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一)_小说论文

论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一)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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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没有“历史小说”这个文学概念,它是到了近代文学史上才产生的。1902年《新民丛报》14号上,在《新小说》报社撰写的广告《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中,历史小说被列为《新小说》征稿的第三项内容。其中说:“历史小说者,专以历史上事实为材料,而用演义体叙述之,盖读正史则易生厌,读演义则易生感”。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使用“历史小说”这个文学概念的文字材料。1905年,小说林社在其广告中,将小说分为12类,而历史小说则居其第一。这个概念的正式出现,标志着“历史小说”对“历史”的独立性的加强,标志着文学与历史的进一步分化。在这时,人们已经不再把历史小说仅仅当作演义正史的一种辅助性的工具,而开始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小说体裁。显而易见,这时的“历史小说”的提倡,其目的已不是为历史的,而是为文学的,为小说的。

在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历史小说”这个文学概念,但并不说明中国古代就没有“历史小说”,恰恰相反,正是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小说”与“历史”有着格外密切的连带关系。中国古代小说曾经有过许多别称,其中多数与“史”有关,如“稗史”、“野史”、“小史”、“逸史”之类。有的小说则直接冠以“外史”、“趣史”、“艳史”、“痛史”一类的名字,而“传”、“志”、“录”则是对历史文体名称的袭用。在中国古代小说中,数量最多、影响最大、最受一般读者欢迎的则是“讲史”、“演史”,它们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的历史小说。

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认为,这里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即在中国古代的文化史上,“小说”和“历史”是在一种统一文体中逐渐分化而成的。在整个中国古代的文化史上,这种分化的过程都在或迟或速地进行着,但却没有最终地予以完成。这个分化过程大致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

一、神话传说阶段

在世界所有民族的文化中,神话都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总源头。在这个总源头上,后来发展起来的各种文化门类都是浑然一体地存在着的。它是一个民族最初的历史,也是一个民族最初的文学;是一个民族最初的哲学,也是一个民族最初的科学。我们不能用任何特定的文化门类的要求观察它、了解它、分析它、综合它。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也是如此。“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羿射九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燧人氏钻木取火”、“神农尝百草”,这诸多神话传说,既是文学的,也是历史的;既是原始初民对客观世界的想象,也是他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即使我们把它们称为中国最早的历史小说亦无不可。这种历史与文学的统一,理性与情感的统一,直到先秦的散文中还持续着,而到史传著作正式产生,文学和历史才发生了第一期的分化。

二、史传文学阶段

在西方,古希腊罗马神话是被荷马史诗所延续的。荷马史诗是“诗”与“史”、“文学”与“历史”的浑然一体的存在。在表面上看,中国古代没有一个文化上的“史诗”阶段,但我们认为,中国古代史传文学实际上与西方的史诗有着类似的历史作用。在这时,中国的文学与中国历史发生了分化,但这种分化,不是在全部的意义上实现的。史传著作分离出去的是诗歌和散文,而不是我们现在所称谓的全部的“文学”。在更严格的意义上,在这时发生的是抒情文体和叙事文体的分裂,而不是确实意义上的“文学”与“历史”的分裂。中国的叙事文学在这时仍然是与历史融为一体的。直到现在,《左传》、《史记》仍然不仅仅作为历史著作出现在中国的史学史上,同时也作为文学作品出现在中国文学史上。特别是《史记》,它的本纪、列传,实际是历史和小说两种文体的浑融整体。因了这种性质,不少学者径以“历史小说”称之。胡怀琛说:“《史记》在文学界上的位置,比在史学界上的位置要高。我们拿它当史看,不如拿它当文看。不过,一面拿它当文学作品看,一面也可以知道一些史事,故我以为《史记》这部书,绝像现在的历史小说。”(注:胡怀琛:《〈史记选注〉序言》。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施章也曾说:“(司马迁)把历史人物

