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的形而上学观_市场经济论文

论市场经济的形而上学观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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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市场经济是现代工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伴生物,与任何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共生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于它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即每个人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方面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唯一途径,尽管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实现意味着市场经济的消亡。因此,社会主义离不开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本文基于这种辩证的市场经济观,评析了国外三种颇具影响的形而上学的市场经济理论,并对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给出了更为明确的历史定位。

在国外学者所提出的各种市场经济理论中,米塞斯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斯威齐的“市场经济非社会主义论”以及埃斯特林等人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最值得我们注意,因为这三种理论不仅在国外具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与我国传统的市场经济观具有某些共同之处。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利用辩证的市场经济观来评析上述三种市场经济理论,无疑有利于增进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认识。

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

探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我们离不开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这一有效的分析工具。马克思基于同类型生产力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最一般表现形式,以及由此决定的个人自由发展的程度,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高度抽象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体现为“人的依赖关系”,第二个社会发展阶段体现为“物的依赖”关系,第三个社会发展阶段体现为“个人全面发展”[①a]。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作这样的通俗性解释:(1)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是传统的农业处于支配地位的生产和消费合一的经济,商品生产和交换处于从属地位,从而社会关系表现为“人的限制”或“人的依赖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接受通常使用的“农业社会”概念,从而可以将农业社会视为与马克思的“第一阶段”在意义上相近的概念;(2)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是现代工业处于支配地位的生产与消费分割的经济或市场经济,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共生性,使货币成为社会关系的“网结点”,从而社会关系表现为“物的限制”或“物的依赖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接受通常使用的“工业社会”概念,从而可将工业社会视为与马克思的“第二阶段”相同的概念;(3)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即“个人全面发展”的阶段,直接的社会生产以及这种社会生产从属于个人的新型生产力,使“联合起来的个人”共同占有和控制生产资料,并创造出他们自己的社会联系和把这种联系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从而个人能够全面而自由地发展。

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到,在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突破了自然条件和人类身体条件的限制,基于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形成了专业化的分工。这种专业化分工一方面导致了生产与消费的分割,从而到处破坏着农业社会的人的依赖关系,在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建立起生产与消费的普遍的社会联系,由此,也就导致了单个生产单位的产品再生产过程社会化,即每一个生产单位的生产成了马克思所讲的“社会化的生产”;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又使每一个生产单位的经济活动受制于“成本—收益”原则,即每一个生产单位的收益成本比率必须大于1,否则其经济活动不可能继续进行下去。成本收益原则的制约作用强化了直接生产过程的个体化和独立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单个生产单位的生产只能是一种非直接的社会生产。由现代工业形成的专业化分工及由专业化分工所产生的种种后果,是借助历史遗留下来的商品货币关系、并把这种关系发展成为一种存在于一切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的经济关系,或者说是使市场成为人类活动的中心才得以实现的。由此,也就使市场经济确立了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支配地位。而一旦货币成为千百万生产单位的全面依赖关系的纽带,靠着货币关系充当“网结点”,社会关系在工业社会中就表现为物的关系或货币关系。在物的依赖关系中,每个人只有占有货币,才能占有社会权力,才能保持自己与社会的联系,这使得个人从属于像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同时,每个人只要占有货币,就能占有社会权力和保持自己与社会的联系,这又使个人获得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个人能力相对自由的发展[②a]。由此可见,市场经济是现代工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伴生物,与任何基本的经济制度没有共生性。市场经济具有这样的基本特征:它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

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鉴于“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①b],因而可以把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理解为每个人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方面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直接的社会生产和这种社会生产从属于个人,是个人在生产力方面全面发展的体现;“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并且“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②b],则是个人在社会关系方面的全面发展的体现。但由于目前的社会主义实践都不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内进行的,而是在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同时并存的一些农业国中进行的,因此,跨过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农业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尚处在向社会主义最终目标发展的起点阶段。农业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必须“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③b],对传统的小生产方式进行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即通过工业化或市场化来发展社会化生产,发展个人的能力,由农业社会进入到工业社会,才能向着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发展。否则,人为地割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的联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确切地说是一种配给经济体制)下搞非市场化的工业化,则会导致一种“超级的自给自足的生产”和一种基于公有制之上的普遍的人的依赖关系(每个社会成员都隶属于一定的生产组织,并对其形成高度的依赖性),从而不仅难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即使就一般工业化目标而言也是难以达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的社会主义还离不开市场经济,唯有市场经济才能使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具有普遍性和全面性,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唯一途径。

