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突破:1977年和1978年经济学理论大讨论述评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最初的突破:1977年和1978年经济学理论大讨论述评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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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末,中国大陆掀起了一场振聋发聩的思想解放运动。这场思想解放运动的实质,是冲决绵延20年的“左”倾错误的罗网,为中国的发展打开一条新的道路。人们都已公认和熟知,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是这场思想解放运动的主要标志和主要内容。然而人们却或多或少地忽略了,最早同“左”倾错误理论短兵相接进行交锋的,是从1977年春天开始的经济理论大讨论(注:经济理论大讨论从1977年开始,到1980年才告一段落。本文主要探讨它对思想解放运动兴起所产生的作用,故将下限放在1978年。)。正是这个大讨论,开始了对“左”倾错误理论最初的突破。

(一)

经济理论的大讨论始于1977年2月,到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进行了近两年。

1977年是粉碎“四人帮”的第二个年头,全国性的揭批“四人帮”运动方兴未艾。当时的运动主要是揭发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的阴谋罪行和他们的历史,这件事并不困难,进行得也很顺利。但是,运动不可能也不应该只停留在这个层面,它势必深入到对“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十年间所推行的一整套“左”倾错误理论进行批判和清理。这既是揭批运动本身合乎逻辑的发展,更是中国在经历十年浩劫走入绝境之后开辟新路的前提。

从理论上批判“四人帮”并非易事,因为他们的那一套“左”倾错误理论,实际上来自于毛泽东。毛泽东晚年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其认识和实践都发生了严重错误。“四人帮”不过是利用了毛泽东的错误,并把他的错误理论发挥到极至罢了。然而,当时党中央的主要领导人虽然也积极主张批判“四人帮”,试图结束“文化大革命”的混乱,但没有从根本上认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而是继续维护“左”倾错误理论,尤其是维护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并因此提出了“两个凡是”的方针。这一方针直接针对的是包括为天安门事件在内的冤假错案和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一批党内老同志平反的要求,但实质上它也给清理和批判“左”倾错误理论设置了障碍,使得事情处于一种两难境地:既要批判“四人帮”,又不允许触动那些“左”的错误理论。1977年2月,《红旗》杂志就批判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和姚文元的《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两篇文章作请示时,主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人批示,只能“不点名”地批判文章中的错误观点,理由是“这两篇文章是经过中央和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看过的”(注:参见魏新生:《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前前后后》,张树军、高新民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历史档案》(下),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209页。)。表面看来这只是个点不点名的问题,实际上是在理论方面设置“两个凡是”的屏障。因为按照这个逻辑,对毛泽东过目的都不能触及,对直接来源于毛泽东的观点、主张更不能越雷池一步。经济理论大讨论的发起人之一于光远后来回顾说:“在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后的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斗争逐步展开,但主要还只是在使全国广大干部和群众认清他们的反革命阴谋和罪恶历史方面。当时虽然也提出要在理论上批判‘四人帮’的反马克思主义谬论,但是,由于很多人思想上还不解放,‘两个凡是’的说法还有不小的市场,这一件工作很难进行。”(注:于光远:《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的发起和几次会议的经过》,见《思考与实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页。)

最先打破这种僵局的是经济学界。就在正式出台“两个凡是”和作出上述那个批示的当月,由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同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劳动总局、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学院、北京经济学院和北京市委党校等单位共同发起,决定召开全国性的经济理论讨论会,从三个方面的理论问题着手:1.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问题;2.政治和经济、革命和生产的关系问题;3.批判“四人帮”插手搞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从批判“四人帮”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谬论开始。2月25日,先举行了北京地区的讨论会,为全国性的讨论作准备。4月,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性的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在京30多个单位的100多位理论工作者参加,10多位参加者发言。随后又于6月召开第二次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近百个在京单位的400多位理论工作者与会,20多人发言。除了按劳分配问题,经济学界还同时展开了对“唯生产力论”问题的讨论。2月,北京地区专门召开了关于“唯生产力论”问题的讨论会,于光远还组织林子力等人写作一部专门对“四人帮”批判“唯生产力论”进行反批判的著作,于上半年印出了清样。

1977年春夏,反对与坚持“两个凡是”的斗争渐趋展开。就在经济学界批判否定按劳分配、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和“唯生产力论”等极左观点时,正在起草中的党的十一大报告稿却依然写进了上述内容。经济学界的讨论,不得不面对“两个凡是”的压力。

