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研究论文_陈勇林

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研究论文_陈勇林

浙江省温岭市公安局 浙江省温岭市 317500

摘要:民商法是我国庞大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对居民正常的交易行为和交易财产进行保护和维护。民商法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商业法律的推进,不仅能够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还能监督社会福利制度是否有效实施,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位置,但是与其他法律体系有差异的是,民商法的推行主要是为了保障社会公民商业贸易的交易安全,不仅能够有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促进社会公平,为经济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同时,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以及交易中的不同需求,会作出适当调整,以满足交易双方或多方的各项权益。

关键词: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安全;作用

引言

随着网络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同时网络交易安全也成为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而想要提升网络交易安全水平,除了需要提升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外,还需要民商法的保护。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的网络交易安全现状,探索了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作用,最后提出了利用民商法来提升网络交易安全的建议,以期通过民商法的不断改进对我国的网络交易安全程度提供更高的保证。

1网络交易安全现状

网络交易具有一定的便利性,而且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相关交易,众多的网络交易平台可以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甚至可以直接从国外购买相关商品,导致网络电子商务、网络金融等网络商业行为的迅速发展,促使我国的网络交易量在不断提升。2018年天猫双十一的交易量达到了1960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近14%,网络交易已经成为当前年轻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容,同时网络交易的安全问题也成为当前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网络交易安全的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尽管如此,我国的网络交易仍旧存在一些安全问题。

①首先,在网络交易的过程中,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是由于在网络交易的过程中消费者无法对商品进行直接接触,而相关商品信息全部由商家提供,信息真实性难以获得保证,因此容易发生商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其次,在网络交易的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向商家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的安全性很难获得保证。在信息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部分非法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技术来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一些不良商家通过售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来获取利益,这些行为都会导致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被泄漏,并且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人身财产损失。再次,网络交易安全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遭受到利益损害时,很难运用相关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最后,网络交易出现问题后,在取证方面具有一定的困难度,这也是使得法律无法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保护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2民商法保护与网络交易安全的相关性

2.1民商法与网络交易相契合

2.2.1民商法与网络交易相契合的途径

在目前的工作中,如果想要使网络交易有更好的保障,有效解决网络交易安全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提高民商法的应用力度。网络交易虽然具有虚拟性,然而其涉及到的产品是具体的,同时交易的金额也是切实存在的,如果在交易过程中,违反了相关内容,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民商法中的规范、条文对其进行查处和判断,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网络交易未出现前,民商法的服务对象,以现实交易为主。与现实的面对面交易相比,网络交易在付款方式、货物配送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为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民商法必须详细、充分地分析网络交易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根据其特征,调整法律条文,打造和谐、健康、公平的网络交易环境。

2.2.2民商法与网络交易契合的实现手段

为使民商法与网络交易相契合的目的得以实现,提高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关键。当网络交易中出现犯罪行为后,有关部门需立即依照民商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给予惩罚。如此方可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使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得以提升。例如:在2017年,某购物APP网站,在欺骗消费者之后,马上撤离,同时销毁了所有的痕迹和证据。由于目前我国的管理机制已经趋于完善,相关部门对所有APP中的注册信息都有备份,可以根据这些遗留信息对犯罪分子进行查处和追寻。相关工作人员利用民商中的法律规范和条文,通过对周边各个门店进行调查研究以及访问用户,寻找到很多有价值的线索,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上述案例表明,使民商法与网络交易相契合,对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3民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法律责任和地位

2.3.1法律责任和地位的明确要点

民商法规定,交易主体的虚拟性也具备民事主体的地位,这是因为在网络中,真实主体的具象是虚拟主体,而虚拟主体是现实消费者的数字形式。因此,民商法承认电子商务中各个主体的存在,并且对其法律责任和地位进行规定。同时在法律基础上,以技术手段对电子身份进行设计,并且放宽交易平台确认电子身份的权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民商法对网络交易的保护更加有保障,而且利用最有效、最直接、最严格的惩处方式进行保护,有效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2.3.2法律责任和地位的明确方式

现阶段,网络交易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购物的主要交易方式,而民商法明确规定了网络交易中买家和卖家的法律责任和地位。这样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如果消费者遭受到诈骗行为之后,能够根据民商法中的法律条文维护自身的权益,预防多样化的交易风险。例如:当某商家申请加入购物APP平台时,平台应按照民商法的规定,要求商家提供身份证明等信息。商家的申请一旦通过,则代表双方的法律责任及地位均已明确。此时,商家方可进入到平台当中经营。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民商法应立即对其进行惩处。

2.4民商法规范了网络交易的行为

2.4.1网络交易行为的规范要点

就目前网络交易来看,网络本身具有虚拟性,同时比较特殊。民商法考虑到用户的需求和时代的发展,在网络交易过程中,规范网络交易双方的行为。例如:民商法中的《电子签名商务法案》、《电子交易法令》等,这些法律条文中都对网络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同时在民商法中还规定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可以有口头、书面以及其他形式,这对于落实具体工作有着非常大的帮助,同时对于网络交易安全有着非常大的帮助。民商法的这些规定大大降低了网络交易过程中疏漏现象出现的概率。

2.4.2网络交易行为的规范方式

为解决网络交易协作性不高的问题,提高交易的规范性是关键。以厂家、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机构为例:商家需要与产品生产厂家之间,签订交易合同,提高交易的规范性。确保商品出现问题时,厂家能够承担与其行为相当的责任。当消费者支付购买资金时,商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同样需签订合同。确保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按合同将资金转移至商家账户中。当商品发货后,商家与物流机构,仍需签订合同。合同中需规定“货物丢失的赔偿方法”、“货物损坏的赔偿方法”等多项内容。

3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首先,民商法中的公示主义。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公示主义。主要就是指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从事民商事的企业和单位,需要将利益关系和利害关系告知给交易方,并告知其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民商法中的公示主义,能够进一步强化交易保护的力度,从而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持续发展。通常来讲,当前民商法中的公示主义在实际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应该始终以民商事登记作为基本出发点,并能够严格按照基本流程和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民商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民商法在此过程中始终承担着强化公信力的效果,方便监管交易方和部分商事从业组织。但是目前很多民商事在登记的过程中,其公示效力已经完全无法满足民商事登记效力的基准,使得后期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不科学和不合理的现象,因此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交易保护效果,为交易市场的发展带来隐患。

其次,民商法中的强制主义。民商法是我国庞大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分支,因此它也和其他法律系统一样,具有强制性和即时性的特点,强制性也成为满足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成效的有力保障。因为民商法的强制性能够对交易方的交易行为产生一定的制约,各方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触犯法律的行为,就会按照民商法中的条例对其进行惩罚,轻则处以一定的物质惩罚,重则可能会要求相关责任人公示,面临严重的牢狱之灾。在此过程中,政府主要承担宏观控制的角色,政府行为对交易行为进行干预也是民商法的另一种体现。尤其是在证券和保险业务的交易中,在对其进行管理的时候要始终发挥强制性作用,保证交易双方的行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以此确保整个证券和保险行业的有序性。

结论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网络交易发展迅速,逐渐扩展自身的交易市场份额,促使网络交易社会群体增大,因此,应加强对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视力度,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以民商法为基础,进行合理的保护,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的改善,规范现有的网络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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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勇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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