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智力及其概念的跨文化研究(一)_跨文化论文

人类智力及其概念的跨文化研究(一)_跨文化论文

人类智力及其概念的跨文化研究〔1〕,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智力论文,跨文化论文,人类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综述

0 引言

西方人在早期同非西方社会人们的接触过程中,他们相信,非西方社会中人们的思维与西方的文明人是完全不一样的,其思维模式在西方人眼中是原始的。也有许多人更直接地认为,这些“原始人”的思维与西方“文明人”的思维相比是简单的,其智力也是低下的。这种西方中心主义或种族主义的观点并不仅仅是历史,在当代的学术研究中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偏向。近十几年来,心理学家们从跨文化研究的策略出发,重新审视了早期西方学者的偏见,并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对西方主流心理学中关于人类智力及其认知行为的理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本文将综述这一领域研究的历史和当代的进展。

1 西方学者早期研究的几种观点

1.1 列维—布律尔(Lévy—Bruhl)的缺陷理论

早期欧洲人对非欧洲人的智力进行研究时,一个基本的假设是,非欧洲人在人种上是劣等的,先天存在着智力上的某种缺陷。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法国学者列维—布律尔,他认为非欧洲人的思维特征是前逻辑的(pre-logical);列氏并没有亲自做过任何现场调查工作, 他根据的资料主要是传教士和探险家的报告。他认为前逻辑思维并不是逻辑思维的前一个阶段,而是全部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这种思维不能理解矛盾的二元逻辑,例如不能区别梦境和现实。在图腾崇拜的社会中,人们认同特定的动物作为他们共同的祖先,缺乏对个体同一性的清晰认识,即认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区别不清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欧洲人关于原始人的研究是通过其群体表征来推论个体的认知特性的,群体表征主要表现在图腾崇拜、祭祀活动和神秘的宗教等方面,它独立于个体而存在。由此,列氏认为,原始人的心理活动很少有个体之间的差异,不仅在智力或认知活动中如此,情绪和动机等方面也是如此。神秘的、不可思议的群体表征,使得原始人不可能象欧洲人精确地、理性地把握事物的本质。

1.2 19世纪的文化进化论

1859年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之后,摩尔根和泰勒不久便提出了文化和社会也是不断进化的理论。他们根据社会和技术的发展水平,把人类社会划分为野蛮、原始、文明等一系列阶段,并断定所有的社会都遵循同样的进化模式,不同的社会在进化过程中可能处在不同的阶段上。文化进化论反映了帝国主义殖民时期的特征,它“科学”地证明了文明的欧洲人对野蛮和原始人类征服的合理性。文化进化论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具有广泛的影响,如在人类思维发展的研究中,就突出地反映了这一理论倾向。学者们把思维的发展看作是一个直线发展的过程,把个体从童年到成年的发展类推为原始到文明的发展,“个体发生重现种系发生”是这一观点的著名论断。G.S.霍尔就把欧洲以外的其他人类看作是“人类种族的童年”。列维—布律尔的缺陷理论同文化进化论的结合,成为那个时期欧洲人判断其他人种优劣的标准。

1.3 波亚士的人类统一性观点

人类心理统一性的学说是波亚士在其现代人类学中提出来的。这一学说的核心在于强调人类无论其种族和社会形态如何,心理的发生、发展都遵循着共同的规律,心理的差异并不表明他们本性的差别。当代在智力操作方面所进行的大部分跨文化研究,都进一步证明了波亚士的人类统一性的理论。Scribner等人分析了跨文化心理学和人类学近30年来重要的研究文献,[1]结果发现,这些研究所涉及的所有种族群体, 都具有记忆、概括、概念形成、逻辑推理的能力。人类不同种族在认知能力上的差别,主要是人们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更专注于特殊的认知操作所造成的。

以上三种观点都是人类学家提出来的,但是其影响远远超出了人类学的范围。本世纪70年代以来,跨文化心理学家所采取的研究策略和提出的诸种观点,都极大地受到了早期人类学研究的影响。