社会主义离不开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市场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在市场经济中,非直接的社会生产与普遍的物的依赖关系,既是每个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又是个人自由发展的桎梏。这一矛盾终将会导致一种新型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产生,从而导致市场经济的消亡,使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即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得以实现。至此,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到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

基于上述的辩证市场经济观,我们不难看到米塞斯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斯威齐的市场经济非社会主义论和埃斯特林等人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所存在的基本错误。

二、所谓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对社会主义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主要是与西方社会中的所谓社会主义政策问题有关,而对于社会主义苏联的“经济经验几乎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①c]。在某些西欧国家,为人们最广泛地拥护的社会主义方案,不仅规定了集体所有制而且规定了所有物质生产资源的使用统一由中央指导;同时,它还设想继续存在消费和职业选择的自由。欧洲大陆上的社会民主党,从实质上看正是在这种形式上解释马克思主义,而且,大多数人也正是在这种形式上构想着社会主义。也正是在这种形式上,西方社会的学者最广泛地开展了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因此讨论者也就不必正视在苏联存在的“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问题”了。

奥地利经济学家鲁德维希·冯·米塞斯在这次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中提出了一种“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来否定上述的社会主义方案。米塞斯认为,“市场及其在形成价格方面的功能是不可能和一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的作用相分离的”。在这个社会中,地主、资本家和企业家在该社会的规律的支配下,能够按照他们认为是恰当的方式安排他们的财产。因为形成生产要素市场价格这一整个过程的动力是资本家和企业家对最大利润的追求。“只是对利润的指望才把生产导入了那些能以最少的费用来最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渠道。如果对利润的指望消失了,则市场机制也就失去了它的主要动力。因为只是这一指望才开动了市场并使之保持运转。由此可见,市场乃是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中心,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因而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才是可能的;它是不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被‘人为地’模拟的。”[②c]

在米塞斯看来,“人造市场的拥护者们认为,一人造市场可以经由命令不同工业单位的人员把自己当作是一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企业家那样去行动而建立起来。他们争论说,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联合股份公司的经理也不是为他们自己,而是为公司(也就是说,为股东们)而工作。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使他们完全按照和过去相同的方式工作,同样地谨慎小心和忠于职守,那是可以办到的。唯一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经理们的劳动成果将归社会,而不归股东们所有。按照这样一种说法,他们仍和迄今为止所有论述这一课题的社会主义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形成对照,认为建设一种相对于集中而言的、分散的社会主义将是可能的。”[③c]

米塞斯认为:“在任何社会制度中(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生产哪些和生产多少消费品的问题是非常容易决定的。从来不曾有人否认这一点。但是一旦作出了这方面的决策,仍然有一个如何将现有的生产者货物最有效地用来生产这些产品的问题需要解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利用经济核算。”[①d]而经济核算的问题乃是这样一种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该经济不断在发生变化,每天都面临需加解决的新问题。为了解决这样一些问题,首要之事就是将资本从一些特定的生产领域、特定的企业和公司抽出来而转用于另一些生产领域、另一些企业和公司。这不是联合股份公司经理的事,它主要是资本家的事。正是由于这些投机资本家的作用,才建立起了被联合股份公司的经理视为当然的货币市场、股票交易所以及批发市场,从而为经理们提供了据以调节公司业务的资料,而正是“这些资料指导了经理们的商业活动”。总之,有了资本家及其追求利润的活动,才形成市场,因此,市场及其在形成价格方面的功能是不可能和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的作用相分离的。在“人造市场”中,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理们的功能,“永远不会被扩大到资本家和投机家的功能”,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和投机家所完成的功能——即把资本货物导入它们能最好地为消费者需求服务的生产——之所以被执行,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了维护其财产并赚取利润的刺激,这样就能增加其财产或者至少使他们能够在不减少其资本的情况下营生”。在“社会主义社会除了将资本的支配权交由国家掌握,或者确切说,交由那些作为管理当局而执行国家事务的人掌握以外,别无他法可行。而这就意味着消除市场,事实上,这也正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②d]。

