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风”成因探析_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论文

“共产风”成因探析_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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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风、纠风,再刮风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了“五风”——“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其中,以“共产风”和命令风危害最大。

“共产风”这个词,是毛泽东在1959年2月第二次郑州会议的讲话中首先使用的。它的基本内容有三条:一是贫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毛泽东把这概括为“一平二调三收款”(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第67页。)。

粉碎“四人帮”前的20年中,呈现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即刮风、纠风、再刮风、再纠风,一致刮更大的风。1958年刮风(其实1957年兴修水利中已开始刮风),1959年纠风,1960年再刮风,1962年再纠风,1964年再刮风(《二十三条》中提出“农业学大寨”的思想)。“文革”期间刮起更大风。1968年至1969年,不少农村并社,扩大生产队,改变生产核算单位。个别地方为了扩大“共产主义因素”,又搞起“吃饭不要钱”,将合作医疗改为公费医疗,取消集市贸易,禁止长途贩运。1975年,首先由陈永贵再次倡导穷过渡,普及大寨县。

“共产风”刮乱了国家的经济,刮乱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损害了共产主义的信誉,影响党和群众关系,损害了共产党的威信。

以“共产风”为主要内容的“人祸”,直接造成1200亿元的经济损失和达4000万人的非正常死亡,教训是非常惨痛的(注:参阅廖盖隆:《毛泽东号召“进京赶考”回眸》,《炎黄春秋》2000年第3期;《亳县农业“已星”经验汇集官修记》,2003年第1期。)。

“共产风”的风源在哪里,这是一个无法回避、也不应该回避的问题。有人认为,“共产风”是基层干部刮起来的。因为基层干部水平太低,分不清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又急于过渡和“穷过渡”。也有人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去看待“共产风”。认为干部队伍不纯,作风不纯,他们有意和无意地违背和破坏党的政策。还有人认为,“民主革命不彻底”,阶级敌人还未完全肃清,甚至认为“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把板子打在基层干部的身上。1960年至1961年反“五风”时,处分甚至惩办了一批基层干部,又一次造成错案。如此探寻“共产风”的风源,是找错了门路。真正的风源在哪里?应该说,今天有条件进行探索了。

人民公社的体制是“共产风”的最直接的风源

人民公社本身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矛盾。毛泽东所构想的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从两个方面决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必然大刮“共产风”。

其一,据说,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成几千户,以至一两万户的人民公社。据11个省、市、区公社的统计,五千户以下的五千二百七十八个;五千户至一万户的一千七百一十八个;一万至二万户的五百三十三个;三万以上的五十一个。河南、吉林等十三个省中已有九十四个县,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县人民公社或县联社(注:中央农村工作部1958年9月30日第4期简报。)。所谓公社就是将几十个乃至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条件不同的合作社合并。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公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粮食实行供给制,吃饭不要钱;社员的自留地、家畜、家禽、果树等归公社所有。贫户刮富户的风,贫队刮富队的风,公社再刮社员和生产队的风。

其二,政社合一的体制为刮“共产风”提供了行政手段。社队干部不仅掌握着社员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还掌握着行政大权。

队干部不怕社员不听话,公社干部不怕社员和队干部不听话。社员的口粮拨到食堂,稍有得罪就会没有饭吃,甚至一家人没有饭吃。社员的饭锅可以砸,社员的房屋可以拆、并,社员没有外出谋生的自由,甚至连逃饭的自由也没有。大办这、大办那,说到底是打农民的主意。什么白手起家,不过是剥夺农民的另一种说法。一些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正是人民公社这一体制赋予他们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使“共产风”由可能变为现实。如果县、社干部没有这种权力,那将是另外一种情形。

军事共产主义思想是“共产风”的又一重要风源

革命战争年代,在革命队伍内部实行的是军事共产主义,这种制度保证了革命斗争的胜利,造就了一大批纯洁的共产主义战士。

井冈山时期,大家都很苦,“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两角即一律两角,四角即一律四角。因此士兵也不怨恨什么人”。“红军人员的物质分配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例如官兵薪饷平等,因为这是现时斗争环境所需要的”(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5页。)延安时期,毛泽东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号召。人们的生活,较之井冈山时期略有改善,但还是非常艰苦的。客观条件的限制和斗争任务的要求,在革命队伍内只能实行供给制,别无他法。

军事共产主义在革命战争中立下了汉马功劳。但是,建国后,还留恋这种生活,并且试图用军事共产主义思想来改造社会和指导建设,那就不对了。

农业合作化时期,在分配方面,大体平均,略有差别,以不饿死为原则。人民公社运动中,许多地方采用军队的师、团、营、连的组织进行生产,即所谓“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强调指出:中国的党是特别的党,打了几十年的仗,都是实行共产主义的。许多人在战争中过共产主义的生活,把自己锻炼成群众拥护的共产主义战士。22年的仗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不行?毛泽东认为,农村作风好,游击习气好,说供给制具有共产主义的性质,过供给制的生活是马克思主义的作风,与资产阶级的作风是对立的。进城后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是一种倒退。一度主张废除工资制,恢复供给制,要把六亿人民带成共产主义作风。

