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合同的财税处理与存货价格下跌的准备_存货跌价准备论文

损失合同的财税处理与存货价格下跌的准备_存货跌价准备论文

亏损合同与待售存货跌价准备的财税处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存货论文,财税论文,合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执行销售合同持有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财税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简单地说,有合同则按合同价,没有合同则按市价。

例1、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3月10日,甲公司应按每台12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电子设备15台。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008年12月31日,该电子设备库存数量为18台,单位成本为11万元/台。根据甲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销售的电子设备的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万元/台。2008年12月31日,电子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为9万元/台。

根据该销售合同规定,库存的电子设备的15台的销售价格已由销售合同约定,其余3台并没有由销售合同约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销售合同约定的数量(15台)的电子设备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12万元/台作为计算基础,而对于超出部分(3台)的电子设备的可变现净值应以市场销售价格9万元/台作为计算基础。

即有合同的15台电子设备由于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即使成本大于市价,由于该合同不可撤销,所以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只对于另外没有合同的三台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3×11-(9×3-0.1×3)=3.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36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36000

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由此产生了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9000(36000×25%)

贷:所得税费用 9000

亏损合同的财税处理

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而对于尚未生产出的少于合同的订购数量,如果由于价格上涨等合同未预见造成了生产成本上升,超过了合同价,则该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例2、上水公司与华达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不可撤销合同,上水公司向华达公司销售设备50台,合同价格每台100万元(不含税),该批设备在2009年1月25日交货。至2008年末上水公司已生产40台设备,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达到102万元,本合同已成为亏损合同。预计其余未生产的10台设备的单位成本与已生产的设备的单位成本相同,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解析: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可能变为亏损合同。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充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2)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会计处理:

(1)有标的部分,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800000(40×2)

(2)无标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0(10×2)

贷:预计负债 200000

(3)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计提的费用和损失税法上都不予认可,需做纳税调增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00×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4)待产品完工后,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20万元)冲减产品成本。

借:预计负债 20

贷:库存商品20

同时转销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

延伸分析:为了提高合同的执行力,违约金条款一般会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以保证合同双方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对于无标的亏损合同,在计算预计负债时,应按照履行合同所需成本与违约金中的较低者确认。

例3、惠民公司2008年12月1日与华盛公司签订了一项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09年4月5日以每件产品100元的价格向华盛公司提供2万件甲产品,若不能按期交货,将被处以总价款2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产品尚未开始生产,但企业开始筹备原材料以生产这批产品时,原材料价格突然上升,预计生产每件产品需要花费成本110元。

假如不考虑预计销售费用,惠民公司每件预计损失为10元,履行合同共计损失20万元。如果撤销合同,则需要交纳40万元的违约金,因此,这项销售合同变成一项亏损合同。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惠民公司应当按照履行合同所需成本(20万元)与违约金(40万元)中的较低者确认一项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0

贷:预计负债 200000

(2)待相关产品生产完成后,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20万元)冲减产品成本。

借:预计负债 2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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