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第一人称代理被动句的类型学意义_被动句论文

汉语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的类型学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施事论文,汉语论文,人称论文,意义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问题的提出

      1.1 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所谓的“长被动句”,即用被动标记词“被、叫、让、给”将施事论元引进句中的被动句。“被”字直接和述语结合而成的“短被动句”不在本文讨论之列。“长被动句”(以下简称“被动句”)的具体例子如下:

      

      讲被动句可以有很多切入点,本文为了兼顾对外汉语教学的需要,准备将下面两点作为研究汉语被动句特点的切入点:

      i.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用被动句描写?

      ii.为什么要用被动句描写?

      1.2 切入点i是被动句汉外对比研究的首要任务,因此无论从汉语本体研究的角度讲还是从对外汉语教学的角度讲,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没有能够很好地与各种语言学理论挂上钩,所以仍然有一些具有理论语言学意义的问题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到。比如,当语言类型学在不同类型的语言如何配置主语、宾语、状语这个问题上寻求共性时,经常会提到话题性等级(topicality hierarchy)。话题性等级是语言类型学上的一条倾向性,以体词性成分的生命度(animacy)、人称(person)、移情度(empathy)、定指度(defniteness)等为标准,决定在无标情况下动词论元担任主动句主语、宾语和间接格状语的优先序列。①具体如下:

      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专有名词>指人普通名词>有生命普通名次>无生命普通名词

      这个等级表示,在充任主语方面,位于“>”左边的优先于右边的;而在充任状语方面则正好相反,位于“>”右边的优先于左边的。因为组织被动句也会牵涉到主、宾、状语的配置问题,所以话题性等级就当仁不让地成为观察被动句结构的一个重要视角。然而,话题性等级如何体现在汉语被动句之中这一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迄今为止仍有一些问题未曾解决也未曾提出来过。②

      1.3 切入点ii主要有两种动因,一是功能动因,二是语义动因。功能动因中最重要的是上下文衔接(主要是话题的转换和接续)是否顺畅,而语义动因中最重要的则是所谓的“感情色彩”。我们认为,对于像汉语这种具有多种受事主语句可供说话人选择的语言来说,绝不可忽视语义动因在主被动句选择当中所起的作用。当汉语组织受事主语句时,除了被动句和零主语句之外,还可以利用如下三种句法手段:

      

      例(5)是“无主句”(“主”代表“施事主语”),当说话人描写一件事,只关注受事身上发生的变化,而对施事者的作为视而不见时,就会产生这种句子;例(6)是“是……的”句,当说话人想把一个事件性广焦点句变成一个判断性窄焦点句时,就可以利用“是……的”句。比如,在“我破了那个案子”中,“我”和“那个案子”都处在焦点范围之内,而在“那个案子是我破的”中,只有“我”处在焦点范围之内,“那个案子”则已经被排除在焦点范围之外了。③例(7)是“话题句”,吕叔湘(1986:334)指出,这种句子“实际上大概是先想到一个事物(包括人)就脱口而出,一面斟酌底下的话怎么安排。句子里边的语序基本上反映思想的过程。”

      被动句的产生过程与上面三种句子都有交叉,但又不完全相同。一方面,“被、让”等被动标记词的使用可以使施受关系更加明确,对施事者起到指派论旨角色的作用;一方面,将受事升格为主语,将施事降格为状语这样一种叙事方式,会使句子容易带上各种感情色彩(即说话人寄托在被动句身上的主观情绪,详后)。关于汉语被动句的感情色彩,以往的研究挖掘得还不够深入。根据我们的研究,汉语被动句的感情色彩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得多,特别是在口语当中,不仅有负面的主观情绪,而且还有正面的主观情绪。比如下面例(8)(9)分别表达了说话人心中的“沮丧”情绪和“得意”情绪:

      

      本文准备讨论的汉语的被动句,结构类型上属于“介词型被动句”必须带上施事论元,而语义又属于“带感情色彩”一类。④这样一种被动句,究竟怎样与语言类型学所高度重视的话题性等级协调互动,来扩宽自己的适用范围呢?本文打算在前贤的研究和语料库数据的基础上,试着从语言类型学和功能语言学的角度来探讨汉语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的类型学意义。

