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主体比例的帕累托最优标准_帕累托最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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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01)03-0023-05

对“公有制为主体”认识上的问题

1.对于公有制主体比重的认识问题

对于公有制主体比重的“量”及其结构的确定,理论界曾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其他所有制三种经济成分的比重结构,依次应为3:4:3,有的认为依次应为3:5:2。

对主体比重的“量”有从“产值”或“资产”数量比重上理解的,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数量上的简单多数为主体,强调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总体中就占到50%以上;二是结构上的质量优势为主体,强调公有制经济在各种所有制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不到50%,但比重却最大。

1995年,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两项相加占70.6%,若加上农业,我国公有制经济估计仍然在80%以上。有人认为,这样的公有制经济比重偏高。(注:胡培兆:《“以公有制为主体”如何定位》,载《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8期。)也有人通过理论计算认为,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各种合作经济的比重均等地约为22%。(注:平乔新:《论国有经济比重的内生决定》,载《经济研究》,2000年第7期。)当然,也有人认为,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占到20%就可以了。

问题是,如此多种多样的比重,何者是科学合理的?等份地安排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是否就科学?说“偏高”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有说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为80%,有说20%,形成如此强烈反差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此外,对于主体比重也有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重要性”上理解的,认为公有制经济应该占据国民经济中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然而,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如何界定?其重要性如何量化并体现于公有制主体比重的计算之中?

2.关于经济成分种类的划分问题

多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及其结构,显然与经济成分的种类数目有关。关于多种经济成分,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现阶段,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目前,有人认为共有6种所有制经济形态: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经济;外商、台商、港商、澳港独资经营经济;内商私营经济;个体所有制经济;各种经济成分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上合资的混合经济。(注:胡培兆:《“以公有制为主体”如何定位》,载《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8期。)也有人概括为国有、集体和各种合作经济3种。(注:平乔新:《论国有经济比重的内生决定》,载《经济研究》,2000年第7期。)全民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为公有制,那么,以公有制经济形式出现时,上述的经济成分就为2类和5类。

“公有制为主体”命题的性质及其理论研究中的问题

1.“公有制为主体”命题的性质及其研究中的问题

“主体”指的是一个总体中的最主要部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就是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据最主要的部分。“公有资产占优势”、“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就是要使“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注: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因此,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就是在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要集中生产和资产的大多数,(注:高峰:《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垄断与竞争》,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就是关于“经济集中”的问题。经济集中与经营集中和市场集中等同,一般用“集中率”来表示。集中率是对市场结构或产业结构或经济结构的一种度量,(注:Kenneth W.Clarkson,Roger Leroy Miller,INDUSTRIAL ORGANIZATION,Theory,Evidence and Public Policy,McGraw-Hill Book Company,New York,1982.)并且已经成为分析市场控制力或经济控制力及其影响的焦点。(注:John Eatwell,Murry Milgate and Peter Newman,The New Palgrave:ADictinary of Economics,London,The Macmillan Press Limited,Vol.1,1987,p.610.)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比重可以通过集中率来度量。然而,集中率的计算目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厂商(对应于经济成分)数目随意规定;集中率可以用总经营资产、经营收入等来计算,但选择不同变量计算出的集中率会引起行业(对应于各经济成分)位次的变化;到目前为止,集中率的计算仍然依靠的是经验分析,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持,造成了实践中的随意性。 (注:Kenneth W.Clarkson,Roger Leroy Miller,INDUSTRIAL ORGANIZATION,Theory,Evidence and Public Policy,McGraw-Hill Book Company,New York,1982.)

2.界定“公有制为主体”的目的及其研究中的问题

公有制为主体与“抓大放小”是一致的。“抓大放小”的理论依据是ABC分类管理法或帕累托分析法及其中强调的“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ABC分析法也称重点管理法,与“集中率”计算的经济理论基础是相同的,从而,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理论依据便是:对各种经济成分进行分类管理,抓住作为重点的公有制经济,“以点带面”,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实现公有制为“主体”的目的便是:合理安排各经济成分的比重结构并分别施行相应的管理对策,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与公平。

ABC分析法,近年来有了比较长足的发展。它源于帕累托创立的收入分配法则。帕累托1896年发表了关于“收入分布曲线”的论文。其中,纵坐标是收入累积的百分比,横坐标是人数累积的百分比,曲线是通过将人们的收入按收入阶层的由低到高排列而得到的。“尽管它代表了在一个新的但却极其困难的领域里所走的前几步,但因为它仅仅是统计模型,缺少相关经济学理论的支持而经常受到批评。”