三、宋元话本的讲史阶段

《史记》之后,是“历史”和“叙事文学”继续分化的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到了班固的《汉书》,一方面更加强了对历史记述的精确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把“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形式排除在了“历史”之外。那时的“小说”的概念仍是不明确的,但后来的“小说”即包括在《汉书·艺文志》所称之为“小道”的众多作品之中则是确定无疑的。按照鲁迅的观点,中国的小说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自己的萌芽,而唐宋传奇则标志着中国小说的正式诞生。假若我们不是从小说的某些因素而是从小说这种文体的意义上思考鲁迅的这个判断,就会感到这个判断是不可移易的。只有到了这个时期,小说才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形式而出现,而在此前,它是寄生在其它的文体形式、特别是历史著作中存在并发展的。但是,就小说与历史的分化来说,这时的分化仍是初步的、极不完全的。唐宋传奇与历史著作的分化,实质上只是日常平凡人物、日常生活事件与重大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的分化。前者由唐宋传奇这种“小说”文体描写着、表现着,而后者的历史的记述和文学的表现则仍是历史家的任务。也就是说,“历史小说”还不存在在“小说”中,而存在在“历史”中,并与历史的记述浑成一种统一的文体形式。开始把“历史小说”从历史中独立

四、明清历史演义小说阶段

以《三国演义》、《隋唐演义》为代表的明清历史演义小说标志着中国历史小说的正式诞生。它们是在宋元话本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但已不是讲史艺人的讲史底本,而成了供读者阅读的独立的小说作品;它们是以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为题材的,但已不是历史,而是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进行文学表现的小说。至此,历史小说与历史才正式分化成了两种独立的文体形式。就其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进行文学表现的方式来说,在这时以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施耐庵的《水浒传》为代表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前者以“正史”为本,由作者“添设敷衍”而成为小说;后者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以事件为核心,主要通过作者的虚构、想象而创造出来。依金圣叹的话来说,前者是“以文运事”,后者是“因文生事”。但不论作者采取的是哪一种方式,则都是以历史为题材的小说作品。

但是,从中国古代历史小说的产生到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产生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历史小说的独立性还是极其有限的。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独立性还仅仅是文体形式上的,而在内容上,在思想意义上,乃至在存在的合法性上,它还是不具有真正的独立性的。这种情况,是由于当时“小说”和“历史”的不平等地位造成的。这首先表现在“历史小说”和“历史”的整体关系上。即使在当时历史小说家和评论家的观念中,历史小说也只是历史的一种附庸,它是附着在历史上获得自己的存在权利的。历史小说演的是正史之义,正史是本,小说是末;正史是源,小说是流。小说家只有敷衍铺陈历史事实、将历史著作中含蕴的微言大义表现得更加生动具体的义务,而没有自己独立地把握历史、表现并评价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权利。几乎当时所有的小说作家都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历史家之下,把自己的小说创作称为“正史之余”(笑花主人)、“史之支流”(蔡元放),而他们的最高目标就是“可进于史”(闲斋老人)、“与经史并传”(陈继儒)。这种观念几乎一直持续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这种思想上的依赖关系,也曲折地表现在艺术的表现形式上。严格说来,中国古代历史小说的艺术结构方式,仍然主要是中国古代历史著作的结构方