2 智力概念的文化特性

以往关于不同种族群体差异的研究都基于两种假说,其一,人类不同的文化群体都以相同的方式定义或理解智力;其二,在不同的文化群体中智力都能被有效地测量。基于这些假设,心理学家们大都认为,智力测验所测得的是某种天生的能力,这种能力在个体或群体之间仅仅表现出量的差别。Biesheuvel[2]从40 年代起就对西方主流心理学关于智力的假设提出了怀疑,并致力于智力及其概念的文化特性的研究。他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出发,强调社会经济条件改变人们对儿童的抚养习惯、营养水平、物质环境、父母的观点、教育条件等一系列的文化因素影响儿童智力成长的看法。Biesheuvel分析了数十种标准化的智力测验在不同文化群体中的使用情况,认为智力分数作为心理能力的一种指标,只有严格地在同质的文化背景中才能进行比较,不存在不同种族或文化群体之间比较基本智力的可能性。相同的测验在不同的文化群体中测不出相同的智力来。在他的影响下,近20多年来有许多心理学家在对智力问题的跨文化研究中倡导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尤其是Wober,Berry等人强调研究智力的本土概念及其文化特性。

70年代初,Laya等人首次对非洲尼日尔的Sunhai人进行了研究,[2]调查了这个部族对Lakkal(Sunhai语,可译为英语中的“智力”一词)概念的理解。这个概念意味着人体知道许多事情并具有做这些事情的技能。 同时他还应该是一个遵循社会规则的本分人。 Sunhai 人认为Lakkal是上帝的礼物,人生来就有,在7岁以前是看不出来的。 当孩子知道如何计数到10的时候,Lakkal就出现了,儿童拥有了Lakkal,他就能够理解许多事物;他有良好的记忆力,能自发地或迅速地去做社会所期待的事情;他尊重老人,遵守社会规则等。由此可以看出,Lakkal这一概念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涉及到能力和技能;另一个涉及到社会能力和个人的德性。

Wober 研究了乌干达的 Baganda 人的与智力相似的概念,[2]Baganda人的智力概念除了表示个体的聪明程度外,还包括冷静、坚定、谨慎和友好的特征。Wober 还调查了生活在都市或受过学校教育的Baganda人,他们所理解的智力与西方人的理解是比较一致的。Mundy-Castle也曾专门撰文分析非洲人对智力的认知、社会两个维度的理解,认为在西方社会中前一个维度受到重视,它涉及到主体对客体的操作和对环境的控制。社会的维度同涉及的是人而不是物,强调人际关系基于人与客体的关系,这一维度在非洲的传统文化和教育中都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Mundy-Castle进而认为,在非洲的许多部族中,认知和社会的维度是整合的或相互协调的。例如他们认为学校中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并不是智力的一部分,当把这些知识技能运用于服务社会群体而不是为了获取个人利益时,才成为智力的一部分。

强调智力的社会性维度,这与西方主流心理学中的智力概念是有一定区别的。那么,在非洲以外的其他非西方社会中的人们又是怎样理解智力的?Gill等在1980年分别对马来西亚人和澳大利亚人进行了一项调查,要求被试对智力的概念作出定义,并描述哪些个人行为表明个体具有较高的智力或缺乏智力。从结果来看,两种不同文化群体对智力的描述有很高的跨文化的一致性。相对来看,澳大利亚人更强调阅读、表达和写作是最重要的智力特征:马来西亚人则侧重于表达、社会交往和生活技能。Gill认为,马来西亚人的智力概念中的社会性维度表明,他们把自己整合入了伊斯兰文化的理念之中。Keats1982 年对中国人和澳大利亚人进行了比较研究,[3]他询问被试聪明人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结果显示,两种文化群体对智力的某些特征,如创造性、新颖性、问题解决的技能、知识的掌握水平等方面给予了同样的重视。比较而言,中国人较多选择模仿力、观察力、细心精确的思维;澳大利亚人则更重视沟通和言语技能。中国人认为聪明者的人格特征应该有坚韧、努力、果断和社会责任感等;澳大利亚人则强调信心、乐观和社会关系的有效性等。