      二 话题性等级、功能动因及感情色彩

      2.1 汉语的被动句结构上属于介词型被动句,而汉语的介词又不允许宾语悬空,必须带着施事出现。因此,在被动句的运用当中,有的时候因为功能动因和语义动因再加上“带施事”这一制约,难免会遇到必须将话题性等级颠倒过来造句的情况。例如:

      

      例(10)(11)将话题性等级最靠后的无生命普通名词“茶”和“十天”升格为主语放在句首,将等级最靠前的第一人称代词“我”降格为状语放在句中,这就最大限度地颠倒了话题性等级。例(12)则将等级居中的第三人称专有名词“小张”升格为主语,将第一人称代词“我”降格为状语,也极大地颠倒了话题性等级。

      就目前我们所知,与世界上其他语言的被动句相比,汉语的被动句服从于话题性等级制约的程度相对较低。下面例(13)是徐丹(2004:143)的例子:

      (13)苹果被我吃了。

      

      与汉语不同,很多亚非语言由于话题性等级以及被动句回避带上有定施事等语用规则的制约,无法造出无生命普通名词充当主语、第一人称代词充当间接格状语的被动句。比如,在缅甸语中,只有“有生命的”(一般是“人”)才能充当被动句主语;在波斯语中,被动句回避带上有定施事,除非需要特别指出谁是施事者。因此像例(13)所描写的这种情况,这些语言都必须改用主动句来进行描写。⑥

      2.2 我们可以将叶斯柏森《语法哲学》针对英语被动句用法所作的描写借过来,作为汉语选择使用被动句的功能动因。⑦其中主要有以下三条:(一)不知道主动主语是谁或难以说出是谁;(二)被动语态可以促进两个句子的衔接;(三)对被动主语的兴趣大于对主动主语。比如:

      

      在例(14)中,“剃下的头发”后面出现的三个回指性零代词都代表受事成分,前两个零代词是通过充任动词宾语来表示其为受事,而最后一个零代词则通过充任被动句主语来表示其为受事。与此同时,“让人给踩了”是属于“不知道主动主语是谁或难以说出是谁”的例子;在例(15)中,句首“他”和接下来的三个回指性零代词构成了一个典型的话题链。因此,对“被一辆货车撞了”的功能动因来说,首先是被动句“可以促进两个句子的衔接”,然后是“对被动主语的兴趣大于对主动主语的兴趣”。至今已有不少前贤注意到被动句(以及“把”字句)的这种上下文衔接功能⑧,并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恕不一一举出。

      2.3 在语料库里检索施事由人称代词充任的被动句,如果代词的人称不同,检索到的例句数量就会有很大差别:第三人称占绝对优势;第一人称次之;第二人称最少,大概连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的三分之一都不到。⑨第二人称施事被动句用得少,一则是受到了对话材料较少的语料限制,二则是受到了被动句感情色彩的制约。目前公认汉语被动句一般用来表达负面的主观情绪⑩,因此如果在谈话中用被动句来描述对方的行为,那就等于当面对对方的行为加以批评。这种表达方式无疑会损害对方的脸面,从而就违背“说话要有礼貌”的会话准则,用起来当然要受许多限制。

      有两种情况即使用了第二人称施事,被动句也不会违背礼貌准则:(一)说话人拥有充分的理由可以不顾对方脸面,理直气壮地去埋怨、数落或挖苦对方,如下面例(16)-(18);(二)虽然是因为对方的缘故发生在说话人身上的意外事件,却给说话人带来了积极的感情体验,如下面例(19)(20):

      

      例(20)的“你的日记”虽然只是一个属于“你”的事物而已,但在此处却完全可以把它当作“你”的替身来看待。

      从搜集到的例子数量来看,第二人称施事被动句用于第一种情况远远多于第二种情况。这就说明,汉语的被动句倾向于表达负面主观情绪这一观察还是有事实根据的。

      三 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

      从逻辑的角度看,被动句与话题性等级背道而驰的情况可以有很多种,但再加上感情色彩来考虑的话,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就只剩下第一、二人称代词降格为间接格状语的情况了。第二人称代词降格为间接格状语的情况上面已经介绍过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专门关注第一人称代词的情况。

