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真、善与美_真善美论文

社会主义与真、善与美_真善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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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着的人类永远面向真善美,永远追求真善美。但是,在存在着剥削压迫制度的情况下,人们的这种追求即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收获也往往很小,他们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和较低的层次上达到真善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破天荒第一次使广大劳动群众在全社会范围内和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了真,形成了善,创造了美,并使三者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有机和谐的统一。

一、真善美的哲学解释

在人类思想史上,人们对真善美的理解和说明是不断变化的。在古代,哲学研讨的重心是世界本原问题,与此相适应,真善美被解释为外部世界固有的特性。在近代,哲学探索的重心转向认识论,理性化、主体化成了近代哲学的突出特征,与此相适应,真善美就被解释为人类理性的三个方面或三种能力,即知、意、情或认识能力,评价能力、审美能力。现代哲学更多地注意研讨人与外部世界、主体与客体的联系和统一,相应地,人们也着眼于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来说明真善美。当然,这是从主导趋势来立论的,至于具体到每个学者的看法,则不能一概而论,他们往往由于不同的思考而赋以真善美不同的内涵。直到现在,有的学者仍然只从主体的角度来研究真善美;有的则仅从客体的立场来论说真善美;当然,大多数学者则坚持从主客体的内在联系的视野来考察真善美。

真善美的问题特别复杂,即令立足点相同,具体的见解也会有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十分自然的,而且对于深化认识有所裨益。以下是从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角度来讨论真善美涵义的三种各具特点的见解:

“真即合规律性,反映人同世界的认识关系。”“善即合目的性,反映人同世界的价值关系。”“美即合感受性,反映人同世界的情感关系。”〔1〕这是杨魁森坚持的观点。

在求真的范围内,主客体的对立同一的实质聚焦在客体本象与主体映象的对立同一,具体表现的真与假的对立同一。“善的本质在于合目的性,实现了主体的目的和要求就是达到了善,也就标志着主客体之间实在矛盾的解决。”“美”这个统一体实际上分为“美的对象”和“美的感受”两个侧面;前者正是主体本质对象化的产物,即“人化自然”,后者是主体对美的对象的一种体验、感受。这是王干才在其博士论著《矛盾思维概论》中阐述的观点。

崔建新在《真善美合论》一文中指出:真是主体认识活动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在认识活动中的解决,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善是主体实践活动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主体客体的矛盾在实践活动中的解决,即自由与必然矛盾的解决,是自由与必然的统一。美则是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在审美活动中的克服和解决,主客体统一在审美活动中的实现,也就是人性与物性,有无情无情的统一状态。这位作者还对真、善、美各自做了一些具体的区分:真包括生活真和事实真;逻辑真和语言真;科学真和艺术真;真实和真理;善则有三类类别,即生活善和人格善,动机善和效果善,伦理善和利益善;至于美,作者撇开传统的“自然美”,“社会美”一类提法,做出新的分析,即“满足美与神秘美”,“快乐美与崇高美”,“和谐美与创造美”。

把上述几种看法加以综合,提炼,对真善美可以做出更进一步的解释。

真是表示人和世界的认识关系的哲学范畴,它是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中实现的对于客体的观念性把握,当主体的思想、理论合于客观外界规律性并获得证明时,人们就达到了真。

善是表示人同世界的价值关系的哲学范畴,它是在主体改造客观世界中实现的客体趋近于主体,对主体给予功利性的满足;当客体在位置,场所、结构、功能、性质、特征等的变化合于人们的目的性之时,人们便达到了善。

美是表示人同世界的情感关系的哲学范畴,按照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的经典论断,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当主体的本质力量全面地展示于(对象化于)客体之中并从客体的变化获得愉悦、快乐、幸福的体验的时候,人们就达到了美。

二、求真:在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

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实践,破天荒第一次把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由自发转向自觉。这里面有深刻的原因。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为自然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的正确合理的解决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此其一。用多数人的统治,多数人的民主代替少数人的统治,少数人的民主,使创造历史的活动突破了过去那种狭隘性,为广大群众在行动上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条件。此其二。社会主义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实际开端,是人类从“前史”转入“正史”的新时期,这种历史性的转折,要求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意识和行为提到新水平,跃向新台阶。此其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变革,它要求一个既懂得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又能忠实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新型政党来领导和组织斗争,这种新型政党有能力把人民群众的活动从各自为政的状态引导到合乎科学真理的轨道上来。此其四。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按照科学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是求真的结束,恰恰相反,它为在新的基础上探索和实现真理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过程,同样是寻求和实现真理的过程。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只有真正认识和有效运用客观规律,只有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善于用科学理论指导各项工作,我们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邓小平在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三十年的曲折过程时指出,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2〕。他多次指出, 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3〕他还强调, 如何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现在“还在探索之中”〔4〕。江泽民把“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看作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能否在社会实践中对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取得真理性的认识,对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最直接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所以经历两次大的折腾,“归根到底就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实际上是按照对于社会主义的“不科学的甚至扭曲的认识”来处理和解决经济建设问题和阶级斗争问题,换句话说,当时对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科学真理。同样地,“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犹豫和困惑,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反过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步入迅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取得震惊世界的辉煌成就,就在于我们在总结国内外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取得了比过去更为清楚的认识,形成具有真理性的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且按照这个科学理论来规定我们的建国方略,使之成为我们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