当我们在中国历史小说的全部发展历史中思考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时候,完全应该意识到,作为整个中国历史小说第五个发展阶段的中国现代历史小说,所完成的不应是复归于历史、与历史进一步混同的任务,而是继续与历史分化发展、取得与历史并立的独立的文化地位的过程。这种独立不仅是文体形式上的,还应是思想内容上和艺术整体特征上的。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不应当是中国历史著作中某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形象化复述,而应当是有别于历史记述的别一种表现方式;历史小说家不应再是历史家的附庸,不是历史家历史著作的“趣味”生产者,而应是有自己的独立的历史观念和思想观念的创作家,是自己小说创作的主体。他创作的是小说,是以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为题材展开的艺术的想象,而不是历史,不是对历史事实的重新忆述。我们认为,只有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取得评判和分析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正确的标准,才能对它们的成败得失作出较近合理的判断,而我们过去在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研究中的盲目性,大半是由这个标准的不明确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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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人类对自己生存和发展过程的记述,但这个记述却永远不可能是由所有人对这个过程中的所有人物和所有事件的记述。它是由特定的人、带着特定的目的、以特定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态度并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记述和组织起来的。在这里也就有一个如何把握和理解过往历史家对人类过往历史的记述的问题。中国古代历史小说家之所以还不可能把自己的小说创作提高到与中国古代历史著作同等重要的历史地位上来,归根结蒂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可能以一种完全不同于中国古代历史家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态度独立地面对并运用他们的历史记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只能对他们的记述作出演义式的叙述和表现,而不可能改变他们记述的整体框架和模式。而中国现代小说家则有了与他们根本不同的特征,现代历史观念的产生以及对中国传统历史观念的批判,使他们完全有可能站在与中国古代历史家完全不同的立场上重新看待和感受他们所记述下来的历史事实。他们不再是中国古代历史家思想观念的演义者和宣传者,他们用古代的历史事实表达的是他们自己的独立的思想观念和独立的人生感受。他们的小说创作已经不能包括在中国古代历史家的著作中。在这时,也只有在这时,历史小说才真正地从历史中被分离出来,成了具有独立品格的文体形式。

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也有不同的思想观念的斗争,也有历史观念的微弱变化,但在中国历史学和中国历史小说产生与存在的整个历史区间里,中国历史基本停留在同样一种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上,一切的变化都是在这同一种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基础上的变化。永远是春种和秋收的生产过程,永远是丰收与荒旱的经济波动,永远是君臣、父子、夫妇、师生、朋友和睦相处与反目成仇的人际关系,永远是战争与和平、分裂和统一的社会动荡,永远是出世与入世的人生选择。早在中国历史小说产生、乃至早在中国历史著作产生之前,老子、孔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一系列先秦思想家已经表达了在这样一种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上所能够产生的各种不同的思想愿望,而一部《史记》则几乎塑造了在中国历史的波涛中升降浮沉的各种形态的人物典型和思想类型。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上,不是社会思想愈趋丰富化的过程,而是适应这种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儒家思想学说日益排挤了其它的思想学说、逐渐获得了自己的统治地位的过程。当中国古代历史小说家找到了历史这种文学题材并有了表现这种题材的文学形式的时候,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所可能有的历史观念已经先天地存在在历史的作品里,而这些思想也正是他们的广大读者所拥有的思想。他们在历

国史演义》、蔷薇园主的《五四历史演义》、半璧楼主的《国战演义》、罗逢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演义》、杜惜冰的《中国抗战史演义》、徐哲身的《溥仪春梦记》等等。这些作品,在普及中国历史知识或满足读者的消闲趣味方面,无疑是有自己的作用的,但它们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小说作品。正如李程骅先生所说:“蔡东藩的作品,是古代历史小说在现代的沿袭和保留,没有‘融化新机’,显示出新的艺术风貌,因而不能称为现代意义上的历史小说”(注:李程骅:《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与民族文化》。《海南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4期。)。我们同意李程骅先生的意见。实际上,这些作品,早已不被广大读者作为文学作品来欣赏,而更多地是作为通俗的历史读物被阅读的。

中国现代历史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历史观念革命的产物,在这里,有四个人的三种不同的历史观念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他们是:梁启超、陈独秀、李大钊和鲁迅。

梁启超是第一个举起“史界革命”大旗的启蒙思想家。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面临的严重危机是维新知识分子的民主改革要求在梁启超这里引起了历史观念的根本变化。什么是历史?在中国旧史学存在的两千余年的历史上,没有发生过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思想的根本变革,旧史学所记述的是在当时社会发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和事件,特别是朝代的更迭、社会的治乱、国家的分裂和统一,但所有这一切,都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没有必然的联系,历史学家也不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记述并评价这些事件和人物的。梁启超在西方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下,第一个把社会历史发展的观念带到中国的历史学研究之中来,并对中国的封建史学观念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指出,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各种体裁的历史著作,都不过是“为一代之主作谱牒”,并进一步分析了旧史学的四弊二病(又通称“六弊”)。这“四弊”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二病”是:“铺叙而不能别裁”;“因袭而不能创作”。梁启超史界革命对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创作的影响不是具体的,我们也很难条分缕析地指出谁在哪一点上受到过他的什么影响,但只要我们从整体上观察中国现

