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平州市延子埠前党委书记王恒斌分析_汪恒论文

江苏省平州市延子埠前党委书记王恒斌分析_汪恒论文

惊弓之鸟 难逃天网——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原党委书记汪恒彬腐败案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邳州市论文,镇原论文,惊弓之鸟论文,江苏省论文,天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逃亡路上生不如死,每天都如惊弓之鸟,内心备受煎熬。当办案人员站在我面前时,心情反倒平静许多,接受处罚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这是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原党委书记汪恒彬被抓获后眼含泪花说的一段话。

东窗事发 求神拜佛惶惶不可终日

2011年春节前夕,邳州市大街小巷洋溢着浓厚的节日气氛,而市纪委几名办案人员却在外贸公司、城管局和燕子埠镇政府三家单位忙着调取账册。市纪委此举把曾为这三家单位“一把手”、现已宣布调往农机局担任党组书记的汪恒彬惊出一身冷汗,他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

社会上的传言、网络的热炒、领导的谈话,再加上工作的突然调动,汪恒彬强烈地意识到了组织正在调查他的问题。这个时候的汪恒彬本应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而侥幸心理却让他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上蹿下跳、四处活动,妄图疏通关系、打通关节,蒙混过关。为了给自己焦灼的心理寻求一丝安慰,大年初三,他又急匆匆前往普陀山烧香拜佛,希望借助神佛的庇佑躲过牢狱之灾。然而,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神佛不是你给他上供,他就给你好处;你对他烧香,他就保你平安。尽管汪恒彬对神佛顶礼膜拜,但仍然逃脱不了法纪的惩处。

仓皇出逃 惊弓之鸟法外难逍遥

2011年正月初六,汪恒彬在普陀山上完香后想回家探探动静。途经扬州时,他接到两个电话。一个是组织部领导打来的,让他尽快到新单位报到。另一个是知他底细的人打来的,说纪委的人正在四处找他。接完电话汪恒彬就懵了,脑子里就一个念头,“我不能自投罗网”,于是急忙从扬州下车仓皇出逃。在扬州市的一个小旅舍住了一夜,第二天就匆匆坐车去了南京,很快又潜逃到安徽的一个小县城。每到一处,他不敢用真名登记住宿,也不敢住像样的宾馆,不敢与人交往,更不敢与家人联系,甚至连想花钱都不敢。山珍海味都曾经吃腻了,现在能吃上顿热乎饭都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在安徽小县城落脚时,正好碰到当地公安晚上搞行动,当警笛声划过夜空,如惊弓之鸟的汪恒彬吓得从床上一跃而起,夺门而逃,惶惶如丧家之犬,惊惊如漏网之鱼。心情颓废到极点,汪恒彬在旅馆旁边的一家药店买了90片安定,想一死了之,但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又扔掉安定片……

在长沙举目无亲,他想到了重病在床的老父亲,自己出门时父亲就快不行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心里十分牵挂,于是他便从长沙附近的一个小站上了一辆开往连云港的火车,当时心想:自己家的祖坟就在铁道旁,如果在火车上看到祖坟里没有添新坟,就证明老父亲还活着。当火车从他老家村庄后面经过时,他禁不住热泪滚滚。他没有看到新坟,知道老父亲还在世,心里非常安慰。火车到连云港站后他便直接补票回到徐州,然后坐火车逃窜到太原,后来又辗转三门峡、西安、商丘、枣庄等地,最后想在枣庄落脚做点小生意。然而,汪恒彬最终没能逃脱“天网”。2011年5月26日,逃亡117天的汪恒彬在枣庄市官林镇一家洗车店旁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疯狂敛财 利令智昏法网终难逃

