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社会的一般经济法体系_经济论文

论人类社会的一般经济法体系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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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通常只说“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经济规律。这不仅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而且有悖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其实,人类社会普遍的或一般的经济规律不只一条,而是存在着一个规律体系,它是由节约规律、科技进步规律、按比例规律、分工协作规律和“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组成的有机整体。本文拟就此作一探讨。

一、节约规律

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学即节约学。在我国古代文献里,经济一词的含义相当广,除了“经邦济世”、“经国济民”等通常的含义外,还含有节约之意。在西方,经济一词原意为家政管理,但其中也含有节约之意。马克思在评述李嘉图著作中关于节约问题的论述时曾指出:“李嘉图也说:真正的财富在于用尽量少的价值创造出尽量多的使用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在尽量少的劳动时间里创造出尽量丰富的物质财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81页。)马克思还说:“真正的经济——节约——在于节约劳动时间,即最低限度的、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生产成本。”(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人民出版社,第364页。)经济活动所用的劳动时间包括物化劳动时间和活劳动时间。劳动时间愈节省,生产经营所耗费的费用或成本就愈低,而劳动生产率和剩余产品率则愈高,社会发展也随之相应加快。所以,就社会经济而言,节约意味着生产资料、人力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程度和利用效率的提高。可以说,经济即节约。节约规律是一切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基本的经济规律。换言之,凡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不能没有节约规律。

首先,节约规律是与人类社会经济同时产生的,且其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与日俱增。人区别于动物在于他能使用生产工具从事生产活动。恩格斯引用摩尔根的话说:“这一生产上的技能,对于人类的优越程度和支配自然的程度具有决定的意义:一切生物之中,只有人类达到几乎绝对控制食物生产的地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我们的祖先使用原始工具,以便用较少的劳动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这是节约规律作用的最初表现。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封建庄园主、个体农户及统治阶级均程度不同地注意节约与资财利用率,且比之原始社会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真正有意识地讲求节约成本的主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尽管他们带有相当浓厚的封建色彩,但是能否节约成本事关其成败存亡,因而不能不重视节约。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济之后,人们对节约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才有了质的飞跃。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则将更重视且更有可能认识和运用节约规律。马克思指出:“生产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了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于工业和农民的分散的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更为必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2、151页。)总之,节约规律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经济规律,它的作用及对它的认识和运用是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呈同步趋势的。

其次,从微观经济来看,个人生活到大公司的经济活动均受节约规律的支配与制约。用尽可能少的费用或成本求得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或利润是微观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农民,虽然没有会计账本,“仅仅用头脑记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2、151页。),但也十分注重节约活劳动和生产费用及其使用效果,力图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说来,个人和家庭总是想以最小的劳动获得最高的收入,而开支则力求以最小的价值换取最大的使用价值。即使是亿万富翁,也离不开“少花钱,多满足”的原则。至于作为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企业,在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支配下,既有追逐最高赢利率的内在冲动,又有激烈竞争的外在压力,为了生存和赚钱,其基本途径就是想方设法节省生产经营费用,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以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扩大和占领市场。可见,节约规律已渗透到微观经济的一切领域。

再者,就宏观经济而言,节约规律的作用体现在社会资源的利用、开发、保护及综合效率上。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协调和平衡,集中反映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社会经济效率上,最终表现为生活水平、质量和社会全面进步。列宁指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的东西。资本主义创造了在农奴制度下所没有过的劳动生产率。资本主义可以最终被战胜,而且一定会被最终战胜,因为社会主义能创造出新的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注:《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页。)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在于节省劳动时间和合理分配劳动时间。“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是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120页。)体现时间节约及其合理分配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或社会经济效率,不仅是社会经济制度或管理体制能否实现节约规律的综合反映,而且是社会经济制度或管理体制生死存亡的基本因素。

总之,节约规律是一切社会的普遍的基本经济规律。节约问题不是常人所理解的简单问题,而是关系到从生产经营者到社会、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一切经济活动都要遵循节约规律。

二、科学技术进步规律

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的经济范畴,它是衡量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生产力总是与一定的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没有无科学技术的生产力,也就没有无科学技术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

