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183号利益183号政策--兼论中国对外贸易理论_出口创汇论文

功能183号利益183号政策--兼论中国对外贸易理论_出口创汇论文

作用#183;利益#183;政策——论我国的对外贸易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贸易论文,利益论文,作用论文,理论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严格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理论尚未真正建立。在建立它时,应当吸收和强调如下理论观点:(1)开展外贸能够增加国内消费者福利和产生众多的动态利益,而不是为了出口创汇。(2)外贸利益来自商品的比较优势、规模经济及其有差别性,而不应依赖低价竞销、优惠政策扶植、外汇倾销等手段甚至以社会福利为代价来获取它。(3)外贸政策的改革,须以自由贸易为方向, 扭转偏重出口的倾向,淡化优惠政策的作用。

关键词 对外贸易 作用 利益 政策

ON THE AIM,PROFIT AND POLICY IN THE FOREIGN TRADE OF CHINA

Shi Shijun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heory of foreign trade of Chinamust emphasize the following viewpoints:the aim of theforeign trade is to increase the benefits of the customers athome and its dynamic profits but not to make foreign exchange;the profits should be obtained through products relative superiority but not through dumping,and finally,the policy of foreign trade should be oriented towards free trade but not to put stress on export on preferential terms.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trade aim profit policy

我国究竟有没有一套真正充作对外贸易实践之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完整理论阐释?乍一看来,这个问题提得突兀奇怪,笔者对此却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长期以来,我国大量出版的国际贸易教材虽然在传播和深化有关知识内容方面功不可没,并对人们形成缜密有效的经济分析思路有所启迪,但它们一般都缺乏有明确针对性的理论阐释,因而难免显得较为空泛,似离我国现实甚远。诚然,有些专著和论文确具真知灼见,对推动我国外贸发展不乏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可惜它们未被纳入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加以系统化和完善化,从而依然不能对实际外贸决策产生明显的影响。相反,我国外贸决策层和指挥机构尽管这些年工作卓有成效,成就辉煌,却并没有以什么科学的有效的完整外贸理论为依托。这样,在我国外贸工作获得巨大成绩的背后,却隐伏着外贸分析思路不够缜密完整的缺陷,有时甚至让一些似是而非的思想误区和政策主张占据着不应有的重要支配地位。

显而易见,这种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局面倘若长期存在下去,势必对我国外贸持续稳定的发展产生十分有害的作用。这一年我国外贸活动有所滑坡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和看法,已多少印证了这点。因之,外贸理论工作者有责任为尽快建立我国的对外贸易理论而殚精竭虑。鉴于此,笔者对它的若干理论内容先发表一些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关于对外贸易作用

一国开展对外贸易究竟是为了什么,它能带来哪些经济利益?这即为对外贸易的作用或功能问题。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告诉我们,对外贸易的作用可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予以分析。从静态方面看,一国开展对外贸易,可以互通有无,有利于国内市场供求平衡;利用比较优势,有利于分工利益充分发挥;扩大生产能力,有利于经济实力明显提高;满足国内需求,有利于社会经济福利无形增加。就动态角度而言,一国大力发展对外贸易还可带来众多的无形利益,例如,推动劳动生产率的有效提高,实现规模经济,充分利用剩余资源,提供多种经济刺激,促进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合理变动,等等。对国际贸易作用做出的这些比较全面的概括和分析,无疑应为我们的外贸理论所吸纳。但是,我们以往对外贸作用的理解并不全面,甚至还严重忽略了它的某些功能。

一是对外贸易可以带来社会经济福利。一国外贸活动能够经由多种方式增加经济福利,如互通有无、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生产规模等,它们都明显增加了本国的贸易利益。这里则是专指那种满足国内消费者广泛需求的外贸活动所导致的经济福利增加。必须看到,一国在进出口大致平衡的条件下,越能积极地恰当地进口外国商品,它就越可能为本国人民带来更多的经济福利。且以进口消费品为例。如果可供国内消费者选择的进口货都是国内空缺或稀缺而又为市场迫切需要的,或者其价格比国内产品明显低廉的,或者其质量更加上乘的,或者其式样更加新颖的,或者其独具特色的,那么,消费者购买它们自然提高了既定支出下的满足程度,抑或降低了获取同等满足程度所付的支出。换言之,它们都使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经济福利。

