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真实论文_谭培文

“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真实论文_谭培文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校)

新闻策划与“传媒假事件”的产生

1889 年普利策的《世界报》派遣女记者科克兰周游世界,试图打破儒尔·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世界》的时间纪录。 随着科克兰的行踪,报纸刊发了大量新闻报道,还举办了猜测她到达各地所需时间的有 100 多万人参加的竞猜活动。 此举引起了轰动效应,大大提高了报纸的发行量。新闻策划在普利策那里得到了充分运用。分工、栏目设立、专题采制到特定新闻事件的采访报道,都需要事先做好准备和策划,这是保证采编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是媒体的分内事。 这种策划是对新闻工作者自身主体活动的策划,而不是对新闻工作者的认识客体即现实生活的策划。然而,当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把策划的领域从认识活动扩展到认识客体即新闻事件上时时,问题就出现了——组织某些活动,诱发新闻事件的发生,然后再大张旗鼓地报道。 “天下本无事,媒介策划之”,“传媒假事件”就在这种策划中产生,严重地背离了新闻真实性原则。普利策的新闻策划就属于对新闻事件的策划,媒体和记者通过角色客串,由一个旁观者变成了事实发生的主要推动者,参与到了事件中去。在这个过程中,媒体成了事实的直接操作者,自己制造自己报道,生产出一系列的“传媒假事件”。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认为,“传媒假事件”是一种假事件,它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 活动策划和报道的行为主体都是传媒自身。 “传媒假事件”就是由传媒公开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的公共关系活动。 “传媒假事件”是由媒体和新闻记者刻意人为制造出来、 安排与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在特定时间发生并把它们报道出来的新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媒体和新闻记者事先的干预和介入,在自然状态下这个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这种“事先性”、“主动参与性”、“制造性”违反了新闻的基本内涵,“假事件”与“真事实”对立。 它具有以下几种特征:它不是自然发生的事件,而是经过设计、安排、提前策划才存在的;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为了立即获得新闻报道,以达到宣传、获利的目的;与事实之间存在暧昧的真实。

新闻真实性的分析

1991 年 1 月 19 日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新闻工作者“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强调“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前提, 缺少真实性新闻将一文不值。 媒体在进行报道新闻的过程中存在着三种真实:社会真实、媒介真实和受众真实。 社会真实指事件的真相,是一种客观真实;媒介真实指媒体所呈现的事件情境。最理想的状态是媒体在报道中完全地反映社会真实,但是在政治、经济以及新闻传播自身特点的影响下,媒体不可能完全反映真实的社会情境,它只是尽可能地接近事实真相。 受众真实是一种主观真实,是受众对事件的主观认识。社会真实是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的客观对象,是媒介真实的基础;媒介真实则是对社会真实进行选择、过滤和包裹后由媒体建构的真实,它影响着受众真实的形成,某种程度上又是受众真实的基础。媒体在策划“传媒假事件”的过程中,制造了一种社会真实;而在对事件进行报道时, 则又提供了一种有利于本媒体利益的媒介真实。“传媒假事件”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假新闻”,它里面存在着某种社会真实,并不是凭空想象、捏造的。但是社会真实是客观存在的,不管媒体是否参与,它是独立和自然地存在并发展于客观世界中,是不能由媒体和新闻记者人为制造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媒体和记者把可以成为新闻的事实作为新闻由头,在这个基础上策划、设计并推动他们可以控制和预知的一系列事件的发生, 这些事件是被动而不是主动自然发生的。 在这一点上,媒体是在建构社会真实。而在正常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媒体并不存在对社会真实的建构,只是存在对媒介真实的建构。这种由媒体建构的社会真实一方面是客观存在的,但同时又是媒体所掌控的客观存在,是一种暧昧的社会真实。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才是新闻的本源, 经过媒体建构的新闻事实属于“制造”的事实,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规律。 媒体及记者的角色错位使新闻产生高级失实——确有其事, 实为失实,故意也好,非故意也好,都有损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不值得提倡。

从案例中分析“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真实性的背离

2007 年, 兰州女子杨丽娟疯狂追星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最后以杨父跳海身亡的悲剧告终。 在反思各种社会问题的同时,媒体的角色错位也凸显了出来。 在众多媒体一拥而上的过程中,广州某媒体对杨家三口从内地赴港的所有费用以及杨家母女二人从香港回到内地的费用均提供了资助。 杨父身亡后,不仅有媒体参与策划“歌手捐款”,还出钱把杨家母女接到深圳,从深圳接到兰州,再从兰州接到北京接受捐赠。 媒体的主动参与使事件愈演愈烈,最终酿成悲剧。这是一起“传媒假事件”。 媒体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不是记录者,却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参与者,推动事件的发生。 杨丽娟在接受了某媒体的资助后,这家媒体自然而然就成了消息的来源,同时也是新闻报道者,形成了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 这样的新闻第一时间报道出来必定吸引受众的眼球,也就达到了媒体扩大影响力,提高发行量或收视率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它与新闻真实性的违背。杨丽娟事件的报道有一定的社会真实在里面, 即杨丽娟对偶像的疯狂迷恋。 但是接下来一系列的社会真实都是人为策划和制造的,如果没有媒体和记者的主动策划,他们的资金帮助、陪同护送、推波助澜,一个 20 多岁的女孩子怎么能辗转那么多地方,最后赴港去与自己的偶像刘德华见面,自然这样的社会真实就不会存在了。媒体的职责是报道客观发生的事实, 不能自己制造事实同时又报道这个事实,这种行为产生一种暧昧的真实、媒体制造的真实,是媒体主观赋予的“客观存在”。

新闻要求客观真实,然而少数媒体为追求轰动效应,主动“参与”各种新闻,只求轰动,并不关注科学常识和客观实际。 这样的策划、制造出来的“传媒假事件”,无疑会使新闻的真实性受到损害。而且对于报道客体的诱导、 干涉也可能改变客观事实的自然发展趋势引起新闻失实。在传媒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 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开始策划新闻,以争取更多的受众。 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背离了新闻规律。

在新闻策划的争论上,有学者认为“从加强媒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功能角度看,活动策划能够弥补单纯新闻报道之不足,使活动与报道形成合力,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 ”对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收效不是一般纯客观的新闻报道所能取得的,是活动策划与报道相结合,才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走上一个新高度”。然而笔者认为新闻是不能策划的,新闻的本源是客观真实,不能通过新闻媒体和记者的主观策划,实行自导自演,“制造”新闻。客观与主观本质上是对立的,在策划新闻的过程中极易生产出“传媒假事件”,危害到新闻的真实性。 新闻只能通过艰苦的深入采访调研获得,并在真实原则的指导下展开报道。周总理在 1950 年元旦给《新华日报》的题词中说“为报道真实新闻而奋斗”。 最大限度地接近新闻真实、报道新闻真实以及永远捍卫新闻真实是媒体和新闻记者不变的职责, 也是永远要坚持的职业理念和精神。记者要努力自觉成为李普曼所说的那只“墙上的苍蝇”,静贴在墙面上,不动声色地观察事件。 这只苍蝇一旦降落下来,在事件周围嗡嗡作响,事件的自然状态可能就会改变,真实就会改变。

论文作者:谭培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3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标签:;  ;  ;  ;  ;  ;  ;  ;  

“传媒假事件”与新闻真实论文_谭培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