科学技术是一个历史的经济范畴。就劳动资料或生产工具而言,人类科技进步有过这样几次重大飞跃:原始的木器、石器的发明实现了从猿到人的转变;金属手工工具,尤其是铁制手工工具的普及使人类进入农业社会;而机器取代手工工具则是从农业社会变为工业社会的科技基础。今天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尽人皆知。值得注意的是,科技进步不仅是实现节约规律最基本的因素和最强有力的武器,而且是人类社会发展划时代的综合标志。(注: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气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8页。)又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划分,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得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4页。))

科学技术进步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首先,从生产力诸因素来看:一是劳动对象的广度和深度均取决于科技进步;二是劳动资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随着科技进步而日益增加和提高;三是劳动者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劳动熟练程度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不断增强。诚然,任何劳动者均得有科技知识,否则就不称为劳动者了。然而,只有具备一定的科技素质的劳动者才能从事复杂劳动,且劳动者科技水平愈高,其从事复杂劳动的能力就愈强。所以,人力资源的开发归根到底是用先进科技武装劳动者。其次,就生产关系而言:一是生产关系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后者则主要取决于科学技术进步;二是体现生产关系的经济体制也随科学技术进步而不断改进(详见后文);三是经济管理的手段、方式和方法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而相应改进。其中,电子技术的应用,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均发生了重大变革。再者,科技进步推动了社会生活的发展。从个人、家庭到整个社会,生活水平均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而相应提高。

科学技术进步及其成果的应用效率是新社会制度取代旧社会制度、新经济体制取代旧经济体制的决定性因素。“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4、397页。)。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围内战胜前资本主义自然经济,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能更有力地推动科学技术的迅速进步。马克思在谴责英国怀着“极卑鄙的利益”征服和统治印度的同时,又指出:“历史中的资产阶级时期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互相依赖为基础的世界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发展人的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在科学的帮助下对自然力的统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4~75、80、83页。) 从而肯定了用先进科技武装起来的英国工商业攻克印度自然经济的历史必然性。

总之,科学技术进步对经济和社会的作用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日趋增强的。当今之世,企业之间、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归根到底在于科学技术进步之争,因为科技进步是取胜的根本之道,是实现节约之本。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全面地认识和运用科学技术进步这一人类社会的普遍经济规律。

三、按比例规律

任何经济,无论是微观经济还是宏观经济,且不管其历史、现在和将来,均须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方能正常运作。这是又一条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普遍经济规律。

任何生产均须一定的生产要素,且各种生产要素须按一定比例结合,方能正常进行生产和达到预期目的。因此,任何违反按比例规律的生产经营,均违反节约规律的要求,达不到预期的结果。

再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个人的需求还是社会的需求,均有一定的结构比例。这如同生产对其要素的需求一样,是由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而为了满足个人或社会按比例的客观需求,就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劳动时间。“正像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120页。)而“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41页。)值得注意的是, 按比例规律不仅不会因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而丧失,而且其作用随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日趋复杂而愈来愈大。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消灭以后,“价值决定仍会在下述意义上起支配作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分配,最后,与此有关的簿记,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重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3页。)

如同宏观经济一样,按比例规律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也日益加强。相对于自然经济而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司、企业显然在其内部更需要运用按比例规律。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必须合理配置,使之符合按一定比例规律的要求,才能减少浪费,运作正常,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率。毫无疑问,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企业内部人、财、物及各自内部的比例关系日显重要,按比例规律的作用将日趋扩大。

四、分工协作规律

一般说来,分工即劳动分工。无论就一个单位内部还是从整个社会来说,一切分工都是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而不断发展的。一方面,它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分工的发展又促进劳动生产率、社会生产力以及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4、397页。)分工的存在与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经济规律。

协作是指多人在相同或不同的生产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的劳动协作。如同分工一样,协作既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又是社会生产力、劳动生产率、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提高的强有力手段。从整体说来,协作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是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所共有的普遍规律。