陈独秀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是“五四”思想革命的先驱者。作为新文学作家的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作家们,可以说没有一个人没有受过陈独秀思想的影响。陈独秀的历史观念是在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的伦理道德革命和文学革命的过程中形成的。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家的伦理道德由于适应了以农业经济为基础、以封建帝王专制为上层建筑的中国社会的需要,逐渐成了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起到了维护封建专制政治统治、阻碍中国历史发展的作用,它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等一系列的思想观念严重地束缚着中国人的个性。陈独秀是第一个揭起批儒反孔旗帜的现代思想家,并对现代中国青年的人格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儒教不革命,儒学不转轮,吾国遂无新思想,新学说,何以造新国民?”(注:陈独秀:《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在《新青年》(原名《青年杂志》)的创刊号上,他向青年提出了六点希望:“自主的而非退隐的”;“世界的而非锁国的”;“实利的而非虚文的”;“科学的而非想象的”。(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陈独秀的思想影响,对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创作的影响无疑也是十分巨大的。它具体表现在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家把握历史人物、评价历史事

陈独秀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后期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学说的影响,成了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但他对中国新文学作家的思想影响主要是在“五四”思想革命时期,而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影响了中国现代作家的则是李大钊。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念并评价它对中国社会思想的影响作用,恐怕至今是中国学者所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但有一点则是确定无疑的,即在中国古代的历史观念中,历史是帝王将相、文人学者的历史,人民群众只是历史的被动的接受者。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影响到一个民族的历史的发展。梁启超等近现代民主主义的历史学家,已经不满于中国封建史学这种把历史仅仅作为少数政治统治者的历史的旧的历史观念,已经提出了一个民族的历史应当是全体国民的历史的思想,但是,历史上的人民群众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被组织在整个民族的历史之中,他们是怎样作用于自己民族的历史发展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没有得到解决的。正是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观念发生巨大变动的历史关头,马克思主义传入了中国。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念中,有两个相互联系的主要命题,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命题,一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命题。相比较而言,前一个命题在中国知识分子中的影响更带有学术的、理论的色彩,而后一个命题则更带有实际的思想观念和历史观念的性质。它解决的是如何看待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巨大作用的问题。这在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创作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从三十年代开始,在中国现代历史小

梁启超、陈独秀、李大钊的历史观尽管各有不同的内容,但较之鲁迅,却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一、他们主要着眼于如何认识历史,而不着眼于如何感受历史;二、他们的历史观都带有西方某种思想学说直接影响的痕迹;三、他们的历史观都具有相对单纯的性质,没有在剖析中国现实和历史的诸种不同现象的基础上充分地予以展开;四、他们的历史观都着眼于从外部世界(政治的和经济的、群众的和英雄的等等)寻找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在过去,我们也往往依照相同的方式看待鲁迅的历史观,但如果我们从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创作的角度看待鲁迅的历史观念,就会发现他是有着与上述几个人的思想观念根本不同的性质的。鲁迅的历史观解决的,不只是如何认识历史的问题,同时更是一个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如何感受人类的历史的问题。梁启超的历史观尽管从理论的角度也能感受到它的深刻性,但他的历史观念几乎没有向历史的艺术表现发生转换的可能性,梁启超的小说创作在对中国人的表现上不但没有达到鲁迅的高度,甚至连中国古代小说家已经达到的高度也丧失了。陈独秀、李大钊都没有用艺术的形式表现他们对中国社会历史的认识,而鲁迅的历史小说则显示了,他的历史观念是可以转换为对中国历史和历史人物的具体描绘和审美评价的。这也

故人群所当希冀要求者,不惟奈端已也,亦希诗人如狭斯丕尔(Shakespeare);不惟波尔,亦希画师如洛菲罗(Rephaelo);既有康德,亦必有乐人如培得诃芬(Beethoven),既有达尔文,亦必有文人如嘉来勒(Garlyle)。凡此者,皆所以致人性于全,不使之偏倚,因以见今日之文明者也。嗟夫,彼人文史实之所垂示,固如是已!

