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传统土地权观的再认识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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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3-0095-06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并为进一步实施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创造条件,中国共产党于1950年到1953年,有计划地在新解放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这一规模宏大、深刻影响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革命,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

      “耕者有其田”在中国革命历史上有丰富的含义,曾写下过厚重的笔墨。很久以来,国内革命史研究认为,现代中国社会贫困和落后的原因,以及广大农民受压迫和剥削的根源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所以,这场规模浩大的革命运动之所以能够迅速开展,并取得巨大成功,广大农民“渴望土地改革”,并在改革过程中“要求扩大土地改革的区域”①,关键在于土地改革的路线充分满足了广大农民关于土地利益的诉求。

      然而,改革开放后,海内外大量研究开始重新评估20世纪上半叶中国农村的基本状况以及与土地革命的关系,一些研究开始进行更加贴近历史事实的复杂性考量。学者们认为,中国共产党于1950年到1953年有计划地在新解放区开展的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并不顺利。因为土地改革的路线与传统地权配置以及相应的地权观念很不一致,这就使大多数农民在“土改”之初持有一种观望和犹豫的态度。因此,这场土地改革运动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实际上就不是土改路线和思想契合了广大农民的传统观念,而是土改工作队如何运用成熟的政治动员技术颠覆农村传统的伦理价值和文化观念,确立新的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观,促使农民改变心态、转变立场,进而积极跟进和参与土地改革运动。探讨农民传统地权观念,对于研究新中国以来的农民问题,意义不可低估。

      一、平均主义是对农民传统地权观念的误解

      一般认为农民地权观念的核心内涵是“平均主义”。历朝历代,不管是政权主导者的改革施政,还是民间的革命起义都一贯奉行“均平”的口号与思想。然而尘埃落定之后,农民对于地权配置和占有的认知是“平均”,还是视“不均”为常态和必须接受的生活现实?这是需要被重新审视和评估的问题。在中国的地权配置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分析基础之上,结合农民传统社会心理的影响,我们再来审视新解放区土改前农民的地权观念,评估农民对于土地配置的基本态度,以期最大程度的还原历史真实。

      中国传统的土地制度给农民地权观念烙上了“私有”的底色。同时在这种土地制度之下,土地配置的基本方式是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因此,一般认为,封建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广大农民遭受压迫和剥削的根源,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在少数地主和剥削阶级的手中,致使中国农村社会长期整体贫困落后,导致农业发展的困境,同时,导致这种“贫富分化”的土地占有的“绝对”不均还引发了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进而,传统的土地改革研究中,平分土地一直被视为“民心”之举,农民渴望通过革命和其他方式平均分配土地,其依据即农民传统的地权观念为“平均主义”。

      然而,中国传统的地权配置和占有并不是高度的不均,而是农地占有的相对不均。小农经济条件下,其小规模经营、土地分散与人口逐渐增加的共同作用导致农民的普遍贫困。其中最典型的是,孙中山先生认为在普遍贫困的情况下,中小地主和富农与贫雇农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太大,不认为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阶级差别和对立。②

      近来,很多研究也指出,传统社会中革命者和政策的主导者所倡导的“平均地权”③的内在含义并非“均分土地”,而是让所有民众均享有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收益,进而实现“地尽其利,地利共享”。并且,有当代学者研究国共两党不同的土地政策及其历史绩效后,认为从法学的角度,“平均地权”的目的在于将私有土地所有权加以甄别,从而保证国家获得土地的最高管理权和支配权,进而避免出现由于私人的土地垄断侵害公众土地利益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平均地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追求土地利益的最大化。④

      所以,传统乡村社会存在地权配置的不均,但不能以此作为农民天然拥有“平均主义”地权观念的证明。

      二、“平富均财”、“私有求富”是农民传统地权观念的主要表现

      农民传统的地权观念是传统社会心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农民传统社会心理的各种组成因子也从各个方面影响其地权观念的形成与发展。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剖析农民传统地权观念的内涵,可以说是重视“有限资源”,即重视土地。近代中国人地比例悬殊很大,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种地”是一种低产出的经济活动,农业的每一点进步,产量的每一克提升,都直接依赖于单位面积内劳动投入总量的增加。这一切,决定了在农村聚集和扩大财富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进而促使农民形成了牢固的“有限资源”的观念。由此,在历来“天下大同”的幻境影响下,农民地权观念一方面表现为“平富均财”的念想;另一方面则更表现为“私有求富”的渴望。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下,这两者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私有求富”心理,即对土地财产的追求和敬畏,这是明面的。而平均主义,即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平地均财,则潜伏在农民内心深处,这是暗面的。⑤