人民公社,就其政权形式、经济形式、组织形式,分配制度等方面,都具有军事共产主义的性质。

“文革”伊始,毛泽东在那封被林彪称为《五·七指示》的信中,所描绘的新社会蓝图,是人民公社的翻版,而且更激进,更具有军事共产主义的味道。在那个社会里,人人都要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他在阐明了他的那些主张之后说:“以上所说,已经不是新鲜意思、创造发明,多年以来,很多人已经这样做了,不过没有普及,至于军队,已经这样做了多年,不过现在更要有所发展罢了”(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2册第54页。)。

军事共产主义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针对一定对象,为完成一定任务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特殊政策。列宁曾经实行过这种政策,那是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为了拯救面临被帝国主义扼杀的社会主义祖国,不得已而采取的。战后,列宁试图利用这种形式,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结果碰了壁,只好改行“新经济政策”。如果把一种适应战争的临时性的政策变为改造社会、指导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那是会受到惩罚的。

自然经济小生产是大刮“共产风”的经济基础

所谓小生产,是指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经营规模比较狭小的一种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以小土地及其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安排生产资料的积聚、生产过程的协作和分工,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其生产规律是在原有规律上的重复。作为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小生产,其自身是排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大机器生产能够把它带入社会主义,但它本身没有也不可能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当社会还没有育孕出能够碾碎这种小生产的物质基础的时候,改变它的生产方式是不很困难的。

长期以来,除对小生产这种固有特点忽视之外,还误解了马列主义关于小生产的理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出现过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形式,即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与这两种经济形式相联系的有两种小生产,即商品经济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的小生产。

马克思说:“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社会交换。”(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3页。)这种自然经济的小生产是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只能产生大大小小的官僚主义和专制主义者,决不能产生一般民主主义者,也不会产生共产主义者。

中国思想界关于小生产的观点,有时是混乱和矛盾的。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是把农民与小资产阶级加以区别的。他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中说:“农民以外有各类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包括“知识分子、小商人、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小资阶级“是革命的动力之一,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军”。(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40-641页。)这类小资产阶级,在中国数量并不多,说中国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汪洋大国,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1949年3月,毛泽东曾经正确地指出:“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还停留在古代。”

建国后,一度把农民归入小资产阶级的范畴。1957年7月,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说:“小资产阶级(农民和城乡独立劳动者),特别是富裕中农,也是使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75页。)把自然经济的小生产当做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小生产,说这种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这是不符实际的,从而导致包括割资本主义尾巴在内的一系列城乡“左”倾政策。

如果说,中国是自然经济小生产的汪洋大海,那是符合国情的。这样的小生产也能够发展为大生产,但必须通过小商品生产这个中介,否则就叫超越阶段。

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既不能维护自己,也不能代表自己,他一定寻找一个代言人和主宰者。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面前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露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3页。)权力支配社会,这是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重要特点。

在公社运动中曾经发生这样的怪事,湖北省的一份报告讲到:1958年10月中旬的一天,跑马乡的党委书记在大会上宣布:11月7日是社会主义结束之日,11月8日是共产主义开始之日。会一开完,大家就上街去拿商店的东西,商店的东西拿完后,就去拿别人家的,你的鸡,我可抓来吃;这个队种的菜,别的队可以随便跑来挖。小孩子也不分你的我的了。只保留一条:老婆还是自己的。这位乡党委书记说:不过这一条,还得请示上级。(注:转引自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754-755页。)今天看来很荒唐。

传统的“均等”思想是“共产风”的历史根源

相比之下,自然经济小生产者的私有观念并不十分强烈。一方面,他们对资本主义表现出很大的厌恶和恐惧;另一方面,当他们难以为继的时候,他们会接受带有原始性质的“公有”、“合作”,甚至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狂热。这是因为“公有”、“合作”与社会主义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这不是说,他们会自觉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不包括少数先进分子),相反,有些本能地反抗。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以孔丘为代表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等”思想,成为广大贫苦农民反剥削、反压迫、反特权的思想武器。

孔丘是述而不做的,他未提出过实现“均等”的具体方案。而历代贫苦农民却为此而奋斗。秦末,陈胜、吴广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汉,天师道首设“义舍”,备米肉,免费供应过路行人食宿。唐,王仙芝等人公开打出“平均”的旗帜。北宋,王小波进一步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均之”。南宋,钟相、杨幺以“等贵贱,均贫富”为战斗纲领。元,韩山童、刘福通等人,把贫富不均与民族矛盾结合起来,以白莲教为手段,组织农民斗争。明末,李白成提出均田免粮的口号,组织农民推翻腐败的明政权。这些传统的“均等”思想,给近代农民以重大影响。

1958年12月,毛泽东把三国志中《张鲁传》印发给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的与会者,并写了如下一段批语:“这里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不过那时是神道的,也好,那时只好用神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为基础)”,“这几条,就是五斗米道的政治经济纲领”。(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627-629页。)毛泽东用吃饭不要钱、政社合一、劳武结合这些新名词诠释《张鲁传》,并给予高度的评价,证明人民公社是有深厚的历史根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自然经济小生产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平均主义与人民公社的关系。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自己不“冒尖”,也不愿意别人“冒尖”,最易害“红眼病”。小生产者既是“共产风”的受害者;又是“共产风”的支持者和推动者。

概括地说,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上一度陷入经济建设和社会模式目标的两大空想。这是“共产风”的总风源。不塞不流,只有纠正“左”倾的指导思想,撤消人民公社的体制,才能彻底纠正“共产风”。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做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后,又于1982年修改宪法,决定改变人民公社的体制,重新设立乡政府。至此,从主要方面堵塞了“共产风”的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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