米塞斯认为,这种相对于集中而言的分散的社会主义理论,乞灵于“人造市场”和人为的竞争作为解决经济核算问题的一种手段,是建立在这样一种错误信念之上的,即认为生产要素市场仅仅受到购买和销售商品的生产者的影响,而不是由资本家和投机家功能决定,因此想在这样的市场中消除资本家的功能,而又不损害市场机制,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抉择仍然是:或者是社会主义,或者是市场经济。”[③d]

米塞斯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强调市场经济只能产生和存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之上,强调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和“资本主义秩序的中心”,否认市场经济能够产生和存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如果说在20世纪20年代,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还只是一种无知和浅薄地歌颂资本主义的庸俗辩护理论,那么,自80年代以来,这种理论则成为帝国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和其它发展中国家输出资本主义、对外扩张和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接受了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把市场取向的改革等同于资本主义取向的改革,致使这些国家用资本主义制度取代了社会主义制度。而对于某些坚持将市场取向的改革置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则基于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别有用心地将其说成是向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利用种种政治经济手段企图迫使其朝着资本主义发展。向一些发展中国家输出资本主义,也往往成为帝国主义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的目的和一个必备的前提条件。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分析和批判米塞斯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揭露其理论上的错误和政治上的反动倾向,不仅在学术上具有科学价值,而且对于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反对帝国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米塞斯提出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的唯一根据,是认为只有资本家和投机家的作用才创造了市场,而只有维护资本家和投机家的财产并保证其赚取利润,才能发挥资本家和投机家的作用。一言以蔽之,他提出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的唯一根据就是财产的资本主义私有。他据此强调,如果废除财产的资本主义私有,即使存在企业家或经理,其作用也无法导致市场经济的形成。显然,这只是一种循环论证,论据早已包含在论点之中了。米塞斯的论证实际上是这样进行的:市场经济只能是资本主义的,是因为只有资本主义才能产生市场经济。除了一个尚待论证的命题外,米塞斯并没有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

另外,用资本家的作用来论证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即使在资产阶级的眼界内也是很难有说服力的。例如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凯恩斯在论及资本家与企业家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地位时,恰恰认为资本家毫无任何作用,从而没有任何理由存在于资产主义社会中。米塞斯的“资本家”在凯恩斯那里被称为“投资者”或“坐收利息阶级”,有时也被称为“资本家”。凯恩斯认为,“作为一个企业家,他是国家的栋梁,社会的柱石,是前途发展的建设者”[①e],而在“资本主义体系中之有坐收利息阶级,乃是一种过渡时期现象,其任务完毕时即将消灭”[②e]。因为“在今日情形之下,利息与地租之性质相同,并不是真正牺牲之代价,资本所有主之所以能取得利息,乃是因为资本稀少……正如像地主之所以能取得地租,乃是因为土地稀少。但土地稀少还有其真正理由,而资本稀少则毫无。在长期中,资本稀少之必要理由并不存在。”因此,“坐收利息这个阶级的确会慢慢自然死亡,资本家也逐渐不能再利用资本稀少性扩大其压迫力量。”[③e]这表明,即使在凯恩斯的理论中也可以看到市场经济并不是离开了资本家就难以存在,相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家必然会作为工业垃圾被扔进历史的垃圾箱。其实,恩格斯早在1879年就曾指出了这点:“大的生产机构和交通机构向股份公司和国家财产的转变就表明资产阶级在这方面不是不可缺少的。资本家的全部社会职能现在由雇佣的职员来执行了。资本家拿红利、剪息票、在各种资本家相互争夺彼此的资本的交易所中进行投机,除此以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社会活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初排挤工人,现在却在排挤资本家了,完全像对待工人那样把他们赶到过剩人口中去,虽然暂时还没有把他们赶到产业后备军中去。”[①f]

可以说,在土地的封建主私有制的条件下,传统农业经济是与土地的封建主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这个事实绝不意味着,一旦消灭了土地的封建主私有制以后,就消灭了传统农业经济。同样道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也绝不意味着在某一国家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就同时消灭了市场经济。

