满足游客需求的多样性,才能保证旅游发展的长盛不衰。如果一味的模仿他人,尤其是近邻地区,可能造成恶性竞争或开发大量低品位的产品,让游客产生厌烦感。因此,落后地区在开发旅游产品时,一定要强调创新,走自己的路,开发具有个性的旅游产品。

所谓特色,一言以蔽之曰:唯我独有的东西。有人把它归纳成十二字原则“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变”。首先,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应和周边地区的旅游产品形成优势互补,做到“和而不同”,从各个角度,各个层次满足游客追求真,善,美的心理和精神需要。其次,有特色的旅游产品是依据本地区旅游资源的特色而言的,并不是脱离实际的标新立异。例如,可以在大都市的郊区发展农业文化旅游。采取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经济落后地区清新的空气、淳朴的民风、宁静的生活方式,满足大都市里高层次文化需求者的需求。如上海浦东孙桥园艺场,被人们称为“现代化农业开发区”,它在探索农业,科研和旅游联动发展方面大下功夫,到目前其旅游产值已占总产值的20%左右,并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充分体现了农业观光旅游作为一个新领域的无限生机。

追求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关键是要做到思路开阔。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在于不断的去发现,去追求美。因此,一个好的思路,再加上好的规划与投资,往往能开发出好的产品,旅游扶贫的效果也事半功倍。宁夏距银川市30多km处有个华夏西部影视城,原是个屯兵扎营的旧寨堡,周围人烟稀少,乱石遍野,满目凄凉。在一般人眼里,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不毛之地,但著名作家张贤亮独具慧眼,利用自己在文艺界的影响,与张艺谋、谢晋等著名导演合作,在荒凉陈旧的古寨里搭起反映西北粗犷,苍凉风格的影视场,产生了一部又一部的获奖影片,培养了一个又一个的名演员,到这里来参观游览的人也络绎不绝。于是华夏西部影视城成了宁夏乃至西北地区一个有名的游泳景点,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张贤亮只不过就地取材,出卖在一般人眼里毫无用处的“荒凉”,竟起到“旅游扶贫”的极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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