1960年6月,汪恒彬出生于大运河畔一户地道的农民家庭,小时候日子过得比较艰苦。一次偶然的机会,汪恒彬进入邳县影剧院做了电影放映员,后来又先后担任过县武装部教员、县船舶运输处处长、外贸公司经理等职务。2008年以后,汪恒彬先后担任过镇党委副书记、城管局局长、燕子埠镇党委书记等职务。汪恒彬曾在多处任职,但每到一处群众评价都不高。此人历来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班子会上“一言堂”,花钱上“一支笔”,用人上“一句话”,决策上“一挥手”,人民来信反映强烈,网上举报不断。2011年1月,邳州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汪恒彬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初核,发现汪恒彬在外经局、城管局任职期间收受贿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2012年2月8日,市纪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汪恒彬出逃后,市纪委曾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他均无结果。根据已掌握的汪恒彬违法事实,3月1日,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汪恒彬被抓获之后,如实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并且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巧借名目挪公款。邳州市外贸公司是邳州市外贸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效益一直不好,职工工资发放都很困难。2002年在公司原址开发了居民小区,解决了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并且盈余了部分钱款,打算用于缴纳拖欠多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当时公司的当家人正是汪恒彬。2003年初,汪恒彬一结交多年的哥们孙某找上了门。孙某承揽了某学校的餐厅工程,资金周转不过来,想找汪恒彬借点钱。2003年4月16日,汪恒彬以“为公司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为名,从公司出纳会计处借出40万元给了孙某。直到2005年初,汪恒彬才陆陆续续把钱还上。40万元巨款他挪用了近两年之久,不仅没有付给公司任何利息,还款时部分钱款还是以票据冲抵的。2011年元月份的一天,已经调任燕子埠镇党委书记的汪恒彬要办点私事,身上钱不够,于是打电话给镇农经中心主任夏某,“包工头向我们镇里要工程款了,你先从农经中心拿3万块给我应急”。正在村里慰问的夏某急匆匆赶回镇里,拿出3万元交到汪恒彬手中,直至归案汪恒彬所借3万元都没有归还。

权力成了“摇钱树”。2008年10月,汪恒彬调至城管局担任副局长主持工作,至2009年6月正式任命为城管局局长兼书记。城管局所管事务非常繁杂。管的事多,托汪恒彬办事的人就越来越多,送钱送礼的人自然也就越来越多。对于别人的送钱送礼,汪恒彬也曾经拒绝过,思想上也激烈斗争过,但最终还是没能挡得住金钱的诱惑,从刚开始的三五百元到后来的成千上万元,从刚开始被动收受到后来主动索取,一点点、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荒山变成“聚宝盆”。2010年4月,汪恒彬调至燕子埠镇任党委书记一职。该镇地处苏鲁交界处的偏僻山区,是邳州市最为贫困的一个乡镇,老百姓连吃水都很困难。作为一方父母官的汪恒彬没有把心思放在百姓的脱贫致富上,而是把此地的荒山变成了为自己聚敛财富的“聚宝盆”。汪恒彬上任时间不长,就打起了这些采石场的主意。他向镇分管采石场的领导询问这些采石场平时是怎么收费的。分管领导告诉他,这些石山属国土局挂牌,由严某承包,每年向镇里交30万元。可是钱不太好要,每年我们去要钱都特别困难。汪恒彬听后非常生气,一拍桌子当即做出决定,严某每年必须向镇里交70万元,否则就把他上山的路给封了,让派出所把炸药给停了,让他的矿办不下去。汪恒彬的话很快传到严某耳中,严某感到很紧张,于是颠颠地跑到镇政府找到汪恒彬,答应每年上交70万元,只要不为难他,什么事情都好说。就这样,两人不打不相识,后来竟越走越近,成了“铁哥们”。逢年过节,严某都送点钱、卡、衣服之类的东西孝敬“大哥”。此时的汪恒彬内心贪欲极度膨胀,对于严某送来的这些“小意思”很不以为然,后来他甚至想,你当老板挣了那么多,送这么点东西实在有点“毛毛雨”,他决定主动出击。2010年7月份前后,汪恒彬打电话给严某,问他有没有时间去枣庄二手车市场转转,严某很爽快就答应了。后来,汪恒彬、严某还有汪恒彬的一个朋友三人去了枣庄,在二手车市场看了看,汪恒彬就说:“这些车性能不好,也弄不清以前出没出过车祸。”严某心知肚明,就说:“走走走,我带你们去看看新车。”严某把俩人带到卖新车的地方,汪恒彬看中了一款伊兰特轿车,价钱是92800元。汪恒彬又嫌新车太贵,说自己身上只带了3万元。严某就说,“什么钱不钱的,我已经给刷过卡了,兄弟一点心意”。汪恒彬客气了几句也就把车收下了,然后以朋友家属朱某某的名义上了户。但时间不长,2010年底,汪恒彬就安排朋友将车卖了,所得7.56万元装入了自己的腰包。