      3.1 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用于“自我悔恨”

      功能因素(主要是“对受事者的关注程度不亚于对施事者的关注程度”)再加上“出乎意料”和“自我悔恨”这两层主观情绪,就可以顺理成章地造出第一人称施事降格为间接格状语的被动句:

      

      在这些例子中,受事主语前的定语——“好端端的”“我儿子的”“这么大的”“这个致命的”“这个(‘我们这个’)”——清楚地表明,它们都成了“我”的移情对象,“我”对它们的关注程度也就不亚于对“我”自己的关注程度。由于自己待人处事不细心、不周到,居然让自己移情的对象蒙受了损失,受到了伤害,其后果只能是自己悔恨自己了。

      使人自我悔恨的事件描写的无疑就是负面事件,而对事件的负面识解和“出乎意料”又密切相关。杉村(2004)将汉语被动句的原型意义解释为“以受事为视角(perspective),叙述一件出乎说话人意料地发生的事件”,并将“负面事件”看作由“意外事件”扩张出来的一种引申义。因为既然是一件出乎意料地发生的事件,那么它就只能是单方面地强加给受事者(即说话人移情于此,关注于此的对象)的事件,受事者除了甘心承受其遭遇之外没有别的选择。正因为这样,“意外事件”很容易被识解为负面事件,并导致产生负面的主观情绪。

      英语的被动句有时也需要从意外事件的角度去考虑它的合法性。Kirsner(1977:174)指出,下面例(26a)的可接受性比例(26b)差很多:

      (26)a.

was seen by thousands to dance at the concert hall.

      b.Nureyev was seen by a reporter to leave by the side door.

      Nureyev是位世界闻名的芭蕾舞演员,他在剧场演出,当然会有成千上万观众前来观看,这是早在意料之中的,语用上根本就找不到用被动句来描写的语义动因。而例(26b)“从旁门溜走”则是一件避人耳目的行为,当然不愿意有人看见,因此有个狗仔看见Nureyev从旁门溜走,这对Nureyevr来讲,是一件不在意料之中且又不如意的事件。久野暲(1983:207)接受Kirsner(1977)的看法,也指出“John was seen at Harvard Square by Mary.”这句英语同样含有“不如意、不愉快”的主观情绪。

      值得注意的是,叙述“意外事件”既有可能扩张为叙述“负面事件”,又有可能扩张为叙述“正面事件”,还有可能原地踏步地去叙述单纯的意外事件(11)。李临定(1980:412)指出:“有些中性动词(没有褒贬色彩),如‘看见、知道、听见、改’等,用在被字句时,总是表示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情”。其实,这些动词用在被动句,有时也就停留在表示“意外事件”这一阶段,并没有进一步扩展为表示“负面事件”。比如:

      

      3.2 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用于“自我夸耀”

      我们之所以将意外事件放在负面事件之上,是因为意外事件既可以转变为负面事件,也可以转变为正面事件。这可以从下面的例子得到证实:

      (31)有人仿造了一件“孩儿枕”,水平高出了我的想象,不过还是让

给识破了。怎么样,老爸,我厉害吧?(电视剧《雾里看花》)

      

      这些例子都表达了一种含有“侥幸”和“得意”意味的成功。这种成功其实也是一种“意外事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从“成功=自助+天佑”这一通俗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论证——这条公式中的“天佑”可以解释为“偶然”或“意外”——,此处不再赘述。(12)

      李临定(1980:412)指出“有一些反义词,表示褒义和贬义的,都可以进入被字句”,并举了一对富有启发性的例子:

      

      请注意施事者的人称和结果补语正负面色彩的搭配关系。丁崇明(2009:214)接受李临定的观察,也举了一对同样的例子:“孩子被你教育坏了~孩子被我教育好了”。这两对例子表明,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可以用来叙述正面事件这一观察,从语言学家敏锐的语感中进一步得到了证实。至于第二人称施事被动句“孩子被你管坏了”的合法性,请参看2.3的讨论。

      关于被动句和“得意”的关系,可资参考的是《三国演义》里的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如:

      