另外,历史地出现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但这一点丝毫不能证明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具有不可分割性,因为市场经济只是现代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商品货币关系在现代工业产生以前就早已存在,只是与现代工业结合在一起并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才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普遍的经济关系;而只有当商品货币关系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关系时,才使社会经济成为市场经济。如果要说市场经济与什么东西具有不可分割性的话,那么这种东西决不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只能是现代工业或社会化生产。综上所述,米塞斯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既不符合逻辑,又不符合历史事实。

社会主义实践经历了一个直接实践马克思设想的计划经济、到实际建立起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这一过程虽然曲折,所付出的代价虽然巨大,但是却终于找到了一条通向未来社会的正确道路——发展市场经济,即通过发展商品货币关系,从而为商品货币关系的自然消亡创造条件,最终使人类进入无商品货币关系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样一条辩证发展的历史道路,只能为那些具有辩证思维头脑的人们所认识和理解。

三、所谓市场经济非社会主义论

与被视为“右派”经济学家的米塞斯等人所提出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不同,被视为美国“左派”经济学家的保罗·斯威齐提出了一种“市场经济非社会主义论”。

斯威齐认为,“我们肯定需要完全搞清楚,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永远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而且它运行时所根据的规律和原则,和资本主义是南辕北辙,根本不同。”因此,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是使人不仅能够掌握和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而且能够为了满足自己作为人的真正需要而掌握和安排自己的整个一生。这就意味着“包括在生产资料方面取消私有财产以及由之而来的收益,在一切事情上都有高度的平等,按计划而不是按市场的盲目力量分配资源,尽快消灭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令人讨厌的差别,以及最终以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取代一切货币关系和商品关系。”[①g]不过,在商品货币关系问题上,斯威齐强调:“市场关系(这当然也意味着货币和价格)在社会主义之下是长时期内不可避免的,这就对于社会主义构成经常性的威胁,并且,要是不严加限制和控制就会导致堕落和倒退。”这意味着“我们并不是说为利润而进行的生产可以立即取消,更不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在不久的将来可望把市场关系取消。我们说的是,必须系统地限制为利润而进行的生产并把它迅速局限于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市场关系必须受到严格监督和控制,以便使这种关系不会像会扩散的癌那样发展得不可收拾,致命地破坏社会主义政治机体的健康。”[②g]

基于上述观点,斯威齐对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改革进行了抨击。他认为,中央集中管理的计划制度在50年代和60年代进入了危机时期,其所以如此,是同新的国家资产阶级的兴起和群众脱离政治有关。为了摆脱危机存在着两个在政治上截然相反的解决办法:其一是削弱官僚政治,让群众过问政治,并将越来越大的建议权和责任交给工人自己。这是导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道路。另一个办法就是更多地依靠市场,不是把它作为暂时的退却(如在列宁领导下实行“新经济政策”那样),而是把它作为表面上导向更有效率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步骤。东欧各国采取了后一种办法,这些国家的统治者们把“经济企业内部越来越多的权力交给了经理人员。越来越少地依靠中央计划对他们进行指导和控制,而越来越多地依靠市场的超越个人意志的压力。”[③g]这样,“企业归企业自己管理,通过市场进行协调,依靠物质刺激——把三个因素合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强大的趋势走向一种经济秩序,不管人们愿意怎么称呼它,反正这种经济秩序是越来越像搞资本主义。”[④g]如果企业是由一小撮着眼于通过市场生产商品来获得最大限度利润的人们所管理,那么基本上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了。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发展与之相应的法律形式,不过考虑到历史背景,他们可能不会公开地把“私有财产”的字眼写在法律上。

针对西方某些经济学家通常用“市场社会主义”一词来概括上述事实的做法,斯威齐特别强调指出:“‘市场社会主义’一词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市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中心机构,而社会主义则是一种以有意识的管理来代替无意识的、盲目性的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名词就不合适了,它所指的现象也是自相矛盾的,而恰恰是这一内在的矛盾在迫使市场社会主义社会走向资本主义。”[⑤g]

斯威齐认为,捷克的制度在60年代末还是通常称之为“市场社会主义与那种中央集权的混合物”,而南斯拉夫则沿着市场社会主义的方向走得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更远。“包括苏联自己在内的整个东欧集团一直是而且现在还是沿着与捷克和南斯拉夫同一方向在前进。这就是经济改革运动的真正含义所在,这个运动在不同的程度上,以不同的速度影响着这个集团的每一个国家。”斯威齐说:“在这里,应该强调指出,没有迹象表明捷克的改革者们——在这个问题上甚至包括南斯拉夫在内——是有意识地要走向资本主义,也没有迹象表明,当他们说他们是在争取实现民主的社会主义时他们是虚伪和不老实的。……我们的论点是:那些在行动上是加强市场,而不是与市场进行斗争的人,不管他们的动机如何,都是在发展资本主义而不是在发展社会主义。”[①h]