鲁迅的历史观不是从接受西方某些现成的思想学说入手的,而是从具体考察西方文化发展史入手的。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他看到的不仅仅是西方的科学技术,也不仅仅是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而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全面发展。它们是人的两种同时存在的自然欲求,而正是这两种同时存在的自然欲求推动着人去进行创造性的活动。人类的历史发展,就是在人的不断的创造性的活动的基础上实现的。可以说,对人类创造性活动的重视,始终是鲁迅历史观的核心,也是贯穿他全部历史小说创作的一条红线。

综上所述,从梁启超开始到鲁迅为止,中国出现了三种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历史观念:一、由梁启超对封建史学的批判到陈独秀前期对传统儒家伦理道德的批判,形成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普遍接受的新的民主主义的历史观念;二、由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的宣传与介绍,形成了部分共产主义知识分子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念,它同时也是一种把握历史、表现历史的思想方式;三、鲁迅以人的创造性活动为核心的历史观念。这三种历史观念都是适应着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需要产生的,都根本不同于中国古代历史家赖以记述中国古代历史事实的传统的历史观念。正是这些新的历史观念,使他们有可能对古代历史家所记述的历史事实进行一种新的形式的描写,对之进行再创造,成为完全独立的一种新的小说文本。我们认为,这是研究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创作时所不能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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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阐述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发生根源时,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西方历史小说的影响,但我们认为,与其把中国现代历史小说视为西方历史小说影响下的产物,不如说它只是中国现代作家历史观念的变化与现代小说形式直接结合的产物。也就是说,西方历史小说的影响在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产生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小极小的。

在荷马史诗之后,西方的文学和历史发生了分裂,但这种分裂和中国文化史上的分裂是绝不相同的。如果说中国的叙事文学在很长的历史阶段中是包容在历史之中,是历史的一种表现方式,因而在二者继续分化的过程中,叙事文学一直未能摆脱对历史的附庸地位的话,而在西方的文化史上,历史则是包容在文学之中的。古希腊的戏剧把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内容包含在自我之中,成了古希腊人民欣赏的文学艺术作品。在那时,在历史学著作方面,有希罗多德的《历史》,但它的地位还在古希腊戏剧之下。古希腊的思想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把诗学(即文艺学)作为自己主要的研究对象之一,那种以历史寓褒贬,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的历史的权威在古希腊文化中并没有树立起来。“诗学”在“史学”之上,具有自己独立的文化地位。一直至公元一世纪的罗马时代,普罗塔克的《希腊罗马并列名人传》成为西方历史上一部影响深远的历史学著作,普鲁塔克也享有崇高威望,但普鲁塔克的历史著作,同中国经学中的“春秋左传”是不同的,它没有经学的指导地位。与其说它产生在经学中,不如说它产生于文学中,它是作为一部堪与戏剧文学媲美的文学作品被西方文化史所接纳的。在这里,叙事文学早已成了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埃