Klein70年代多次研究了危地马拉农村中的Ladino人,[3]这也是文献记载的唯一一项在拉美进行的关于如何理解智力的研究。在Ladino人的语言中,“listo”一词与英语中的“intelligence”相似, 它意味着生气勃勃、机灵、足智多谋等特征,具有listo 的孩子有能力表现自己、有良好的记忆力、独立性强、身体健康等,Klein 让年轻的农村妇女判断她们熟悉的儿童的listo,同时对这些儿童施以不同的心理测验。 在一个较小的男孩的样本中研究者发现,判断的智力(listo)与隐蔽图形测验(EFT)以及短时记忆测验之间有显著的相关, 与言语能力测验之间则没有相关。Klein 等人在危地马拉的另一个部落中进行了相似的研究,在男孩样本中,listo分别与EFT和词汇测验有显著的相关,而与短时记忆测验没有相关。在女孩样本中,listo 与以上所有的心理测验都有显著的相关。在几项研究中的结果不十分一致,说明了危地马拉人对Listo的定义涉及到了西方心理测验所测量的智力的内容。

在许多文化中,都存在一些建立在日常活动观察基础之上的、认知发展的自然指标(natural indicators)。Klein等人发现, 成年人对儿童listo的判断与这些认知发展的自然指标存在相关,例如, 对女孩的listo的判断与她完成的工作量有显著的相关。在这个社会中, 孩子能否做某种事情,是父母判断他们成熟水平或聪明程度的重要依据。

Serpell[3]在70年代中期指出,当研究人员从非西方文化中抽象出认知发展的自然指标时,这些指标可能已经被歪曲了,它们没有客观地反映当地的文化和价值。他认为当被试面对外国的研究者时,可能会根据研究者的期待提供信息,结果会影响到对listo概念的解释。 根据Serpell的观点,三种测量之间的相互实证(成年人的评价、自然指标、心理测验)并不能说明listo概念的文化特征。1977年Serpell运用一个测验组合研究了赞比亚的Chewa人, 这个测验组合包括摹仿手的方位、用泥土复制人形、词汇理解、非言语的普遍能力测验等。结果发现,这些测验的结果与成年人对儿童智力的评价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Serpell认为,这些测验由单独的认知能力组成,没有测量出Chewa人的智力定义的核心,即合作与服从。Serpell进一步认为,非洲Chewa人的智力概念与皮亚杰理论具体运算水平的测验结果没有关系。

Dassen等人1985年对非洲撒哈拉地区的Baoule人进行了研究。[3]Baoule人的语言中“nlouèle”一词与英语中的“intelligence”同义。如同在非洲的许多地方一样,这个概念有一个社会性维度,操作的或认知的维度则是从属于社会性维度的。nlouèle概念包括许多不同的内容,人们最常提到的一个内容是Otikpa(a willingness to help 意为“助人为乐”)。如果孩子自愿地提供服务或承担家务和农活,那么这个孩子就被认为聪明。Baoule人的成年人在评价孩子的Otikpa时,常常这样讲,“他帮父母干活而不去和同伴玩,在父母并未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地做家务、主动地照顾弟妹等”。Serpell 等人在非洲的几十个种族群体中都进行了类似的调查,结果也证明,助人为乐或利他行为是这些文化群体的智力概念的重要内容。