      《三国演义》中的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无一不是用在描写说话人自报其功、自鸣得意的情况(13)。戴庆厦主编(2006:330)认为“在早期以及近代汉语白话文中,被动句(主要是‘被’字句)普遍用来叙述不如意、不愉快的事情”,陈昌来、李琳(2006:31)认为“晚清以后,‘被’字句又有所发展……表示中性或愉快、如意的‘被’字句开始出现”。这些看法都与被动句的历史情况不符。

      3.3 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用来“表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

      这一类的感情色彩没有前两类那么鲜明,我们权且把它概括为“用来表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先看例子:

      

      与前两类不同,这类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描写的都是经过意志抉择的自制性行为,与“出乎意料”无关。明明是一件自己有意做出的事情,却不把自己当作主动句主语来进行描述,反而把自己降格为被动句状语,来对事件从受事者的角度加以描述,这样做是为了从字面上去除自己行为的主观性,反过来突出它的客观性乃至合理性。比如,例(45)中的“我”是个被人强暴了的女孩子,“那套衣服”是“我”受辱的见证,因此“我”把它烧掉,让它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是个极其合理的行为。在例(46)中,一位权威杂志的老编辑第一次来“我”家向“我”母亲索稿,“我”怀着敬重的心情给她沏上热茶之后,坐在一旁静听她和母亲交谈。但谈到最后,这个编辑不但用一个极其荒唐的理由拒绝接受“我”母亲的稿子,而且对“我”给她沏的茶不屑一顾,一口也没喝就走了。这样一来,在“我”的心目中,她从一位让人敬重的老编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让人瞧不起的官僚主义者。这时在“我”心中油然产生一种不可遏制的,却又极其合理的感情冲动,让“我”把茶给喝掉了。下面记录了三位中国学生看完整篇小说以后写下的读后感:

      “茶让我给喝了”表达了“我”对两次敬茶、两次被拒的不满情绪。“我”不仅仅因茶被拒喝,还因为妈妈的稿子被拒而对“老编辑”不满和不屑。

      “我”鄙视邝编辑,她不配喝我们家的茶。“我”喝邝编辑没有喝过的茶,是“我”对她的一种“不服气、赌气”的行为。

      作者对邝编辑与母亲的交谈,那种大人之间的交流很向往,所以借由喝了那杯茶,自己好像也参与了那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这些读后感虽然各不相同,但都表明“我把她那杯没有喝过的茶喝了”是个有根有据的行为。

      再请看下面例(47),这是《三国演义》关羽第一次出场时的台词。文中用了一个被动句,但并没有促进上下文的衔接,反而把它破坏了。

      

      从话题链的角度看,“逃难江湖,五六年矣”的应该是“本处势豪”而不是“吾”,但“本处势豪”既然已被“吾”所杀,逃难江湖的就只能是“吾”了。请注意,“被吾杀了”和“逃难江湖”之间用的标点符号不是逗号“,”,而是分号“;”。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现代汉语(电视剧台词)、日语译文、英语译文都采用主动句来翻译“被吾杀了”这一句。(14)译文如下:

      

      (50)…,but I have been a fugitive on the waters for some five years,because I slew a ruffian who,since he was powerful,was a bully.

      那么,罗贯中为什么甘心破坏上下文顺畅的衔接,而要插入“因本处势豪倚势凌人,被吾杀了”这样一个被动句呢?值得参考的是,陈寿在《三国志·赵云传》里给关羽写下了这么一句评语:“羽刚而自矜。”如果本文的假设——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可以带出“表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这样一层感情色彩——能够成立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说,“被吾杀了”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突出了关羽的“刚而自矜”。换言之,突出了“本处势豪”力量强大却死在了“吾”的刀下,而不是别人的刀下;也突出了“吾”惩恶除暴,正义凛然的豪气。

      3.4 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用于对事实的客观描写

      我们不能否认有相当一部分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尤其是书面语色彩较浓的“被”字被动句,只表示对事件的客观描写,句子本身并不体现说话人的任何主观情绪。说话人选用被动句,主要是为了促进上下文的衔接,如下面例(51)(52);有时是为了促进施受关系更加明确,如下面例(53)(54):

      