学家更为低贱。在这里存在的是一个历史意识的问题。实际上,人类对于自己的历史,向来是有根本不同的两种把握方式的,一是文学的把握方式,一是历史科学的把握方式。历史科学的把握方式是人类完善对自己历史的精确认识的手段,它是以对历史事实的考证和分析为基础的,但是,历史科学永远不可能仅仅依靠自己独有的操作方式完成自己所应实现的认识任务,它必须把自己对历史事实的考证和分析纳入到自己对历史的文学把握方式之中去,才能实际地发挥自己对历史事实的考证和分析的作用。而对历史的文学的把握方式则是现代人在对现实社会和现实人的感受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已有历史事实的想象性联想实现的。只有在这样的联想中,历史才会作为一个完整的动态社会呈现在现代人的面前。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人类过去的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人们永远不可能把它所有的事实都记载下来,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记载都是可靠的,仅仅根据已有的历史事实的记载和新的考证出来的事实,人们是无法组合成这样一个完整的动态的社会的。历史事实只能起到修正文学想象中的这样一个整体框架的作用,而不可能代替它。中国的历史先于叙事文学而存在,获得了自己更为持久的繁荣,也为中国的历史记载下了较之西方历史更加丰富的历史* 西方第一个杰出的历史小说家是瓦尔特·司各特(1771-1832)。他的出现要比罗贯中、施耐庵晚得多,但作为能入于“正史”的文学家却又比他们早得多。他在一开始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小说家出现在欧洲的文坛,而不是作为一个历史著作的演义者受到人们的重视的。这产生了他的历史小说的特点。严格说来,他的历史小说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而只是一种独立的文学风格;它不是从“历史”中分离出来的,而是从诗歌和小说中发展出来的。司各特原来就是一个著名的诗人,他的历史小说的特点早在他的诗歌中就已表现出来。欧洲的读者不会把它们当作“历史”读,而始终只是把它们当作小说读,当作一种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小说来读的。甚至直至现在,我们也很难保证中国的读者能真正精确地理解司各特作为西方第一个历史小说家的含义。我们很容易认为,司各特的历史小说里写的就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司各特在历史的典籍里找来的有趣的题材。假若我们这样认为,司各特就称不上是一个历史小说家了。著名的丹麦文学批评家格奥尔格·勃兰兑斯曾经这样叙述司各特最著名的历史小说《艾凡赫》的问世。他说:

《艾凡赫》又于一八一九年十二月问世,这部作品也受到了最热烈的赞赏。现在我们知道,就这部杰出的小说而言,司各特为他的幻想世界提供基础所需要的真实材料是多么微不足道。一位一直在德国旅行的某个斯基恩先生,曾经向他讲过关于犹太人在那里的处境,他们特有的服装和习俗、他们所受到的苛刻待遇等等情况。这点基础就足够他写成蕊贝卡和伊萨克这些生动形象的一部杰作了。司各特在私生活中,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对于不信奉英国国教者的政治权利问题所持的观点是极端偏颇的。因此,作为一个作家,他能够不抱偏见地以一个犹太女子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而且赋予她以无比理想然而又是很自然的性格,这就更加令人钦佩。(注:格奥尔格·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引自《司各特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2年版,第90-91页。)

实际上,司各特之被称为历史小说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在历史古籍中寻找小说描写对象,寻找历史真实人物和事件的作家,而是他以自己的艺术想象,在小说中创造出了历史的情境,过往时代的氛围,复活了特定时代人物的思想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的作家。他与历史家的关系,与其说他的小说更多地仰赖着历史家,不如说他的小说更多地营养着历史家,启发着历史家。

格奥尔格·勃兰兑斯还曾说:

司各特的历史感不仅使他成了整个一代诗派的先驱,而且使他那些毫无造作的小说对新世纪的全部历史写作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举例说,正是他那部描写了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之间紧张关系的小说《艾凡赫》,最先启发了奥古斯丁·梯也里的一种观点,即认为促成克洛维·查理大帝和于戈·加佩,建立了炫赫功业的原动力是高卢人和法兰克人之间的种族对立。(注:格奥尔格·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引自《司各特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2年版,第88页。)