三、求善:在发展生产力的奋斗中走向共同富裕

邓小平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这一极其精彩的概括,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的人们“对外部现实性的要求”,全面展示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反映了社会进步总的趋势,一句话,完整地表达了亿万人民求善的愿望。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善。

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从先进性、优越性上面体现社会主义的善的本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一个社会制度的优劣,归根到底要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对比中看出。邓小平强调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先进和优越,说到底是因为它比先前的任何制度能够最有效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为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与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所以能够最终地战胜和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由于它能够最终地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发达的生产力。所以,持续有序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体现人民群众最大利益和有效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善事。历史已经证明,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各国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显示出非凡的能耐,创造了罕见的奇迹。十月革命前,俄国是欧洲比较落后的国家,十月革命后,苏联在短期内实现了由后进到先进的巨大转变。1928—1940年,苏联工业突飞猛进,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7%,总产值一举超过德国、英国和法国,跃居欧洲第一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号工业大国;苏联实际上仅用了10年的时间跑完了先进工业国家100年的工业化过程!我国建国头40年, 尽管中间经过两次大的折腾,GNP(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平均7.37%的速度增长,高于美国的3.17%,日本的6.98%,印度的4.01%;依据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到2049年即我国建国100周年时,中国人均收入4000美元, 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那就意味着中国用100 年的时间走完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将使广大人民越来越充分地享受生存权和发展权,这是第一位的善。

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从公平性、正义性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善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存在剥削制度和越演越烈的两极分化,社会上充满了丑恶的、消极的、腐败的、颓废的现象,充满种种混乱、灾难、悲哀、痛苦,其制度本身否定了公平与正义。比如,在当今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工人阶级创造的劳动果实,大约有3/4 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他们能够享受的仅有1/4左右。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实现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更替”(列宁语)。公有制代替私有制,自主劳动代替强制劳动,为大多数劳动者谋福利的生产目的代替为少数人发财致富的生产目的,这种种历史性的变化,使新的社会制度具有了公平、正义的性质,为最终消灭剥削,逐步消除两极分化开辟了道路。社会主义制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比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能够享受自己创造的3/4左右的社会财富, 其余部分则作为长远利益贡献给国家与社会。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6〕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但是,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剥削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剥削不能一下子就消灭,社会上也还存在某些甚至较严重的分配不公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已经和将要采取种种手段进行调节和调整,使收入差距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在当今世界上,唯有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使广大劳动人民逐步摆脱由于剥削掠夺和两极分化而造成的灾祸和苦难,使劳动者“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恩格斯语)这是第二种也是带有关键意义的善。

四、求美:在优化关系中获得欢悦幸福

列宁曾经明确指出:美是社会主义的特点之一〔7〕。 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创造的最新最美的事物,在社会主义时代,广大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下,遵循社会主义固有的规律来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按照美的规律来改造、优化各种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或人与人的关系,其本质力量就能在更高的水平上充分显示出来,人们就能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欢快、愉悦、幸福的感受。这是一个求美的过程。同求真、求善一样,这也是一个连绵不断,依次逐步向前延伸和拓展的过程。

古往今来,进步的人们都向往美、追求美、创造美、欣赏美。然而,相形之下,人们对于美的看法,比对真、对善的看法意见更多、分歧更大。应该肯定,历史上哲学家艺术家对于美的具体解释,有不少都有一定道理,值得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加以分析,在新的基础上汲取和继承。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美是一个“大小”(size)和“次秩”(order)的问题,美的事物各部分之间成恰当的比例, 它们之间有一种“整一性”。我国古代一些哲学家把“天人合一”,“物我一体”视为美。我国现代一位学者指出:“我们对现象的感受之所以还分为一般感觉和美感,就因为前者只停留在现象上,而后者则透过现象看到了‘一’,那种把各个局部联系起来的东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美是‘一’的光辉”〔8〕。依据以上见解,我们可以说, 美是事物本身固有又为主体体验到的整一性,合一(统一)性和展示各部分有机联系的“一”。这可以说,从事物的内在结构和有机统一性来考察美。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思想文化结构,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其合理性,但总的说来它们是支离破碎的,缺乏整一性,此种由高高在上的少数人依据其狭隘的利益和意志支配、主宰多数人命运的结构,是畸形的,缺少美的元素的特征。社会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由此建立起来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思想文化结构,打破了少数人统治、剥削、奴役多数人的格局,把劳动者提升到主人翁的地位,出现了社会围绕劳动这个太阳旋转的机制,使整个社会生活呈现出既丰富多样又均衡统一的新气象,新面貌。在这个具有整一性的内在结构社会中,广大人民不仅可以形成统一的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而且可以在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在内的各个领域内,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在历次抗洪斗争中,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民众,本着“全国一盘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万众一心,群策群力战洪魔,谱写了一曲曲感天动地的凯旋曲。这样的凯旋曲难道不是天下最美的吗?

注释:

〔1〕杨魅森《哲学与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出版,第341页。

〔2〕〔3〕〔4〕〔5〕〔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137、 227、373、138页。〔7〕《关于苏联文学的审美教育》, 《学习译丛》1959年9月。〔8〕高尔太《论美》,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第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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