      毛泽东曾说,“私有”是农民的“天性”⑥,而农民这种私有“天性”却正是“公有”与“共有”的对立物。列宁也指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⑦在个体小农经济中,农民的个体生产,一方面将劳动报酬与劳动的好坏紧密关联,另一方面与商品经济共存,由此,农民自身就具有竞争激励的功能、向上求富的欲望和市场经济的基因。在商品经济的环境下,农民作为个体生产者,本质上便决定了与“平均主义”的根本性对立。⑧在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个体小农作为基础的生产单位,所追求的绝不是平均,而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发展,在传统乡村社会里,有能力扩大自家的田地是家庭兴旺的象征。在这个增值的过程中,农民既不会轻易允许别人分享自己的土地财产,同时也不会随意纵容去侵犯他人的土地和财产,比如,在陕北骥村土地改革过程中,靠自己勤劳经营而发家致富的女劳模巩兰,就对村里人到地主家抢东西表现出不屑与不满。⑨正是因为这与农村传统的心理相背离。

      同时,因为土地这种“有限资源”一旦放弃就难以“复来”,农民对土地占有还会产生嫉妒心理和特权主义。在封闭的圈子里,当资源或利益总体不变时,有买地,就有卖地。他人发财常常意味着自己的损失,即所谓的“一家发财,千家倒灶”。在这种文化逻辑中(农民的保守主义倾向),暴发户自然都会受到敌视和猜疑。其实,不仅中国如此,处在相同经济和社会环境中的各国农民也无一不是如此。美国学者布鲁姆夫妇曾这样描述他们研究的希腊农民:“当某位村民碰上好运时,其他人便会通过闲言碎语、评头评足、中伤诽谤表达自己的嫉妒。村民们自称村里的生活没有一刻的平静,每个家庭对其他有可能获得成功和幸福的家庭都充满了妒意和竞争心理。”⑩小农既是小生产者,又是小私有者,他们对自身以外的资源和财富具有“均平”之意的同时,必定会对自己既有的资源和财富怀着“独占”之心。受这种社会心理的支配,农民在社会生活中往往以追求“均平”开始,以建立和维护自己对土地和财富的特权而告终。从“揭竿而起”的陈胜、吴广直到太平天国的天王洪秀全,农民造反的开端和结局都大致如此。

      经历了历史的风起云涌之后,立足于经济“理性人”的假设,我们也发现,正是因为人类有着“求富”“求贵”而产生的竞争意识与等差心理,才形成了社会良性的竞争和流动,从而为社会的发展注入活力与动力。

      在农村现实的生产生活中,由于经济上的不平等以及普遍贫困下的贫富差距,农民心中总会有一种平均主义倾向的社会心理存在。但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在传统伦理、血统、地缘、社会心理等因素的作用之下,这种平均主义的观念是保守而非激进的,“它要求一切人都有住所,都能生存,而不是一切人完全平等。”(11)也就是说,即或有一些农民渴求土地,但是却不会把这种平均主义作为实际追求并深信会实现的目标。在功利主义倾向的作用下,对于个体的农民而言,“求富”和“均平”相比,“求富”更实际,是更具有操作性的目标(保守和功利主义倾向)。每个人在现实的生活中都有自己不同的位置,大多数人在一般情况下相信土地财富的积累占有与个体的努力、才智和宿命相关,因为它至少在理论和经验上存在着可以操作和实现的途径,所以,农民在现实生活中,会积极进取但又各安其分,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和积累财富。因而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普遍贫困一般会成为农民努力奋斗的动力,不会成为否定现实和起义反抗的理由。如果将农民的地权观念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在一般的社会环境下,这种体现“平均主义”倾向的心理成分,顶多是一曲交响乐中的和音旋律。在地权观念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平均主义”实际上能够起到如同安慰剂一样的作用,或者说是“象征性的隐退”。(12)

      基于以上论述,广大农民希望拥有土地和财富,但并不意味着农民对土地改革运动中的“平均主义”为核心的阶级观念,有天然的支持和认同。相反,和“大同世界”的梦境相比而言,千百年来的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积淀和自身的阅历经验才是农民地权观念形成更为真实的因素。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和财富是在劳动和买卖的基础上实现积累和占有的,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这也是传统社会中的地权观念确立的基础。即使自己没有土地,也会用这种观念来衡量社会和自己。比如,在租赁关系中,农民认为,租种地主的土地,给地主缴纳租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13)在血缘、地缘、宗族等传统社会伦理的综合作用下,更是强化了农民在既有的经济格局中的这种安分守己的观念。