不过,同前述各种取得经济福利的方式不同,这类外贸活动不是带来而是耗用外汇,它所具有的贸易利益亦往往是隐性的(主要表现为进口商赚取本国消费者而非外国人的钱),并且其给予消费者的经济福利在多数情况下是无形的,不易为人们直接所觉察。于是,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存在着一种不正确的看法,即认为这类外贸活动并无真正的贸易利益,之所以仍要将其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主要在于平衡进出口或满足贸易对手的要求。应当看到,最近这些年我国对进口外国消费品采取了比较积极主动的态度,上述看法的影响力有所减弱。然而,这样做主要是着眼于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这类外贸活动本身同样体现了外贸利益所在的观念却依然未被明确树立和广泛传播。

二是对外贸易可以带来众多的动态利益。所谓动态利益是指,有些外贸活动本身并不产生静态的贸易利益,赚不到什么钱,但它们对一国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却起了有力的或有效的推动作用。这意味着,倘若简单地用能否赚钱或带来外汇这样的衡量尺度来判断一项外贸活动的取舍,则必将大大贬抑对外贸易实际发生的积极作用。例如,在一定条件下,某些产品的出口可能无法产生静态贸易利益,甚至带不来多少外汇,但从长期来看,它们对于出口国减轻就业压力、激活经济机制、调整产业结构、保持世界市场占有率等就可能具有显然的意义。同样,尽管进口外国货需要耗用外汇,有时似乎亦无直接的贸易利益,它仍然可能在充分利用剩余资源或闲置设备、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把握市场信息和动态、改进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给予进口国以较大的潜在好处。

可见,只有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来分析积极开展一国外贸活动的重大意义,这种认识才可能是比较全面和深刻的,从而会充分发挥外贸的潜在功能。因此,一定要看到,有些外贸活动即使暂时无法获取直接的贸易利益,甚至未能创造多少外汇,只要能在上述诸方面对经济增长产生推动作用,它们仍然是非常可取的。

应当指出,我们以往对此并非没有认识,只是实际的外贸活动尚难较好体现这种思路。其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是不少地方政府基本上只从“出口创汇”的角度来对待外贸,抓外贸在它们那里实际上成了抓创汇额的代名词。所以,那些创汇不多但需耗费精力的外贸业务,它们往往缺乏兴趣甚至弃之不顾。至于这类外贸可能带来众多的动态利益,它们似乎还没有这方面的概念。此外,这里尚有个宏观当局与微观主体的运作协调问题。有些外贸业务宏观当局认定具有潜在的动态利益,采取了支持的态度,但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的微观主体因无利可图而不愿参与,结果它们仍旧难以顺利进行。可见,如何采取规范化的政策来激励微观主体从事这类只具动态利益的外贸活动,无疑应是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是出口创汇不能视作对外贸易的利益所在。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告诉我们,外汇作为各国的主要国际清偿手段,其功能讲到底只有一个,即用以购买外国的商品和劳务。因此,一国赚取外汇仅仅是其实现贸易利益的一种手段,而决不能成为它的对外贸易活动本身追逐的目标。倘若一国外贸的体制和政策以出口创汇为中心来运作,必然会陷入不讲贸易条件、不计换汇成本、置经济效益于不顾的怪圈。这一来,开展对外贸易的实际经济意义就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不复存在。从长远来看,这样开展外贸活动也必然难以为继,因难重重。应当指出,在一国严重匮乏外汇或者国际收支出现重大逆差的情况下,宏观当局更多地关注和重视出口创汇自在情理之中。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决不能认可出口创汇是开展外贸的利益所在和“出口创汇中心论”这一类似是而非的东西,不可使之成为我们对外贸易理论的组成部分。

特别须强调,我国这些年来完全按照粗放型方式开展外贸活动,从根本上说,同这种片面强调出口创汇的思路在理论认识上未被澄清和在实际操作上占据主导地位直接相关。开展外贸活动旨在出口创汇,自然就忽略或无视外贸还能带来动态利益和提高国内消费者的福利。所以,这种不正确的思路是我们不能全面充分地理解和发挥外贸实际功能的症结所在。甚至可以说,这些年来我国外贸活动的诸多弊端,其源盖大多出于此。可是,这种深深扎根于许多人头脑中的“出口创汇中心论”,至今没有得到认真的清理和纠正,致使它对我国外贸健康发展的阻滞效应依然十分强大。例如,在大力推动增长方式向集约化方面转变的今天,有些地方政府领导人竟然还公开声言“搞外贸首先要考虑上规模、创外汇,至于效益是第二位的,”便足见一斑。

关于对外贸易利益

一国对外贸易的利益所得究竟来自哪里?从静态角度对此作深入的探究,不仅可以有的放矢地为获取更多的贸易利益而有效运作,而且直接涉及到一国如何正确发挥其外贸政策的导向作用,甚至还影响到微观主体外贸业务操作的重心、方式和策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以往的理论思路显得含混不清,具体操作则可谓乖谬甚多。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贸易利益的取得大致来自以下这些方面。