      应该说,在这些例子里,说话人对三种人称一视同仁,用旁观者的眼光谈论着自己。如上所述,人类心智既然可以主观地分别对待三种人称,那么也就应该可以主观地把它们同等视之。例(51)和2.2讨论过的例(14)(15)情况相似,这里不再赘述。例(52)是我们给上举例(13)设计的一个语境。在这个语境里,选择“把”字句也是可能的,但“我把它吃了”对于“苹果”的处置意味很重,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语境要求,因此在这个语境里选择被动句更为贴切。还有,问句是以“苹果”收尾的,所以如果答句再以“苹果”开头的话,问句和答句首尾相接,“上下文的衔接”就更顺畅了。例(53)(54)与上下文衔接因素无关,只是为了使施受关系更加明确而选择了被动句而已。此二例不体现说话人的主观情绪,可能还和它出现在被包孕位置有关。这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四 结语

      

      那么,“主观性强”这个语义特征和话题性等级是如何协调互动的呢?(16)我们在约260万字的语料里用检索式“[被叫让].{1,10}给.{1,5}了[。,!]”检索口语被动句(17),共搜集到25个例子,其中施事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的各只有一例,其他都是第三人称施事被动句。我们可以由此推论,与第三人称施事相比,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施事必须要有更强的功能动因和语义动因才能摆脱话题性等级的语用约束,在被动句中降格为间接格状语。不然的话,无论是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还是第二人称施事被动句,就都没有理由比第三人称施事被动句少很多。

      就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而言,这是两个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第一个因素是说话人观察事件的视角,说话人对受事论元的关注度一定要高于对施事论元的关注度,只有这样受事论元才有可能升格为主语,出现在句首(18);第二个因素是说话人面对事件时的主观情绪,如果说话人面对一个有意或无意地把自己卷进其中的事件,要么因为自我悔恨,要么因为自我夸耀,要么因为认为自己的行为合情合理,心里产生一种情绪,觉得有必要明确交代施事者在事件中所起的作用,那么“我”(施事论元)就有可能带上被动标记词(换个角度说是施事标记词),出现在状语位置。

      上面两个因素中,第一个因素应该说是所有语言被动句的共同特点,比如日语的被动句也需要满足这个因素。但即使满足了它,日语也无法造出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来。因此,第二个因素才是汉语的被动句——也就是汉藏语介词型被动句——能够造出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的关键所在。汉语在下面两种语境中都可以使用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

      (55)a.面包让我烤糊了。(自我悔恨)

      b面包竟然让我烤出来了。(自我夸耀)

      除了汉藏语系一些具有介词型被动句的语言之外,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第二种语言能够在自我悔恨和自我夸耀这两种语境下使用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的。(19)据此,我们认为,汉藏语介词型被动句具有有别于其他语言被动句的叙事功能和语义扩展性,值得我们从认知类型学的角度去做进一步的探讨。

      本文主要内容曾在“2014年汉语语言学日中学者学术研讨会”(2014年11月23日,大阪大学)和“中日理论语言学研讨会第40次纪念大会”(2015年1月11日,同志社大学)宣读。作者感谢先后参与本文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大阪大学研究生院的同事和同学们。文中错谬之处由作者本人负责。

      ①参见Croft(1991:149-155)。杉村(1991)指出,施事论元(即必有论元)作间接格状语知可选论元作间接格状语,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我们可以说“他连

也不敢说真话”,但不能说“*我连

也给算计了”。同样的,“*连把……也/都……”和“*连比……也/都……”也都不成立。由此可见,必有论元作间接格状语和可选论元作间接格状语是需要区别对待的。本文暂不讨论这一问题。另外,关于汉语被动句施事和受事的准确含义及其句法上的反映,详见木村(1997)、张伯江(2001)。因为本文谈到的被动句都是由高生命度指人名词充当的施事,所以姑且不去细究被动句施事和受事的定性问题,仍使用传统的名称。

      ②杉村(1992、1998、2004)虽然对第一人称施事降格为间接格状语的现象早有描写,但仍停留在零星、个别的描写阶段,缺乏概括性和系统性。张麟声(2001)、木村(2014)都从日汉语对比的角度简单地谈到了话题性等级在被动句之中的表现问题。

