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中的存在之思论文_刘正艳

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中的存在之思论文_刘正艳

(鲁东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0)

摘要:萨特存在主义哲学曾在欧美国家盛行一时,在世界各国都广泛流传。本文追溯了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想渊源,对其存在的哲学意蕴以及人道主义内涵进行了理论探析,并将萨特存在主义放在道德哲学的视域下进行了分析。为我们今后以何种态度及方式对其进行研究点明了思路。

关键词:存在主义;人道主义;道德哲学

1.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想渊源

1.1克尔凯郭尔

克尔郭尔是丹麦神秘主义者,他在《恐惧的概念》一书中主张认识世界上唯一的实在,从而奠定了基督教存在主义的思想基础。但是克尔郭尔又承认上帝的存在,所以以他为代表的基督教存在主义哲学家在“上帝是否与人同在”的问题上陷入无限矛盾。

1.2尼采

尼采提出“上帝死了”、“重估一切价值”的口号,提出了绝对意志论,成为无神论存在主义的理论先驱。尼采主张人类应当创造出“超人”来取代人类继续留存于世界。尼采所谓的“超人”是一种将“权力意志”发展到极致以达到超越人类目的的人。尼采曾说:“生命的最强烈的、最高的意志并不存在于只是要求生存下去的斗争之中,而是存在于斗争的意志之中,存在于强力意志之中。” ,他将强力意志作为其他一切心理动机的基础,但是又认为强力本身就是一种强力的意志,在他将强力当做更大的强力去追求时,就产生了权力以外的空虚,形成了虚无主义。

1.3海德格尔

第一次正式提出“存在主义”概念的是海德格尔,他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第一次使用“存在主义”这一概念。他在书中对死亡进行了深刻分析,他认为,“我将要死”并不是一个外在和公开的事实,而是存在的一种可能性。我随时可能死去,所以死亡是我的可能性,无论以何种方式,我肯定要死去,这是我存在的一种必然性、极端性,死亡是我各种可能性中最绝对的。海德格尔承认死亡即承认了人的有限性。

1.4萨特

萨特是海德格尔的学生,同时深受尼采的影响,否定克尔凯郭尔的宗教神秘主义,形成他自己的哲学思想。萨特将存在分为两种,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萨特认为我们的思想超越自身、超越一切,因此人类的存在永远是自我超越的,我们在存在中永远超越自我。

2.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存在意蕴

2.1从自在存在到自为存在

萨特的存在主义强调自为的人为性,人的行为选择是自由的。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自在存在即超出意识之外的东西,也就是事物和人的未知根源与本质,是未被意识和领会之物,是还没有发展的存在。自在存在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自在存在”具有纯粹性,没有人创造它,它具有无条件性,无根据性。其次,“自在存在”具有独立性,它不依赖于任何外物而存在,完全被自己充满。最后,“自在存在”具有自身性,它与它自身完全相同,没有变化发展,也没有曾经、现在与未来,具有超时空性。自为存在即人的主观意识。它是真正的存在,但同时具有一种不断形成否定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虚无化。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自在存在,自为存在将失去存在的基础,没有自为存在,自在存在将没有意义,两者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具有不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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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存在主义的原则与基础,此观点起源于当先两种不同性质的存在主义的争论:一种是以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和法国大主教哲学家加布里埃尔•马塞尔为代表队的有神论存在主义;另一种为以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萨特认为当前人们对这两种存在主义的概念存在混淆,他需要进行澄清。有神论存在主义者相信上帝创造人类,并认为在事物形成过程中,形成因先于动力因。无神论存在主义者则认为上帝并不存在,人是先于本质而存在的,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在世界中给自己下定义。

2.3自由选择与责任承担

萨特存在主义思想的核心观点即:人生来注定是自由的,并对整个世界担负起责任,即人作为存在方式的世界和他本身是有责任的。 对于许多哲学家来说,上帝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而萨特却否定了上帝的存在,认为“存在先于本质”,由此人的行为只能依靠人自身,人行为本身就是其真理性和存在的依据。萨特认为人的行为脱离了先天的规定性,人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行为,承担自己的责任。萨特还认为人类是相互联系的,我们在自由地作出某个选择的同时,也是在为全人类作出选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思想解放运动。

3.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内涵

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这本著作中指出了人们对存在主义的几种误解:第一,曾有人认为存在主义宣扬的是人应无所作为的消极生活态度,人的行动毫无价值,存在主义是一种悲观理论。第二,认为存在主义只看到人类处境的黑暗的一面,忽略了人性也具有美好的一面,认为人都是作恶的。第三,存在主义否认了人类事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萨特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方面人类始终存在与自身之外,人要使自己存在就必须让自己存在于自身之外。另一方面,人只有不断寻求进步、追寻超越才能生存。存在主义之所以是一种人道主义是因为人为自己立法,人是自由的,人必须超越自己找寻一个更高的理想追求,才能体现人的本质。萨特认为,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由人的主观性和超越性共同形成的,以人的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为核心的存在主义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4.存在主义与道德哲学

将萨特的存在主义放在道德哲学的层面,以道德哲学的思路和是非判断标准来衡量存在主义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股热潮,萨特的存在主义也是一种道德哲学,本身蕴含着道德哲学中的许多原理。首先,将萨特存在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哲学来认识、理解和评价比将其作为一种世界观哲学来认识、理解和评价更符合事实原则。萨特在早期的存在主义研究中,其论述基本都是关于道德哲学的问题,而对哲学问题的思考也自然都是在道德哲学层面的。所以,萨特的存在主义首先是一种人生态度和道德哲学。其次,在道德哲学的视域下理解存在主义,有利于充分认识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内涵并揭示其积极意义,有利于使存在主义更加现实化,增强自身的生命力。曾在一段时间内,西方学者将萨特存在主义认为是“厌世哲学”,批判其盲目支持造反,把年青人引入暴力歧途,极端主义等,这都是源于我们错把萨特的存在主义当成一种世界观哲学来认识、理解和评价。我们要把萨特的存在主义放在它本来的道德哲学范畴来认识、理解和评价,这不仅有利于矫正我们的错误认知,更有利于恰当充分地揭示其中对我国现实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建设具有积极、正面建设意义的方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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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国哲学资料:第六辑[ C]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7]尼采:《上帝已死》,刘崎译,哈尔滨出版社,2015

[8]萨特:陈宣良,等,《存在与虚无》,北京三联书店,2012

作者简介:刘正艳(1994.10—),女,山东省烟台人,烟台市芝罘区鲁东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

论文作者:刘正艳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6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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