首先,本国出口产品具有比较优势。我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至少包括:第一,资源优势。我国某些自然资源蕴有丰富的储藏量,又有较充足的世界市场需求,其相关产品(即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给状况。这类产品得天独厚的优势是不言自明的。第二,劳动力优势。尽管我国劳动力成本在不断上升,但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仍显得较为低廉便宜。因此,大量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服装等)是我国获取外贸利益的一大源泉。第三,传统技艺优势。如传统工艺品一类劳动或技能密集型产品(如陶瓷品),民族风格浓烈,价格又适中,颇受外国人青睐。这些以传统技艺见长的出口商品,自然应带来经济利益。第四,中等技术优势。所谓中等技术是指,用以生产那些发达国家已逐步放弃生产而经济后进国家又无出口优势的产品(如小机电)的一类技术水平。我国目前出口额的大多数为加工程度不深的工业制成品所创,就是这种比较优势的典型写照。

总的来说,前两项比较优势是我国的生产要素秉赋所致,而技艺优势来自传统民族手工业的长期发展,最后一项则同我国这个正在腾飞的发展中大国的基本特征紧密相关。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经由这类外贸活动,可以用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换取更多的商品使用价值,从而大量节约社会劳动,同时推动本国相关行业专业化程度不断加强,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次,本国某些出口产品具有垄断性或差别性。出口商品具有垄断性是指,这类商品的供给量比较有限甚至相当稀少,一般在世界市场上总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典型特征,从而其出口商能够影响或者控制它们的销售价格。销售这类出口商品并不能漫天要价,因为这会严重打压世界市场的需求量,最终还是导致其价格大幅下跌,并造成其他方面的经济损失。不过从中获取可观的或比一般业务活动要高的贸易利润,当是不言而喻的。出口商品的有差别性是指,这类商品独具与众不同的特色,借此保持着比较稳定的市场份额(主要是拥有一批较固定的老主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销售价格。换言之,它们是垄断竞争性产品。正是这种不可替代的有差别性,使得它们有望获得较一般商品交易为多的贸易利润。

然而,我国对外贸易从中获取的额外贸易利益实际上还十分有限,远远不及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这是因为,我国能够出口的垄断性商品数量不多,主要只是少部分的资源产品和技能密集型产品,如稀缺的矿产品或水产品、珍贵的药材、精妙的艺术品等,它们只占我国出口额的很低比例。不象发达国家往往凭借跨国公司的行业垄断,商品出口数量巨大且附加值高(一般是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产品),从而获取了巨额的垄断利润。从本质上看,这两者迥然相异,它们搞的是充满国际剥削的资本垄断,而我们凭借资源和技能的优势来获取更多的利益。至于垄断竞争性产品大量获取贸易利益并不受产业部门的较多制约,某种意义上讲,劳动或技能密集型产品在独具特色上更能大显身手。因此,这本可成为我国获取外贸利益的一大来源。可惜,由于种种原因,首先是相关分析思路的不清晰不坚定,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取得足够多经济利益。应当指出,我国要切实提高对外贸易的实际利益,奋力推进这类产品大量出口是一条极具潜力的重要途径。

再者,具有比较利益的外国商品大量进口。外国商品的比较优势表现在多方面,有的进口国还不能生产或严重短缺,有的成本明显低廉,有的质量堪称一流,有的功能齐全独特,有的样式颇具创意,从而比我国的许多同类产品更富于竞争力。它们有些亦来自资源或技能的优势,但主要是先进科技水平和大规模生产造就的。这类商品的大量进口,无疑给国内消费者带来了相当可观的经济利益。但与贸易利益的其他取得方式不同,表面看来,它只是给外国出口商提供了赚取外汇和获得贸易利益的机会,本国从中并无什么实际利得(因本国进口商赚的往往是国内消费者的钱),其实这种贸易利得不是发生在通常的交易过程而是在消费外国货的过程中,因而被无形地掩盖了。正因为这样,人们常常看不到它同样是获取外贸利益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

最后,本国某些出口产品开始获得规模收益。本国某些产品大量出口,使得出口企业形成大规模生产,从而有可能得到规模经济。这表现在,大规模生产可以深化生产分工和专业化程度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减少机器设备闲置期和缩短原材料及产品库存期而降低产品平均成本,可以更多地积累生产经验和更便于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而拥有竞争优势,可以实现产品多样化而扩拓市场占有份额,等等。这样,它就带来了更多的产出、较低的销售价格和较多的市场份额,自然比较易于获得贸易利益。值得一提的,规模经济与比较优势是两个不同的贸易利益来源,就是说,不具比较优势的出口商品同样能够凭借规模经济取得贸易利益。因此,尽管我国外贸目前从中得到的实际利益为数甚少,它却是我们今后开展国际竞争的前进方向。在我国传统产品(如纺织品和服装)逐渐减少甚至丧失比较优势的情况下,强调这一点尤显重要。