出售官帽敛钱财。汪恒彬还多次利用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升迁、人事调整等问题收受钱财,出售官帽是汪恒彬的又一生财之道。尚某与汪恒彬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发小”,汪恒彬到城管局主持工作时,尚某是借调在局里工作的工人。2008年11月份的一天,尚某准备了3万元现金,找到汪恒彬的办公室,“老哥们,我的事你就多费点心。我准备了点钱,你帮我调进来,钱不够的话我再给。”汪恒彬推辞不要,尚某把钱放下就走了。过了不长时间,汪恒彬就对尚某讲:“你的事我给办好了,连提拔副大队长的事情一块办了。”不久,邳州市人事局下发文件,尚某被正式任命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身份由工人变为国家干部。后来尚某听说局里准备成立女子执法中队,就想把自己的侄女也安排进来。2009年4月份的一天,尚某把装有5万元现金的塑料袋塞进汪恒彬办公桌的抽屉里,汪恒彬假意推辞了一下说,“你侄女的事情我尽力办吧。”过了一段时间,汪恒彬就通知尚某让他侄女先来局里上班,暂时安排在巡查大队。后来女子执法中队因种种原因没有成立,2010年4月汪恒彬调离了城管局,新领导到任后不久就把巡查大队解散了,尚某的侄女在城管局干了一年的临时工就外出打工了。汪恒彬感觉事情没办成,2010年中秋节前后分两次退给尚某2万元,而其余的3万元汪恒彬无论如何舍不得再退了。

2010年4月汪恒彬调任燕子埠镇党委书记后,仍不忘把卖官的好营生带到新单位。蒋某在燕子埠镇开了一家水泥砖厂,赚了点钱之后就想在镇政府谋点差事干干。2010年5月,蒋某托亲戚吴某送汪恒彬2万元,后来汪恒彬将其提拔为某村支部书记。村支书谷某想调往另一个村担任支书,2010年5月底6月初的一天,借汇报工作的机会送给汪恒彬1万元现金,很快谷某也就心想事成了……

多方敛财全覆盖。逢年过节,城管局下属单位、燕子埠镇站所负责人基本上都会送来数量不等的“过节费”,少则三两千,多则一两万,汪恒彬基本上都是来者不拒。汪恒彬基本上不放过任何给自己带来收益的机会,甚至连严重违纪违法的下属送来的钱财他也敢收。

汪恒彬到燕子埠镇任职后发现,镇财政竟然连一点资金都没有,后来调查得知,在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期间,该镇财政所于某将镇财政资金拨付到自己个人账户,并用虚假发票冲抵套现。2010年5月初的一天中午,汪恒彬正在办公室休息,于某偷偷地溜进来,扑通一声跪在他的面前,说自己一时糊涂干了傻事,哭着恳求汪恒彬放他一马。汪恒彬未置可否,要求他必须把资金返还给镇里。于某临走时从口袋里掏出两沓钱(2万元)放在汪恒彬办公室的沙发上,迅速离开了汪恒彬的办公室。十来天后,于某返还镇财政资金,汪恒彬仅安排镇分管领导与其谈了一次话,而对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没有给予任何处理。汪恒彬认为做人要“厚道点”,收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

锒铛入狱 法纪无情离人恨断肠

邳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汪恒彬在担任邳州市外贸公司经理、城管局局长和燕子埠镇党委书记期间,恣意妄为、疯狂敛财,先后非法收受他人钱物21起,共计人民币453800元,挪用公款43万元。2012年3月5日,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随后,汪恒彬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有人讲,腐败分子大都有一个贫困的童年,奋斗的青年,上升的中年和悲惨的晚年,汪恒彬正是如此。回首汪恒彬走过的人生历程,他从一名农家子弟一步步成长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是组织大力培养和个人不懈奋斗的结果。然而在走向人生巅峰的时候,却在权力面前迷失了自我,走上了一条疯狂敛财的邪路。在无情的党纪国法面前,汪恒彬走进了铁网高墙,他留下卧病在床的父母双亲不能侍奉,留下刚刚成年的三个孩子无法照顾,留下相濡以沫的妻子独挑生活的重担……汪恒彬用血的教训告诫每一个为官者:邪路是没有前途的,逃亡路上没有幸福!每个党员干部要像鸟儿爱惜自己的翅膀那样爱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否则触犯了党纪国法就是插翅也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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