如果联系到我们前面所评介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则不难看出极端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斯威齐,却与米塞斯等人有着一个根本的相同点,这就是都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当然,如果用斯威齐的语言来说,“没有迹象表明”站在维护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立场上的斯威齐“是有意识地要”赞同站在维护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立场上的米塞斯的观点的;“也没有迹象表明”,当斯威齐说社会主义永远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的话时,“是虚伪和不老实的”。我们永远对所有充满热情和毅力去宣传和实践社会主义的人们都深怀敬意。他们在只能算作鸡的米塞斯之流面前,永远是雄鹰。鹰有时会比鸡飞得低,但是鸡却从来都没有飞越过鹰所能达到的高度。不过,我们完全没有义务去跟斯威齐抱同样的空想,相反,我们有责任科学地说明导致这种空想的种种原因。

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来看,斯威齐实际上是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等同于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从而在他的理论中,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自然也就比同时并存的资本主义社会要高出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处于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而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处在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一旦将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等同于初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那么,向更高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也就必然成了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所要追求的发展目标。一旦持有这样的认识,再加之形而上学地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完全对立起来,并把这种对立具体化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对立,那么,商品货币关系不可避免地存在也就不可避免地对社会主义构成经常性的威胁;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市场经济,也就是复辟资本主义;相反限制和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也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即使客观上必须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也只能看成是一种暂时的退却,等等,这一切都成为必然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可见,斯威齐的市场经济非社会主义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对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了错误的历史定位。

在研究社会发展道路问题时,马克思非常强调注意研究对象所处的历史环境。因此,在研究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道路时,我们必须注意它所处的这样一种历史环境:第一,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于农业国或小生产占主体地位的农业社会,因此,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其初期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一个时代;第二,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同时并存。如果基于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这一历史环境,人们就不会误认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比同时并存的资本主义社会高出一个发展阶段,也就不会把注意力从发展生产力转向限制和逐渐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上;而必然会走类似于马克思在分析俄国农业公社时所提出的一条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即以公有制作为通向初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起点,利用同时并存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肯定成果”(注意马克思提出这一观点时并没有明确地把商品货币关系排除在外)。具体来说,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来发展现代工业,并在现代工业发展过程中,使商品货币关系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关系,从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样,发展现代工业,发展市场经济,一句话,发展社会化的生产力就成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发展的正确选择。

值得指出的是,斯威齐的市场经济非社会主义论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此,只有科学地对它进行分析才能准确地把握数以亿计的社会主义实践者在过去的成功和失败之处,才会发现他们的某些空想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天真,但却是一种“伟大的天真”。因为它代表着人类的一种良好愿望,即由沦为自己社会结合的奴隶,变成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而这种愿望显然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样道理,只有把现在的市场经济放在历史环境中,才能看到市场经济与工业化的共生性,才能认识到必须靠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别的经济形式,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现代化;同时,也才能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没有使人类摆脱受他们自己的社会结合所奴役的地位,从而并没有“最终地脱离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因此,在我们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绝不能忘记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四、所谓市场社会主义理论

在西方社会的各种市场社会主义学派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学派。英国市场社会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索尔·埃斯特林、尤利安·勒·格兰德、戴维·米勒和雷蒙德·普兰特等。同20世纪30年代的市场社会主义者相似,埃斯特林等人提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主要是与英国工党的政策问题有关;当然,与30年代的市场社会主义者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或多或少对埃斯特林等人产生了影响。

英国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必须“重建社会主义哲学”,以对传统的社会主义“作彻底的修正”。具体来说,他们认为“没有理由让右派独自占用自由和效率等价值观。更加确切地说,社会主义原则应当在考虑平等、自由和效率的基础上加以确定”[①i]。因此,“社会主义观点的精髓在于,对通过使人类能力平等(亦即消极自由范围内的积极自由)的方式——首先是在生产领域,其次才是消费领域——来对满足人们的需要给予不断的关注。社会主义要消除贫穷,使社会更加均等;然而,社会主义之所以要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它要使自由更加平等”。概而言之,“使受制于平等的人类自由得以充分的实现,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生产性资产社会所有制”[②i]。

