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理论研究综述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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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论证比较早、也是比较普遍的见解是“生产力决定说”。这种见解认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我国经过4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旧中国那样贫穷落后的状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社会生产力仍然比较落后。对此,有的从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占有基本原材料、能源以及技术装备程度,建设资金缺乏等状况进行论证;有的则从我国现代的大生产与传统的小生产并存、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并存、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与很不发达的地区并存、尖端科学技术与大量的文盲半文盲并存等几个方面论证,认为,我国生产力低水平、多层次以及发展不平衡,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格局。

从生产力决定的论证中,还派生了“补课说”。这种见解强调从我国生产力低水平、多层次以及发展不平衡决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和共同发展的结构,不只是从静态上进行考察,还得从动态上考察,才能更好地说明问题。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这个“生产力状况”,不仅包括生产力性质、水平,而且包括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从我国劳动力多、资金缺乏的情况出发,我国只有采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多种所有制并存,互相竞争,相互制约,能够强化各自的强点,弱化各自的弱点。这种见解还认为,把私人雇工经济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下研究,我们将进一步看到社会主义社会决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但经济上带有新民主主义因素,允许、鼓励私人雇工经济适当发展,就属于社会初级阶段的这种新民主主义因素。今天,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几十年了,但就生产力水平看,我们的社会主义仍不完全合格,现在还得补上应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完成而未完成的课,补上商品经济发展不足,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的课。

在生产力决定论证中,还有一种“补充说”。这种见解认为,多方面的社会需要是私营经济产生发展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公有制经济虽是我国经济的主体,然而其本身还不能完全以社会化大生产的姿态,占据一切领域和一切方面,这样,在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一切阵地和角落,还不可能由公有制经济全部去占领的情况下,就为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留下一定的地盘和“缝隙”,不仅仅表现为人们日常生活服务的网点少,并且为某些商品供应不足,品种缺乏。因此,仅仅靠个体经济来补充就远远不够,还要发展其他经济成份,包括发展私营经济来补充。这种见解在分析时特别谈到,有些行业本身特点决定了不适宜采取全民所有制形式经营。私人经营人员少,便于组织管理,注意节约,精打细算成本低,可以取得不是以大而是以小为特征的“规模效益”,从而能较好地将社会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人们对物质资料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的趋势,这正是私营经济长期存在的生命力之所在。

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是因为生产力落后和发展不平衡的见解,一些论者认为这种说法虽然最符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只是这种说法太一般和简单了。如果不加以阐述,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看法:当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后,是不是就要消灭私营经济呢?更进一步说,私营经济,是不是只能适应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呢?这不能不引起私营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视。

进入90年代,对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客观性、长期性的探索,出现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见解。

一、“商品经济动因说”。这种见解认为,研究我国现阶段有关私营经济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将其放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个大背景下,才能揭示其实质和重要意义。我国今天重新出现的私营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取得统治地位,社会主义制度早已确立的条件下,在80年代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重新登上历史舞台的私营经济。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生成的这个时代背景,是我们研究的现实出发点。联系当代的主要社会经济实践,有明显不同于一般资本主义经济研究的新特点。这主要表现在:

1.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之一。我国在进行公有制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对原来的所有制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包括允许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存在和适当发展,以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特点和重要内容之一。

2.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是党的改革开放路线的理论支点,也是当前一切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及其得失的基本依据。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除了对原来的公有制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以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外,还必须适当发展其他适合商品经济要求的经济成份。实践证明,私营经济的存在和适当发展,对于发展我国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繁荣经济,发育市场,特别是生产要素市场,开展竞争,以及促进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促进宏观调控的完善等,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私营经济的历史命运。

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尽管它能把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代表了比个体经济要高得多的生产力,但它既然以剩余价值的生产为基本条件和目的,就存在自身不可克服的矛盾。所以,它们绝不会万古长青,永远地存在下去。它们都是历史的产物,并且终究要被历史的发展所否定。只是现在,当它们还没有完成历史赋予它们的使命,它们在现阶段还有积极的、有益的作用,因而还要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存在和发展。