3 对不同文化群体智力差异的两种归因模式〔2〕

3.1 文化缺失(deficit)假设

文化缺失假设试图解释种族和社会阶层智力差异的根源,[2.4] 它认为贫困条件下面社会是一个无组织的混乱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作为影响儿童发展的环境,在各个方面都是不足的、缺失的或负面的。文化缺失最普遍根源是儿童的抚养方式。贫困家庭的儿童缺乏足够的父母关怀,城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区高比率的私生子,他们从小就失去了父亲,表现为父爱的缺失。他们的母亲必须去工作,与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比较,母亲较少照顾和抚养她们的孩子,孩子和成年人缺少有规律的相互作用,他们不能从父母那里获得生活指导,也没有积极的或消极的强化,这便是人际相互作用的缺失。文化缺失的假设运用于儿童的语言环境中,贫困儿童的语言环境只存在一些简单的符号和语言规则,导致了这些儿童语言能力的缺失,不足以应付或处理复杂环境。贫困文化群体中,儿童的游戏都比较简单,缺少想象力和策略,不利于儿童的发展。他们的家庭也被认为充满了攻击和噪音,狭小的环境和贫困的物质条件,使得儿童在用延迟强化或言语强化替代物质强化方面发生困难,这些都是儿童发展中智力刺激的缺失。

文化缺失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贫困或经济条件的缺失,如果仅仅认为贫困的文化是一种劣质的文化,就掩盖了造成社会经济不平等或文化缺失的原因。持文化缺失观点的学者们进一步认为,贫困的文化影响智力的发展,智力低下又导致文化和经济的贫困,他们又把低劣的基因传给了后代。这是一种典型的把文化缺失假设和生物决定论联系起来的理论,60年代在西方颇为流行。为了遏止这样的恶性循环,6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提出了对文化缺失群体进行早期干预或补偿教育计划。以中产阶级和主流文化的标准制订出的干预或补偿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贫困的状况,也无法使亚文化群体接受中产阶级的价值标准。因此,早期干预和补偿教育只能是一些学者的美好愿望。

3.2 文化相对主义观点

80年代以来,以Berry、Howard、Segall 等为代表的跨文化心理学家,[2.3]对不同文化群体智力差异的解释采用了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并且对传统的以西方主流心理学的标准作为评判不同文化群体智力差异尺度的方法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西方主流心理学关于智力的理论及其定义并不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把这些理论和方法(如心理测量)运用于非西方文化群体时,得到的是强加的普遍性(imposed etic)。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对少数民族群体不利,其结果只能得出少数民族群体文化缺失的结论。文化缺失的观点夸大了种族之间的差异,因为测验的标准是人为的、不客观的,所测量的是操作(performance)水平而不是能力( competence)水平, 是内容( content)而不是过程(process)。

文化相对主义并不否认差异的存在,但是应该使用一种非评价的方式来解释这些差异。这些差异表明少数民族或亚文化群体,选择了最适合于他们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的行为方式和价值系统。Howard 1981年在夏威夷的研究发现,夏威夷的美国儿童总是倾向于把勤奋与作为一个群体成员的需要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人个的竞争和成就联系在一起;但美国本土的白人儿童却普遍地把勤奋与个人的竞争和成就联系在一起。[1]Labov 1970年调查了非洲裔美国人居住区的语言状况, 他认为如果仔细地加以观察,他们的语言与中产阶级标准的英语有相同的语法能力,他们有自己的规则而不是偏离了标准的规则。[2] 在一个多文化或多种族的社会中,少数民族或亚文化群体不得不认同占支配地位的主流文化的行为和价值标准,这样才能获得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报偿。在这一认同或学习主流文化的过程中,用主流文化的标准作为判断的尺度,亚文化群体显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因而,文化群体之间智力的差异,应当归因于复杂的社会文化的多元性,以及社会经济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而不是他们内在的或先天的能力不足。

注释:

〔1〕 与此文有关的交流请与万明钢(730070 甘肃省兰州市西北师大教科所)联系。

〔2〕 在不同的文化群体之间,在同一文化群体中的不同社会经济阶层之间,他们的社会地位、认知能力、学业成就、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社会的主流文化或支配文化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总是对这些差异的优势群体给予较高的评价。如何看等不同文化群体之间存在的差异,以及用什么尺度来衡量这些差异?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文化缺失的观点和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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