然而,经济理论的大讨论得到了邓小平的有力支持。1977年7月,刚刚复出的邓小平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几位负责人谈到了经济学界的讨论,说他已经看过一遍《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书稿,肯定稿子是写得好的,是很重要的理论问题,可以出版;还说关于按劳分配的文章整个说来也不错,但感到还不满足,还没有大胆地讲,还有点吞吞吐吐。邓小平不赞成十一大报告草稿批判“唯生产力论”,指出“应该倒过来说”,应该发展生产力。7月27日,邓小平同中国科学院负责人谈话时指出:说“唯生产力论”是修正主义的谬论,并以此作为前提,这不行。8月3日,邓小平又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谈话,再次肯定按劳分配的文章,并要求经过讨论修改一下。他还指出:应该有适当的物质奖励;少劳少得,多劳多得,说得清楚。8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冯兰瑞等人的文章《驳姚文元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的谬论》。邓小平看了之后对该室负责人于光远说:文章观点是对的,但是有点放不开。邓小平的支持,对经济学界解放思想起了很大推动作用。

此后的讨论在规模、声势方面显然都超过了前一阶段。这年10月底到11月初,举行了第三次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会,参加会议的除135个在京单位的500多位理论工作者外,23个省市自治区的130多个单位300多位理论工作者也参加了会议,发言者达100多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研究》等报刊从年中开始,发表了一系列讨论中的文章,把经济学界的讨论引向了社会。

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将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推向了高潮。文章全面论证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阐述了按劳分配的各种劳动报酬形式,系统清理了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理论错误和混乱。此文是国务院研究室按照邓小平的意见组织撰写的,由林涧青负责,冯兰瑞等人起草。邓小平亲自审阅了草稿,认为文章“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页。)。

文章一发表就引起广泛反响,同时也遭到坚持“两个凡是”的中央领导人的再一次压制。主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人对这篇文章连同6天后《光明日报》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严厉指责,说这两篇文章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主席思想。他还责问“这是那个中央的意见”,表示“要查一查,接受教训,统一认识,下不为例”(注:参见魏新生:《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前前后后》,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历史档案》(下),第223页。)。与此截然相反,邓小平则再一次表示了对文章的支持。8月19日,他同文化部负责人谈到当前的理论争论时说:理论问题主要是由两篇文章引起的。一篇是讲真理标准的,我说过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主义的,是驳不倒的,我是同意这篇文章观点的,但有人反对,说是反毛主席的,帽子可大了;另一篇是按劳分配的,我看了,先念同志也看了,提过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差不多同时,邓小平还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负责人说:在理论上不能让步,我不劝你们在理论上迁就,迁就就会失去原则。

经济学界没有“迁就”,而是继续把讨论推向纵深。8月,专门召开了关于在农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讨论会。随后在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举行了第四次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这次会议的规模最大,参加的人数最多。这两次会议都是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拉开帷幕之后举行的,一个与前一段讨论显著不同的特点,是与会人员不只限于理论工作者,一些来自农村、企业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讨论也不只是从理论上论证,还从实践经验的角度进行总结,使讨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经济理论的大讨论共举行了7次讨论会,参加会议的人次至少在两千人次以上,出版了《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关于按劳分配问题》、《论按劳分配》、《建国以来按劳分配论文选》等文集。可以说,在三中全会以前,除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以外,经济理论的大讨论规模最大,延续的时间最长,对理论界以至对实际工作的影响也最为显著。

(二)

经济理论大讨论最重要的价值,还不在于它的规模多大、时间多长,而在于它最先对长期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左”倾错误理论进行了清理和批判。

“四人帮”被粉碎后,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走老路还是开新路。走老路意味着继续维护虽然是由“四人帮”极力宣扬、却是由毛泽东晚年提出并首肯的一整套“左”倾错误理论和观点,这是“两个凡是”的思路;开新路意味着否定和纠正那些理论和观点,这是反对“两个凡是”的思路。“文化大革命”的破产,事实上已经证明老路是一条死路、绝路,开辟新路才是中国绝处逢生的希望所在。因此,两种思路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交锋,经济学界的讨论可以说是这场交锋的“前哨战”。

经济理论大讨论当然是从理论上批判“四人帮”,但是无论人们当时是否都已意识到,这个讨论实质上已经触及到毛泽东晚年的错误理论和观点。

第一,肯定按劳分配不是资本主义因素,而是社会主义因素,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该坚决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长期以来,按劳分配是一个在理论上被弄混乱了的问题。1958年,毛泽东把工资制、奖金等作为“资产阶级法权”,认为它们是对战争时期军事共产主义生活的倒退,因而试图恢复供给制。“文化大革命”后期毛泽东认为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这些“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注: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1974年12月;《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3页。)。毛泽东对按劳分配的这种看法是同他在其晚年努力追求一种完美的社会主义理想相联系的。他晚年试图在中国实现逐步限制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逐步限制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在分配上大体平均的社会目标。这种理想和目标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又离开了中国社会现阶段的实际,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因此尽管他也承认所有制不同,但从根本上是否定按劳分配的。1975年,张春桥、姚文元的两篇文章,又对毛泽东的观点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进而发动了批判“资产阶级法权”的运动。

