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传统观点的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量论文,劳动生产率论文,商品论文,观点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第一,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用社会现有的标准生产条件,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生产任何一个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第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决定因素,主要有劳动者的熟练程度,生产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的装备水平,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状况,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程度等。第三,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必然会引起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化,从而引起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越多,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越小。反之,劳动生产率越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劳动生产率是和商品的使用价值量成正比例,而和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例。第四,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是使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发生变化,而不是使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8个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不管劳动生产率多高或生产出多少产品,永远只具有相当于8个小时劳动的价值。第五,各种复杂程度不同暨在技术上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的价值量如何比较呢?传统观点把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认为复杂劳动是自乘的或多倍的简单劳动。
上述我们引证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关于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暨技术进步关系的观点,这些观点的问题在于:
第一,传统观点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是由劳动生产率暨技术进步决定的。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商品的价值量归根结底是由劳动生产率决定的,还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或者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生产率共同决定的?
第二,如果说商品的价值量归根结底是由劳动生产率暨技术进步决定的,那么,劳动生产率暨技术进步又是怎样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也就是说,劳动生产率暨技术进步只决定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如1年、1个月或1个小时)每件商品的价值量,而与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价值总量无关,或者说,是否无论劳动生产率怎样提高,都不能提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
第三,商品的价值量除了由劳动生产率暨技术进步所决定之外,与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企业为了获得利润而展开相互竞争之间有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间的竞争是否也是影响价格或商品的价值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四,传统观点一方面认为无论劳动生产率怎样提高,都不能改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另一方面又认为单位时间内复杂劳动的产品的价值量是简单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两倍或三倍。这在理论逻辑上是否自相矛盾。也就是说,复杂劳动之所以复杂,是不是因为或者主要是因为其技术较复杂;或者说,劳动生产率高的劳动,是否一般都是技术水平较高和较复杂的劳动。如果是这样,那么,何以劳动生产率提高不能改变单位时间内商品的价值总量,而复杂劳动却能使单位时间内商品的价值量提高两倍或三倍呢?
第五,传统观点认为商品价值量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商品使用价值量同劳动生产率成正比。如劳动生产率提高10倍,商品的使用价值总量也提高10倍,商品的价值总量没有变化,而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却减少到原来的十分之一。这是否可以理解为,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与价值量越来越不一致,越来越分离。这其中是否蕴含了这样的道理: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是无限的,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商品的使用价值总量的增长也是无限的,在商品的价值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无限降低或缩小的。也就是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商品的使用价值总量在不断增加,而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却在趋于降低。这样,即使劳动者所获的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者所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也是在不断提高的。这是否说明了以追求商品的价值特别是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市场经济体制或经济运行机制,却实现了使商品的使用价值量的增加更快更迅速的结果。
二
为了方便讨论并能较好地说明问题,特列下表,表中的数字代表一般的趋势,并不要求十分精确,也不可能十分精确。
表中纵数第1栏是劳动时间10小时,我们假定在一个工人工作10小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的价值总量与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情况。
表中纵数第2栏至第4栏我们描述了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时间内(10小时)劳动产品的总件数和总价值的变化情况。通过表中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时间内商品的总件数和总价值都是提高的。但是,单位时间产品的总件数与总价值量提高的幅度是不同的。产品的总件数的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是相同的,从横数第二行到第六行,劳动生产率从1提高到16,产品的总件数也从1提高到16,即增长了16倍,而产品的总价值量从80提高到640,只增长了8倍。
表中纵数第5行总价值的构成,指的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总产品件数的增加,总产品的价值总量的增加,在生产资料(c)、劳动力价值或工资(v)和利润(m)三者之间的增加情况。其中,生产资料c从20增加到300,增长了15倍;劳动力价值从30增加到120,增长了4倍;利润从30增加到220,增长了7.3倍。这基本上符合在商品的总价值构成中,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资本积累的发展,生产资料的增长要快于劳动力的增长的一般趋势的。生产资料的不断增长,不仅有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科学技术进步为其提供了基础和前提,也是利润的不断积累而转化资本投资的结果。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利润(m)有2/3左右用于扩大投资,只有1/3左右用作了消费资料。在总价值构成中,利润(m)的增长要慢于生产资料(c)的增长而快于劳动力价值(v)的增长。这基本上符合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而平均利润趋于下降的一般趋势。基本上符合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科学技术进步,利润或剩余价值的增长要快于劳动力价值增长的一般趋势或基本事实。
表中纵数第6行是单位时间里单位产品的价值量。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产品的价值量是呈下降趋势的,但是,其下降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是不同的。表中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5倍,而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却只下降了1倍。
表中纵数最后1行,是劳动力价值或工资与单位产品价值量的比率。表中设有这一栏,是为了说明虽然在单位时间内的商品的总价值量中,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增长幅度要慢于生产资料的增长与利润的增长。但是,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所引起的单位产品价值的下降,即劳动者的消费品价格的下降,却导致了劳动力价值与单位产品价值量的比率的提高,即劳动者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劳动力价值量从30增加到120,只增加了3倍,但由于单位产品价值量的下降,劳动力价值与单位产品价值的比率却从0.375增长到3,即增加了7倍。
三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首先,商品的价值量的增长归根结底是由劳动生产率所决定的。劳动生产率,包括劳动者的素质、劳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劳动资料或设备的技术先进程度,劳动产品的科技含量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程度,决定了单位时间内商品的价值总量和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暨科学技术进步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科学技术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高低。就一个国家而言,经济增长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与全社会劳动产品价值总量的增长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如果说,在100多年前的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经济增长除了依靠科技进步,还依靠劳动力的增加等其它因素的话,那么,在科学技术进步越来越快的今天,经济增长或全社会价值总量的增加,主要或者说越来越多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及其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西方发达国家已从50年代的大约50%,提高到90年代的70-80%。至于任何一个企业,只有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动技术进步,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操胜券,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即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价值总量,这方面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劳动生产率或科技进步决定单位时间商品价值总量增长的观点,是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劳动价值论上的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劳动生产率高低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时间量度,而不是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