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者在对社会主义作了上述理解后,进一步论证了这种社会主义为什么需要市场。他们认为,“在一个提供极为浩繁的商品和服务的工业化社会,市场乃是控制商品和服务供给的一种高度有效的机制。如果摒弃市场,以计划供给来取代市场供给,那么,计划部门必须为各个企业配置劳力,规定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为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定价以使供求相符。”[③i]而实践经验表明计划经济在实际中是极难解决这些问题的。另外,“一个社会的自由程度,乃与该社会配置资源的方式密切相关。”“在一个以自由为目标的社会里,市场必然起着重要作用,因为市场允许人们对那些适合其特殊生活方式的资源作不同选择。”而“一种以市场存在为前提的自由便是政治自由,此处的政治自由即为表达和交流的政治意见的自由。”“因此,在一种可行的社会主义之中,市场必定会起很大的作用。其理由不光是市场能带来经济效益(这固然很重要),同时也是市场能带来多样化和个人自由。”[④i]总之,“市场是能够用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的”,而市场也“需要社会主义,以使其起点更公平更自由”。英国市场社会主义者据此推论资本主义和市场的联姻可以分解。尽管使资本主义完全脱离市场是不可能的(至少从某个方面讲,这是因为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混合型制度,只要是工业制度就必然会运用这种市场或那种市场,……),然而使市场完全脱离资本主义,“将市场与社会主义‘联姻’在一起”,“则是极为可能的。”[⑤i]

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以东欧和前苏联发生的巨变为背景,对市场社会主义问题又一次展开了讨论。民主政府是追求政治目标、还是追求经济效率目标的问题,成为这次“讨论市场社会主义的中心点”[⑥i]。反市场社会主义者安德烈·施莱费尔等人认为:民主政治有两种主要的制定决策的民主模式,即多数票模式和利益集团模式。这两种模式都不可能导致“民主政府最大限度地扩大经济效率”,因为,如按多数票模式,则往往多数集团以降低效率为代价,从少数集团那里给自己分配资源;如按利益集团模式,则利益集团往往迫使政府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实行以牺牲其余居民而有利于这些集团的政策。据此,反市场社会主义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对经济效率能起充分作用的民主政府是没有的”。民主政府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还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它追求的是政治目标而不是经济效益目标。反市场社会主义者强调指出,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府作用相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因掌握了更多的财富,从而更有能力追求政治目标,市场社会主义的经济也就更缺乏效率。

以“市场社会主义思想演变的第五代”自居的普拉纳布·巴德汉等人则认为,施莱费尔等人的观点实际上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私有制是唯一能保护经济不受政府无经济效率的干预的制度。但是,没有理由认为除了私有财产之外,别的制度就不能用来保护经济不受政府的不适当干预。巴德汉和约翰·E·罗默在《市场社会主义的复兴》一文中,提出了不进行私有化的非国有化方案,即大企业的管理脱离国家控制,但又不用传统的私有制代替公有制。具体来说,组织市场社会主义经济的途径在于连锁企业系统体制和股票市场。在这两种体制中,企业成为股份公司,从而决策是在企业作出的[①j]。巴德汉等人认为,这种不进行私有化的非国有化方案,强调大企业的管理脱离国家控制,从而能有效地保护经济不受政府的不适当干预。他们认为,正是在这点上,将他们的理论与早期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区分开来了。