二、“资源优化配置说”。这种见解对80年代我国私营经济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的分析,首先强调我国农村现阶段的经济正处在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最后转化的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新旧体制转换造成的社会条件等。论者认为,单从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社会化程度不高来论证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必要性,还存在理论上的不周之处,私营经济在我国的存在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存在直接的层级对应关系。论者试图依据经济学理论,从成本、效率等资源配置优化角度,给出新的理论解释,揭示我国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这种见解的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经济与不经济同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关系。如果从技术经济角度来看,企业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无论在怎样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上,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由于其独特的技术经济特点,满足不同的功能差异,企业的规模扩大与企业产量或收益的变动之间会有不同的对应关系。传统的理论分析,生产力发展,社会化程度提高,大规模生产出现要求公有制。但是,它没有注意到社会生产力发展也同样具有另一要求,即保留和继续需要分散的、小规模企业的存在,从而需要非公有制企业的存在。正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可能改变某些部门、行业的规模不经济问题,因而非公有制企业的存在、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没有线性对应关系,而是同企业规模不经济有密切依存关系。这些规模不经济的部门、行业,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企业技术水平、组织管理水平等都不断现代化,因而企业劳动生产率日益提高,但企业规模却不能超越一定界限,否则会出现收益下降。规模不经济同生产技术无关,只同企业规模本身有关。规模不经济必然导致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2.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交易成本、组织成本与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关系。企业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协调机制,两者可以互相替代,无论是运用市场机制还是企业组织来实现协调,都是有成本的。市场机制被替代是由于市场交易的成本,企业没有无限扩张成一个大企业是因为企业组织也有成本。对于那些资产专用性很高,采用先进技术能大量增加产出,并且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的部门来说,采用企业内部交易扩大或企业组织规模扩大的办法,比增加更多厂商,用市场交易的办法,具有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这些部门更适宜于采用公有制的企业所有制性质,而不宜于私人所有制;对于资产专用性低,技术并不造成产出急剧增加,市场依然是小而专的部门,行政层级协调并不比市场机制协调更为有利。采用可以统一管理,集中协调的公有制企业,虽然也能减少市场交易成本,但却使企业内部组织成本增加,并且增加的幅度远远超过交易成本减少的幅度,结果可能是效益更低。在某些部门、行业中,私营经济具有组织成本、交易成本远远低于国有企业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除非国家政权力量严禁私营经济发展,否则,它总会存在和发展,因为它的发展能为社会提供成本更低、效用较大的产品或服务,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私营经济在某些行业、某些地区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并且使国有企业和一些合作经济组织难以同其竞争,根本原因在于私人企业内部组织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大大低于国有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从而有更多盈利。

3.企业组织制度形式变化与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关系。现代经济发展中显示,在不根本改变某种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通过企业组织制度形式的创新,可以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开辟较为广阔的空间。把所有制性质同社会生产力水平简单对应,很难解释现实世界的变化,也极易造成要么盲目崇拜西方的所有制,鼓吹私有化;要么盲目坚持抽象的公有制,反对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事实上,所有制性质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之间是否适应,存在着很大的弹性空间。这个空间的大小、弹性大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组织制度创新。就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有制最终取代私有制是历史必然趋势。但是,在现阶段及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私营经济则会继续存在和发展,这种发展过程既是其组织制度创新过程,又是私营企业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的过程。

三、“非纯粹经济形式说”。这种见解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经济的理论,对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和共同发展的客观性、长期性进行论证。论者强调一切社会形态不是纯粹的,不只存在一种经济形式,往往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一定社会中,存在一种起支配和决定作用的经济形式,称“主体经济”,受其支配和影响的其他经济形式,称“从属经济”;“主体经济”与“从属经济”互相依存,“主体经济”决定、支配和影响着“从属经济”,而“从属经济”则依附、补充、适应“主体经济”;“主体经济”的性质决定该社会的性质。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伟大实践和理论探索,我们党作出了历史性的新贡献。首先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突破了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仅限于过渡时期的传统观点,第一次确认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体经济和非主体经济并存;明确区分了主体生产关系和主体分配关系,在这个基础上解决了“两个并存”问题;我国主体经济和从属经济的发展过程及其复杂性和具体形式的多样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主体经济论。这种见解对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产生的原因以及发展趋势也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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