必须指出,长期以来由于理论思路和政策导向的某些偏差,我国没有着力于上述诸方面来开展外贸活动并取得相应的利益。相反,支配大多数具体外贸业务的恰恰是些似是而非甚至荒谬的思路和做法,它们主要表现为:

一靠低价竞销。国内出口商互相残杀,不惜低价销售以保住或扩大世界市场份额。这样做,既不必要地将自身应获的贸易利益拱手送给外商,又极易招致进口国反倾销制裁。这方面的教训可谓俯拾皆是,无人不晓,但就是难以使之绝迹。

二靠优惠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当局制定了众多的优惠政策以推动外贸发展。结果有些出口商躺在优惠政策上搞外贸,常常以成本价向外商出口商品,其实际利得纯粹来自优惠政策所提供的利益。现在,随着我国外贸情况的变化和向国际经济接轨的需要,大多数优惠政策已被淡化或取消,从而颇令这类出品商有些一筹莫展的无奈。

三靠人民币汇率下调。89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曾四次大幅下调,每次都对当年外贸发展起过显著推动作用。这正是外汇倾销效应的体现。可是,有些出口商据此错误地将它视作降低换汇成本、扩大外贸出口的主要手段,实际上否定了商品生产成本才是决定换汇成本的关键因素。这一年里人民币汇率小幅上扬,出口换汇成本有所上升,外贸界要求人民币大幅贬值的呼声一直十分强烈。在目前情势下,这种呼声近于缘木求鱼,这充分反映出我国仍有相当多的出口商,对那种只起短期作用而又受国内外诸因素制约的外汇倾销效应,抱有明显不切实际的奢望。

四靠牺牲社会福利。这是指有些企业不惜采用种种以社会福利为代价的手段来生产出口商品。例如,大量排放“三废”污染环境、恶化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等。它们或许创造了贸易利润(因为如此生产必然成本相对较低),却带来了负的社会净福利。这种仰赖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来谋取贸易利润的做法,不仅悖逆了发展外贸的本来意义,而且为新确立的国际贸易规范所不容,因而不可能在我国长期存在下去。

五靠商业欺诈。这恐算对俄贸易最典型。前几年我国的假冒伪劣商品充斥俄罗斯市场,它给出口商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同时亦招致了中国商品都是假货的恶名,并导致对俄贸易额锐减。虽然这些主要是个体出口商所为,却暴露出我国部分国民对市场经济理解的片面性和潜藏的劣根性。这种与国际规范格格不入的劣行竟然如此大规模地出现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止是我国宏观失控的表现,实际上亦折射出我国在从哪里获取贸易利益问题上的思想混乱和政策失误。

关于对外贸易政策

外贸政策理论作为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自然应在我国对外贸易理论中得到准确透辟的阐述。这样做时,固然需要论及关税、非关税壁垒、鼓励出口、出口管制和一体化等基本内容,但在笔者看来,还必须对如何选择若干不同层面的外贸政策类型给出明确的理论思路。

我国今后应选择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这首先要对这两种基本政策类型作出客观的评价。自由贸易政策着眼于追求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力图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一国外贸活动。保护贸易政策旨在维护本国的工业和市场,因而诉诸政府的广泛干预。在国际贸易发展史上,它们此长彼消,都有过辉煌的时期,创下了令人骄傲的业绩。即使从理论角度亦不能笼统地作出孰是孰非的结论。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事实上,推崇自由贸易的世界贸易组织也完全接受“保护幼稚工业”一类纯属保护贸易理论的说法和做法。同时,从当今世界贸易活动的发展趋势看,推动贸易自由化在全球显然已成主流。

因此,既然当今世界各国经贸联系与依赖程度大为加强,既然我国要稳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既然我国要扩大对外开放,逐步同国际经济接轨,那么,选择一种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比较自由的外贸政策类型已势在必行。事实上我国政府已经这样做了。按照这种思路,我国应当坚定不移地朝自由贸易政策方向稳步前进,努力减少政府对外贸的干预。以减让关税为例,我国可争取在较短的时间里(二年左右)将平均关税税率降至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11—13%),数年后再有所下调。