      因此,从各方面来看,农民传统地权观念可以用卢临辉所归纳的“社会分化的文化网络”来涵盖说明,具体的核心表现就是界限分明的财产观、清晰的个体责任观、明确的等级意识以及各安天命的命运观念。它们为社会分化和流动提供了合法性的动力与可能。(14)这也应该是在土改前农民普遍的地权观念以及社会心态的核心基础和嬗变出发点。

      三、影响农民地权观念的社会心理因素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基,农民传统的文化心理正是和“土地”这个农民谋生的根基,以及“种地”这个农民最为基本的经济活动紧密相连的。

      传统的中国农民以“种地”为生,所以对土地一直怀有深深的崇敬和依恋,他们依种地而生、靠择地而居,进而形成了对血缘和地缘关系的重视,并且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受着由此产生的宗族传统和礼俗伦理的深刻影响与巨大制约。进而家族观念和乡土本位意识影响、决定了传统的乡村政治文化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质。(15)其突出地表现为乡民对家族、村庄以及乡村内部血缘或地缘性共同体的认同,要远远高于对归属区域以外的国家体系的认同。具体到心理和行为层面,在日常生活中支配和规范着普通乡民言行的不是彰显国家权力的王法(法律),而是维持传统秩序的宗族礼俗、社会伦理和维系家庭、家族或乡邻之间情感关联的人情德性。小农生活的具体形态和行为方式的多样化特点能够较为准确地应照出一种乡土心态,或者说一种广义的社会心理。

      与此同时,这些特点进一步派生出其他种种使我们传统农民的形象更为鲜明和丰富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高度发展的精耕细作的农业始终未能突破家庭经营的规模,即一直处于黄宗智所说的“糊口水平的家庭农作”阶段(16)。所以,传统一般将这种经济模式称为“小农经济”,农民称为“小农”,并因此很自然地将农民意识或农民的社会心态称之为“小农意识”。总结起来,我们可以将传统中国农民的社会心理特征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压抑的保守主义倾向

      农民保守主义的社会心理倾向和“种地”这一经济行为直接关联。由于“种地”的剩余价值极为有限,小农无法进行必要的生产和生活积累。他们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加之在乡村内部中对致富发财者总是怀着嫉恨和敌视,同时对村庄以外的世界不了解,这都会导致他们悲观保守的倾向。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人不但‘不为戎首’、‘不为祸始’,甚至于‘不为富先’”(17)的特点在农民身上体现得尤为充分。

      传统乡民所以因循保守,害怕众多层面的未知尝试,害怕任何性质的社会变动,主要原因是因为尝试和变动常常都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危险,甚至可能导致生存的危机。米格代尔认为:农民之所以“对变革充满怀疑,因为他们意识到那些所谓的进步可能把他们带入比现在还糟糕的地步。对这些挣扎在生存边缘上的农民来讲,这是种无法承受的风险。”(18)能够证实农民对变革持怀疑和抵制态度的例子不胜枚举,大多都说明对变革不信任的终极原因在于对自身已经少得可怜的那点利益的担忧。例如克鲁克夫妇在《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中描述了革命前农民参与改良耕作技术时的不安心理:“冬小麦,它的生长完全依赖气候的好坏,所以一直被认为是有种植风险的作物。但当土地税收沉重得使农民不堪承负,地租高达50%甚至更高时,有少数比较富裕的农民便开始冒险孤注一掷了。但大多数穷人却对此无动于衷,因为对那些穷得连种子都要借的农民来说,失败则意味着落入高利贷的魔掌,即使丰收也不过是多交地租而已。”(19)

      各种例证都说明传统的谋生方式以及农民与外部世界的隔绝,是使他们因袭保守不能成为新事物的倡导者,甚至也不会冒险谋“不义之财”的主要原因。

      2.实际的功利主义倾向

      众多农民的需要层次低,重视眼前的实际利益。造成农民这种社会心理的原因是多重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一的谋生方式使农民具有十分强烈的乏力感,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未来不敢也不可能抱有太高、太多的奢望,进而非常看重既得利益。广大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要在本来就稀少的土地上获取养家糊口的全部或大部分资源:另一方面还要面临地主的兼并、剥削和王朝的统治更迭、社会压迫。这一切使小农在日常的岁月里不愿也不敢冒险,他们笃信眼前的、实在的东西,坚信已有的经验事实,而不信未来的、空幻的玄想。