要澄清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理论是非,最重要的还是搞清它的性质。这是按劳分配问题讨论最集中的一个问题。讨论者普遍肯定按劳分配不是资本主义因素,而是社会主义的原则。讨论者认为:“按劳分配不是资本主义旧事物,恰好是社会主义新事物。按劳分配是无产阶级推翻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后才产生的。”(注:冯兰瑞等:《驳姚文元诋毁按劳分配的谬论》,见《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20页。)讨论者指出:“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经济发展阶段上的区别来看,存在不存在按劳分配,是区分一种公有制是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必不可少的规定性。不存在按劳分配就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要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实现,也一定要在按劳分配中实现。”(注:于光远:《谈谈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问题》,1978年1月在中央党校的报告;见《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二),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2页。)这样,就从按劳分配的产生、作用等方面肯定了按劳分配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联系,也就从实质上否定了按劳分配跟旧社会差不多的观点。

与这个问题相联系,讨论者纠正了对“资产阶级权利”的曲解,阐明了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权利”概念的本来涵义。讨论者指出,“资产阶级法权”是对马克思和列宁原著概念错误的翻译,正确的译法应该是“资产阶级权利”。讨论者特别指出,马克思把按劳分配称为资产阶级权利,“是把资本主义的商品交换和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共同点,即等量劳动相交换所体现的平等权利抽象出来”(注:《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澄清在“资产阶级权利”问题上的错误,其意义不只是纠正一处误译,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它在理论上的形而上学的错误,说明要运用资产阶级权利这个抽象概念来分析按劳分配,必须重新回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来。只有这样,才能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与资本主义的商品交换的本质区别,看到按劳分配这种等量劳动交换完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正如讨论者所说:“这不是技术性的问题,而是理论问题。”(注:《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第165页。)

在澄清理论是非的基础上,讨论者指出,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经济还很落后,“当前的问题不是按劳分配实行得‘过头’了,而是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实现。”所以,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坚决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促进社会产品的大幅度增加”(注:《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

第二,肯定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否定所谓“贫穷社会主义”的观点,把物质生活的富足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目标。

在“左”倾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在较长时间里是否定物质利益的。毛泽东晚年把“产品丰富”和“共产主义精神”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两个条件,但实际上他强调的是后一个条件。他向往战争年代的军事共产主义生活,认为进城以后由军事共产主义倒退了一步。他甚至认为,经济愈落后,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愈容易,而不是愈困难。人愈穷,才愈要革命,而一旦富了,就会发生问题(注: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记录的论点汇编,1959年底至1960年春。)。这个看法被概括为“穷则革命富则修”。张春桥、姚文元由此进一步鼓吹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穷国,不要资本主义的富国。”承认和保护物质利益被说成贪图享受、“福利主义”、“拜金主义”,甚至被指责为“修正主义”。

讨论者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在历史上没有哪一个阶级不是基于物质利益而进行活动和斗争的”。无产阶级所要求的物质利益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达到消灭阶级,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注:林子力等:《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53、154页。)。讨论者在指出把阶级的共同利益放在主要地位时,特别指出这不是取消和代替个人利益,论证了个人物质利益的独立意义,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把整个社会的劳动人民团结成具有共同利益的整体。但是这并不是说,在这样的劳动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已经完全溶合在集体利益中,没有它的独立存在了。在按劳分配关系下,劳动者个人的物质生活状况取决于他的劳动收入水平,个人物质利益还是具有独立意义的。”(注:吴敬琏:《对“物质刺激”问题的几点看法》,见《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第115页。)所以讨论者强调,社会必须承认劳动群众对于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

讨论实际上是为物质利益正名,物质利益不再是“修正主义”的代名词,而被肯定为社会主义国家整体和劳动群众个体所追求的正当目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在认识上个人的物质利益要求尤其受到压抑,在实际生活中个人的物质利益远远得不到照顾,使劳动者个体积极性被严重挫伤。而没有劳动者个体积极性的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建设就难以真正获得极大的力量源泉。因此,肯定劳动群众个体的物质利益,更具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意义。