洛伦茨描绘出了关于收入分配的曲线,“这是更好地了解帕累托收入分配法则而且改善了这一法则的图表”。(注:John Eatwell,Murry Milgate and Peter Newman,The New Palgrave:A Dictionary of Economics,London,The Macmillan Press Limited,Vol.1,1987,p.610.)洛伦茨曲线旨在分析收入分配的公平状况,它比帕累托收入分布曲线多了条平等线,收入分布曲线越靠近这条线就说明分配越公平。目前,在计算集中率时,大都运用的是洛伦茨曲线法。然而,由于它是帕累托收入分布曲线的改进形式,因而问题也是缺乏坚实的经济学理论的支持。

高层管理人员中,ABC分析是作为德鲁克“有效管理者”原则为人共知的。与“关键的少数”与“次要的多数”的思想一致。德鲁克指出:“为了抓住经营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有什么样的法则呢?……。企业是社会现象。社会现象中,10%到20%的少数事物,对结果却有90%的决定作用,而大部分事物仅决定10%以下的结果。” (注:Drucker,Peter F.,"The Effective Executive",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63,May-June.)不过,这些比重仍然是经验性的总结。

日本的中田勇对ABC分析法作了重大发展。他发现:以前的帕累托分析靠的是经验观察。分析人不同或分析时期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点,从而分类只是大致的范围不能发现最优点,这与普遍认为的帕累托分析是有效果的方法的说法不相符。他采用“为实现管理的目的,在有两个相反费用时,表示其平衡点的数值,就是这个事物或方法的‘价值、效果、结果、影响’的数值”的方法对事物进行分类,并认为:当每一类别里集中的每个个体的价值、效果、结果、影响的数值越是完全相等,管理效率就越高,同理,若各类别的价值、效果、结果、影响的总数值相等,管理效率也就越高。因此,等价点就是事物的最优分类点,从而他提出了等价ABC分析法。 (注:〔日〕中田勇:《ABC分析及在资材管理中的应用》,王之泰、孟淑敏译,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年版,第8页~第10页,第29页~第48页。)与以前相比,中田勇的等价法使 ABC分析有了更多的理性成分。但是,其中仍有这样三个问题:首先,价值系数VE和帕累托分布曲线都是依附于实际的,而不能作为判断不同时期同类事物的理论标准;其次,以库存为例把订购费用和库存费用作为“两个相反费用”,以及以货币表现的价值系数涵盖对效果、结果和影响的分析,从而使普适于社会现象中的帕累托分析失去了普适性;第三,等价分析法依据的是最低费用原则,但并没有因此给出相应经济理论的坚实支持。

作为公有制主体比重研究基础的帕累托最优及其数学形式化

1.公有制主体比重的理论基础是帕累托最优

我们假设任何企业都是追求效率最大化的。其次,我们先假设:只有两种经济资源,劳动(L)和资本(K),并且假设劳动的边际产出和价格分别是MP[,L]和P[,L],资本的边际产出和价格分别是MP[,K]和P[,K]。根据微观经济理论可知,理性的企业配置经济资源的条件乃帕累托最优的条件,即:

MP[,L]MP[,K]

──────=─────

P[,L] P[,K]

现实中,不同贡献的劳动等资源的价格是不同的。微观经济学对此现实的抽象形式是,将不同价格的同类商品按不同种类的商品来处理。由此,企业把不同质量的同类资源看成是不同种类的。我们进一步假设:只有一种资源比如劳动,有n种不同劳动(能力)类型的人,第i种劳动的价格为P[,i],边际产出为MP[,i],则企业配置劳动资源的条件乃帕累托最优条件,即:

MP[,L] MP[,2] MP[,n]

──────=─────=…──────

P[,1]P[,2]P[,n]

显然,上式中每项都表明了某人单位劳动的效率。根据“木桶原理”,企业在配置资源的时候最关心的是“木桶”上最低的那条“木块”。实际上,最低的那条“木块”很难发现得那么清楚,结果“木块”的参差不齐就加大了企业的成本。为了降低成本或提高效率,企业自然希望的理想情况是:所有的人或资源最好都具有同样的效能或具有同样的生产效率,获得同样的报酬,比如同样能力与贡献的工资均等,等等。值得注意,上式所示的帕累托最优条件表明:当考虑效率时,结果同时达到了公平,当考虑公平时,结果也同时达到了有效率。

中田勇在等价ABC分析法研究中,并未找到相应的经济学理论依据,不过他进行过如上的实际观察。根据戴克关于“投入与事物价值相应的力量”的观点,他认为:“每一类里集中的每个个体的价值越是相等,管理的效率就越高。”实际情况是,事物越复杂,管理起来就越费力。每当事物很复杂时,我们对其进行管理或决策之前,总会想到将其归类整理,这样做管理效率要高得多。他进一步分析道:实际中,每一个个体的价值相同是极少数的,但只要接近,管理起来就会降低成本。这样以来,当数值的差别变大时,如果增加分类数,一类之中的数值就可以接近。同理,如果保持每一类的价值总数相等或接近的话,管理效率也会提高。