      这种精神上充斥的乏力感和行为上无奈的被动,还进一步导致了传统农民的宿命论,他们在人生态度上是消极的,认定有些事情是人力所不能及的。在风调雨顺之际,他们安贫乐道,极易满足蝇头小利;而在动荡不安之时,他们逆来顺受,容易跟从和随遇而安。他们可能会有等待、有抱怨,但一般鲜有行动和抗争。

      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两种表面上互为矛盾,但与功利主义倾向有关的行为表现:一种是急功近利,表现为对已有利益的忽视,生活上浪费挥霍;另一种更为常见的则是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前一种现象在中国农民中很常见,不但在中国人中长期流行着“穷大方”的说法,而且在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农民们也曾将自己的挥霍“本领”发挥到了极致。不过,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中国农民是勤劳的、省吃勤俭用的,他们常常从牙缝中刮食积攒,以尽可能低的日常消费作为维持生活和脱贫致富之道。

      不论是挥霍浪费,或是苦心积攒;不论是追求立即满足,或是尽量延宕享受,我们认为这两种表现都充分体现了上述功利主义倾向的实际和狭隘的特征。这里的所谓“实际”,即利益是否是现实的:所谓“狭隘”,即利益是否是我的。正是这两点是农民选择立即满足或延宕享受的行为依据。换句话说,如果利益是现实的,并且是我的或可能成为我的,传统中国农民就会选择延宕满足的方式:如果利益是不现实的,这不现实的利益又不是或不可能是我的(再或现在是但很快会不是我的),他们就会选择立即满足的方式。

      3.内向的封闭主义倾向

      如前所述,农民平时很少与村庄以外的世界有交流和沟通,在血缘和地缘的社交内部,农民尚能应付裕如,但遇到陌生人或外人,他们则感到局促不安、并且深怀警惕畏惧之心;对家庭和家族的强调以及保守主义,也常常压抑了农民群体内部相互间的竞争和个人的创造,这使得农民无法超脱日常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心胸狭隘。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表面上是舒缓平和,但实际上内部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进而,像迟缓木讷、少言寡语等在现代社会被认为是负面的性格特质,由于在乡土社会具有明显的日常功能,常常会受到高度的褒扬,同时被视为稳重可靠、少年老成的象征。

      小农经济和对土地的依赖,在中国乡村农民的基本交往模式上,烙上了深深的封闭主义印记。但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我们说传统中国农民具有封闭主义的倾向,但封闭的程度却因农民家庭或个人情况、因当地经济状况尤其是集市贸易的发展状况、甚至因南北中国的不同而存在差异。(20)

      上述三种农民的社会心理特征对农民地权观念的影响在建国初期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中均能得到印证。

      宗族血缘的纽带关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正如费孝通认为的那样,“差序格局”的中国乡村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组成,这“网络的每一个结点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21)进而传统经济社会伦理和社会心态、地权观念对贫雇农的阶级意识的培养构成“天然的屏障”。

      农民存在经济社会宿命论和伦理价值的思想,认为地主一般都是经过数代勤劳生产和经营积累,才拥有了现在的土地财产。在土地改革中,要运用阶级观念去无故平分地主的土地和财产,无疑是“伤天害理”的行为,不但无法改变贫困的宿命,还有可能将来遭致上天的处罚。例如有农民认为:“小人命薄,命里注定,分别人的田要生病。”(22)所以,一般在贫困中艰难挣扎的贫雇农会用“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宿命论去安慰和自我解脱。在新解放区土改初期,很多农民要求只需要土地的使用权,有地耕种就满足了,而不是打倒地主,无偿平分拥有地主的土地。(23)广大的贫雇农虽然希望获得自己的土地,但他们更希望的是在经济伦理和道德常识的关照下,通过勤劳和经营的方式获得,相反,有违伦理和道德的方式,他们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所以,在面对土改初期的阶级话语时,即使是土改最大的获益者贫雇农,也会面对传统经济理性与伦理道德相冲突的问题。

      其次,在村庄最底层的一小部分“边缘人”,有积极分田的想法(24),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具备阶级意识,这些人大多数情况下被同村的人看不起,在村庄内部的事务上一般没有话语权。同时他们也担心,在土改中表现过于积极,会被村民认为是无赖,是想占他人便宜而不劳而获,便再也不敢提出分田地了(25)。土改初期,的确有部分贫雇农对土改很积极,其中不乏想不劳而获的人、好吃懒做者以及恶棍无赖。这种人虽然可以当作勇敢分子进行发动,但却是为一般农民所不屑的,他们由于其“劣根性”往往会让土改的意义走形。

