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考试科学亟待加强_语文素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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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考试制度和录取制度作为考试招生制度的两翼,两者只有协调动作,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俗话说得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顶层设计的理念再好,如果在考试中不能或得不到很好的实施,那根据考试结果所进行的选拔也就不可能准确、科学。所谓科学选才,提高考试的科学性是基础。这对语文考试来说尤为重要。当下,包括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在内的大规模语文考试,其缺乏科学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脱节”。

      (一)考试理念与考试命题脱节

      新世纪以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高中教育,语文新课程都提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课程理念。这一目标理念较之以往习惯使用的培养“语文能力”,显然扩大了内涵,其中包括情感态度、思想观念、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等语文能力难以涵盖的内容。但由于课程标准对这一概念的解释并非全是从操作层面给出的,所以上至课标及其解读,下至命题人员和一线教师,对其都不能作清楚透彻的解析。这就导致教师或觉得它是万宝全书,无所不包,或觉得它就是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不同表述,所以在课程实施和测试评价中难以把握。现在有一种比较典型的说法是,过去语文高考命题是以“语文知识”立意,20世纪90年代后逐渐转变为以“语文能力”立意,今天语文新课程高考是以“语文素养”立意。这种说法似乎贴近时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在语文素养事实上尚未得到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做到。简言之,“语文素养”付诸语文考试究竟该如何测试,我们并不十分清楚。2014年,在由民进山东省委主办的“高考改革与自主招生教学高峰论坛”上,许多教育改革专家分析,山东目前的高中学考,尽管已经实行统一考试,但命题的权威性、区分度上,尚不足以承担高考的使命。高考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山东省尚且如此,其他许多地方可想而知。现在,语文高考全国卷和10多个省市单独命题的语文高考卷虽然执行的是同一个课标和同一个考纲,但其中的差异,从考试内容、难度到考试效度、区分度等可以说千差万别。即便是2007年的语文新课程首次高考,也并非是考查语文素养的标杆。恰恰相反,它与必修课、选修课教学的比例大相径庭。高中阶段语文新课程规定的必修课学习时间是1.25学年,选修课学习时间是1.75学年。然而新课程语文高考把选考内容的分值定为30分,占总分(150分)的20%;而必考内容的分值为120分,占总分的比例高达80%。试想,如果我们的学生都把主要精力集中于1.25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上,而对选修课不那么重视,或者很少问津,那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何以实现?

      现在任何一位语文教师拿出任何一张语文试卷,都说我们是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理由是:试卷中都有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而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组成部分。这种以偏概全的说法使所谓命题以语文素养立意难免有失实之嫌。因此,如何使语文素养的考查在考试命题中名至实归,学考和高考的语文素养究竟“考什么”和“怎么考”,至今仍是需要破解的难题。

      (二)考试结果与学生实际语文素养脱节

      任何考试本质上都是一种抽样检查,这就要求样本要有足够的科学性与代表性。就语文考试来说,作为考试结果的语文成绩,要反映学生语文学习的实际状况,能代表他们真实的语文水平;否则,分数本身并不能有效地区分学生的语文水平。以江苏省2005年的高考作文为例:“我们常常用古人所说的‘凤头、猪肚、豹尾’六字来谈写作,意思是开头要精彩亮丽,中间要充实丰富,结尾要响亮有力。写作固然如此,仔细想想,小到生活、学习,大到事业、人生,又何尝不该这样呢?请以‘凤头、猪肚、豹尾’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这道试题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逻辑问题。今天的学生尽管赶上了好时光,没有“老三届”学生吃不饱肚子和插队落户的经历,但一个人的学习和人生要做到“凤头、猪肚、豹尾”谈何容易,更何况许多考生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子女。可以说,考生的学习生活和事业人生真正属于“凤头、猪肚、豹尾”型的为数并不多,他们面对这样的题目,要做到符合题意除了造假别无他法。那么,根据这样的题目所评判的作文成绩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考生的实际作文水平?如果他们的作文内容写大器晚成者又不知能得几分呢?

      另据报道,2009年福建高考语文阅读题材料是一篇发表于2008年12月24日《中国青年报》的《寂静钱钟书》。作为文章作者的该报前实习生(化名周南)自己试做了一遍题,结果总分15分中只拿了1分。他不无感慨地说:“出题老师比我更好地理解了我写的文章的意思,把我写作时根本没有想到的内涵,都表达出来了。”尤为荒谬的是,一个被作者认为“说出了我内心最真实意图”的选项,参考答案却是错的。“我是作者,我做不出来,是我对自己的文章把握得不好吗?他们可以指责一个答错题的学生不了解文章,总不能指责一个作者不了解自己写的文章吧?”“我写博客,是因为我被一个问题所苦恼,所困扰——我不知道,拿我文章考出来的学生的能力是什么?”

      类似这样的例子绝非偶然。“80后”作家韩寒也曾“细心地完成”针对自己文章《求医》一节的阅读题,8道题只做对了3道。甚至,他选错了“画线句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由此,人们有理由质疑:这样的语文考试能考出学生什么样的语文素养?显然,这不是考生的语文水平失准,而是语文试题失准。