讨论中还特别对“四人帮”宣扬的所谓“贫穷社会主义”的谬论进行了批判。其中阐述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必然结果。毛泽东晚年把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原因,同社会主义革命所要达到的根本目标混淆起来了,因此陷入了一个悖论:革命是为了消灭贫穷,而消灭贫穷、达到富裕又会走向革命的反面(即变修)。讨论者认为:“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方式,它和穷是根本不相容的。”“按照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应该是比资本主义富得多。”(注:林子力等:《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第163、164页。)事实上,要巩固革命的成果,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就要极大地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强国力,使人民在感受到幸福中产生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和热爱;反之,靠低水平生活,社会主义制度是无法巩固的。讨论者还鲜明提出:“社会主义不仅能够富,而且必须富。”(注:林子力等:《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第166页。)多年来,“富”被看成是丑恶、肮脏、卑鄙乃至反动的象征,人们谈“富”色变。经济学界的讨论是在这个问题上对以往理论、观念乃至心理的最早挑战。中国共产党经过思想解放运动,重新把人民的富裕作为追求的目标。可以说,经济理论大讨论对这个思想和观念的深刻变化起了思想前驱的作用。

第三,肯定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对批判“唯生产力论”进行反批判,强调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

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本来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党的八大把它确定为全党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的主要任务。然而,八大以后不久,这个决策在认识上就发生动摇,并逐渐被否定,在实践上受到干扰,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判为“唯生产力论”。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归结起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否定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以政治冲击经济;其二,否认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中生产力是主要方面,把生产关系的变动作为决定性的因素。这些观点也来源于毛泽东晚年提出并坚持的“左”倾错误理论。在政治与经济、革命与生产、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等一系列范畴里,毛泽东总是把政治、革命、生产关系置于主要的、决定的地位,而把经济、生产、生产力置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他强调“政治是统帅,是灵魂”,认为“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生产力,这是普遍规律”(注: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记录的论点汇编,1959年底至1960年春。)。正是按照毛泽东晚年的这些认识,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发展生产力才被当作“唯生产力论”进行批判。

面对这样一个理论“禁区”,经济学界的讨论首先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把被颠倒的理论颠倒了过来。讨论者指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且最终决定整个社会关系,这本来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但长时间内成了陌生的东西,甚至成了可怕的东西,一直到现在仍然不敢理直气壮地去讲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界为“唯生产力论”正了名。在讨论中,这个概念不是被当作否定的对象,而是被当作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肯定。这也就是邓小平所讲的“应该倒过来说”。于光远指出:“承认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的发展起决定作用,是第一性的,理所当然地可以称之为‘唯生产力论’。‘唯生产力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这本来就不错。”(注:于光远:《我承让自己是“唯生产力论”者》,1977年8月在哈尔滨一次报告会上的讲话摘录;《思考与实践》,第41页。)

讨论并没有停留在一般阐述马克思主义原理上,而是通过引证列宁、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关于革命胜利后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的论述,特别指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发展生产力的极端重要性。讨论者说:“列宁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一再提醒党和人民’的不是什么只能用十分之一的注意力和实际活动去搞生产,而是随着剥夺剥夺者和镇压他们的反抗的任务的基本完成,必须把发展国民经济的任务提到首位。”(注:林子力等:《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第123页。)讨论者引述了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有关论述后说:“毛主席的这些论述,清楚地告诉我们,即使在革命战争时期,也不能放弃生产,放弃经济工作。当然,在这种条件下,经济建设必须环绕着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只有在革命战争完结之后,才说得上也才应该说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注:林子力等:《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第126页。)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还没有被否定,讨论者以迂回的方式,表达了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的思想,换句话说,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的思想已经呼之欲出。

这样评价这个讨论,不仅是因为有上述情况,而且因为讨论中还重申了生产力标准。讨论者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评价一个阶级、一个政党、一个集团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是革命的还是反动的,最终就视其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起促进作用还是起阻碍作用。讨论者指出,这个标准是辨别真马克思主义和假马克思主义、真社会主义和假社会主义、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的“最后标准”。讨论者还把生产作为衡量一个单位政治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一旦提出生产力标准,长期以来奉行政治标准、路线标准的思维和行为范式便开始从根本上被动摇。这是讨论从另一个角度和侧面,对发展生产力是第一位任务的思想作出的论证,应该说,这个论证在表达上更为明确,在理论上也最为彻底。

(三)