      此外,农民的保守主义和封闭主义倾向的社会心理,阻碍了贫雇农对土地政策的响应。对农民而言“安全第一”是根本。美国学者斯科特说:对于濒临生存边缘的农民而言,“安全第一”是农民的生存经济学,它远远优于经济利益。(26)一方面,1950年《土地改革法》颁布的当月爆发了朝鲜战争,一部分贫雇农担心,万一要是分了土地以后,国民党打回来了怎么办?当时社会上有谣言说:第三次世界大战来临,美国人要帮助国民党反攻大陆了,例如,湖北省蕲春县八斗丘地主陈练白威胁佃农说“现在黑了天,蒋军回来时要把石板上载起花来”。该县地主田福兴威胁贫农王富成:“你占我的房子,分了我的地,当真反了天吗?”(27)所以,“安全”问题让贫雇农一直处于疑虑之中。另一方面,广大农民担忧共产党的政策不能坚持贯彻,今后不能分地,地主也肯定不会再给租地放债了,那到时候自己会面临生存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贫雇农也不愿意积极参加土改,而是用祖辈传下来的规矩、道理和意识来应付这一空前巨大的社会变革。这种结果既是一种习惯选择,同时也有理性因素的影响。

      基于以上的论述,在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初期,各阶层农民对土地改革不适应,进而出现担忧、忐忑、彷徨等等心态,其本质是传统的文化伦理和地权观念对土地改革以及其阶级意识的现代性构建的不适应。传统经济伦理和地权观念根植在各阶层农民社会生活和经济生产的方方面面。在土改初期,它依然以其极大地向心力,束缚和震慑着每一个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成为小农经济社会的话语准则和行为规范。而建国初期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目的在于冲破和颠覆传统的体制和文化,将阶级意识和观念强力嵌入农民的意识之中。阶级意识的洪流以一种激烈和革命性的方式冲袭着传统制度及其文化的“保护”堤岸,在政权的主导下,后者虽然没有进行公开的反抗,但是从交汇的那一瞬间起,便开始了有意或无意的对抗和挣扎。传统社会数千年来固有的事实经验与来自村庄外部的体系标准存在巨大的不同。所以对于农民而言,哪怕土地改革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依旧会有所顾忌。

      社会学认为,改变一种社会建制,必须首先改变维护这一社会建制秩序的价值观念,重塑新的价值体系,因此,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想要顺利展开,首先要面对和解决的是上述的“对抗”和“挣扎”,即如何解除农民的传统观念和顾忌,怎样改变广大贫雇农价值和德性的评估标准,接受改革中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理念,进而将自己的贫困和苦难与“阶级剥削”联系起来,产生对剥削阶级的仇视和痛恨,最终产生积极参与土地改革的推动力,保证土地改革能够顺利进行。这其实就是社会伦理价值和地权观念的再生重塑过程。从既有的历史资料和众多研究可以看出,在新解放区土改中,各个地方都有这样一个通过政治动员培育其阶级意识,从而最终改变伦理德性标准和地权观念的过程。

      ①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农民的要求是些什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SZ1—02—0070—030。

      ②孙中山:《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02—803页。

      ③这一主张在中国底层的政治思想中一直都有反映。如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等,均有此特点。

      ④吴次芳、郑娟尔、罗罡辉:《平均地权思想回顾及其启示》,《中国土地科学》2006年第3期。

      ⑤卢临辉:《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的发现》,《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61页。

      ⑥毛泽东:《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92页。

      ⑦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⑧参见温锐:《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变革》,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186页。

      ⑨李放春:《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一历史矛盾溯考》,《中国乡村研究》第3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71页。

      ⑩R.Blum and E.Blum,Health and Healing in Rural Greece,Stanford,Cal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p.128.

      (11)Scott.C.James,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p.51.

      (12)Scott.C.James,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

      (13)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267页。

      (14)卢临辉:《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15)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01页。

      (16)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页。

      (17)参见鲁迅:《华盖集·这个与那个》,《鲁迅全集》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18)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43页。

      (19)D.Crook and I.Crook,Revolution in a Chinese Village:Ten Mile Inn,London:Routledge and Kegean Paul,1959,pp.161-162.

      (20)转引自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8—79页。

      (21)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页。

      (22)(25)莫宏伟:《新解放区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以湖南、苏南为例》,《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23)参见潘光旦、全慰天:《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2年版,第106页。

      (24)在多数保守主义倾向的农民之外,也有勇于尝试的“边缘人”。

      (26)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2页。

      (27)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湖北土地改革工作中的复查问题》(1951年4月17日),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SZ1—02—005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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