分工与协作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其深度和广度是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日益加深和扩大的。因此,分工协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当然,分工与协作的性质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是有区别的,其中有一些在阶级社会里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的对抗性。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使分工和协作具有二重性作用。一方面,它促进了分工和协作的空前发展,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效率的极大提高;另一方面,它致使分工协作发展的自发性,从而导致经济生活不同程度的混乱和社会的两极分化。

我们必须全面而充分地认识市场经济与分工协作的关系及其作用。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只有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形式才极大地促进了分工协作的空前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6页。)可见,那种简单地否定市场经济对分工协作的积极作用,进而否定它对社会生产力的积极作用的观点是片面的。另一方面,建立在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分工,基于追逐最大利润的内在冲动和应付激烈竞争的外在压力,又必然导致它与生产社会化和社会协作的矛盾,并在此基础上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和矛盾。这种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有一定程度的表现。由此,经济学家不断探讨两全其美的理论途径,以便既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又提高社会经济协作的水平,加强宏观经济的协调平衡,从而求得分工与协作的平衡,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总之,分工协作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经济规律之一。

五、“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注:参看拙作《再探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载《南方经济》1995年第11期。),既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人类社会一般的或普遍的经济规律,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术界并无分歧。然而,在如何理解和运用这一普遍经济规律时,则有争议。

问题的要害在于如何理解“生产力性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流行的是把“生产力性质”等同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此外, 还有3种含义相同或相近的说法:一是“发展”说,即“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二是“联系”说,即“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三是“状况”说,即“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状况”。这些理解不无道理,但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致使对一些实际经济问题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且会导致理论和决策上的重大错误。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对不同生产部门中体现生产关系的经济体制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例如,早在春秋战国实现手工农具铁器化后,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农民家庭为基本单位的。而当代美国、日本的农业生产力已高度机械化和科学化了,但美国农业中仍保持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社会经济结构,日本农业中几乎全部是农户或家庭农场。(注:参见拙作《市场经济与农业现代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农业中为什么没有出现像“汽车大王”、“钢铁大王”那样的巨型垄断组织的农业大王呢?仅用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显然是无法解释的。社会主义国家农业集体化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其理论根源即在于把“生产力性质”简单地理解为“生产力水平”。而所谓“先集体化后机械化”,把工业中“简单协作”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道理简单地套到农业上来,其理论错误均出于此。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生产力性质”?笔者认为,“生产力性质”应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特点。“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性质”应理解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特点。

第一,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就总的发展趋势或重大历史阶段而言,社会生产关系以及体现社会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很好的概括:“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4~75、80、83页。)正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从古到今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在批评蒲鲁东“不能理解经济发展”时还指出:人们决不能“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4~75、80 、83页。),因为“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320~321页。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历史事实上说,社会经济形态以及整个社会的历史演变,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程度或阶段的必然结果。

第二,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特点。首先,“性质”一词在外文里,有性质、属性等义。“生产力性质”理当包含有生产力特性、生产力特征等义。换言之,仅就词义而言,译成“生产力性质”是准确的,但不能简单地把“生产力性质”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同起来,而应当包含着生产力的特性、特征、特点等义。

其次,生产力水平大体相同且生产关系本质上同类的国家,也因生产力特点有别而体现生产关系的社会结构、经济体制、政策措施等具有自己的特点。当今的美、法、日等同属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但经济管理方面则差距颇大。美国国有企业很少,而英、法的国有化程度颇高;日本的终身雇佣制盛行,美、欧则正好相反……究其原因,国情不同之故也。国情包括自然资源、国土、气候、人口、地理和历史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及其特点。除了自然资源等属生产力范畴的要素的特性外,历史文化传统等非经济因素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从而实际上影响着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特点。概言之,即使是同一生产方式类型的不同国家,生产关系及体现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结构、体制、政策等特点归根结蒂是由生产力特点所决定的。再者,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各经济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结构、劳动组织规模与形式、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与管理方式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随生产力特点的不同而有程度不同的差别,甚至相去甚远。因为各部门及同一部门的不同行业、品种的劳动对象不一样,由此引起劳动资料、工艺过程及劳动者的技能等的差别颇大或甚大,所以,其经济体制、管理方式等差别颇大或大不一样。