在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一种耐人寻味的常见现象,即讳言我国曾长期实施典型的保护贸易政策,也不愿明确宣告我国正朝自由贸易政策方向稳步前进。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公开承认保护贸易是我国长期外贸政策的基本特征,并不是抹煞其当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毫无全盘否定的意味。它倒是蕴含一个重要的思想,即在向自由贸易方面过渡时,我国改革旧体制旧政策的任务相当繁重,道路不是平坦顺当的,所以,置我国社会实际承受能力于不顾,一下子实施较彻底的自由贸易政策绝对行不通。而明确以自由贸易为方向,可以帮助人们用一种彻底的深邃的思路来超前地看待我国外贸体制和政策的种种改革,取得很大的主动权,它与试图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思潮风马牛不相及。从各方面情况看,我国最终很可能建立一种有管理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类型。

我国今后应选择偏重出口的政策还是进出口平衡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动外贸迅速发展并平衡国际收支,我国总的说特别致力于发展出口贸易。这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这种偏向出口的政策是否该继续下去。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第一,现代贸易理论分析表明,一般而言,一国长期外贸政策应追求进出口的大致平衡,过于偏向出口的政策势必造成不少弊端,最终会严重危害本国的外贸和经济发展。第二,从现状和今后较长时期的发展趋势看,许多促成偏重出口政策实施的客观原因已不复存在。我国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外汇储备迅猛上升,外贸规模连上台阶,广大国民生活水准大幅提高,这些都为大量增加进口提供着扎实的物质基础。简言之,国内经济实际已经产生了较强烈的改变偏重出口政策的内在需求。第三,我国外贸的国际环境发生显著变化,阻遏我国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因素逐渐增多。这意味着,外部条件将使这种偏重出口的政策可能陷于严重困境。与其将来被动受制,不如主动求变。现在该是进出口平衡政策在我国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时候了。

必须指出,判定一项外贸政策有无偏向性,不能简单地根据实际结果加以推断,关键是看它的相关分析思路和指导思想。80年代的某些年头,我国出现过较大的贸易逆差,但其时推行的确确实实是偏向出口政策。我们强调外贸政策消除偏向性,当然不是反对贸易顺差(实际上,一国短期里有适当的顺差更为主动),亦不是拘泥于追求一时的贸易平衡,而是旨在吁请我国的相关分析思路和指导思想发生脱胎换骨的转换,进而推动方方面面的具体政策作相应的调整。相对而言,这种政策思路的转换实施起来最为困难,有些人甚至不会接受这种做法。例如,偏向出口政策在一部分地方官员头脑中根深蒂固,他们至今坚持认为,要推动本地区的外贸发展就是抓出口,让出口额明显高于进口额。可以这样说,这种政策思路能否真正转换,对我国外贸健康持续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今后应继续执行众多优惠的外贸政策还是逐步淡化和取消它们?我国宏观当局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先后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以促进外贸迅速发展,其积极作用应予肯定。但是,在我国外贸规模连上几个台阶和需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今天,有必要重新审视这类优惠政策。第一,它们有的是顺应国际规范而制定的(如出口退税),更多的则有悖公平竞争原则,甚至直接同国际规范相冲突。后者自然必须逐步淡化乃至取消。第二,它们大多数直接与偏向出口政策相联系,即用以鼓励大量出口。既然这种政策本身需要调整,相关的优惠措施也就不必予以维持。第三,有些长期享受优惠政策的出口商竟然将其视作贸易利润的来源,他们实际上没在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对外贸易,赚的都是国家的钱。可见,淡化乃至取消以往的大多数(不是全部)优惠政策迫在眉睫,事实上宏观当局已经着手这样做了。这就提示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和思考传统教科书关于鼓励出口政策的整套论述。

长期实施优惠政策带来的一大弊端是,滋长了人们严重的依赖心理,这恐是决策者们始料不及的。不少出口商从来未在国际竞争舞台上真正锤打磨练过,而一直把优惠政策当作自己的避风港。许多地方政府官员推动本地区外贸发展的主要法宝无非是一向上头要优惠政策(现在已大多行不通),二是自己出台新的优惠政策(现在看来多数不规范)。一旦优惠政策兑现不了或被收回,他们便显得束手无策,但就是不愿花大力气练好内功,真正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将近一年来我国外贸面临严峻形势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最大的直接导因还是不少外贸微观主体自身弱不经风,一离开优惠政策的扶植就步履维艰,随时可能被竞争风浪掀倒。这是极其发人深思的。所以,这里不是简单地讨论今后我国外贸政策还有没有优惠措施(肯定还会有一些,如符合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规范的),而是要从根本上转换严重依赖优惠政策的分析思路和指导思想。必须强调,这才是本文论及此问题的主旨。

收稿日期:199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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