在70年代末思想解放的进程中,1977、1978年经济理论大讨论有它不可忽视的意义。

不能否认,无论是规模、声势,还是理论的彻底性和思想的深刻程度,后来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都超过了经济理论大讨论。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经济理论大讨论比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更早清理和批判了“左”倾错误理论。应该指出,经济理论大讨论是从批判“四人帮”入手并以此为内容的,但是这些讨论实质上已经触及了毛泽东晚年的某些“左”倾错误理论,并且初步从理论上做了正本清源的工作。从上面所述的情况就可以看出这个讨论针对“左”倾错误理论所显露的锋芒。正因为如此,这个讨论在方向上与“两个凡是”方针相互对立,从一开始就遇到“两个凡是”的阻碍,后来又受到它的压制。但是讨论并没停止,而是在压制、突破、再压制、再突破的过程中向前推进的。这样,经济理论大讨论就为以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为主要标志的思想解放运动打开了一个缺口,因为只能尊奉、不可怀疑的某些“天条”已经被触动;也为思想解放运动蓄积了力量,因为不仅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了讨论,而且人们从讨论中获得了思想勇气。思想的闸门是经过多少次冲击才打开的,如果说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是彻底冲开这闸门的洪流,那么经济理论大讨论就是冲击闸门的第一次浪潮。或者说,经济理论大讨论为思想解放运动最早做了一个方面的思想准备。

正如本文一开始所说的那样,20年前的那场思想解放运动包含两个侧面,一是冲破思想僵化的框框,二是打开通往新路的大门,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破”和“立”。经济理论大讨论同样包括这样两个侧面。经济理论大讨论既然已经开始了从实质上对“左”倾错误理论的批判,当然也就在批判当中开始了对正确理论和原则的建设。这一点,讨论者当时就有自觉。于光远在第二次讨论按劳分配问题的会议上就说过:“我们批判‘四人帮’的谬论就是‘破’,在破的当中,我们要重视‘立’的问题。”(注:于光远在第二次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会预备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6月20日。见《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第6页。)应该指出,经济理论大讨论,主要是重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恢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来面目,从经济理论本身来看,它是做拨乱反正的工作,还不是理论创新的工作。说这两大讨论进行了正确理论的建设,是因为长期形成并泛滥的“左”倾错误已经把理论弄得混乱不堪,而人们的思想又长期受到“左”倾错误理论的禁锢,只有对这些错误理论进行清理,恢复正确的理论,才能迈开走向新道路的第一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这项恢复正确理论的工作带有建设的性质,如同清理废墟是建造大厦的第一道工序一样。

经济理论大讨论的意义还不止在理论方面,而是超过了理论的范围,对当时的实际经济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经济理论大讨论既是为了从理论上揭批“四人帮”,同时也是为了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问题。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就指出了分配方面存在平均主义弊端,主张按劳动质量给予劳动者报酬。经济理论工作者还专门讨论了实行计件工资和奖金的问题,并且深入开滦煤矿、淮南煤矿进行调查研究,用事实驳斥了对所谓“奖金挂帅”、“物质刺激”的批判,充分论证了实行计件工资和奖金的必要性。一些企业受此影响开始恢复或试行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应该指出,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还有力地配合了高层的决策。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多次提出要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他不仅支持按劳分配问题的讨论,而且让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同志参加国务院领导人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实行计件工资、奖金等问题。经济学界的讨论为这样的高层决策,提供了理论和实际经验的论证。粉碎“四人帮”以后,经济方面最早开始落实的政策之一就是按劳分配。对这个结果,经济理论大讨论功不可没。恩格斯曾经这样评价19世纪的德国哲学:“正象在十八世纪的法国一样,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哲学革命也作了政治变革的前导。”(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0页。)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70年代末的经济理论大讨论成为了新时期经济改革实践的先导之一。

在肯定经济理论大讨论对思想解放进程所起作用的同时,应该指出,最终掀起思想解放运动巨浪的,还是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因为这一大讨论不再是从某一个领域或某几个问题,而是从思想路线的高度,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从而为彻底清理和纠正那一整套“左”倾错误理论,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扫清了障碍。于光远在20年后回顾说:“在真理标准讨论之前我致力于按劳分配问题和反对批判唯生产力论问题等经济学领域内的拨乱反正。那时我就感到由于不少人受毛泽东个人崇拜思想束缚很深,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非常困难,因此我期望哲学领域来配合。因此我提出希望改变当时‘经济(学)繁荣,哲学贫困’的局面。因此当我看到真理标准问题提出来之后,我很高兴地说,‘挂帅的东西现在出场了’。”(注:于光远:《一场端正思想路线的哲学辩论——纪念真理标准讨论二十周年》,《同舟共进》1998年第10期。)的确,这个“挂帅的东西”出来以后,思想解放便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经济学界的讨论也就汇入了思想解放运动的大潮,向着广泛得多和深刻得多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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