      (三)生活中的读写情境与考试中的读写情境脱节

      阅读和写作作为言语实践都是一种情境性的活动,所以交际情境即语境是言语活动赖以发生和进行的前提条件。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都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背景下,为了完成特定的交际任务而进行的。写作活动实际上就是作者不断地适应语境,生成言语的过程。阅读活动实际上就是读者依据言语成品,不断地还原语境,理解语意的过程。因此,交际的情境既是言语交际过程中主要矛盾的焦点,也是言语交际过程中主要矛盾最终获得解决的前提条件。要使语文考试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较理想的做法是保证考试中的读写情境尽可能与他们生活中真实的读写情境相一致。考试中的读写情境一旦“失真”,必然导致考试、生活二者的脱节或分离,那么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就值得怀疑。但现实中的一些考试却十分离谱,试以自主招生考试为例。全国某著名高校2006年自主招生作文题目如下:模仿贪官污吏写600—700字检讨,要体现出其中的华而不实、雕琢堆砌、避重就轻和企图敷衍了事。有些人认为题目出得不错,理由是从题材看,它属于反贪题材;从能力看,是测试考生的想象能力。然而我们的考生并无当官的经历,更不要说当贪官的经历;他们平日的阅读,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很少能接触到贪官污吏检讨的这类反面材料;他们平日也许曾写过检查,但检讨的大凡是不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或课堂纪律之类的事,哪里经得起“华而不实、雕琢堆砌、避重就轻和企图敷衍了事”这般挖空心思的折磨。用这样的题目考学生的写作能力完全不靠谱,学生写作水平的“失真”也就不可避免。

      要纠正和避免上述三“脱节”的状况,作为学考和高考这样的大规模语文考试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努力做到以下三“统一”。

      (一)坚持考试理念与考试命题的内在统一

      与我们的语文素养被束之高阁不能落地不同,国外也有素养的测试评价,如国际学生评价项目(简称PISA,测试对象为即将完成义务教育的15岁青少年)、国际阅读素养进展研究项目(简称PIRLS,测试对象为小学四年级学生),它们对学生阅读素养的评价不仅作了要素的分解,而且非常具体、清晰地体现在阅读试题中。

      以PISA2009为例,它对阅读素养的定义是:为了实现个人目标,增长知识,发展潜能,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而对书面文本的理解、运用、反思和参与。PISA2009阅读测评包括试题本和问卷两部分。试题本主要测试学生认知方面的能力,包括访问和检索、整合和解释、反思和评价;阅读参与度和学习策略依靠问卷调查来评价;阅读电子文本的能力则通过“电子阅读能力测评”选项来评价。[1]也就是说,作为阅读素养的测试,它着重考查学生对文本的访问和检索能力、整合和解释能力、反思和评价能力。

      再如PIRLS2006,它对“阅读素养”的定义为:理解和运用社会需要的或个人认为有价值的书面语言形式的能力,年轻的阅读者能够从各种文章中建构意义,他们通过阅读来进行学习,参与学校中和日常生活中的阅读者群体并进行娱乐。具体而言,“阅读素养”包含以下内容:学生能够理解并运用书面语言的能力;能够从各式各样的文章中建构出意义;能从阅读中学习;参与学校及生活中阅读社群的活动;由阅读获得乐趣。基于对“阅读素养”的这一定义,PIRLS确定了“阅读素养”需要进行测评的三个方面:理解过程、阅读情境、阅读行为和态度。理解过程和阅读情境是阅读测试的评价内容,阅读行为和态度则通过调查问卷中的学生问卷进行评价。

      在这里,阅读素养虽然只是语文素养的一部分,而且初中生与小学生阅读素养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如何使这一目标理念落实在测试命题中,国际的经验是不玩虚的,它给出了非常明确的做法,不同的要素需要放在不同的类别中测评。毫无疑问,它追求的是考试理念与考试命题的内在统一。

      (二)坚持考试结果与学生实际语文素养的内在统一

      考试结果与学生实际语文素养的内在统一,说到底就是要保证考试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我们的高考语文科考试大纲也有关于能力的界定,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语文科考试大纲》(下称“考纲”)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前三级能力属基础能力:识记能力是最基本的能力;理解能力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分析综合能力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从最基本到提高一级再到进一步提高,能力级差层层提高,梯度明显。后三级能力是发展了的能力层级:鉴赏评价能力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表达应用能力是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探究能力是在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从阅读发展到表达发展再到综合发展,发展层级由单纯的阅读、表达走向高度综合,但这种能力分类一是比较拗口,二是似乎只重在区分能力的高低,并不涉及相应的内容和影响难度的因素及其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因此不能保证考试的信度和效度。而反观PISA测评,情况就大不同。它不仅详细、清楚地回答了考生所关心的关于“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而且也对命题人员提供了指导与约束,这就使考生与命题者对问题的理解与应答能保持良好的一致性,从而保证了考试结果与考生实际水平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三)坚持考试中的读写情境与生活中读写情境的内在统一

      我们常说语文是工具,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这说明人们生活中的阅读和写作是十分广泛的,既有学校课堂的“小语文”学习,也有社会课堂的“大语文”学习。如果语文考试不能保证考试中的读写情境与学生生活中的读写情境相一致,那必然会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考试失真。从我们的一些语文学考卷与高考卷来看,各项读写情境的分类和其与能力的对应关系,以及在试卷中的占比等远没有国际阅读测评规范(如下表所示)。

      

      

      PIRLS2011认为,测评学生的阅读素养水平,可以主要通过两种阅读情境中的四种阅读能力来表现。两种阅读情境:第一,为了获得文学体验而进行的阅读;第二,为了获取和使用信息而进行的阅读。四种阅读能力,既包括直接理解过程中的“直接提取特定信息”的能力和进行“直接推论”的能力,也包括解释理解过程中“解释并整合信息和观点”的能力和“检验或评估文章的特性”的能力。具体分布见下表:

      

      这样的分类和规定,不仅信息公开透明,而且减少了考试以偏概全的风险。

      提高语文考试科学性的途径有很多,但上述三条无疑是最基本的。语文考试由三“脱节”向三“统一’转型,标志着语文考试科学化程度的提升:考试理念务实,切实扎根于命题实践;考试结果求准,准确反映学生语文素养的客观实际;考试中的读写情境求真,符合学生生活的真实。这就为语文学考和高考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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