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仅仅从一部西方历史小说的译本中所可能读到的。对于把“历史”仅仅理解为古代历史家记述中的“历史”而不承认可以有文学把握方式中的“历史”的中国知识分子,司各特的小说本身不可能起到转变“历史小说”观念的作用。早在1905年,林纾和魏易就合作翻译了司各特的《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即《艾凡赫》),但在1906年吴趼人在《“月月小说”序》中给“历史小说”下定义时,所依据的仍是《三国演义》等中国古代的历史小说。他还在《月月小说》第一卷第一号发表的《历史小说总序》中说,写历史小说的目的是为了“使今日读小说者,明日读正史如见故人;昨日读正史而不得入者,今日读小说而如身临其境”。此后,陆绍明在《月月小说》第一卷第三号的《发刊词》中,则对历史小说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例胜班马,义仿马龙,稗官之要,野史之宗”。而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创始人鲁迅,则对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没有多么浓厚的兴趣。他在留日时期写的《摩罗诗力说》,对“超脱古范,直抒所信”的拜伦、雪莱等浪漫主义诗人推崇备至,对司各特则颇有非议,说他“为文率平妥翔实,与旧之宗教道德极相容”。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或许对中国“历史小说”这个文学概念的形成有所影响,但对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产司各特之后,西方的历史小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俄国,有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等;在法国,有梅里美的《查理第九时代轶事》、雨果的《九三年》等;在意大利、有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思》等;在波兰,有显克微支的《十字军骑士》等。这些作品,都先后翻译到了中国,对后来的历史小说家如李劼人等,不能说没有一些影响,但对中国现代小说的诞生,其作作是微乎其微的。在这里,还有一个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时空感受的问题。历史小说,是在强烈而又明确的时间意识的作用下形成的,没有这种时间的意识,就没有历史小说。这种时间意识,不仅是理性上的,更是感受上的。对于现代的读者,《红楼梦》已是过去时代的,但它却不是历史小说,因为这种理性上的“过去时”根本不同于历史小说感受中的“过去时”。西方的历史小说,到了中国读者的感受中,更是空间的而非时间的,空间上的陌生感冲淡乃至掩盖了时间上的陌生感。对于一个俄国的读者,列夫·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的描写,肯定会时时显露出它的时代,而对于中国的读者,它与列夫·托尔斯泰的现实题材小说《复活》不会有多么大的差别,共同的异域感使二者在时间上的差异变得极不重要了。这也就是说,对仅从表现的联系,日本的历史小说与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产生有着更直接的因缘关系。日本近代风格(我们所说的现代风格)的历史小说产生于明治时代。尾崎红叶、幸田露伴、山田美妙都写过历史小说,而日本第一个杰出的近代历史小说家是森鸥外。1912年,森鸥外因大将乃木希典夫妇自杀、为明治天皇殉葬而创作了日本近代文学史上第一篇典型的历史小说《兴津弥五右卫门的遗书》,意在批判封建时代的忠孝观念,此后又有《鱼玄机》、《寒山拾得》等同类的历史小说发表。在这里,森鸥外坚持为理解现实社会的各种问题而到历史中去寻找题材的历史小说观念,而以后来写《山房札记》的时候,他又转而强调准确的考证,偏重于对历史作客观真实的描写。日本学界后来把前一种历史小说对应于英语的historic novel,叫做“历史的小说”,意即“历史题材的小说”,更强调历史小说的小说性质,而认为后者与historical novel相近,称为“史传小说”或“历史小说”,更强调历史小说的“历史”性质。日本对“历史的小说”和“历史小说”的划分,对鲁迅的历史小说观是有影响的,他在《〈罗生门〉译者附记》中曾使用过这两个概念,而他把自己的历史小说与所谓“教授小说”区别开来,用的也是相类的标准。森鸥外之后,日本最重要的中国的现代历史小说是在中国现代小说产生之后几年才产生的。中国现代小说的产生无疑是受了西方和日本小说的直接影响的,它是中国现代小说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这个必要条件,中国现代小说就是迥不相同的另外一种状况,但这不适用于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产生有三个必要的条件:一、中国现代小说基本艺术形式的确立;二、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新的历史观念的产生;三、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对本民族历史的关怀及其相应的历史知识。有了这三个必要的条件,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会自行产生,西方历史小说的存在与否以及以何等形式具体存在着,都不会与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发生太大的关系。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鲜明特点,也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对外国历史小说的依赖性是极小极小的。(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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