      ③关于“是……的”句与焦点的关系,详见袁毓林(2003)。我们可以把被动句和“是……的”句合二为一,例如“他的发言是被一个紧急电话打断的”。可见,被动句和“是……的”句并不在同一个句法层次上。

      ④关于汉语被动句语义特征的讨论,详见杉村(2004)。

      ⑤讲变换分析的语法著作经常不加任何说明就举施事由第一人称代词充当的被动句,如“绳子被我捆了箱子了”(李临定,1986:348)、“饭被我吃了”(吴为章,1993:174)。

      ⑥我们调查的亚非语言有:日语、朝鲜语、蒙古语、越南语、泰语、缅甸语、印尼语、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地语、斯瓦西里语。值得注意的是,越南语被动句的结构方式与汉语相同,但也不能用于例(13)所描写的情况。Croft(1994)曾提出被动句带施事(agentive passive)又少见又与理想认知模式不和谐的观点,值得我们注意。

      ⑦参见叶斯柏森(1924/1988:224-225)。虽然叶斯柏森《语法哲学》是一部半个多世纪以前的著作,但他这些观察至今尚未过时。参见Everett(2008:206)。

      ⑧比较下面例子中被动句和“把”字句的上下文衔接功能:“我杀张浩的时候,

,我怕他告发我,所以

。”(电视剧《案发现场2》)

      ⑨我们在一千多万字的语料库里进行检索的结果如下:检索式“被[我咱][^的^爸^妈^爹^娘^女^儿^孩^老^这^那]{2,6}了[。,!]”共搜集到62个例子。[我咱]代表“我”或“咱”(下面依此类推);[^的^爸^妈^爹^娘^女^儿^孩^老^这^那]代表“除‘的、爸、妈、爹、娘、女、儿、孩、老、这、那’之外的任何一个字”;{2,6}代表“2到6个”;将[我咱]换成“你”检索到19例,[我咱]换成[他她]检索到144例。

      ⑩李临定(1986:342-343)用“苹果被弟弟吃了(,这孩子真不听话~*这孩子真听话)”这个例子来说明“‘被’字句常表示不如意的事情,含有埋怨的语气”。

      (11)“描写意外事件”还有可能凌驾于约束第二人称施事被动句的礼貌准则,详见杉村博文(2004)。

      (12)参见杉村(1998、2004)。

      (13)《三国演义》(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3版)此类例子多达23例(第一人称代词包括“我、吾、臣、某”四个词),这显然与《三国演义》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有关。

      (14)“それを斬つて棄て”意为“一刀砍死了那厮。”(日语译文引自立間祥介译《中国古典文学全集8三国志演義》,东京:平凡社,1958年)。英语译文引自C.H.Brewitt-Taylor译,Romance of the Three Kingdoms,Singapore:TUTTLE Publishing,1959年。

      (15)分别载于《语言学论丛》第十九辑(商务印书馆,1997年)和《长江》1992年第6期。

      (16)张麟声(2001:127)说:“话题性等级对汉语的句子结构不起任何制约作用”;木村(2014:113)也说:“因为汉语句法不像日语句法,没有把话题性等级确立起来,所以就可以简而易举地造出像‘面包被我烤糊了’这种被动句来。”

      (17)语料由如下作品构成:山西作家张平《抉择》《十面埋伏》《凶犯》《国家干部》;河南作家刘震云《塔铺》《手机》《一地鸡毛》《单位》《头人》《官人》《官场》《新兵连》;北京作家毕淑敏《红处方》;北京作家海岩《便衣警察》;山东作家高玉宝《高玉宝》;山东作家莫言《丰乳肥臀》。

      (18)Halliday(1970:153)指出,英语的被动句是将受by支配的成分变成信息焦点的一种手段。与此相关的是用来特意确认施事者的被动句,如:This job was done by me,not by anybody else.

      (19)我们调查的语言有:日语、朝鲜语、蒙古语、越南语、泰语、缅甸语、印尼语、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地语、斯瓦希里语、法语、匈牙利语、阿尔巴尼亚语、英语、瑞典语。关于汉藏语介词型被动句的情况,详见戴庆厦主编(2006:261-334)、李洁(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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