据此,我们假设企业里有m类能力的人,则上式就变为:

根据中田勇“价值越是相等”,“管理效率越高”的思想,即令如下第一个关系式成立,并可推得第二个关系式成立:

第二个关系式表明:m类能力的人,各类人的工资总额是均等的。就是说,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对各类劳动的配置应等值或公平。经济资源还有资本、土地或自然资源、企业家才能,不过按照微观理论仍然可以得出上述第一个和第二个关系式。企业如此,行业也如此,从而各经济成分也如此。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假设有m类经济成分,也可以推得关于其资产或产值的第一和第二个关系式。

上述关系式是依据帕累托最优理论推导出来的,这说明帕累托最优可以作为公有制主体比重确定的经济理论基础。无独有偶,目前从另外一个角度研究国有经济主体比重的理论基础与本文也是一致的:“国有经济的相对比重值是国有企业最优决策与非国有企业最优决策的互动过程的一个均衡值。”(注:参见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显然,这个均衡值正位于埃奇沃思契约曲线上或者位于帕累托最优曲线上。

2.帕累托最优曲线呈严格圆形

对经济资源的使用是有机会成本的。比如,为某一经济成分配置资源而获得了收益但却放弃了在其它经济成分上配置该资源而获得的收益。没有将该资源配置在其它经济成分上而造成的最大收益损失便是为某经济成分配置了资源的机会成本。向某经济成分配置资源而获得的收益,与没有将该资源配置在其它经济成分上而损失的最大收益(即机会成本)一起构成了中田勇所说的“两个相反的费用”。根据微观经济理论,一收益与另一收益的组合构成了管理者追求管理效率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集,组合点居于帕累托最优曲线上。不难得出结论:事物的分类点比如经济成分的最优分类点居于中田勇VE系数曲线上,而VE系数曲线的理论形式正是帕累托最优曲线。

以纵轴为配置资源的经济成分的收益轴,横轴为没有配置资源而收益最大的经济成分的收益为成分轴,关于收益与成本的帕累托最优曲线UU'(如下图3)。帕累托最优曲线UU'将产出平面区分成可能达到的产出水平(UU'曲线及其以左)以及不可能达到的产出水平(UU'曲线以右)两部分。可能达到的产出区域是由两种产出组合的点构成的,点构成了面。产出可能区域里包括的点的数目增加,帕累托最优曲线就向外移,代表产出水平提高或效率提高。从数学上讲,产出水平最大,效率最高,便等同于产出区域里包括的产出组合点最多。

当考察全部经济资源的配置情况时,就可像帕累托收入分布曲线一样,把全部经济资源配置给某一经济成分所获得的收益与没有配置经济资源的经济成分的收益(机会成本)累积起来,可得图2的情况。帕累托最优曲线上的点是收益与成本的组合,如(x[,1],y[,1])。值得注意,对某一经济成分配置资源的增加而收益增加意味着在其它经济成分配置资源的减少而收益减少。oy表示将全部经济资源配置到某一经济成分上的收益,ox表示将经济资源全部配置到其它经济成分上的收益;ox[,1]和oy[,1]表示将全部资源一部分配置给某一经济成分上的收益和其余资源配置给其它经济成分上的相应收益;某一经济成分的ox[,1](或oy[,1])收益的获得量因为y[,1]y(或x[,1]x)收益对应的资源转移到了某一(或其它)经济成分上的缘故。那么,当不以其它经济成分获得的收益为横轴而以配置给某一经济成分资源为横轴,或者按照数学术语,将“成本—收益空间”映射到“资源~收益空间”,则横轴反向而收益轴平移。结果,图2经坐标变换、整理并增添一条对角线或平等线而成图3。帕累托最优曲线越靠近平等线,说明资源配置越公平。从数学上讲就是帕累托最优曲线越短,分配就越公平。

资源配置的原则是兼顾效率与公平。要使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即帕累托最优曲线分割出的产出可能性区域的面积要最大;要使资源配置得最公平,即帕累托最优曲线的长度要最短。所谓面积最大而长度最短的曲线便是数学上所称的“极小曲线”——圆。因此,从理论上讲,帕累托最优曲线呈严格圆形。