巴德汉等人认为,虽然不能低估政治家的罪恶企图及其政治分肥问题,但是,许多国家的情况表明,“国家在追求集体经济目标上显示了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因此,施莱费尔等人关于民主政府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能掌握更多的财富、从而对经济会造成更大的损害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在工业国家中,实行社会民主的国家其税收收入几乎相当于美国的两倍,但是,它们并不是最无效率的。巴德汉等人强调:“对生产效率的损害,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集中的私有权相联系的经济不平等造成的”[②j],因此,问题恰恰出在民主资本主义,而施莱费尔等人却完全忽视了这点。与民主资本主义相比,民主社会主义是一种平等主义的体制,因此,在市场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历史地看,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与英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的费边社会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一样,都是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例如,英国的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在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而在于“使受制于平等的人类自由得以充分的实现”,即“资本占有者的利益、工人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都予以了基本公平的考虑”。而从马克思的观点看,离开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的。正是基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①k]因此,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英国市场社会主义者所主张的社会主义,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而“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归结起来就是这样一个论断:资产者之为资产者,是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②k]实际上,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不过表明了“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要消除社会的弊病,以便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因此,市场社会主义者根本看不到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从而把社会主义肤浅地等同于资产阶级政府的一种经济政策。从英国市场社会主义者普兰特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点。普兰特说:“在现代经济中,我们面临着与市场失败一样的政府失败,许多市场社会主义的设想都是建立在各种与中央集权的国家行动不同的替代方案基础之上的。”[③k]因此,从阶级实质上看,埃斯特林等人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与米塞斯等人提出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为了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尽管在90年代所发生的新一轮市场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中,涉及到当前的一些具体问题,但是,人们仍然能够从论争的对立双方的观点中清楚地看到米塞斯和埃斯特林等人的理论的相互影响。至于市场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建立什么“无剥削、高效率、平等自由”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张,更不过是“纯粹的演说辞令”而已。而“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只有在它变成纯粹的演说辞令的时候,才获得自己的适当的表现”[④k]。这里值得指出的是,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埃斯特林等人主张的市场社会主义,绝不只是语序上的差异。实际上,无论从它们所代表的阶级利益、还是从它们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来看,都存在根本的不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绝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市场社会主义之间划等号。

当然,那种认为西方社会的“左派”和“右派”关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是毫无科学价值的“胡说八道”的观点,我们是不会赞同的。撇开英国市场社会主义者给予社会主义一词的特定含义,就市场与社会主义的一般关系而言,埃斯特林等人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还是提出了一些具有科学价值的思想材料。比如关于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混合型制度,只要是工业制度就必然会运用这种市场或那种市场的观点;关于市场机制是协调业已分权的经济决策的最为有效的方式的观点;关于资本主义完全脱离市场是不可能的,然而使市场脱离资本主义则是极为可能的观点;关于市场是能够用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而市场也需要社会主义的观点;关于反对把计划与社会主义等同、把市场与资本主义等同的观点;以及巴德汉等人主张大企业不进行私有化的非国有化,即大企业基于公有制实行股份公司制,等等。显而易见,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中的这些具有科学价值的思想材料,对于我们在理论上探讨辩证的市场经济观和在实践中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极具启发性的。

对于国外学者所提出的各种市场经济理论,我们仍应坚持列宁的观点:善于吸取和改造其所获得的成就,善于消除其所存在的反动倾向,从而不放弃自己的完整的和确定的世界观。本文对国外三种主要的市场经济理论的评析,仅仅是在这方面所作的一个初步的尝试。显然,要正确认识和正确处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这方面是需要更多的人作更进一步的研究工作的。

注释:

①a ②a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4页。

①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9页。

②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5、108页。

③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51页。

①c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30页。

②c 米塞斯:《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见莫里斯·博恩斯坦《比较经济体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16页。

③c 前引《比较经济体制》,第162页。

①d②d③d 前引《比较经济体制》,第165、164、165页。

①e 凯恩斯:《劝说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74页。

②e③e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0、324页。

①f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8页。

①g②g③g④g⑤g 保罗·斯威齐、夏尔·贝特兰:《论向社会主义过渡》,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150、36、39、4、6页。

①h 前引《论向社会主义过渡》,第10—11页。

①i②i③i④i⑤i 埃斯特林、格兰德:《市场社会主义》,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第9、87、33、35、36、54、1、77页。

⑥i 安德烈·施莱费尔、罗伯特·W·维施里:《市场社会主义的目标》,见〔美〕《经济透视》杂志1994年春季号第8卷第2期,第166页。

①j 见〔美〕《经济透视》杂志1992年夏季号第6卷第3期,第101页。

②j 巴德汉、罗默:《可行的市场社会主义》,见〔美〕《经济透视》杂志1994年春季号第8卷第2期,第179页。

①k②k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280、281页。

③k 前引《市场社会主义》,第81页。

④k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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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的形而上学观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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