第三,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力特点的统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特点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先看劳动对象。科技进步及以此为综合标志的生产力的发展,使劳动对象更加丰富,原来无用的甚至有毒的物质变为大有用处的原材料,一物多用,综合利用,从而提高利用率。至于劳动资料,其技术性能的改进和提高,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指示器,而且使生产力特点发生一定变化,这在社会经济各部门、行业和品种均有程度不同的表现。而作为生产力最活跃的要素的劳动力,不仅其素质、技能随科技进步而提高,而且个性、要求等相应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和特点。总之,随着作为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综合指标的科学技术的进步,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又使生产力特点发生了一定变化,这两方面作为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统一体,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

探讨和认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目的是寻求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体现生产关系的经济体制和政策措施等。只有真正弄清楚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特点及其统一体的发展变化趋势,即深入、全面了解其规律性,才能把握其对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要求,并采取适当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和有关措施,以保证和促进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六、人类社会普遍经济规律的相互关系

上述5条经济规律均为人类社会普遍的或一般的经济规律, 且各自在不同方面,或不同角度体现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内在联系。但是,任何经济规律(包括一般经济规律)均不是孤立存在和起作用的,而是在一定的经济规律体系之内才得以存在并发挥其作用的。这是因为社会经济生活是由多方面因素构成的有机统一体。支配、制约和影响这个有机统一体的不是某一经济规律,而是一定的经济规律体系,包括特定的经济规律和一般的经济规律。

在这个一般经济规律体系中,首要的是节约规律。节约既规定了人类社会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又决定着人类社会所有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因为,就总体来说,无节约则无经济活动可言,更不用说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了。诚然,有一些经济活动,如武器的生产,虽不能直接创造财富(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浪费),但在阶级社会里则是维护一定的经济制度和保卫一定的生产力所必须的,舍此则无正常的经济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说,这种特殊形式的浪费也属于遵循节约规律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所以,总的说来,作为人类社会首要的或最高级的经济规律,节约规律既支配着其它的一般经济规律,又制约着所有的特殊经济规律。

科学技术进步既是实现节约规律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手段,又是决定和制约按比例规律、分工协作规律和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基本因素。科学技术进步不仅渗透到一切生产力之中,直接决定着这些生产力要素的节约程度和利用效率,而且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也要运用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使之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按比例规律是为实现节约这一经济规律的根本目的服务的。与之相关的是,按比例规律的内容与形式,无论是微观经济还是宏观经济,均随科技进步而发生相应的发展变化,因而它是受科技进步规律制约的。而按比例规律的实现则必须借助于分工协作规律和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所以,按比例规律既要适应节约规律和科学技术进步规律的客观要求,又要通过相应的分工协作和生产关系以及体现生产关系的经济体制等,才能使生产力及其相关因素达到合理的比例与构成,从而实现生产力有效而健康的增长。

分工协作规律不仅为实现节约规律的要求服务,而且受科学技术进步规律和按比例规律的制约。分工协作规律的内容、形式及其作用既随科技进步而发展,也因按比例规律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分工协作也必须有相应的生产关系及体现生产关系的经济体制等,才能得以健康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迅速而有效的增长。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贯穿生产方式和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和领域,既在不同的方面和领域受到节约规律、科技进步规律、按比例规律和分工协作规律的制约,也从不同的方面和领域保证这些规律发挥各自的作用。只有其它4 条一般经济规律和特定社会中的特殊规律发挥应有作用,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积极作用才能具体体现出来。

从整体上说,上述5 条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是各自在不同的方面支配一切经济活动,并发挥各自的作用,但又构成一个互相联系而又互相依存的完整的一般经济规律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人类社会经济的不同历史阶段或同一历史阶段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生产力及由此决定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和特性,因而存在着相应的特殊经济规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既受一般经济规律的支配,受特殊经济规律的制约,又受不同上层建筑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探讨经济问题时,既要研究一般经济规律,也要探索特殊经济规律,还要了解相关的上层建筑的影响,即把一般经济规律和特殊经济规律结合起来。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须另作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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