经济资源的累积等同于经济资源品种数的累积。于是,图3也就是各种经济成分的资本或资产或产出的帕累托最优曲线。

各种经济成分比重结构安排的帕累托最优标准

1.各种经济成分的最优分类数目

分类点位于VE系数曲线理论形式的帕累托最优曲线上。在帕累托最优曲线上,均衡点的数目有无穷多个,因此,分类点的数目或分类数目就是均衡点的个数,也有无穷多个。但是,均衡点的个数一般是奇数,(注:胡培兆:《“以公有制为主体”如何定位》,载《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8期。) 而且根据勒温的整体结构场理论(注: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2页。)与波特的“产业组织结构的五力模型” (注:Lewin,Kurt,FIELD THEORY IN SOCIAL SCIENCE,New York:Harper &Raw Publishers,1951,pp.60~121.)可知,构成整体的因素可以有五个。 (注:Porter,Michael,COMPETTTVE ADVANTAGY,New York:Free Press,1985.)从而,对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分类,整体地讲,最优的分类数目应该为五分类。此外,根据均衡点的性质可知,五类经济成分中有一类是各种经济成分的混合形式。

我认为,我国的五类经济成分为:国家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外商独资经营经济、内商私营经济、各种经济成分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上合资的混合经济。

2.各种经济成分比重结构安排的帕累托最优标准

从图1中不难看出,通过VE系数曲线引垂直线至帕累托分布曲线,可以在累积的费用或价值坐标轴上找到相应事物(如各种经济成分产出或资本或资产)的累积费用或价值的比例。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大都忽视了,在引垂直线时实际上在作为累积品种数(比如各种经济成分的产出或资本或资产品种数)的横坐标轴上就同时找到了相应事物累积品种数的比例。更需注意的是,相应事物累积品种数的比例也可以说就是由VE系数曲线的等价点决定的。VE系数曲线的理论形式是帕累托最优曲线。如此,我们就可不依附实际数据,而以帕累托最优曲线的理论形式确定出相应事物累积品种数比例的最优理论标准,从而既可很好地处理(货币)价值类的定量分析问题,又能很好地处理效果、结果、影响、国计民生部门的重要地位类的定性分析问题。更重要的是,帕累托最优曲线是各经济成分在市场中互动的结果,而不是人为的安排。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既包括公有制经济的产出或资产方面,也包括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这种理解是完全正确的。这就象物资管理中,既要重视价值最大的A类物资,也要重视价值最小的C类物资。因为,尽管C类物资的价值量小,但却涉及生产正常进行的许多方面。事物的价值量与其数量的影响力是对称的,如果说事物的价值量是“影响点”,则事物的数量就是“影响面”。

综上所述,对照图3,以V代表收益累积比率,以N代表各种经济成分资本或资产的品种数的累积比率,则帕累托最优曲线的数学表达式就是圆的曲线方程,即:

(N-1)[2]+V[2]=1

由此可先确定出N或V所占比例的理论值,然后根据对称原理再确定出V或N的理论值。我们把各种经济成分三分类和五分类时,N与V的帕累托最优比例结构的计算过程与结论如表一、表二所示:

表1:三种经济成分下各经济成分比重结构安排的帕累托最优标准 (%)

表2:五种经济成分下各经济成分比重结构安排的帕累托最优标准 (%)

3.公有制的主体比重安排的帕累托最优标准

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点即其资产在社会经济总体中的比例,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面即其在事关国计民生行业里的重要地位。同时重视这两个方面,才能真正发挥“抓两头带中间”的控制作用。

“抓两头带中间”体现在计算公有制的主体比重时,就是上述两头比重之和。因此,如果将经济成分三分类的话,公有制的主体比重便应为:74.6%+5.7%=80.3%。如果将经济成分五分类的话,公有制的主体比重便应为:60%+2%=62%。

两点说明

1.关于公有制主体比重特征的说明

事物的影响点与影响面的作用是对称的,因此上面计算的公有制主体比重为80.3%或62%,可能是以公有制经济的资产在社会经济总体中的比重为特征。从影响社会、经济、政治稳定的决定性因素是人们基本的生活必需品的角度上讲,本文认为,公有制主体比重的特征应该是“涉及面”。

2.关于公有制主体比重目前研究现状的说明

3:4:3与3:5:2结构,是以10为整体来说的,如果换成百分数,则公有制主体的比重就分别为80%和70%。这与目前研究认为的80%和70.3%基本一致,也与三种经济成分下(A+C)和A的比重相当。可见,前者是同时就事物的影响点和事物的影响面来说的,而后者仅以事物的影响点而言的。

20%与三种经济成分下的B相当;2%与五种经济成分下的E相当。不难看出,这两者都是以事物的影响面为主体比重的特征的。

至于平乔新的研究,认为国有、集体与各种合作经济在整个经济中产权的最优比率分别为1/3与本文上述计算三种经济成分时三等份社会资产累积价值比率的道理是相同的。他所计算出的2/3,也正是本文上述计算三种经济成分时社会资产累积比率的第二等份点的值。但他以此2/3作为三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比重可能是有问题的,因为整体的比率应该是100%,因而他的约为22%国有经济的主体比重也可能是有问题的。

收稿日期:20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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