其次,劳动生产率暨科技进步的变化不仅使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发生变化,而且也使单位时间内生产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发生变化。具体说来,劳动生产率暨科技进步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但是并不像传统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劳动生产率提高1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降低一倍。如上表所示,劳动生产率提高1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不足1倍。这是因为,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时间量变,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其生产商品的时间必然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可以取得超额利润,使其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的幅度小于其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另一方面,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成正比。也就是说,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也提高了,但两者提高的幅度是不相同的。由于企业间的竞争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单位时间内商品价值总量提高幅度要小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过去,人们认为,个别企业劳动生产率高所能取得超额利润只是暂时的,随着其它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取得超额利润的企业就不可能存在了。就个别企业来讲可能是这样,但就整个国家范围或整个世界范围来讲,情况就不是这样了。这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并且是永无止境的,所以,总是有一些企业首先应用高新技术走在前面,也总有一些企业技术水平一般而勉强维持,更总有一些企业因技术落后而被淘汰。
再次,劳动生产率暨科技进步是决定单位时间内商品价值总量增长与单位商品价值量降低的首要因素或决定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除了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外,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也对单位时间内商品的价值总量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产生影响。当市场上商品供不应求时,劳动生产率提高1倍,单位时间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就会提高1倍而达到其上限,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也不会降低而与劳动生产率没有提高时相等。当市场上商品供大于求时,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量提高的幅度就会小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的降低幅度就会小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幅度。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相对过剩,市场上商品供大于求是一般情况或基本特点,所以,后一种情况是主要的经常起作用的因素。过去,一提到供求关系对商品价值的影响,就斥之为庸俗的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供求关系对商品的价格从而对商品价值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每天都发生的事实。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去认识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坚持劳动价值论,是坚持价值创造和价值决定问题上的唯物论,坚持供求关系对价值的影响,是坚持价值创造和价值决定问题上的辩证法。否认供求关系对价值的作用和影响的劳动价值论是机械唯物论,否认劳动价值论的供求关系决定论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当然,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也需要进一步丰富与发展。除了供求关系外,企业间的竞争,如“让利润不让市场”等,也对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单位时间内商品的价值总量产生影响。
再其次,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方面认为: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是使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发生变化,而不是使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又认为:“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复杂劳动只被看作是强化的或倍加的简单劳动,因而小量的复杂劳动可以同大量的简单劳动相等。”(注:徐禾等编:《政治经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8-19页。)显然,这在理论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在这里,关键是要弄清楚什么是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以及他们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传统观点认为,所谓简单劳动,就是那些事先不需要经过任何特殊训练或学习,而为每一个普通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如此看来,复杂劳动就是指事先需要特殊训练或学习,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事的劳动。事实上,这是100多年前人们划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标准。笔者认为,不仅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如,相对于担水和劈柴的劳动,铁匠的劳动是复杂劳动;而且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划分标准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过去是较复杂的劳动,现在就可能变为较简单的劳动。例如,在机器大工业初期的许多较复杂的劳动,在自动化和信息时代,就可能变为较简单的劳动。但是,无论生产力、科学技术和教育如何发展,在特定的历史时代,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区分又是确定的,并且,一般来讲,较复杂的劳动都是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劳动,较简单的劳动都是劳动生产率低的劳动。例如,机器劳动与手工劳动相比,既是较复杂的劳动,又是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劳动。某种劳动,过去是手工操作,现在进行了技术改造,更新了设备与培训了工人,实行了机器操作。这样,这种劳动就由过去的简单劳动转变为现在的复杂劳动,不仅劳动生产率有了提高,而且单位时间创造的商品的价值总量也必然提高。复杂劳动,劳动生产率高的劳动与单位时间内创造较多的价值总量这三方面是一致的。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能增加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商品的价值总量,那么,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就不应该是简单的倍加;如果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是简单劳动的倍加,那么,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必然提高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商品的价值总量。否则,我们就会陷入逻辑理论上的自相矛盾之中。
最后,我们还要指出的是,探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商品价值量变化的关系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主渠道,在单位时间里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总量,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通过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商品价值量与使用价值量变化的关系,使我们感悟到了市场经济体制或运行机制本身发展的历史辩证法。过去,在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体制下,商品生产与交换是个别现象,人们劳动生产的是直接的使用价值,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产品的使用价值,可是,人类却面临着长期的物质产品的缺乏和生活的贫穷。不要说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是这样,即使在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面临的也还是“短缺经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可是在产品经济体制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硬是满足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者或企业的直接生产目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商品价值,然而却使我国的经济迅速发达,物质产品越来越丰富,并且已告别了“短缺经济”,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获得了很大的提高。这其中的内在的必然性就是: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正是生产者追求的是商品的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为直接生产目的,促使生产者却扩大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与推动科技进步;而正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科技进步,使社会商品的使用价值总量的增长大大快于社会商品价值总量的增长,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以生产商品的价值、赚钱和发财为直接目的的市场经济体制,却产生了商品使用价值即社会财富迅速增长的效果,这一市场经济体制本身运行的辩证法是否向我们昭示了市场经济的暂时性和人类向更高社会形态过渡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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